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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豆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大皇商

正文 大皇商第21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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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己的铺子。”

    杨中元扭头看他一眼,程维哲的笑容总是那么温暖灿烂,脸上的酒窝让他这个严肃起来十分凌厉的男人也多了几份柔和,这个人,也快要属于自己了。

    “是呢,我们已经有了自己的家,自己的商铺,等到五月,便会有自己的伴侣,你说人生为何这样圆满?”

    他说得这样轻巧,仿佛以前那十几年的苦难都成了南行的燕儿,飞着飞着便会消失不见。

    “恩,我们很圆满。”

    程维哲给了他一句肯定的的答案。

    人一旦有了奋斗的目标,每一日都为之努力,那生活自然是有滋有味的。

    就算忙碌,也很值得,那毕竟是自己心之所向。

    说他们两个一门心思钻钱眼里,他们也认了。柴米油盐酱醋茶,生活这两个字,处处都离不开钱。他们还年轻,他们能挣更多的钱,给对方最好的生活,让长辈富足安乐,在杨中元看来,这才是一个年轻人应当做的。

    两个人站在大太阳底下,眯着眼睛享受暖暖的日光。也不过过了一刻而已,张老板便匆匆跑来:“哎呀两位老弟,来得太早了,你们要体谅大哥我啊,出门时间都是算好的。”

    程维哲每次见他都想笑,这次也不例外。

    只见他“噗”的笑出声来:“大哥,您的生活真是规律。”

    张老板皱起一张瘦脸:“程老弟你就别笑话我了,走吧走吧,赶紧进去把事情办了,我也好彻底放下这件事。”

    祖祖辈辈传下来的铺面,因为他没有本事而卖掉,张老板看起来轻松逗趣,其实心里面苦得很。

    程维哲见他那样,也收起了笑容,拉着杨中元一起进了户政所。

    衢州的户政所是杨中元他们第二次来了,不过给家宅庭院过户的人家比较多,户政所还特地加了两个衙役,专门疏导秩序。

    像杨中元他们这样要给铺面过户的,人就不是那么多了,他们三人跟着路牌走到户籍办事桌前,那办事看起来有些不太耐烦,随意瞥了他们三个一眼,懒洋洋道:“我这过户铺面的,你们可别走错了。”

    上次给他们做手续的是个中年男子,他是户政所的老人了,所以对杨中元那张比较奇特的路引比较熟悉,一下子便认了出来,态度也跟着好了起来。可眼前这位,却瞧着那张路引看了半天,然后又有些怀疑地看了一眼杨中元。

    “喂,你这个是什么玩意,别随便拿一张破纸糊弄我,你说不要过户费就不要过户费,你算老几啊。”

    说起来,自从天启十年睿帝亲政以来,便对大梁的整个官吏体系做了改革,就算是这种从九品的户籍办事,也要经过户政所的考核才能上任。

    自然,能考中进士的有能之士肯定不会做这种芝麻绿豆小官,但最起码也得是会诗能文的举人。

    只要有考核,那便必须要看得懂所有特殊的路引和凭证,大梁的户籍制度传有三百余年,经过各代不断完善,至今仍在沿用。各种各样的路引和凭证五花八门,要记起来确实是比较难的。

    可他既然在衙门当差,就要当好。他不仅态度恶劣,还对自己的差事压根都不熟悉,也真是够可以的了。

    杨中元皱起眉头,轻声道:“这路引是帝京永安宫所开,上面盖了帝京官印与锦梁宫大总管的私印,按律可免去过户的费用。”

    听了他的话,那从九品办事眼中闪过一丝诧异,却仍旧硬着嗓子,无礼道:“这路引是什么还用你告诉我,我看不懂吗?按律的话都敢说,小子你可真够胆大的啊。”

    杨中元正想再说些什么,却被程维哲拉住了衣摆。程维哲错过半个身子往前探去,轻轻从他手里抽走路引,然后低声在他耳边道:“你说个数吧。”

    他看出来了,这办事或许听到杨中元的话便想起这张路引到底是何物,可他却不肯吃亏,过户商铺比房子还贵,需得往官府缴纳房屋价钱的百分之三,也就是说,他们商铺的五千三百两银子,就要给官府一百五十九两的过户费。

    这将近一百六十两银子,他可以给杨中元省下来,却也想捞点额外好处。

    果然,那办事听了程维哲的话,脸上顿时露出喜悦之色。杨中元见他那个样子心里就不痛快,却没说什么。

    程维哲说完便站回杨中元身旁,他低头笑着看向那人,态度十分友善。

    办事顿时越发笃定,他冲程维哲使了个眼色,用手比了一个二字。

    二两?这倒是不多,这人知道他们能买得起宝珠街的商铺,自然能给得起这二两银子,可这事却着实有些各应人。

    程维哲懒得跟他纠缠,就要给他直接取碎银,可杨中元眼睛一转,突然有些为难道:“真不好意思,今个没带那么多银钱,铜板倒是有一些……”

    他们最近经常出门采买,身上不仅有银票跟碎银,还有刚刚被店家找回来的铜板,杨中元想了想,约莫有五十多文,打发这人,却应该够了。

    办事一听有些急了,但秉承着不要白不要的原则,立马低声道:“有多少都拿出来,否则今天你们别想办成这事。”

    张老板站得离他们有些远,听到他这么没脸没皮,心里也存着气。

    对,他是好脾气,可那只针对自家的朋友跟亲人,对付这种人,根本不用给脸面,他这样想着,转身便往二楼走去。

    那办事不就是看杨中元他们两个初来乍到,户籍上时间也没得几天,所以才这么嚣张。

    他们两个是新来的,可他老张不是,欺负人欺负到他兄弟头上,真是不能忍了。

    于是,就在这样阴差阳错之下,当杨中元把钱袋里的铜钱往办事桌子上倒的时候,掌管衢州户政所的户籍引正也被张老板请了下来。

    铜钱落地的声音异常清脆,“哗啦哗啦”的,顿时整个户政所里的人都往杨中元他们那边看去。户籍引正瞬间黑了脸,他憋着一肚子气走到他们旁边,低声喝斥那办事:“看看你什么态度,还不快给我坐正了。”

    办事见顶头上司来了,立马吓得直接站起身来,结结巴巴道:“引正,我……我不是……我没跟他们要钱。”

    他这简直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引正听后一张脸简直都要绿了,他低声道:“闭嘴,一边呆着去。”

    再回头时,却已经态度和善起来:“二位,实在抱歉,手底下出现这样的事情本官也难辞其咎。来来来,本官先帮您把铜板捡起来,然后本官亲自给您办这件事,如何?”

    他到底是老油条了,衢州外地人众多,有的是财大气粗背景不凡的年轻人过来闯荡,他在户政所从办事熬到引正,全是因他有眼色,知道无论对方什么样子,都不能得罪。

    就算是平头老百姓,他也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办事,笑脸迎人总归没有坏处。

    他话音还没落下,便直接弯腰开始捡起掉在地上的几个铜板,然后麻利地帮杨中元收回钱袋里:“这位小兄弟,本官代他向您再次道歉,等下工之后我们自会对他有所处罚。但现在还是帮您把事情办了要紧,否则耽误了您的时间便不好了。”

    他的态度真的好到没话说,杨中元和程维哲便也不再坚持,直接把买卖契约、路引和他们家跟张老板家的户籍一起递给了引正。

    引正接过那几张纸,在看到契约的时候先是一愣,随即看到了杨中元那张路引,登时睁大了眼睛。

    他有些小心翼翼抬头看了看杨中元,又看了看程维哲,有些不确定地问:“劳烦二位,这份路引是谁的?”

    他能做到引正,必然懂行,杨中元冲他笑笑,没讲话。

    一张薄薄的路引,其实能看到很多东西。那上边有帝京官印与锦梁宫大总管的印信,便说明杨中元在宫中已经能做到总管了,永安宫那么大,宫人累以千记,可总管却双手数的过来。而且路引上面还有他出宫的时间,那是去年的七月。能在天启十五年七月出宫的,自然是天启元年入宫的。这么算来,他肯定是跟睿嘉帝君同一年进宫伺候,再瞧他本人那架势,说不得之前经常在帝君跟前行走呢。

    就算现在出宫了,那又怎么样?关系毕竟摆在那里,一旦惹急了他,论说上京告御状了,就算直接捅到帝君眼皮底下,都不是不可能。

    引正想到这里,顿时觉得后背凉飕飕的。

    他立马客气起来,甚至都不再自称本官了,只笑着说:“哎呀老弟,我们可是同僚呢,您看今天这事情办的,真是对不住啊。”

    ☆、106开始

    因为有户籍引正的帮忙;所以他们过户办得极为迅速,甚至在申领酒票的时候也没有被刁难,顺顺利利拿着所有凭证回了家。

    三月初三;宜入宅。

    杨中元全家老小大都兴奋地起了一个大早;他们的行李早就一点一点全部都搬进新宅了,今个要做的就是他们一起过去扫洗烧灶;证明家宅兴旺。

    夏家人十分热情,不仅全家留他们吃了一顿丰盛的早饭,还一起把他们送到大门口。

    杨中元看着都快走不动路的夏君然;跟程维哲一起向他跟尚泽行了一个大礼:“夏大哥,尚大哥;大恩不言谢;我们此番初来乍到;多亏二位鼎力相助才能这般顺当。废话不多说,以后宅子修好,定要好好宴请阖府上下。”

    夏君然看起来比之前胖了一些,身形也显得有些圆润,但他的个性始终没什么太大的变化:“行了行了,别说那虚的。”

    他说罢,拍了拍自己圆滚滚的肚子:“这小东西太能吃了,我这走路忒费劲,待会儿我就不去了哈,阿泽跟你们一道过去添宅。”

    尚泽看了他的动作,皱着眉头小心翼翼把他拍着肚皮的手牵过来,不叫他继续下去。

    程维哲忙笑着道:“不用麻烦了,总归家里破破烂烂的,我们就在大门口放个鞭炮,简单打扫一下便是了。尚兄还是在家中陪伴夏兄吧。”

    夏君然看了尚泽一眼,见他依旧面无表情,脸上的笑容越发灿烂:“哎呦,添宅没个亲朋好友怎么成呢,再说了,他在家管东管西的,好不烦人,你们快把他带走。”

    尚泽无奈地看了他一眼,又让身后的小厮把他扶进门里,这才叹了口气道:“走吧。”

    杨中元每次见他们两个的相处方式都很想笑,虽然夏大哥很强势,但每次尚大哥关心他的时候他也从来不拒绝,明明一个开朗一个寡言,却能好好相处将近十个年头。这其中,自然他们对彼此的感情占了最主要的部分,但他们也愿意对爱人妥协和谦让,这对于一对伴侣而言,才是最重要的。短短相处这一个月里,杨中元从他们身上学到很多东西,程维哲也是。

    乔迁之后,他们一家子便开始忙碌起来。

    除了主屋和正堂已经重新翻修完毕,其他的院子还都没开始清理。本来杨中元的意思是给两位长辈一人一个院子,他们自己也自在。不过韩世谦却说,新家的院子太大了些,他跟周泉旭住在一起也方便,还能照顾教导徐小天,不如就住一块算了。

    杨中元见他爹低着头没反应,挑了挑眉没说什么,只让泥瓦匠直接去跟两位长辈交谈,无论他们想把院子改成什么样都成。家里其他的院子久无人居住,就算是重新翻修,最少也得个把月,现在他们阖家都住在主屋,倒也不觉得挤。

    不过跟程维哲出去办事的时候,却偷偷跟他嘀咕:“你说两位老人家,是什么意思?”

    程维哲笑笑,他对自己师父虽然说不上了如指掌,却也多少了解他:“师父的意思是不想住得太分散了吧,毕竟一路走来他跟咱爹相处得也行好的,他们年纪大了,两个人住在一起还能有小天陪他们高兴,何乐而不为呢。”

    杨中元蹬他一眼,撇撇嘴:“谁是咱爹了,你注意一下啊,还没成亲呢,要叫泉叔知道不知道。”

    “知道知道,这不咱们自己说么。”程维哲好笑地看着他生动的表情,笑着说道。

    家里的事情自有两位长辈在操心,无论是房子的翻修还是整个院子要养什么花种什么树,他们两个索性都交给长辈打理了。周泉旭虽然是个仆役出身,但他到底在杨家浸淫那么多年,这点眼光还是有的。而韩世谦则更高一筹,他看上的东西,就没有不高雅的。

    新家的结构非常好,内宅除了挨得比较近的六个主人家住的院子,再往后边靠近后门的位置还有一片供给下人居住的屋舍。因为早年也算是书香门第,所以就算是给下人住的也都不错,不仅有独门独户的小院,也有宽敞的通铺,就是破败的太厉害了,宅子里的大部分地方也都荒废着,等以后都修好了,自然要雇些小厮仆役回来。

    所以目前为止,家里现在首要就是翻修主屋对面那个被韩世谦命名为安苑的院子,其次则是前院的假山花园小路,最后再把内宅的主路和闲置院子都清理干净,花坛都种上花草,这个偌大的庭院就会焕然一新。

    而家里的前门那块唯一能看的门楣已经被江小公子取走了,杨中元和程维哲对外面的模样没什么想法,索性一起交给韩世谦,让他怎么好看怎么来。

    可以说,这段时间除了两个年轻人,就属韩世谦最劳累了。

    家里大大小小的事情都要他操心,就算有岑志清和周泉旭两个人打下手,也得前前后后的跑。

    不过,这样忙碌也是为了自己的家,再累心里也快活啊。

    家里的事情安顿好以后,杨中元跟程维哲每天一大早就往宝珠街跑。www.83kxs.com

    铺子里的装潢才是重点,不仅二楼要重新做成雅间隔断,三层还要做成最好的豪华单间。于是他们两个人分开来跑,程维哲按照杨中元的意思一直留在铺子里盯着泥瓦匠们做活,而杨中元则到处跑着采买一应厨房用具、餐具以及家具。

    对于餐具来说,他总是最熟悉的。

    等到东西都差不多买齐了,已经好几日过去,杨中元这才松了口气,又催着程维哲一起去找菜商和肉商。

    他们要正经开食楼,自然跟丹落那种小打小闹的路边摊子不一样,每一日各种菜色要用到的所有食材都要有采买统一买回来,然后让小学徒一一处理干净。

    吃入口里的东西人们大多都很挑剔,所以杨中元也想着在这上面要精益求精,怎么好怎么来,不能为了省钱以次充好。

    好的食材味道是不一样的,做出来的菜也不一样。

    只有拿出最好的东西,才能吸引客人们流连忘返。

    衢州繁荣近两百年,只要能想到的,衢州就都有得卖。就连菜商和肉商也都自有他们的一套运转方式。在同一直给夏家供应蔬菜的菜头七交谈之后,杨中元和程维哲多少有些启发。

    在衢州,叫得上名号的食楼酒家几十个,大多数生意都还不错,却只有几家是交口称赞的,为什么?就是因为他们不仅大厨的手艺了得,还有自己的特色。

    而且,许多家都有自己的特色点心与面食,便经常有食客直接买成品带走,这样一传十十传百,生意不好才怪呢。

    杨中元听了,想起他们在丹洛卖包子的时候,眼睛顿时就亮了:“阿哲,一楼还没开始装呢吧?”

    程维哲自然知道他想的是什么,听了笑道:“可不是,原本想拆完二楼的库房就一起开始干,这下可倒是省事了。”

    两个人相视一笑,却没有继续说下去。

    等到菜商跟肉商都谈好了价,他们这才回到铺子,一起在一楼大厅里转悠。

    因为也算面对着街心的位置,所以这一排一共只有三间铺子。左边的客栈只有两层,后面后院也有两层小楼做客房。而右边的褚氏布庄也是只有两层,一楼都是铺面,二楼则有雅间,供客人试衣定吉服。这样一来,立在中间的三层食楼便很显眼了。

    杨中元想着当时在丹洛的情景,不由道:“阿哲,不如我们还是开个窗口,专门用来卖点心?”

    程维哲扬了扬眉,道:“卖包子的时候生意就挺好,可是在这里,我怕到时候排队的人多,堵住街口,也怕打扰客栈的生意。”

    做生意嘛,讲究的是和气生财,无论是跟对手还是邻里,都要客客气气。程维哲想得也不无道理。

    因为这边的分店比较小,所以悦安客栈在这边并没有大厨房,只有一个简单的小厨房,供应夜里和早晨的简单餐食。

    程维哲话音落下,他自己也想到了这一点,突然惊喜道:“小元,悦安客栈这间分店没法做更好的餐食,但是我们可以,要不要去跟他们谈谈?”

    “谈什么?”杨中元一开始并没有马上反应过来,顿了一下才道:“难道你是想,咱们这边给送饭?”

    程维哲点点头,脸上的表情很是兴奋:“对……虽然他们有小厨房,但我前一阵子打听,听说许多客人都不在客栈用餐,觉得不好吃。大多都是满宝珠街找铺子吃饭,中午的正餐还好一些,可早晚两顿便有些麻烦了,我们既然想在靠客栈这边多加一个柜台,那便要跟客栈打过招呼才行,如果他们不同意,我们也不好贸然行事。但如果我们把送餐这一项说出来,恐怕事情就好办得多。”

    “那倒是,我们刚来衢州,虽然做自己的生意不用顾忌那么多,但也不好得罪悦安客栈为妙,他们毕竟是大店,交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要强。”

    他们两个关于食楼的交流总是很多,有时候偶尔简单的几句话都能想出绝妙的点子,虽然生意还没开始做,但他们都有那个信心,将来点子都能慢慢做出来。

    他们不着急,不彷徨,脚步坚定而有力。他们知道,早晚有一天,他们能在这个繁华之地,开创属于自己的事业。

    ☆、107新生

    临近夏初;整个衢州正是繁花似锦。

    迎春谢了又红;桂花香了又香,芬芳了满城烟雨。

    四月初的时候;夏家的二少爷提早降临人世;在痛了一天之后,夏君然安然生下了第二个儿子。

    第二日杨中元他们得到消息过去看望的时候;只看到了刚生下来跟小猴子一样的小宝宝。杨中元跟程维哲是都没见过小孩出生的,所以看到了倍觉新鲜。

    夏君然精神不错,虽然还躺在床上;但是面色红润;倒也是一直以来身体强健所致。

    见他们两个吃惊的表情;不由笑道:“小孩子刚生出来都那个样子,等你们有了自己的孩子,就知道了。”

    杨中元听了这话,不由有些脸红,他抬头看了一眼程维哲,又低下头去看那孩子。

    孩子真个很小,脸蛋子红红的,头上的毛发软软的,他闭着眼睛,仿佛做着最美的梦。

    “他真可爱。”杨中元感叹道。

    “你现在看他可爱,等以后晚上折腾你不让睡觉,吃了就拉,说尿就尿,你就不觉得可爱了。等到会跑会跳了,每天非得把家里搞得鸡飞狗跳才罢休,你看我们家大少爷,会说话以后便成了话唠,一会儿都不消停,小烦人精。”

    夏君然笑着说道,趁着大儿子不在,赶紧念他几句。

    他话音刚落下,一把孩童嗓音便从外面窜进屋里:“爹爹,你又偷偷讲我坏话。”

    杨中元跟程维哲回头,打眼就看到一个粉雕玉琢的总角孩童掀开帘子跑进屋来,夏家的大公子如今只得六岁,长相随了两位父亲,那是一顶一的好,叫人看了就心生喜欢。

    再一个,两位父亲也教育得好。

    那孩子见屋里还有外人,正要跑的步子马上放缓下来,乖巧冲杨中元跟程维哲行了礼,口中言:“杨叔、程叔安好,是来看弟弟的吗?”

    这样懂事的孩子,可半分都没有夏君然口里“烦人精”的样子,颇有几分知书达理少年模样。

    “梓玉,你也好,下课了过来看弟弟?”程维哲笑着招呼他。

    夏梓玉虽然只得六岁,可却早早开蒙,如今正在衢州城里最大的弘晏书院读书,是衢州城里有名的神童。

    “恩,先生知道我有了小弟弟,特许我早些回来看他。”夏梓玉说着,便有些不好意思。

    虽说担着神童的名号,但他自己也颇为勤奋好学,日日功课都比旁的孩子做得认真。功课做完了,他自己还要跟着爷爷学其他的书。夏君然和尚泽并没有在学业一事上过多强迫他,倒是他自己很上进。

    夏梓玉说着,便轻手轻脚走到小床边上,趴在床围上认真看着弟弟。

    床上的婴儿还在酣睡,而床边的孩童则一脸欣喜,那画面看起来十分温馨,屋里的三个大人不约而同减轻了呼吸。

    夏梓玉认真看了好半天,才扭头问夏君然:“爹爹,父亲怎么不在?”

    夏君然笑道:“你父亲两日没合眼了,我赶他去休息一会儿,怎么?”

    夏梓玉摇摇头,脸蛋有些红:“今个是总管爷爷接我回来的,我怕父亲也病了。”

    夏君然听了,顿时有些好笑,这个儿子哪里都好,就是心眼有点多。看上去是个害羞的小小少年,实际上他心里什么都明白着呢。

    见杨中元和程维哲面上有些不解,他便笑着开口解释:“平时都是我跟阿泽换着去接他下学的,除非实在没得空闲,才让总管去接他。”

    他话就说到这里,聪明如杨中元是肯定能听懂的,果然,杨中元跟程维哲听了立马笑着看了看夏梓玉,把他闹了个大红脸。

    程维哲见他瘪了瘪嘴,忙换了个话题:“夏兄,不知小侄子起了名字没有?”

    “还没,梓玉的名字是我父亲起的,这次我们家二公子的名字可好多人要抢,估摸着满月都叫不上大名。”

    夏梓玉的名字是人人都说好听的,所以小娃娃听了挺了挺胸,满脸得意。

    杨中元跟程维哲见了他机灵的样子,又看了看小床里婴儿睡得香甜的脸,不由满心期待起来。

    也就还有一月,他们两个便要成婚,从此白头偕老,永不分离。

    衢州人的婚俗,跟丹洛是略微有些区别的。丹洛人多半是相公去夫君家里接了人,然后一起打马游街。而在衢州这里,则是两个新郎官一起从家里出来,反着绕城而行,一路看尽城中风华美景,最后在一处不经意之地巧遇碰面,正和了“过尽千帆,唯君挚爱”之意。

    这样一说,杨中元跟程维哲倒也觉得不错,因此便定了这样成婚的形制。

    大梁人成婚,自然十分讲究。

    从早起游街,到上午拜礼,中午则是宴请宾客,等到了下午,还要一同跪拜祖先牌位,晚上阖家还要吃一顿团圆饭,这一趟下来,着实累人。

    但人逢喜事精神爽,就算再累,新郎们也都觉得值得。

    为了能安安稳稳成亲,所以杨中元跟程维哲两个人几个月都没闲着,先是把铺子的所有事情都安顿好了,家中也都好好弄得整齐,这才松了口气,开始着手招人。

    他们两个闲着成婚以后再开张,借着喜事,还能把开张的宣传弄得更张扬一些。毕竟,做生意,不张扬谁知道你家好不好呢?

    这个主意是程维哲想出来的,那日正好两个人试好了喜服,正是高兴:“小元,不如我们铺子开张,也做个流水席吧?”

    杨中元正帮他摘下头冠,闻言一顿,问:“你是说结婚之时摆个流水席?”

    程维哲点点头,等杨中元帮他取下头冠,便起身按着杨中元坐下:“许多大户人家不都是这样,成亲便做流水席,让百姓们随便吃上一天都成。反正我们手里还有些余钱,开铺子第一日也要免费做个招牌来,不若就成婚以后直接开个流水席,不用样样都上最好的,一两道你拿手的大菜配上喜宴常有的那些,我相信经过你的调味,就算是流水席也定然好吃的。”

    叫他这么一说,杨中元心里也颇有些心动:“但成本的方面,就不好控制了。”

    确实是,流水席不像他们之前街边卖面条,一人一碗不过几个铜板的事,一桌席面到底不便宜,何况是喜宴。

    但他们总归是初来乍到,不先舍一些,哪里会有赚头呢?

    “有舍才有得嘛,我们第一个食楼,也不正好定了普通百姓也吃得起的精致路子吗?流水席上多选一些家常菜,不贵味道好,等衢州的老百姓吃过了,就算以后过来看到有更贵一些的菜,他们心里有了底,自然不会觉得不值得花钱,你说是不是?”

    确实是这个道理,很多东西没有见过尝试过,自然会觉得贵。但尝过其中的一些,觉得物有所值,再看到更贵的菜色,大部分人会想要去试试,因为贵的总是好的。

    杨中元听了,点头道:“好,就按你说得来。”

    等到一切事情都安顿好之后,杨中元这才拉着程维哲跑去找厨子。

    既然要开食楼,他一个人肯定也忙不过来,不仅要有两三个手艺过硬的厨子,还要有麻利的学徒与小二,这些都很难一步到位。

    这一次,杨中元倒没跟夏君然客气,不仅在自己家的铺子门口贴了招人的告示,也托了夏家帮忙找人。食楼的掌勺师傅不比小二,人机灵就行。他们还得有经验,也要够实在,否则把杨中元的手艺都学到了,他们自己走人开酒楼,那就得不偿失了。

    在五月初的那一段时间里,杨中元跟程维哲便一直为了掌勺师傅的事情忙碌。小二和学徒工早就招好了人,甚至自家也找了两个小厮,洗洗衣服打扫院子,让一家人都轻松不少。

    为了这个,杨中元同程维哲感叹:“怪不得人人都想出人头地,原来有人伺候着总比自己做活要强。”

    程维哲握着他的手,给他蓄满茶水:“人之一生努力拼搏,不过是为了让自己跟家人的生活越发好过。我们有了钱便能住大房子,能有小厮仆役伺候生活,自然是人人都很向往的。但我们另一方面却要把自己的事业往好里做,否则一旦有一日银钱跟不上了,所有的一切便竹篮打水。有得有失,其实便是这个道理。”

    “家里的事情不用辛苦,铺子里却要时时操心,也确实如此。”

    两个人说着,不由对视一笑。

    对于他们两个而言,事业上的忙碌似乎更合心意,就算再忙,也觉得值得。

    一直等到成婚的前一日,铺子里的厨子都没有找好,杨中元对自家铺子的掌勺十分挑剔,不仅要手艺好,还要人品好,就算他给的工钱不低,一时半会儿也很难找到合适的人选。程维哲没办法,只能临时请了夏家自己掌勺师父帮忙一日,先把婚礼那日的喜宴做完再说。

    就在这样忙忙碌碌之中,五月十八日如约而至。

    这一日,便是杨中元跟程维哲的成亲礼。

    ☆、108成亲上

    五月十八;诸事皆宜。

    更鼓响过五声,便是黑夜渐明之时,杨中元猛地睁开眼睛;却发觉床幔之外仍旧昏暗一片。

    此时应为卯时了吧,杨中元安静躺在床上,一时之间竟想不起自己为何这般早便醒过来。

    直到一把略微有些陌生的嗓音响起,杨中元这才回过神来。

    “公子;该醒一醒了,两位老太爷已经起了;泉老太爷正待过来。”

    那是自家刚签下的仆役,名唤长青,他跟他相公一起签了十年契,两个人一内一外;帮着杨中元和程维哲打点家里上下。

    “是长青吗?备水吧。”

    杨中元翻身下床,正要习惯性地拿起放在床榻旁边的衣服穿上,伸出手去,却发觉那衣服红得扎眼。

    哦……今日,是他们的大喜之日。

    杨中元有些恍惚,靠在床边坐了一会儿,直到爹爹周泉旭端了水盆进来,仍旧没有回过神来。

    “你这孩子,还不赶紧穿好吉服,辰时怎么也得出去游街了。”周泉旭把温水放到架上,走过来拿起最上边洁白的内衫,动手帮儿子换起衣裳。

    这一身吉服十分昂贵,从里到外都用了最好的布料,这件内衫十分考究,虽然是纯白的样式,却在领口与袖缘处都缀了浅色吉祥云纹,看起来十分喜庆。

    杨中元仍旧有些呆呆的,他愣愣看着自己的爹爹,呢喃问他:“我今日,便要成亲了吗?”

    周泉旭听他这一声低吟,心下也不知是欢喜还是酸涩。他知道儿子虽然性格跟年幼时大为不同,人也不再那般开朗直接。这些年来他过得不易,如今好不容易熬出头来,却从未对未来有过过多的幻想。

    眼下到底跟自幼一同长大的竹马牵手一生,这样美满的事情,换成是他也会觉得做梦一般。

    “是啊儿子,今天可是你的大喜之日,快精神一些,洗了脸,咱们好穿吉服。”周泉旭压下心中的所有想法,笑着同杨中元道。

    杨中元点点头,昨日他还跟程维哲高高兴兴定整个婚礼的流程,今日他却觉得仿若一切都不现实,他出宫以来的所有事情似乎都成了空中楼阁,美丽却虚幻。

    可他心里却也知道,这一切都是真的,他跟程维哲两个一起离开丹洛,相互表明心意,如今在衢州买下自己的宅院,有了属于自己的家。

    今日,他们两个便要打马游街,拜过高堂,跪过祖先,一并宴请宾客,然后红烛罗帐,成就美好的良缘。

    他们两个会是良缘吗?杨中元突然有些心理没底。

    他恍惚之间跟着周泉旭漱口净面,然后一件一件套上吉服,最后整个人干净利索地坐在铜镜之前,任由爹爹给他束起发冠。

    他如今已有二十五了,这个年纪,在大梁已经属于晚成婚之人。他跟程维哲前半生都在为别人打拼,身不由己,碌碌无为,而后他们在热闹的丹洛街头偶遇,却只一眼便认出了彼此。

    世上那么多人,他们心中一直铭记的,便也只有彼此。

    杨中元看着铜镜里的自己,面容英俊干净,鼻梁直挺,嘴唇饱满,他依稀记得年幼时有人说他是个福薄之人,那时候他是不信的。

    后来他几经生死,突然了悟了当年那人的话。

    但如今再看自己面相,他已然找不出半分幼时光彩来,剩下的只有坚定与锐利。他不知道爹爹与程维哲到底是怎么一眼便认出自己的,就连他自己,都要认不出自己了。

    杨中元想到这里,不由轻笑问周泉旭:“爹爹,我十几年未曾归来,不知你为何一眼便认出了我?”

    周泉旭正在帮他梳头,杨中元的头发很黑,又长又软,其实理应是个心软之人。

    “傻孩子,你是我儿子,你不在家的时候,我日夜都想着你。有时候怀念那你小时候的顽皮,有时候又念你长大会是什么样子,那么多日夜下来,爹爹当然一眼便能认出你了。”周泉旭说着,表情很是温和。

    “好了,说这个做什么?今日你大喜,我们应当说些吉利话来听,你坐好了,爹这就帮你束冠。”

    虽说人二十弱冠,但在老辈人心里,一个人只有成了家,才算是顶天立地的男儿。

    因此给程维哲跟杨中元成亲用的发冠,是周泉旭跟韩世谦两个人一起认真选出来的。

    发冠用的凌云冠的形制,配了红纱与东珠,看起来分外喜庆漂亮。最后再簪一长柄乌木簪,却又显得稳重。

    “小元,今日你成亲,爹没什么好说的,不求日子多大富大贵,只求你跟维哲日后平安喜乐,幸福美满就成,记得了吗?”

    杨中元坚定地点点头,没有说话。

    等到所有的吉服都穿好,周泉旭又从台上取了一个盒子来:“这是维哲之前特地交代我的,让我务必要给你戴在身上。”

    杨中元看着那盒子,心里一动。

    之前两人交换压亲礼的时候程维哲就同他讲过,这是他爹爹早年从林家带来的,也算是林家的祖传之物。林少峰当年同家里断绝关系,那是他爷爷偷偷交给他的,让他留给自己的孩子,一代代传下去,就算是做个念想也好。

    这枚玉环,后来林少峰弥留之际,又留给了程维哲。

    如今,他托了周泉旭,送到了杨中元手上。

    杨中元打开盒子,一枚谷纹玉环安静躺在绒布之上,这枚玉环洁白温润,是上好的白玉所制,玉上雕刻有谷纹,象征着五谷丰登之意。

    这枚玉环,延续至今,也有三百年了。

    杨中元轻轻摸着玉环上的细碎谷纹,心里的彷徨与迷茫瞬间烟消云散。

    程维哲把林少峰的唯一留下来的遗物都给了他,心意不言而喻。

    杨中元深吸口气,他抬起头,坚定对周泉旭道:“爹爹,帮我戴上吧。”

    周泉旭见儿子目中一片清明,便知他依然清醒过来,笑着取出玉环,小心翼翼环在他脖颈之间。

    霎时间,洁白的玉环在鲜红吉服的映衬下仿若发着光,耀眼至极。

    杨中元定定看着镜中的自己,慢慢露出一个浅浅的笑容,他扶着桌子站起身来,仔细捋顺了衣上的褶皱。

    吉服繁琐,里三层外三层,处处都透着精致与华美,他穿在身上很沉,却并不觉得累。

    这沉甸甸的重量,仿佛一份突然而生的责任,他同程维哲两个人要组成新的家庭,以后两个人变成一个整体,共享富贵共承风雨,自此同甘共苦,直至人生尽头。

    突然,远方一阵钟声响起,晨钟暮鼓,那是衢州钟楼在告诉百姓,新的一天即将要开始了。

    杨中元深吸口气,回头对周泉旭行了一个大礼:“爹爹,孩儿能有今日,全仰仗于爹爹悉心教导。如今孩儿成亲,以后定同阿哲一起孝顺您,让你一直平安富足,开心快乐。”

    周泉旭忍着已经藏在眼中的眼泪,笑着点头应他:“好孩子,快起来吧。吉时到了,爹爹还等着看你策马迎亲呢。”

    杨中元走上前去,一把抱住周泉旭。

    这个瘦弱的中年男人,幼时撑起他大半天空,如今事事都以他为重,是他最亲近的人。

    “爹爹,谢谢你。”杨中元说完,转身离开主屋的客房,在路过新房的时候他脚步顿了顿,却并没有停下来,一路下了楼。

    院中已经有点星在等着他了,长青正牵着马,而徐小天跟夏梓玉正坐在夏君然边上,被他一口一口喂着点心。

    “中元,恭喜恭喜,今个可是精神。看看你这俊脸,等会儿程老弟看到,可要走不动路了。”夏君然见他下楼,忙上前打趣一番。

    杨中元这一次难得没有反驳,他笑着同夏君然打招呼:“夏大哥,这几日可是麻烦你跟尚大哥了。”

    夏君然笑笑:“中元太可气了,这种沾喜气的事情,我们可是很乐意为之的。好了,快快上马吧,门口的迎亲队可都等了许久。”

    杨中元谢过他,径直走到点星边上,因他学骑马的日子不长,所以程维哲特地把性格温顺的点星留给他,好叫他能顺利打马走过衢州府。

    这些日子以来,一直是点星陪着杨中元学骑马的,所以他一走近,点星便欢快地跺了跺蹄子,偏头蹭了蹭他的衣襟。

    杨中元笑着顺了顺它修长的脖颈,笑道:“点星,今天陪我好好走一遭吧。”

    说罢,杨中元翻身上马,一身红衣飘逸夺目,仿佛冬日里盛开的红梅。

    周泉旭跟夏君然两个站在廊下,看他策马而出,不约而同露出笑容。

    杨中元先是让点星缓步出了内院,在家门口迎上迎亲队,便向家门口左侧方向开始策马。

    他身后的迎亲队伍抬着不多不少十二台压亲礼,一路吹拉弹唱,告诉路旁的百姓们今日的好姻缘。

    因为最后还好回到新家居住,所以程维哲借了夏家的宅院,是从他们家出来迎亲的。

    他们两个会从相反的方向绕城策马一周,最后不知道会在哪里相遇。

    从飞奔出家门的一瞬间,杨中元便感到呼啸的春风拂面而来,他心跳越发迅速,将要偶遇的那个人昨天才刚见过,可此时此刻,却十分想念他。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原来真的是这么回事。

    随着喜庆的吉乐不停在耳后响起,杨中元控制着点星的速度,一边急切地想要早些碰到程维哲,而另一边,却要压着步子不把迎亲队伍甩开。

    那种急切中的煎熬,着实令人难忘。

    路旁的百姓看到今日成亲的新郎官这样英俊,纷纷停下脚步,高声说着恭喜的话语。

    渐渐的,两侧房屋一一划过,杨中元的心渐渐稳定下来,他笑着同百姓们拱手道谢,心里告诉自己,我们就快见面了。

    绕过回春堂,走过西亭晚照,转身却猛然见到,那个红衣黑马的青年,正在福堂底下安静地等着他。

    程维哲面上含笑,一身红衣吉服生生穿出英姿飒爽的味道,头上高高的发冠闪着珠光,映得他眉目生辉。

    福堂大大的福字那样夺目,却半分不能把杨中元的目光分薄出去。

    程维哲突然策马前行,他一步一步走到杨中元边上,伸出修长的双手:“小元,你来接我了吗?”

    ☆、109成亲下

    杨中元定定看着他;然后缓缓伸出手,同他的交握在一起。

    广袖长衫随风飘出鲜红的波纹,仿佛心田里最美的梦。

    “是;你是在等我吗?”杨中元问他。

    程维哲笑着同他紧紧握着手,两队迎亲队交汇在一起;形成一条朱红色的长龙:“是的,从生下来,我等的便只有你。”

    他们一起往杨中元来时的方向行去;一路上手都没有松开,只是偶尔相互看上一眼,心里却异常满足。

    怪不得人人都想终成眷属,这种两厢钟情的滋味太过美妙,让人不由自主便会沉醉。

    回程的路途那么近又那么远;等到他们二人终于回到杨家大宅门口,已经将近吉时了。

    门口的喜公老远看到他们,便大声催促:“新郎官们快点喽,吉时已到,快来跪拜高堂。”

    他这样子看起来分外喜庆,杨中元跟程维哲也被他感染,不由笑了起来。

    见他们笑了,周围的百姓跟宾客也跟着大笑出声,成亲礼本就要喜庆热闹,人人脸上都喜气洋洋的,那才叫好呢。

    杨中元跟程维哲对视一眼,短暂松开手翻身下马,便又牵到一起。

    他们两个在大门外站定,地上早就铺好了红毯,一路通向新宅的正堂。

    新修整干净的前院花园里摆满圆桌椅凳,前来道贺的宾客已经坐满花园,等待两位新郎官的到来。

    看到他们两个一起下了马,喜公便高声唱喝:“吉时到,新人进门!”

    杨中元和程维哲不约而同深吸口气,他们二人手牵着手,一起抬腿迈进大门之内。

    霎时间,宾客的欢呼声仿佛要掀翻房顶,却并不让人觉得吵闹,那份热情与喜悦,早就洋溢在每个人的心间。

    杨中元这一路走到很慢,程维哲陪着他,两个人一步一步,仿佛要把那些走过的路都慢慢重新回忆起来。他们吃过的苦,流过的泪,伤过的心,从今往后,再也不用一个人默默扛着。

    与他牵着手的这个人,会成为他今生最坚实的依靠与陪伴。

    道路两侧的欢呼声不断,程维哲和杨中元却仿佛都没有听见,通过交握的手,他们只听到彼此鼓动的心跳。

    “嘭咚、嘭咚”那是紧张,也是喜悦。

    一直走到正堂门口,看到高堂上坐着的周泉旭与韩世谦,杨中元和程维哲这才回过神来,一下子仿若置身喧闹的集市里,恭喜声不绝于耳。

    只听喜公高声唱道:“新人进门,一拜天地。”

    杨中元与程维哲一道走进正堂之内,反身在软垫上跪下,冲着大门之外磕了三个头。

    喜公又唱:“二拜高堂。”

    二人起得身来,转身又向两位高堂长辈跪下。

    这一次,他们二人不约而同用力磕了三个头,心里对两位长辈的感念之情溢于言表。

    喜公见气氛差不多了,最后猛然拔高声音:“夫夫对拜。”

    仆役们上前扶起杨中元二人,他们两个站定之后先是向对方作揖行礼,这才缓缓软下膝盖,面向对方双膝跪地。

    古人言,男人跪天跪地跪高堂,却只有成亲这一日,他们要跪自己的终生伴侣。

    这个人要陪他走过未来的日日夜夜,要同他一起为了这个家努力奋斗,也要与他一起孝敬长辈。这个人,是应当跪的。

    杨中元跟程维哲定定看着彼此,虽然不言不语,却都看懂了对方眼神里的意思。

    这一生,我只与你携手共度。

    三个头磕下去,从此再也不分离。

    外面的宾客只看到他们鲜红的身影起起伏伏,三拜完成,喜公高兴叫道:“礼成,送入洞房。”

    霎时间,宾客又爆发出热闹的欢呼声,杨中元和程维哲两个面上都带着难得的喜意。他们先是向宾客们遥遥鞠躬谢礼,这才一道往内宅的主屋里面走去。

    拜堂之后,他们便已经成了伴侣,等到回了新房,喝过合卺酒,彼此结发留定,才算彻底礼成。

    今日的新宅已经被妆点得十分喜庆,就连路旁的树上都系着红色的丝带,迎风飘扬。

    杨中元跟程维哲手牵着手,一路安静往后宅而去,喜公跟在他们身边,不时说着吉祥话。

    待进了主屋新房,看着眼前都由自己亲手布置的摆设家居,杨中元心里不由一松,刚才那些紧张仿佛都消失不见,此时只剩下难以抑制的喜悦。

    他们两个面对面站在新房内,喜公拿来合卺酒,递给他们二人。

    合卺酒是盛在一个被刨开的葫芦两半之内,葫芦柄上系着红绳,寓意合而不分,两个人从此成为一家人。

    因为红绳并不长,杨中元跟程维哲几乎是头碰着头,一点一点抿着醇香的佳酿。

    喝完了酒,喜公这才道:“二位新人,剩下结发我就不在屋里边掺合了,你们可以说几句悄悄话,这个看心情随意,小老儿我先走啦,祝二位白头到老百年好合啊!”

    一句话说的两个人都笑了,程维哲从袖中掏出红包,直接塞进喜公手里:“张叔,这一趟麻烦你了,多谢多谢。”

    喜公也不推拒,收了便转身出门:“二位,以后亲朋好事,要记得我咯。”

    杨中元跟程维哲把他送出门口,这才转身回了新房。

    一时间两个人一站一坐,都有些扭捏。

    程维哲低头看着杨中元,见他坐得局促不安,突然笑出声来:“小元,我们成亲了呢。”

    杨中元抬起头,他脸上有些红,也不知是高兴还是紧张,见程维哲已经放松下来,也不由跟着笑起来:“是啊,我们真的成亲了。”

    “恩,我很高兴。”程维哲取了剪刀和木盒过来,坐在杨中元身边,从他耳边的发髻上取下一撮头发:“今日我们结发,以后便是伴侣了。”

    杨中元也帮他解下头发,拿过剪子剪下一小撮来。

    “是啊,我们已经是伴侣了。”他呢喃着,拿出盒子里的红绳,把两个人的头发绑在一起,然后仔细放入盒子里面。

    程维哲认真看着他忙活,等到盒子盖上盖子,才伸手揽过杨中元的腰,低头在他耳边道:“一早上没吃东西,可不可以先垫垫肚子,再出去敬酒?”

    杨中元扭头看他,见他一双眼眸直直看着自己,想也不想,便凑了上去。

    等到他们两个出了新房,喜宴已经开始了。

    中午两个新人跟长辈们一起给宾客敬酒,一一答谢之后,下午还要一同去祠堂拜祭。这样忙碌一天,晚上阖家一起在主屋吃过团圆饭,杨中元和程维哲才终于回到新房内,换下沉重的吉服。

    他们的新房是三开间,打头进去是前室,左手边是浴室,前室后面才是卧房。

    这个形制十分方便,他们回到卧室的时候,洗澡水早就已经备好。

    因着吉服实在沉重,等到杨中元麻利脱到只剩下内衫,这才发现他跟程维哲共处一室,而他新上任的相公,也正穿着洁白的内衫,坐在床边看着他笑。

    杨中元顿时闹了个大红脸,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摆,还是程维哲好心,上前牵起他的手:“走吧,待会儿水要凉了。”

    “恩……一起洗吗?”杨中元低声道。

    程维哲低声笑笑,拉着他走进浴室里:“自然是要一起的。”

    ☆、110准备

    五月二十,正是宜开市的好日子;成亲那日杨中元跟程维哲便放出口风;说等着二十的时候不仅铺子要开张;还要置办一天的流水席。

    婚礼来的客人;大多是冲着夏家的面子和这段日子以来两人新认识的朋友,所以听了便也笑着都说好。

    只是私下里嘀咕,这两个外来的年轻人;还真是有些财大气粗。

    忙完一天的成亲礼之后;第二日早晨两位新郎官一起给两位长辈请了安,又足足睡了一个上午的回笼觉;这才觉得休息过来。

    等到下午,杨中元就迫不及待催着长青的相公李义去请了夏家的掌勺孙师傅来。

    流水席虽然并不是多讲究的席面;但却是他们福满楼用来打口碑的开路先锋,不做到最好是不行的。

    说起福满楼这个名字,还是杨中元他们两个托了韩世谦给起的。用来做招牌的大字也是韩世谦给写的,这位茶艺大家说了,大俗即大雅,满满都是福气,不是挺好的吗?

    杨中元跟程维哲一向对他分外佩服,师父给起的名字,那自然便是最合适的了。

    想到这个名字,杨中元不由笑了,程维哲正打了水进屋,见他躺在床上笑得开心,便烫了毛巾过来给他擦脸:“想什么这么高兴?”

    杨中元老老实实给他擦干净脸,这才道:“想到明个咱们的福满楼便要开张,自然是心中愉悦。”

    他的脸刚被热毛巾蒸得红扑扑,此刻带着笑看人,别提多清俊了。程维哲心里一动,低下头去在他脸上浅浅印下一个吻,右手探进被中,揉了揉他的腰:“还难受吗?”

    杨中元捏着毛巾的手一僵,好半天才道:“这有什么好问的。”

    程维哲知道他不想叫自己看出不适来,心里感动的同时,却还是搂着他低声道:“你以后便是我的夫君,要跟我过一辈子的人,你有半点不舒服,我都必须要过心,你说我为什么要问呢?小元,我们两个已经是伴侣,你跟我说什么,都是理所应当的,不用觉得丢人。”

    杨中元抬头扫了他一眼,抿了抿嘴唇,别开头去小声说:“还是有些难受,不过今天再休息一天,便能好了。”

    程维哲见他肯说,心里也亮堂起来,他接过毛巾放回架子上,又取了一杯兑了少许蜂蜜的温水过来:“放了些蜂蜜,你先喝着,我帮你取了衣服来,恩?”

    他最后那个尾音着实有些温柔缱绻,杨中元听了脸上一红,接过茶杯认真喝起水来。

    那水味道略甜,仿佛能甜到心坎里去。

    不一会儿,程维哲就从衣架上取来今日要穿的衣裳,成亲之前他跟杨中元都新作了好些衣服,大多都是同色不同样式或者同样不同颜色,叫人一眼便能看出他们是伴侣。

    虽然杨中元觉得有些过了,但程维哲却特别喜欢,每次杨中元反驳,他都说:“我们两个长得这么英俊潇洒,穿一样的衣裳不是更好看?多般配!”

    说真的,自打他回来之后,他跟程维哲已经朝夕相对将近一年时光,却还是经常能发现他性格里各种各样的不同来。

    这个人有时候特别稳重沉着,有时候又像个小孩似得,生气起来吓人得很,可他的笑容却阳光得令人觉得温暖。

    有一次杨中元把这事跟周泉旭说了,爹爹只是笑着说他:“随他去吧,或许维哲是想让所有人都知道你们是伴侣,他珍惜你们两个的感情,甚至觉得是最值得炫耀的事情,那不是很好吗?”

    杨中元觉得爹爹说得倒是很在理,自此之后便也真的随他去了。

    他跟程维哲年少时都是锦衣玉食过来,可懂事之后却大多都是靠自己生活,现在生活好了,他们有了自己的宅院与铺面,在家里却还是喜欢自己操办生活起居。

    如今在主屋里,虽然有长青跟李义两个伺候,但他们多半操持的是楼下的事情,二楼杨中元跟程维哲住的屋子,也不过就是让长青在他们不在的时候简单打扫一下换换被褥之类,其余的时候,他们还是喜欢两个人独处。

    见程维哲这次又拿来两件浅青的芒锦外衫,杨中元便也没说什么,只是让他扶着自己下床站了好一会儿,才套上外袍:“想想我这个年纪成亲都这般吃力,也不知许多人少年时便结了亲缘,那得多难受啊。”

    程维哲听杨中元嘟囔这一句,不由笑出声来:“这跟年纪有什么关系?应当是跟相公的能力有关吧。”

    杨中元坐到铜镜前,透过镜子白了程维哲一眼:“是是是,你厉害,行了吗?”

    “不,”程维哲仔细帮他顺着头发,一边低声道,“我昨个那是疼你呢,等以后不忙了,真正叫你感受一下我厉不厉害。”

    听他这么说,杨中元脸上刚消下去的红晕又刷地泛了上来。比脸皮厚,他是真的自愧弗如,程维哲对他说话,从来都是百无禁忌,怎么恶俗怎么来。

    不过……两个人躲在自家屋子里讲,倒也无伤大雅。

    “好了,你快些帮我随便绑个发髻,孙师傅快来了吧。”杨中元咳嗽两声,换了一个话题。

    程维哲手脚麻利,杨中元跟他都只喜欢最简单的发髻,因为最近有些忙,他们都把头发全部束进发冠里,不仅方便,看起来也更精神些。

    他仔细把杨中元的长发梳顺,先用锦带整个盘在发顶,然后取来轻便的乌纱冠,直接用乌木簪固定好。

    “好了,站起身我帮你系玉佩。”

    他们现在出门都比较仔细,毕竟自己做了老板,不整的干净利索一些说不过去。所以以前杨中元从来不往身上戴的玉佩与香囊,也会别上那么一两个,行走之间倒是显得越发飘逸了。

    等他们两个都打理整齐去了前院的正堂,孙师傅刚被李义请到家中,杨中元忙请了孙师傅坐下,守前院的小厮麻利地上了茶。

    孙师傅是个五十来岁的中年汉子,他家里祖辈都是夏家的掌勺,他天分高,到了他这里手艺比自己老爹还要出众几分,倒是博得了夏家上下的称赞。

    如今能把他请来帮着做两次席面,也是夏君然给他们两个小兄弟面子了。

    “孙师傅,这一次还是要麻烦您,昨个婚宴整治得那么好,实在是感谢。”杨中元端起茶杯,先向孙师傅道了谢。

    一旁程维哲也说:“昨个实在太忙,我们两个也没得机会跟您道谢,今日这声感谢,是一定要郑重对您讲的。”

    孙师傅虽然年纪比他们两个加起来都大,却分外有眼色,他知道这两个年轻人不仅跟自家家主关系要好,却也是开酒楼做生意的,因此态度越发恭敬起来。

    “二位老爷快别这么说,您二位是我家老爷的至交好友,自然可随意差遣小的。如今还来跟我道谢,小的简直不知道要如何是好了。”

    程维哲忙站起来请他?</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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