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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豆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醉枕江山

正文 醉枕江山第41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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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朵朵!”

    杨帆把孩子递给朵朵,向她递了一个眼神儿,朵朵会意,连忙接过孩子,缩进车棚里去。杨帆拉住马车,一边悄悄挪过车板草垫下的刀柄,一边扮出一副乡下人的憨厚模样,傻愣愣地问道:“几位大兄弟因何拦住俺的去路呀。”

    一个骑士用鞭杆儿顶了顶遮阳帽,露出一张黝黑精明的中年人面孔,这位中年骑士锐利的眼神往他的手指触处扫了一眼,似笑非笑地道:“有请小郎君稍候片刻,等我家主人与你分说。”

    “你家主人?”

    杨帆扭头望去,就见两辆宽轴大轮的驷马高车正快速地向这边赶过来。马车周围有十几名青衣骑服的侍卫,杨帆暗自叫糟,如果来人心怀歹意,他可没把握在这么多人手中护得朵朵和小柒安全。

    马车越驶越近,车子不算十分华丽,这种赶长途的车,尤其是往关中、西域方向去的车子都是讲究结实耐用、宽敞舒适,却不大在乎外表。不过,看那拉车的四匹马,却都雄骏已极,马车驶近,穿骑装的护卫武士便向左右一分,只让那辆马车驶向前来,与杨帆的马车并驾停下。

    车帘儿一挑,车窗里探出一张很欠揍的面孔,懒洋洋的道:“真巧啊,二郎也往西去吗?既然同路,不妨过来聊聊天、叙叙旧,喝杯酒,你看如何?”

    杨帆失声叫道:“沈兄,是你!”

    沈沐的车子车厢着实不小,外表看着平平无奇的车子,里边布设极其豪华,在这宽敞高大的车厢里面站立行走都没问题,座位也是软绵绵的可坐可卧,异常舒适,行再远的路都不觉疲惫。

    那车子侧厢的挂板是可以放平的,一旦放平,就是一张几案,车厢两侧有夹层,里边有果脯蜜饯、点心干果,居然还有冰镇的葡萄美酒。

    最奢移的是,在车厢中央,居然还放着一桶晶莹剔透的冰块,弄得整个车厢里凉爽宜人,真不知他们已经赶了这么远的路,是从哪儿弄来的冰块。

    看看这样华美舒适的车辆,这样尊贵雍容的气派,再想想自己那辆破车,还有车上那只咩咩叫的奶羊,杨帆不禁生起一抹惭意。

    沈沐似乎看到了他心里去,摇了摇桃红色的葡萄酒,让那酒中的冰块叮叮当当地敲着杯壁,悠然道:“我不是世家子,能有这样的享受,是本领加上机缘。二郎也是有本领的人,机缘么,就在这西行路上。二郎若是有心,这样的日子你也是唾手可得的。”

    杨帆听了这句话,并没有被他描述的美好前景所迷惑,眸子里反而露出了更加警惕的目光:“看来这机缘,是沈兄要送与我的了?”

    这时候,朵朵正抱着孩子坐在他右手边,而七七则轻轻靠在沈沐左手边,杨帆和沈沐说话的时候,两个女人也在互相打量着。

    沈沐没有马上回答,只是微笑道:“路途还长着呢,急什么,咱们先喝喝酒,乘乘凉。尊夫人和孩子可以先到后面车上歇一下,那辆车正空着。”

    他有意地把朵朵认作了杨帆的娘子,就是想听杨帆说出朵朵的身份,杨帆自然不会上这个当,他扭头对朵朵道:“既然沈兄这么说了,朵朵,你跟小七先去后面车上歇息一下吧。呵呵,这车子坐着这么舒服,不坐白不坐。”

    “小七!你叫我小七?”

    李绫荃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地看着杨帆:“你是我的什么人,居然敢叫我小七?”

    杨帆怔了怔,惊讶地道:“沈家大娘子的闺名也叫小七么?呃……杨某所说的小七,是这个孩子。”

    杨帆称她为沈家大娘子,这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回敬沈沐的。可李绫荃一听他把自己认作沈家大妇,心里却是说不出的舒坦,一时也不想追究他称呼自己只有父母长辈才称呼的乳名了,只是眉开眼笑地道:“你家小孩子叫小七?嘻嘻,真巧,倒是大有缘份。”

    沈沐见她很受用地接受了沈家大娘子的称呼,不自在地扭了扭屁股,咳嗽一声道:“七七呀,既然你跟这个孩子这么有缘,不妨一起到后面车里坐坐,聊聊天儿,解解闷儿。”

    李绫荃娇嗔道:“就知道你巴不得我离开,哼!杨家娘子,咱们走!”

    朵朵不晓得这位沈公子和七七姑娘到底是什么人,她本来就做少妇打扮,扮作杨帆娘子的,所以也不否认,于是,不是沈家娘子的沈家娘子和不是杨家娘子的杨家娘子一块儿下了车,去了后面车子。

    车子继续启行,十多个劲装骑士拱卫在两辆马车周围,后边是两匹弩马拉着一辆空车劲儿劲儿地跟着。

    车厢里面,沈沐微微向前倾身,小声问道:“那个女人,不是你的女人吧?”

    杨帆道:“当然不是!”

    “那孩子……”

    “也不是!”

    “那她们是……”

    “嘿嘿!沈兄,每个男人都有一点小秘密的,你说是么?”

    “哈哈,明白!明白!那我不问了。”

    “沈兄,我记得尊夫人不是杨氏大娘子么,怎么今儿又换了七七姑娘?这位七七姑娘,不是你的女人吧?”

    “当然不是!”

    “那她是?”

    “嘿嘿,二郎,每个男人都有一点小秘密的,你说是么?”

    两个男人嘿嘿地笑了起来,眼神儿都有些奸诈。

    沈沐掀开一只银杯,给杨帆注满一杯葡萄酒,又用银夹儿从盛冰的银盆里夹了两块碎冰进去,微笑道:“二郎不是羽林卫百骑侍卫么,如今这般打扮往关中去做甚么?”

    杨帆不答反问道:“沈兄莫非是特意尾随小弟而来?”

    沈沐道:“是,也不是。二郎去不去陇右,沈某都是要去的,得知二郎也要去之后,我便顺道跟你来了,算是两便之举吧。”

    杨帆抓住了他的话柄儿,笑道:“方才沈兄还说关中,现在就变成了陇右。沈兄,你们这些世家当真厉害,简直是无孔不入啊,连这样的消息你们都能打听到!”

    沈沐哈哈一笑,便也不再掩饰,只道:“二郎也是往陇右去的,可还记得你我当日所谈?”

    杨帆目光一凝,道:“沈兄方才说小弟的机缘就在陇右,莫非小弟前往陇右公干的事情,沈兄也有兴趣?”

    沈沐一手持杯,轻轻叩着桌面,缓缓地道:“何止有兴趣,而是大有兴趣。二郎的事,沈某可以帮忙,我可以保证,有我帮忙,你能拿到比其他任何人都更详尽、更有用的情报。但是有一件事……”

    杨帆坦然道:“投桃自当报李,只要不是违背天地良心,沈兄但请直言。”

    沈沐道:“自然不会违背天地良心,不过……会对一个人不利,另外,也与狄公的主张相悖。”

    杨帆眉头一蹙,沈沐又道:“不过,与狄公主张相悖,却未必就与朝廷的主张相悖,这第二件事,当今天子也是乐见其成的。”

    杨帆疑惑地道:“沈兄到底在说什么,可否开诚布公?”

    沈沐犹豫了一下,道:“你曾为那人下属,又是薛怀义的弟子,照理说这件事我不该信任你,更不该与你商量。不过狄公说过,你心在李唐,绝对可以信任……”

    杨帆心道:“狄公这个评价,定是因为我宁可放弃迁升的机会,也要冒险搭救黑齿常之幼子的事了。他却不知,我肯救人,与黑齿常之忠于李唐实无关系,实是这等伤天害理的行为,有悖天地良心。”

    沈沐沉声道:“我相信狄公的眼力,所以我就直说了吧!这个人……就是丘神绩!”

    杨帆怔住了,他定定地看着沈沐,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

    沈沐之所以肯直言不讳,其实并不完全是因为他相信狄仁杰对杨帆的评价,而是相信他将给予杨帆的厚报,是杨帆所无法拒绝的。

    不错,杨帆的确曾经做过丘神绩的部属,但是为期很短,也从未成为过丘神绩的心腹,仅凭做过他的部属,很难保证杨帆对丘神绩有忠心。

    至于薛怀义同丘神绩走的很近也不用担心,杨帆虽曾是薛怀义的弟子,却也是阴差阳错造成的,从杨帆之后从未借助过薛怀义的力量来升官发财,就可以看出此人对借助一个面首的权势很是排斥,所以他与薛怀义应该也没有太密切的关系。

    杨帆发怔的表情,被他理解为担心,同一位高高在上的金吾卫大将军为敌的担心,所以他马上又给杨帆服下一枚定心丸:“你放心,我不会叫你做太危险的事,你只是从中充当一个穿针引线的人,将一些有力的证据传达到一位有力的权势人物手中而已。”

    沈沐微笑道:“丘神绩,国之贼也!狄公也是必欲除之而后快的,这件事,狄公知道。而我所说的那位权势人物,其权柄地位,比狄公还有过之而无不及,你若能抱上这条大腿,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杨帆当然知道狄仁杰想对付丘神绩,可狄仁杰已是当朝宰相了,还有什么人的大腿比狄仁杰还粗?当然,此时此刻,沈沐既不说开,打破他的头他也想不到,这条比狄仁杰还粗的大腿竟然是太平公主。

    杨帆凝视着沈沐,唇角慢慢逸出一丝神秘的笑容。

    沈沐正不解于杨帆的笑容为何如此诡异,杨帆便一字一句地答道:“我答应!那么另一件事……是什么?”

    (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一章 酒如血

    沈沐笑起来,道:“我最担心的,就是你不肯答应这件事。呵呵,你果然是个能做大事的人,取舍立断,好,很好!”

    沈沐笑容一收,又道:“这第二件事,其实问题倒不大了。关键只在于,狄公反对发兵西域,夺回安西四镇,而你对狄公甚为敬重,或会赞同他的看法。不过,皇帝是想夺回安西的,你是朝廷中人,自然该遵从皇帝的意旨,这件事,想来不会令你太过为难。”

    杨帆明白了他的意思,问道:“你的意思是,担心陇右局势会向着不利于出兵的方向发展,又或者,集中到皇帝案前的那些情报会不利于出兵陇右,从而使皇帝改变主意。因此,要尽量的促成朝廷出兵陇右?”

    沈沐欣然道:“跟聪明人说话果然轻松。”

    杨帆直视着他,问道:“朝廷是否出兵陇右,与你们这些世家有很大的关系么?你为何如此热衷此事?”

    沈沐道:“当然有莫大的关系。你知道西域有多少从汉朝时候起就传承下来的世家豪门?你知道他们同我中原世家有多少千丝万缕的联系和利益关系?你知道西域商路掌握在异族人之手,那意味着会有多少财富的流失?”

    杨帆有些不悦地道:“就为了这,为了你们这些世家的利益,就宁愿发动一场战争?”

    沈沐摇头道:“你错了!世家,说到底,不过是地方群体的一个代表。这些利益,难道只是世家一家的利益?就算只是这世家,你可知道它经营着多少行当、开着多少店铺,雇佣着多少伙计,给多少人提供着饭碗?

    如果失去这些财源,就不需要干这些赔本的买卖,于这些财大势雄的世家而言,不过是少了一条财路,于多少百姓而言,却是失去了活路?一个朝廷,不能为它的百姓谋福祉,它为何而存在?就为了皇室一家一姓的荣华富贵么?”

    再往远里说,陇右、辽东,皆滋生野蛮之地,不把这种地方控制在朝廷手里,早晚必是我中原心腹大患。李唐皇族虽是汉人,但是具有胡人血统,而凌烟阁二十四功臣,有三成是匈奴、鲜卑、突厥族裔。是故,隋文帝时,以华夏为正统,四夷蛮狄为从属,而我朝却大讲华夷一体……”

    说到这里,沈沐忽然转头向外看去,他的目光望向窗外,好象看到了很远的地方,目光忽然深邃起来。杨帆随着他的目光向外看去,却只看到层峦叠嶂的青山绿水,迤逦起伏,仿佛一副优美的山水画。

    “人无伤虎意,虎有害人心。我汉人海纳百川,一视同仁,夷狄一旦强大,却鲜有把我们视同兄弟的。你没有经历过,当然体会不到。我虽然也没有,但是我身在传承千年的世家里,所以,我比许多人更清楚那许多已经被人遗忘或者忽略了的事情。www.kmwx.net

    沈沐收回目光,看向杨帆,神情庄重地道:“永兴元年,胡狗鲜卑,大掠中原,劫财无数,掳掠汉女十万,夕则奸淫,旦则烹食,千女投江,易水为之断流。羯狗之暴,以汉为‘羊’,杀之为粮。

    永嘉四年,围猎汉民,王公忠烈射死者十余万。不日,夷人匈奴,四面纵火,烤汉为食,死者二十余万。太兴元年,愍帝受辱,崩于匈奴。凡此种种,罄竹难书!今之胡夷,狼子野心,以掳掠屠戮为乐,强抢汉地为荣……”

    沈沐顿了顿道:“你知道我刚才说的是什么吗?”

    杨帆摇了摇头,沈沐道:“我方才所诵的,是武悼天王所写的《杀胡令》中的一段!”

    《杀胡令》杨帆是听说过的,闻言不禁动容道:“啊!原来这就是《杀胡令》”

    沈沐道:“没有人比我们这些世家更清楚那时候那些事了,当时,从北方迁入中原的胡人已达七百万,当地的汉人却只有五六百万,胡人还在不断增长,我汉人却被不断杀戮、驱使、奴役,越来越少。

    武悼天王发布《杀胡令》,号召行将被灭族的汉人群起反抗,杀胡虏无数。虽然他最终战败而死,但他却做成了两件大事。

    第一件事,是在他的《杀胡令》号召下,饱受欺凌的北方汉人群起响应,杀死了大量野蛮的异族人,如果当时不是他站出来,那么等到这些胡人把北方的汉人杀光,子孙繁衍,继续壮大,紧接着就会杀向江南。江南汉人当时不过三百余万,他们也会被杀光,汉人就亡族亡种了!

    第二件事,虽然武悼天王死了,但是他的壮举,让那些残忍的胡人看清了,原来汉人并不是任人欺辱的绵羊,他们虽然最终打败了冉闵,心里却终于有了敬畏之心,他们封冉闵为武悼天王以安抚汉人,从此再不敢像以前那样肆无忌惮地欺凌屠杀汉人。

    他们甚至不敢再让汉人当兵,不敢让汉人摸到武器,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夷狄胡蛮各个小国互相残杀,而只务农耕的汉人却得到了休养生息,繁衍壮大。等到连续不断的战争让胡人大量战死,不得不再度征召汉兵时,汉人的力量已经不可忽视了。

    这时候,他们为了拉拢汉人,甚至不得不把公主下嫁汉人豪门,而汉人也正是籍此,一步步掌握权力,继续壮大,直到杨坚灭胡,建立大隋。”

    沈沐说到这里,冷笑一声道:“说来可笑,时至今日,一些自以为是、夸夸其谈、数典忘祖的腐儒蠢物,却在那里痛骂冉闵是屠夫!好了伤疤忘了痛,如果不是武悼天王,他的祖宗早就被人奴役至死了,哪里还有他的存在!”

    沈沐说到这里,对杨帆感慨地道:“那时情景当真可怕呀,世家高门都逃到江南,惶惶不可终日。中原王朝变幻,世家高门从来不怕,皇帝可以张王李赵,天下依旧汉人江山,可是当胡人入主中原的时候,那真有亡族灭种的可能。

    我从不讳言我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家族的延续和传承,但是要达到这一目的,就必须保持我汉人族群的强盛兴旺,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所以,即便我的本来目的不是为了匡扶天下,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如今我中原国力强盛,不趁此时控制西域,巩固西北边防,压制胡虏的壮大,难道要等来日我中原势弱,又或生了内乱,让胡虏趁虚而入么?二郎,你我大好男儿,何不趁此机会,为我中原收复西域出一把力,既可报效国家,兼济万民,又可功成名就!”

    杨帆微微垂着眼睛,许久许久,双眸才慢慢扬起,迎上了沈沐的眼神。

    “沈兄,你说服我了!”

    杨帆一手举杯,一手托底,郑重地向沈沐一敬,沉声道:“就让你我趁此机缘,干出一番大大的事业来吧!”

    沈沐大喜,同样郑重举杯。

    “当!”

    两只银杯一碰,杯中酒,荡漾如血!

    ※※※※※※※※※※※※※※※※※※※※※※※※※※※※众骑士护卫着三辆马车依着山势左折右弯地走过那条难行的山间小道,绕过山麓之后,便是一段相对平缓的下坡路,到了这儿就好走了。

    朵朵带着孩子和七七姑娘住在第二辆车上。七七姑娘虽是高门世家的千金小姐,却没有一点架子。几天下来,她就和性情直爽活泼的朵朵打成了一片。自然,小柒也成了七七姑娘的最爱。

    换尿布、喂羊奶,这些有趣的事情她总是抢着干,一开始她还笨手笨脚的需要朵朵教她,现在她似乎比朵朵还要熟练。因为有个小柒宝贝,再加上杨帆与沈沐坐卧行走几不相离,她也不便过来,这几天倒是很少再纠缠沈沐,让沈沐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下了山坡,前面就是一望无际的平原了,这儿没有什么路标,不是熟悉这儿的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到了什么地方。沈沐是有熟谙这条道路的向导带路的,所以杨帆就轻松了许多,他连路都懒得问,只知道过了潼关之后又往西走了大概半个月了。

    这段路走下来,他发现沈沐身边不止那十几名侍卫,似乎暗中还有人在前后替沈沐探察路径,暗中保护。杨帆不是世家高门子弟,只以为世家高门子弟就是这般排场,不禁暗暗为之咋舌。

    他却不知,世家高门子弟终究不是手握千军万马的大将军,又或者执掌一府一道的封疆大吏,哪可能出个门都有这般威势,实是因为沈沐非同一般世家子弟,作为“继嗣堂”的隐宗宗主,沈沐一身牵涉众多、干系重大,谁敢让他轻易涉险。

    车子下了山坡,进入一片河滩丘陵地带,这里的河滩和丘陵低也不低、高也不高,起伏的坡度非常平缓,所以看起来还是平坦宽阔的多,尤其是望向远处时,根本感觉不到那起伏,就仿佛就里是一马平川的平地。

    大约两里地外,隐约可见是一片树林,此时“呜!”地一声短促的号角声,从那林中传了出来。杨帆和沈沐正在车中下棋,棋盘和棋子都是磁石做的,正适合在车中使用,即便有些颠覆也不必担心。

    倏然听到号角声,正拈起一枚白子准备搁到棋盘上的沈沐陡然扬起头,警觉地向窗外看去。

    杨帆这一路下来,已经不只一次听到号角声了,每次都只有一声,每次传来号角声时,都是前方有山岭、树林、桥梁、峡谷等容易隐藏埋伏的地方。但是他以前听到的号角声都是悠长的一声,从来没有这般短促过。

    所以,一看到沈沐的神色,杨帆马上意识到,有事发生了!

    (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二章 无孔不入

    当那声短促的号角声传来时,马车周围的骑士立即掣刀在手,做好了防范。片刻之后,远处林中又传出两声短促的号角,两个伫马于最前方的骑士立即相互打了一个手势,向林中驰去。

    他们离开的时候,沈沐和杨帆刚刚走出车厢,二人已驰向远方,身后只留下一缕轻尘。过不多久,两位骑士又从林中返回来,奔到沈沐车前停下,其中一人大声道:“郎君,林中有七八具尸体,还有两辆马车,尸体犹温,血仍未凝,死的时间应该不久。”

    另一人道:“四周探察过了,十里之内渺无人迹,凶手已然远遁。”

    沈沐眉头一挑,道:“走,去瞧瞧!”

    他也不下车,整个车队便往林中赶去。杨帆仔细打量着四周的骑士,每一个都是精壮的汉子,胯下坐骑也是一般的雄骏,他们在伴随着车驾前行的同时,已然渐渐形成三人一组、互成犄角的攻守兼备阵形。

    因为四下没有多少遮蔽物的原因,杨帆可以隐约看到远处若隐若现的出现一些人影,而这些十分警惕的骑士却视若无睹。很显然,那是暗中保护沈沐的人,因为这桩意外稍稍显露了身形。

    杨帆忍不住对沈沐道:“沈兄手下这般侍卫,个个不俗。我虽不知他们战场厮杀的功夫如何,不过作为侍卫来说,我看他们比宫中禁卫还要称职一些。”

    沈沐笑道:“这不同的,朝廷与江湖毕竟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地方。朝廷的侍卫与江湖中的武士所处的环境、所接触的人完全不同,一条饥饿残忍的狼若是拴在家里做看门犬,时间久了也会野性全无。”

    沈沐说到这里,忽有所觉,向杨帆歉然一笑道:“抱歉,为兄这比喻有些欠妥。”

    杨帆不以为忤,只是笑笑,道:“话虽如此,可是亲眼目睹沈兄部下的精明强干,还是令某叹为观止。”

    沈沐轻轻点了点头,深有感慨地道:“那是自然,这些世家崛起已有千年,任它王朝变幻,始终屹立不倒,当然有他们的过人之处。世家支庶宗亲繁盛无两,遍布于朝野之间,在朝则出将入相世代勋爵,在野则巨商富贾一方豪族,无论在朝在野,其势力都是根深叶茂,底蕴深藏。

    世家除了本宗支的子弟,还有受这些世家高门结盟或扶持起来的诸多外姓势力,彼此交错,盘根错节。一个皇朝可以轻易覆灭,而世家却很难,我敢说,纵然这天下发生翻天覆地的大变化,稍有雨露阳光,最先复苏崛起的,依旧是这些底蕴深厚的世家。”

    杨帆笑道:“沈兄这般口气,倒好象这世家与你全无关系似的。”

    沈沐怔了怔,哑然失笑道:“是了,我虽也是世家子弟,可是身为偏房旁支,自幼饱受排挤,所以不自觉的,便把自己置身于外了。”

    杨帆已不止一次听他说起当初际遇如何坎坷,心中不免好奇,可他已来不及问了,因为他们已经驰到了林边。

    车子就停在林边,没往深里去。

    杨帆和沈沐下了车,在侍卫们的陪同下往林中走去,七七姑娘耐不住寂寞也跳下车来,拈着块果脯,兴致勃勃地要跟去里边看热闹,结果刚跑出几步,就看到一具无头尸体搭在一丛灌木上,腔子血肉模糊,有些发黑的颜色。

    原来以为那是血迹干涸的缘故,结果他们一靠近,从那一刀削断的脖子断口处嗡地一声,便飞起一大堆苍蝇来,露出血淋淋的创口,气管筋脉虬结成一团。

    七七姑娘尖叫一声,手舞足蹈地跳了一段“草裙舞”,便“哇”地一声,很果断地吐了。

    这回不用沈沐劝,她就主动逃回了车上。

    沈沐拂了拂脑袋,把七七姑娘甩脱的那块果脯从头上拂下去,面不改色地向前走去。

    林中一共有七具尸体,看穿着是往来于西域的小行商,地上翻倒着两辆车子,倾倒着许多粗布、陶器和铁锅等货物,显得非常凌乱。

    七个人死状各不相同,有被射杀的,有被砍杀的,有被刺杀的,距他们死亡处不远还有一些血洼,旁边有拖曳的痕迹,然后就是杂乱的马蹄,看来捕杀他们的人也有人死亡,只是尸体被载走了。

    “应该是狙杀!先埋伏于林中,射杀几人,然后再剪除幸存者。地上非常凌乱,这些货物没有携走,连被杀者遗弃的武器都没拿走,想来是因为发现了咱们打前哨的人,所以才匆忙走避,由此判断,伏击的人数应该也不多,没有把握再对付咱们。”

    沈沐捏着下巴沉吟道。杨帆点点头,目光落在一个死尸手中仍旧紧握着的一口钢刃甚好的血淋淋的陌刀上,又移向旁边一棵斜生的老树,树上插着一截折断了的长矛。

    杨帆的目光不由凝重起来,沉声问道:“死者身上可搜过了?”

    一个很起来很沉稳的中年大汉点了点头,道:“搜过了,没有任何可以证明他们身份的东西。不过,其中两人袍内穿着暗甲,你看!”

    中年大汉一挥手,便有两具尸体被抬到杨帆和沈沐面前,他们的外袍被解开了,里边果然穿着暗甲。杨帆逐一辨认了一番,又仔细看了看其他几具尸体,模样都是汉人面孔,但是并没有一个认识的,杨帆不禁露出疑惑的神色。

    沈沐跟在他身边,看他神色,问道:“怎么,你怀疑死者是百骑中人?”

    杨帆摇摇头,道:“我不认识他们,都是生面孔,若是百骑中人我该认得的。不过……这些死者应该也是朝廷中人,奉派公干的。”

    杨帆从一个死者手中抽出半截矛柄,指着那柄头的铜纂花纹对沈沐道:“这是禁军所用长矛的专有纹饰。还有,这暗甲的制式也是府造的专用甲具,想必这两个人是首领,才有这般待遇。”

    沈沐道:“仅凭武器就可以断定他们的身份么?”

    杨帆道:“甲、弩、矛、槊、具装都是禁止私人拥有的,否则形同反叛,只有军士出征之前,才可拨付装备。民间谁会拥有这些武器?而且还是禁军登记了的专用器具。这还不能证明他们的身份么?”

    按照朝廷的规矩,甲、弩、矛、槊、具装是严禁止私人拥有的,就算是军人因私外出时也不可装备。杨帆没有提到他们所用的陌刀,是因为陌刀不在禁止私人拥有的范围之内,虽然陌刀在大唐的四种刀制武器中威力最大,但也只是相较于其它刀制武器而言。

    陌刀手只是大唐诸多兵种中的一个,战场上发挥威力的机会远不及矛、槊、弓弩。陌刀更多的时候是作为一种步兵单兵辅助武器,结阵效果甚至还不如密集的长矛阵,因此并未成为严禁私有的武器。

    若是这些死者所用俱是刀具,身上又没有什么可以证明自己身份的东西,杨帆还真不好猜测他们的身份,但是那具有禁军特制纹饰的长矛和暗甲却暴露了他们的真正身份。当然,一般人不可能会注意到这些隐蔽的特征,可杨帆就是禁军中人,自然一看便知。

    沈沐听了杨帆的解说,不由暗暗猜测起来:“杨帆既不识得这些人,那他们应该不是百骑中人了。这些人到底是太平公主的人,还是武承嗣的人,又或者是武三思的人?他们是死于其它势力的暗中倾轧,还是被小股马贼袭掠……”

    沈沐正想着,一个侍卫忽然道:“郎君,这儿有样东西。”

    杨帆和沈沐闻声望去,只见那个侍卫弯腰从一丛低密的灌木下边抻出一条东西来,他立足处有一滩血迹,旁边还有一道一丈多长的拖痕,看起来是曾有一个人死在这里,后被拖上马载走了。

    侍卫从灌木丛中扯出来的东西是一条有七色竖纹的氆氇腰带,沈沐接过这条用牛羊毛混纺而成的腰带仔细看了看,眼睛渐渐地眯了起来:“我虽不知死者为何人,但是杀人者的身份,我想……我已经知道了。”

    杨帆问道:“他们是什么人?”

    沈沐未答,转对发现氆氇腰带的那个侍卫吩咐道:“你们再仔细搜索一下,如无其他线索,把这些死者就地掩埋。”说完又吩咐另一人道:“通知张义,让他亲自护我西行,沿途若发现可疑的人,宁杀错,勿放过!”

    沈沐给杨帆的感觉,一直是什么事都不大放在心上的模样,直到此时才隐隐透出一股冷肃的味道。那名侍卫不敢怠慢,急忙答应一声,返身走去,也不知他打算用什么方式去通知那个未见其人的张义。

    沈沐吩咐完了,转向杨帆,换了一副如沐春风的笑容道:“走,咱们车上谈。”

    二人回到车上,沈沐轻轻抚摸着那条质地柔软的上等毛昵腰带,对杨帆道:“这种质料,不同于我中原汉人所用的绦带,也不同于其他各族所用的革带,这是以纺绩编结而成的毛带,为吐蕃人所独有。”

    杨帆目光一闪,诧异地道:“这里还是我们的地盘吧,怎么吐蕃人竟能在此行凶杀人?”

    沈沐道:“没错,这里是我们的地盘,但是对我朝一些人来说,这个地方可有可无,而在吐蕃人眼中,这里却是他们的生存之本,所以对这里,吐蕃人远比我们更加重视,经营的也更好,你可听说过大名鼎鼎的吐蕃通峡么?”

    (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三章 八百湟谷

    吐蕃通峡?

    大名鼎鼎?

    杨帆还真不知道,所以他只能惭愧地摇摇头。

    沈沐知道他幼时在南洋生活,成年后就到了洛阳,没有去过其它地方,见他不知也不以为奇,便道:“如此说来,你对陇右大敌吐蕃人也所知不多了。那我就简单地给你说说,最后再说这个吐蕃通峡。”

    杨帆道:“请指教!”

    沈沐道:“说起四夷狄蛮,我中原一向视之为野蛮,不屑一顾。可是这个大概只能体现在文教和民生方面,说起军事么,呵呵……”

    沈沐摇了摇头,道:“先说兵力,吐蕃人口不及我朝,但是全民皆兵,总兵力至少能凑出四十多万。而我朝总兵力大约在四十至六十万之间,宿卫京城需至少五万兵马,辽阔的疆域都需要驻扎军队,所以我朝对吐蕃用兵时鲜有超过二十万人的时候,而吐蕃可以就近调兵,论兵力,我朝屈居下风。

    再说战力,吐蕃人军即是民,民即是军,民风彪悍,尚武好斗,打起仗来悍不畏死,每战常是前队全部战死,后队才投入战斗,勇武绝不逊于我朝军队。

    再说到武器装备,吐蕃人同突厥人不同,他们的弓矢不算厉害,厉害的是他们的甲胄和兵器。吐蕃的精锐部队人和马都会披上锁子甲,周身遍覆甲胄,唯开两眼,非强劲利刃不能伤。他们不只善骑,而且精于步战,虽然他们未必学过我朝兵法,但是草原民族自狩猎之中悟出的分合围猎之法,比起我朝兵法亦不稍逊。

    杨帆倒抽一口冷气,吃惊地道:“他们竟然这般厉害?”

    在杨帆的想像当中,本以为这突厥、吐蕃就是一群叫化子兵,上阵时不外乎是皮毛外裹,手持大棒铁叉,比起灾荒年头聚众啸变的难民也差不多,怎知他们在军事上较之大唐竟毫不逊色,而且他们兵力占优,又据地利,难怪大唐对西域用兵一向慎之又慎。

    沈沐道:“不错!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若是一味狂妄地以天朝自居,那是要吃大亏的。吐蕃武力若非如此强大,你道上元节时,吐蕃使节何以敢在天后面前那样倨傲,竟敢公然索取‘金瓯永固杯?’”

    沈沐笑了笑,又道:“当然,他们也有他们的短处,而且是他们无法回避的短处,这个咱们以后再说。今日只说敌之所长,吐蕃人不但擅于作战,而且擅于‘用间’。一说到野蛮,总让人觉得他们凶残成性,空有一身蛮力,却很容易让人忽略了他们的智慧。

    说句不客气的话,吐蕃在‘用间’上,远比我朝下的功夫更多,他们的斥候,就是我方才所说的通峡,比起我朝的斥候探马要强大百倍。吐蕃在他们的领土上,在他们占领的领土上,在他们想要占领的领土上,耳目遍布,无孔不入。

    这些斥候探子,可以是一个人,可以是一伙人,也可以是扶老携幼的一家人,甚至是一个小部落,他们甚至把被征服部落、地区的士民也编为斥候,在控制住他们的家人之后,遣派出来充当耳目……”

    杨帆想起他在洛阳修文坊时,从那些看起来毫不起眼的坊民中打探消息的事情,不禁恍然道:“我明白了,这些人一旦潜入我们控制的地方,就会渗入各行各业,甚至成为官府的仆役、军营的辅兵。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不可能毫无迹象,而这些无孔不入的眼睛和耳朵,只要你听到一点、他看到一点,融合在一起,就是一份绝对详尽真实的情报。”

    沈沐点点头,道:“不错!不过他们不只刺探情报,还会利用隐蔽的身份,故意挑起一些冲突,激起军队与地方百姓之间的矛盾,有时候他们还会搞搞刺杀、打打伏击,弄得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杨帆道:“就比如刚才那一幕?”

    沈沐再度把目光投向窗外,若有所思地道:“我只希望,确实是这样。否则的话,就表明……你们秘潜陇右的消息,已经泄露了……”

    ※※※※※※※※※※※※※※※※※※※※※※※※※杨帆以为接下来的路会很不太平,可是他们一路西行,始终不曾经历一战,一路下去风平浪静。

    有几次在人烟稀少的荒岭丛林中,他们也曾看到过几次死人,刚刚死去的人。但是每次他们都能在附近的黄土壁上或者树干上发现一个“箭头”的标志,一旦看到这个标志,沈沐的人上就会放弃警戒,很坦然地继续前行。

    联系到此前沈沐曾说过的叫张义亲自带人护送他们西行的话,杨帆便猜到这个箭头必是那个张义留下来的记号。

    后来,他们经过一些城镇歇息闲逛的时候,杨帆常常会听到一些商旅变声变色地提起‘小飞将’又掳了多少货,又杀了多少人,听的多了,他便知道这位‘小飞将’是纵横陇右、声名极响的一个马匪头子。

    据说此人狠辣无情,彪悍狠厉,手下虽只三百多人,可是两三千人的大马匪帮也不敢招惹他,因为‘小飞将’手下的人个个都是以一当十的狠角色,真要火拼起来,两三千人的大马匪帮未必惹得起他。

    何况‘小飞将’手下人少,来去自如,他想找你一找就着,他想躲你,陇右天高地阔,随处一藏,根本无从寻觅,叫人十分头疼,所以敢招惹他的人极少,而此人的标志就是一枚箭头。

    但凡他做的案子,从不遮掩身份,大大方方留下一个锋利的狼牙箭簇的标志。他这‘小飞将’的绰号就是因为他有一手百步穿杨的高明射术,可谐美当年的飞将军李广,‘小飞将’对此也不免自鸣得意,是以表明自己身份的标志也设计成了一枚箭头。

    杨帆暗想:“或许这个张义,就是小飞将吧……”

    前面就到湟水了,这是杨帆西域之行的第一站,也是朵朵和小柒的终点站。

    湟水东望陇山,西连赤岭,南枕黄河,北接祁连,八百湟谷纵横,包容千川万流,正是古羌炎帝的孕育之地。

    车子在一座小山上停下来,从这里可以直接看到远处的湟水城。

    两侧是连绵起伏的山岭,塔形的油松,珍贵的红松,历经沧桑的圆柏,挺拔的云杉,还有无数的红桦、白桦、糙皮桦,林中生息着老虎、野狼、马鹿、狍鹿、盘羊、羚羊、狐狸、雪鸡、石鸡等各色野兽山禽。

    面前则是一片绿意盎然的草原,草原上灌木丛生,共同编织出一片翠绿的活野,隐隐可见一群群白的羊、黄的牛像云朵一般在草原上游荡。

    朵朵抱着小柒站在山上,看着眼前熟悉的一切,忍不住热泪横流,她终于回来了。

    夫人死后,她在洛阳每日每夜都有一种孤寂感和忐忑不安的感觉,回到这里,看到她熟悉的草原,那种踏实的感觉终于又回到了心里。这是喜极而泣的泪,也是想起一去不归的阿郎和夫人而悲伤的眼泪。

    沈沐与杨帆并肩站着,对一名侍卫欣然笑道:“张义这一路上干的着实不错,叫他来,陪我一同去湟水吧。”

    “喏!”

    那侍卫答应一声,匆匆退下,也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法子联系,当杨帆等人在山巅活动了一阵,准备登车继续前行的时候,前面山坡下一条玉带似的河流旁边的矮树林里突然钻出四匹骏马,向山上奔驰过来。

    四匹马上四位骑士,头前一人披发束箍,若在额前箍上再加个月牙儿,简直就像一个头陀,他穿着一件左衽及膝的大袍,腰间扎着皮带,肋下一柄厚背宽刃的大刀,肩上斜背一张雕弓,那弓长几与普通人身高相仿。

    后面还有三人,都不挽髻,只用束额束住头发,免得遮了面目挡了视线,任那头发在肩后飘扬着,显得十分粗犷豪迈,这三人中有两位在三十多岁年纪,形容粗犷、身材魁梧,另有一人年纪轻些,看样子只有二十出头,用的是一条赤红束额,颌下没有蓄须,面目清朗俊奇,只是神气中似乎总带着那么一抹邪气儿。

    四个人都佩着弓和箭,但是冲在最前的这人弓最大,看他一脸虬须,浓眉阔口,瞧着凛凛威风,杨帆不禁心道:“莫非此人就是小飞将张义?”

    却不料此人飞奔到马车前,滚鞍落马,很利索地牵着马站立到了一边儿,杨帆心中一奇:“此人竟不是小飞将张义么?”

    他正想从剩下三人中那两个黑面大汉里再甄选一下,那个头系红色束额,俊颜微带邪气的青年已经一偏腿从马上跳下来,丢下那马不管,快步上前几步,单膝跪倒,抱拳高声道:“张义见过宗主!”

    杨帆暗吃一惊:“原来此人才是小飞将,当真人不可貌相。”

    沈沐笑吟吟地把小飞将张义拉了起来,说道:“自家兄弟,这么客气干什么,你在陇右,这两年干得着实不错,你我很久不见了,叫你来,跟我一块儿去湟水聚聚,有些事儿还要交待于你。来,我先为你引见一个朋友……”

    沈沐说着便把杨帆拉到了面前,小飞将张义一看杨帆,目中登时射出狼一般栗人的光芒,他伸手一推沈沐,霍然拔刀出鞘,同时厉喝道:“阿史那沐丝,竟然是你!”

    (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四章 同相奇缘

    杨帆知道这‘小飞将’张义必是沈沐手下的重要人物,听沈沐那口气,很可能接下来自己要做的事需要他的帮忙,忙满脸笑容地迎上去,刚刚一抱拳,张义便大叫一声,奋力一推沈沐,霍地拔出刀来,一刀直劈杨帆面门!

    他这一刀运转如轮,凌厉如电。

    杨帆大骇,幸亏他一身好武功,当下斜插柳、大弯腰,双腿不见屈伸,只凭双足之力猛地斜向一纵,便腾空闪避开去。

    “唰!”

    雪亮的刀光一闪,杨帆的一片衣袂便随山风飘去。

    若是杨帆慢上一刹,这一刀就得把他斜肩拉胯劈成两半,哪怕他收足稍稍慢上一瞬,至少也得把一条腿交待在这儿。

    杨帆见这人陡然出手,便是这般毒辣手段,心中也有些恼了,他身形一转,半空一个盘旋,刷地一下落地,矮身踞伏,如苍鹰伏岩,作势就欲暴起。

    这时沈沐手下两个侍卫已然挺刀拦到他的前面,向张义厉声喝道:“张义,你疯了不成!”

    张义大声道:“你们这两个蠢才,竟然让阿史那沐丝混到了宗主身边,险些害了宗主性命!还不滚开!”

    沈沐向来是一副四平八稳、智珠在握的德性,可是被张义这一推,却跌了个狼狈不堪。沈沐根本不会武功,被张义这一推,四仰八叉地摔了出去,摔到地上,后腰被一块山石硌了一下,疼得他腰都快断了。

    两名手下赶紧上前把他扶起,沈沐“嗳嗳”地痛呼着从地上爬起来,怒声道:“张义,你这混账东西,这是在干什么?”

    七七本来与朵朵已经上了车,见此情景也跃下车来,抢上去扶住沈沐,向张义怒目而视,看她一手按刀跃跃欲试的样子,若不是沈沐正质问着张义,她就要冲上去教训这小子了。

    张义顿足道:“宗主啊,你聪明一世,糊涂一时,怎么竟让一个突厥人混到你身边去了?万幸!万幸!此人定是另有歹毒主意,才没有对宗主下手,要不然,真是完蛋大吉了。这一遭可不能让他跑了,赶紧把他围起来!”

    沈沐扶着老腰,一瘸一拐地走到他身边,气极败坏地道:“突厥人?谁是突厥人?”

    张义一指杨帆,道:“就是他!”

    杨帆这才知道张义把自己当成了别人,为了怕引起其他人误会,他倒不便动手了,便站定身子,冷冷地看着他。

    沈沐没好气地道:“他?他叫杨帆,来自洛阳!什么时候变成突厥人了?”

    张义一呆,喃喃道:“怎么可能?啊!是了,宗主,定是他巧言诡辩,欺骗于你。”

    沈沐翻了翻白眼儿,问道:“你凭什么认定他是突厥人?”

    张义道:“因为我见过他!”

    沈沐问道:“你什么时候见过他?”

    张义道:“就是一个月前,我接到宗主命令,准备赶去关中接应,想着临走之前再干上一票,万一抄上一只肥羊,也好弄些好货送给宗主做见面礼。结果好巧不巧的,竟然劫了他的车驾,死伤了我好多兄弟!”

    张义说到这里,指着杨帆,咬牙切齿地道:“没错!就是他!我记得清清楚楚,他就是阿史那沐丝!”

    沈沐扶着腰,仰天长叹一声,有气无力地道:“张义啊!一个月前,我跟他……也就是你所说的这位阿史那沐丝,正在洛阳城里一户人家喝喜酒呢。你说的这个人莫非有飞天遁地的本领,可以同时出现在突厥草原和洛阳?”

    “嘎?”

    张义瞪大了眼睛,讷讷地道:“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他的样子,他的样子……”

    沈沐看了看杨帆,问道:“此人真的很像你说的那个什么阿史那沐丝?”

    张义肯定地道:“不是像,而是一模一样!宗主,你该知道,我记人的本事最强,就算十年前只见过一两面的人,我再见着也能认出来,我不会认错的。除了衣服不像,他……根本就与那阿史那沐丝一模一样。”

    杨帆忍不住问道:“这位兄台,我在洛阳倒是认识一位叫做阿史那斛瑟罗的朋友。你说的阿史那沐丝又是何许人也?”

    张义叫道:“啊!声音不像!不对,声音是可以装的。”

    沈沐无奈地道:“我刚刚已经说过了,这个人绝不可能是你在突厥碰到的那个人,因为你在突厥碰到什么阿史那沐丝的时候,我正跟他在洛阳吃酒。天下之大,形貌酷肖者大有人在,就算生得一模一样,高矮胖瘦也罕有差异的,却也不是就一定没有。如果你确实没有看错,那么就是他与你遇到的那个人生得一模一样了。”

    “竟有这等事?”

    张义犹自不信,沈沐再三解说,张义不信也得信了,沈沐说他遇到阿史那沐丝的时候,自己正与杨帆在洛阳吃酒,宗主是不可能骗他的,如此说来,洛阳与突厥草原相隔数千里之遥,这两个人的确不可能是同一个人。

    张义挠挠头,迟疑地道:“如此看来,确实是我认错人了。”

    杨帆不悦地道:“兄台认错了人,却险些要了我一命!”

    沈沐陪笑道:“二郎莫怪,我这兄弟什么都好,就是性情莽撞些,正因如此,不宜留他在我身边做事,这才打发他到陇右来,谁知几年不见,他白长了年幻,还是这般火爆性子,幸好不曾真个伤了你,我在这里代他向你赔个不是,二郎莫把此事再放在心上了。”

    沈沐向杨帆揖了一礼,又瞪了张义一眼道:“愣着干什么,还不给二郎赔罪!”

    张义迟迟疑疑地向杨帆行了一礼,道了声不是。

    杨帆苦笑道:“罢了!幸好我是没死,如果真被你一刀劈成两段,纵然满肚子委屈,也没处说理去了。”

    沈沐拉着杨帆和张义一起登上了车,车中就坐以后,沈沐又给他们二人重新介绍了一下彼此的身份,接着便问张义道:“张义,你方才说的那个阿史那沐丝到底是什么人?”

    张义道:“阿史那沐丝是阿史那环的儿子。”

    他懊恼地拍了一记大腿,道:“那天他是去向另一个部落首领下聘礼的,车载牛驮的装了许多财物,队伍中男男女女一大帮人,看着很有油水的样子。其实我平时宰肥羊从来不会这么大意,一定会先摸清对方的身份底细。那天也是我接到了信儿,急于启程赴关中接你,一时大意,嗨!折了我十多个兄弟啊!”

    沈沐没理会他打劫失手的细节,只是问道:“阿史那环?你是说默啜?”

    张义道:“不错!他奶奶的,如果不是默啜的儿子,我怎会吃这么一个大亏!”

    杨帆忍不住问道:“这默啜是什么人?”

    沈沐道:“默啜是东突厥可汗骨咄禄的弟弟,骨咄禄年初就生了重病,目前东突厥实际上是由默啜控制着。东突厥与西突厥原本是一家,他们的可汗同属于阿史那氏。阿史那是突厥汗姓,意思是苍色的狼眼。”

    杨帆点点头,这才了然。

    张义接口道:“二郎,实在是对不住了,你跟那个阿史那沐丝当真是一模一样,我当时根本没想到这世上居然可以有人长得如此相像,所以……”

    沈沐瞪了他一眼道:“所以你就当头一刀?就算二郎真是阿史那沐丝假扮的,用不着这么做吗?你只消说明他身份,难道他还能跑得了?哼!到陇右好几年了,一点长进都没有,什么时候能长长脑子。”

    张义被他骂得抬不起头来,讪讪地不敢言语。

    沈沐说完了,想一想,突然又笑起来:“哈哈,说起来,这事还真是有趣。二郎啊,这一次赴陇右视察军情的两位大将军,一位是丘神绩,一位是王孝杰,你可知道,这王孝杰曾经发生过什么事么?”

    杨帆不知他为什么么突然又扯到王孝杰身上,忍不住问道:“你说右鹰扬卫的王大将军么?他发生过什么事?”

    沈沐道:“仪凤三年九月的时候,高宗皇帝以中书令李敬玄兼鄯州都督领兵攻打吐蕃,当时王孝杰是工部尚书刘审礼所领那一路军的副总管,行军至大非川时,遇到吐蕃名将论钦陵,双方一场大战。

    这论钦陵堪称吐蕃战神,与我大唐交兵数十年,不管是薛仁贵、郭待封、李敬玄、韦待阶,还是娄师德,与之对阵,莫不大败,这么多年来,我大唐名将之中唯有一个黑齿常之曾经打败过论钦陵。

    大非川这一战自然还是输了,刘审礼一路兵马全军覆没,李敬玄按兵而不敢救,刘审礼受了伤,不久就死了,本来王孝杰也难逃一死的结果,可是……吐蕃赞普赤都松赞偶然看到了他,于是对他厚加礼敬,最后竟然把他送回了大唐。”

    杨帆诧异地道:“这是为何?”

    沈沐笑道:“因为王孝杰的长相,恰好与赤都松赞的亡父酷肖,赤都松赞是相信轮回的,他看到王孝杰,就不免想起自己的亡父,又怎敢对王孝杰无礼呢?这位赞普先是把王孝节奉若上宾,后来见他念念不忘大唐,在吐蕃住得很不快乐,干脆派人把他送了回来。”

    沈沐哈哈笑道:“二郎啊,王孝杰只是酷肖吐蕃赞普之父,而你呢,与那阿史那沐丝一般无二。可惜你的运气没有王大将军好啊,王大将军因此逃得一命,你是因此险些丧命,哈哈……”

    杨帆哼了一声,想想同样的原因,不同的待遇,也不禁笑起来:“如此说来,我倒不该责怪张兄了,而该怪那阿史那沐丝。”

    张义道:“此话怎讲?”

    杨帆道:“王大将军因为长得酷肖吐蕃赞普的父亲,被奉若上宾,恭送回国。我呢,与那阿史那沐丝长相一般无二,却险些被他累及性命,这分明是他人缘不好,有朝一日我若见着这个沐丝,一定要把他的人头打成猪头,让他再也不与我一般模样,免得连累好人。”

    沈沐和张义听了,都不觉大笑起来。

    这时,一位骑士赶到车窗外面,弯腰禀报道:“宗主,湟水城到了。”

    (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五章 接风宴

    这个年代的陇右,还不是一片荒漠处处的所在,到处青山绿水,植被非常繁茂。只是人烟稀少,一路走下来,时常连走百十里路都难得见到一处炊烟,唯有各种野兽出没于丛林草原之上。

    就算是到了湟水城外,若不是远处那座耸立的城池和城池前面草原上正在放牧着的牛羊,也很难叫人感觉到一丝人气。然而一进了那座以黄泥碎石垒成的简陋城门,湟水城中却是另外一番景象。

    湟水城中,车马骈阗,人烟辏集,店肆如林,物阜民丰,此处虽然比不上洛阳城的繁华,但是离开洛阳一路西来,还未进入关中时所经过的那些比较富庶的州县,也未必就比这里热闹多少。

    湟水是连通西域与中原贸易往来的一处重要所在,所以物阜人丰,十分热闹。当然,不同于中原州县的是,这是穿绫罗绸缎的人少些,街头随处可见吐蕃、突厥和来自更西方的胡人身影,简直如同一座国际大都汇。

    从湟水再往前去就是鄯州城了,黑水常之原本就驻扎在那儿,虽然朵朵在鄯州城并不是什么知名人物,却难保到了那里不会有人认识她,因此杨帆与她商议一番后,决定让她先居住在与鄯州较近的湟水。

    一个女子带着一个孩子,以后如何生存在杨帆看来是个很大的问题,他也曾就这个问题同朵朵商量过,朵朵却很乐观。

    一到陇右,朵朵便如鱼得水,再不复中原时那般无助了,她告诉杨帆,在陇右,女人比起中原女子所能从事的行业更多,各种店铺、作坊都能接些活儿,赚些粮米养活一大一小两口人绰绰有余,没有什么问题,杨帆也只好听之任之了。

    湟水城中,大道两旁屋舍鳞次栉比,酒肆、脚店、肉铺、庙宇、公廨应有尽有,医堂药铺、大车修理、看相算命、修面整容等各行各业也是生意兴隆。商号店铺里绫罗绸缎、珠宝香料、丝绸瓷器诸般贵贱货品琳琅满目,行人、商旅熙熙攘攘,十几位骑士护卫着三辆大车,缓慢地穿行于其间。

    沈沐对杨帆道:“你是先去见你的人,还是打算先安置了朵朵姑娘?”

    沈沐对杨帆透露了许多秘密,杨帆虽然依旧不曾说出朵朵姑娘和她所携婴儿的真实身份,却也不好对沈沐全然隐瞒,因此他已简单地对沈沐讲过,朵朵是一位家乡本就在西域的姑娘,这次义助她返回故乡,同时籍以隐藏自己的身份,一举两得之故,与她倒没有什么私情。

    杨帆想了想道:“还是先把朵朵姑娘安置下来吧,你也说过,陇右到处都是吐蕃人的探马耳目。我刚到湟水,如果立即去见那些人,难免会引人注意。再者,带着一个女人和孩子,也有诸多不便。”

    沈沐颔首道:“说得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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