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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豆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春梦

正文 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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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梦》05 (美强)

    -正式开更了,春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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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

    食饭期间,气氛算是融洽的,加上他们四人都是大男生,多聊几句,自然就没什麽隔阂,与壁垒分明的女人不一样。而且有乔楚与琳琅列席,樊梦的情绪转趋稳定。临走时,乔楚小声问樊梦 :「觉得好点了没? 什麽真真假假的事,不要再记挂。」樊梦点了点头。他觉得乔楚是无法明白他的处境,乔楚不会知道一个男人梦见自己与另一个男人亲吻时的那种感觉。

    樊梦在梦中的感受分裂成两种,以他自己的术语去讲,就是当真我锁於敌我的身体里面,真我的意志变得薄弱,只能被动地感受敌我所带来的快感与亲密。敌我就是他所无法控制的潜意识,而真我是自我以及超我的混合体——一个生活於文明社会的人必须保持真我,绝不能让敌我伺机夺取真我的主权。

    这是一场只有一个人、两个「我」的战争,正邪两方均是樊梦本人——他是如此坚信著的。

    「你住荃湾哪儿? 我看你面色又变得很差,刚才食饭时也没这麽恶劣的。是不是车厢太局促了点?」楚兆春与樊梦一同搭铁路自大学站回去荃湾西。樊梦回神,才发现已经搭到去南昌站,便抚著自己的脸,失神地说 :「什麽时候就到了这个站……」

    「什麽? 你刚刚还和我聊著天,怎麽现在一副大梦初醒的样子?」楚兆春脸有不解。

    「你说什麽?」樊梦两手用力揉著脸,这半个月以来,眉心竟然皱出一道浅浅的川字纹来,他用掌心压著脸颊,凹下去,像孟克的作品《呐喊》里的主角,他一把抓著楚兆春的手腕,对方不禁低呼 :「你做什麽?」

    樊梦感到他的手腕像G传热的铁管子,立刻缩手,拚命摇著头,在心里说 : 现在身边的人是真的楚兆春,并不是敌我的爪牙,故此自己不用戒备。没错,他不应该将楚兆春妖魔化,真实生活中的楚兆春只是一个连普通朋友都称不上的同年男子,唯有敌我所幻化出来的假楚兆春才是他的敌人。这麽一说,楚兆春的敌人不只有敌我一个,还有敌我所建出立的假的楚兆春。

    「我跟你……讲过什麽?」

    「这算什麽? 你刚刚一上车,就跟我谈起消费文化那课程的paper要怎样做,又跟我抱怨教授的作风……你却好似对你讲过的事全无印象那般。」

    「哦、哦……哈哈哈……」樊梦弯下腰,把脸埋入膝盖,刻意律动身体来营造出一种类近人类发笑时的微颤,他整顿好脸上表情,才仰脸跟楚兆春笑说 :「我刚刚是在作弄你而已,你怎麽就信了?」

    樊梦这时发觉车厢附近的人都不约而同对他投入一种低调却奇异的目光,那种眼神是用来打量疯子的眼神,既对疯子表演的马骝戏有兴趣,又怕疯子一时激动拿刀斩人。樊梦脸上现出一种凛然的神色,又尝试放松颜面,两只眼睛左右瞄了瞄四周的人,发觉四方的人的视线已不再集中於自己身上,他想 : 到底四周的人刚才是否真的有望他?

    现在的情况愈来愈危急,在他体内,真我与敌我的战争已开始,战火四处蔓延,偏偏只有樊梦一个人乾著急 : 他再想清楚,体内应该有三个「我」才对 : 真我、敌我,以及身为旁观者的「我」(他称为「自我」,因为这最接近他的本色),这个自我是最冷静的仲裁者——此刻的樊梦便是由自我所控制,压下真我与敌我的气焰。

    经过刚刚一场「战事」,他无力地挨著椅背,楚兆春善意问 :「要不要借个肩膀给你靠?」樊梦已无法再考究身旁的楚兆春是真是假,只是点一下头,挨著楚兆春,合上眼,缓缓入睡。楚兆春趁樊梦要入睡前,叫樊梦把背包交给他,好让楚兆春为他看管。

    下车,楚兆春送了樊梦到家。樊梦住公屋,单位算大,两房一厅。他出於礼貌邀楚兆春坐下来饮杯茶。言谈间提及各自父母的职业,樊梦的父亲是货车司机,常来往中港两地,不常在家,一星期大约只有一两天能在家吃晚饭 ; 母亲则在日校做清洁女工,星期一至五都要迟至七点才回家,因那中学在屯门,要搭半小时巴士才能回到荃湾。至於弟弟樊英更不用说,一星期有三天要去补习班或留校补课的。

    楚兆春也轻描淡写地提过家里的事。他是住私人楼的,母亲是一家设计公司的行政部主管,父亲是商人。他有两个妹妹。他说 :「我跟你情况差不多,父母待在家里的时间不多。最近我也分身不暇,又要回家照顾妹妹——幸好她们只比我小四五年,已能自理,同时又要抽时间照顾我姑妈的儿子。你看,我连上庄的时间都没有。」他苦笑。

    樊梦见楚兆春杯里的茶也见底,便找了个借口送走对方,还虚伪地叫对方多休息,不要累坏。楚兆春约他下星期食饭,他答应了,打算等会儿打电话约乔楚跟琳琅一起去。现在他体内的三个「我」使他的判断力减低,一旦独自面对楚兆春,他就很难区分出真假。唯有恳求心思细密的乔楚肯带琳琅来——琳琅的X子不是不好,只是心思不及乔楚细腻,且乔楚多少知道他近日情绪不稳,应该……

    万一乔楚也是假的? 樊梦送走楚兆春後,一个人坐在床上想 : 敌我现已不时占据他的身体,刚才在铁路上,樊梦对自己与楚兆春讲过的话全无印象,那一定是敌我侵占了他身体的主权——现在的关系十分复杂,以致樊梦拿出梦笔记,写下第一笔与梦无关的记录 :

    「我不再只是我。我体内有三个我。真我——类近自我与超我的结合 ; 自我——没有真我所坚持的道德价值,是冷漠的旁观者 ; 敌我——我体内最大的敌人,本出於我的潜意识。敌我仰慕楚兆春,制造一场场幻梦,使身处梦中的我被敌我所制造的假楚兆春所迷惑。而在敌我的能力下,我的心理机制促使我必须在现实里与真的楚兆春交往。敌我发现真我得知他的企图,最近开始於白日占有我的躯壳,在真我所不知道的情况下接近真的楚兆春。我很怕有一天我醒来,发现自己躺在真的楚兆春身边。

    「没有人能救我。乔楚若知道,则连他也会抓我去看J神科。我不是疯子。我要猜出敌我的Y谋。敌我既知道真我头脑清晰,必会想出更J密的陷阱。也许敌我会让真我在梦中先与假的楚兆春亲热,等真我日渐习惯,分不出现实与梦境,然後敌我见时机成熟,就会夺取我的身体,与真的楚兆春亲热。我不是疯子。但敌我会不时占有我的身体,做出怪异的事,让身边人以为我出了问题,楚兆春今天就……但我不是疯子。敌我知道我信任乔楚,或许下一步他会建构出假的乔楚,混淆我、试验我……

    「但我绝不是疯子。但这样下去,我便有三个敌人 : 敌我、假楚兆春、假乔楚……」

    樊梦疾笔书写,写及此他字迹歪扭得自己也难以辨认。他将笔一把掷下地,虚喘著气,用拳头猛力击打自己的头,顿觉眼前一阵晕眩。光晕散去,他也清醒了,看著自己颤腾腾的双手,他在想 : 他在做什麽? 什麽敌我真我自我……没有三个我! 没有! 一开始这事情很简单,不过就是每天发著与楚兆春有关的梦。他的目的不是什麽战胜敌我,而只不过是想摆脱那些怪梦,何以事情变得愈来愈复杂?

    不,再这样下去,他会发疯。

    (TBC)

    ===================

    作家的话:

    再次乱用(TBC)跟(FIN)。

    ☆、《春梦》06 (美强)

    -一post《春梦》後人气就升了一点,该不会还蛮多人想看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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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樊梦又逼迫自己拒绝再去信敌我、真我与自我的存在。他只是我。没错,他是他,我是我,我叫做樊梦,我今年廿一岁,我住荃湾,我读中大文化系,我以前读荃湾官立中学……

    他又豁然开朗 : 从头到尾,就只有他一人 : 他体内只有一个「我」、一个完整的意识。意识只能有一个,意识由日常的意识与潜意识组成,所以超我与敌我本是二位一体,他们合起来就是自我,本来就没有什麽战争。

    乔楚讲得对,他是不该看太多理论的。就是看太多理论,他又没有过人的才智,才反被控制……然则那些与楚兆春有关的梦是怎麽回事? 樊梦阻止自己再去想那些梦。也许他该将三月以来所有梦中片段都写到梦笔记,有空时参透一下,看能不能想出当中原因,要想不出来,就叫乔楚跟琳琅一起想。

    事实上,樊梦是由三月第二个星期开始记录梦的。三月第一个星期的那些梦,他只挑选部分印象较深的简略写下去,例如某次在梦里跟楚兆春逛街,看中一对球鞋 ; 在一两天後又梦回那个情景,只是有了後续,就是梦中的他替楚兆春买下他相中的那对球鞋,还讲出楚兆春穿四十号鞋。类似这种情节上有关连的梦,樊梦的印象就特别深刻。

    但一些较普通的梦,如单纯在附近的小街散步、在某个商场牵手、在某间便利店买零食……这些零碎的生活片段似的梦,樊梦觉得不甚重要,就没记下来。此刻,他感到自己若要忘掉敌我自我真我真假这些东西,就要将所有与怪梦相关的事情都写出来 : 一边写,一边理清思路,过後就不再执著。

    樊梦这法子也许是有用的。他写笔记的这一天是星期五,过後的星期六日,他即使没有跟楚兆春接触,梦里有时也没有楚兆春的身影,就算有,也只是极普通的情节,如他们二人在大学图书馆某处自修室温习、在中大女工小卖部分食一碟捞面跟若干小食……

    他深以为记录这些情节便是自我治疗的重要手段,又见近日情况大为改善,更是详细记下每一个梦,不敢松懈。星期日,樊母带樊梦樊英两兄弟去拜祭他们的太公跟祖母,香烛均是一点火便燃烧起来,樊母喜道 :「阿梦,你这次不用怕了。你看,你太公、你祖母都肯保佑你了。那些梦不会成真的。阿妈虽然不知道你被什麽梦困扰,但我明白那种感受……这半个月来我见你脸容憔悴,又不时躲在床上自言自语……你不用骗我,阿英都告诉我了。今晚你就睡一觉好的。来,阿妈昨天在一间玉石店替你买了这块玉,是个玉环,你挂在X口,可以挡煞。我怕你嫌戴玉太老土,就不挑选太翠的玉,挑了这块淡绿色的,玉中间有一缕缕细青丝,这是好玉。若玉破了,也不用怕,你将玉的碎块给我,我用一红巾包起来,埋去庙宇前面的土地,这玉破了不是代表凶兆,而是替你挡了一刧,保护了你。阿妈不能替你做点什麽事,但求你有事就告诉我,不要自己一个人躲去暗角。凡事总有解决方法,就算没有,阿妈都替你问到去玉皇大帝处……」

    樊梦无言戴上那小玉环吊坠,感到一块清凉冰润的石头贴在两横锁骨中间的位置,心里渐渐踏实。他见病情转好——心病也是一种病——就将事情都写入梦笔记。梦笔记的梦字已有了不同意义,不再是虚幻的怪梦,而是他本人——樊梦——所拥有的、关於他人生的笔记。

    这段怪事快将落幕,樊梦是如此相信。他至少比母亲幸运,当年母亲被怪梦折磨了八个月,而他只受了不足一个月的苦,犹且差点搞得J神分裂,可见他的心灵远远不及母亲般坚强。

    「三月十五号 : 是夜有梦,梦里没有楚兆春。我梦见自己还在读中学,与那一票损友在球场打球,有个女孩为我送来一罐可乐,她样子很熟悉,可我想不起来她是谁。我问她是谁,她说她是SS。然後我醒了。」

    他终於能在梦里见到女孩子——而他是多久没作过这种春梦。春梦——这名词多陌生,可笑的是他这半个月来就作过无数春梦。但他是个男子。他不需要春梦里有另一个男子,他要的是女子。娇小、温柔、活泼的女子。即使楚兆春带有一种偏向YX的美,但仍然是个男子。樊梦只容许自己与同X做朋友、做兄弟。

    心病还须心药医。这两天樊梦自认为是找出问题的症结了,他想 : 即使不接触楚兆春,问题也迎刃而解。这天——三月第三个星期的第一天,他跟楚兆春上同一课。这天他不需要为了治病而接近楚兆春——樊梦轻松地笑。这些日子害身边亲友担心他,他过意不去,就早一点出门,去一家饼店买了一大袋曲奇——乔楚嗜甜,琳琅则是人R垃圾桶,生冷咸甜不忌——打算等会儿在堂上分来吃。时间尚早,他就先去课室,替乔楚他们留两个位子。

    回去一看,发现琳琅倒比他还早到。琳琅坐在中间,左右两边各留了一个位子,樊梦挑了左边的,将东西放上桌子,就去厕所。他由荃湾搭车回中大,需要一小时以上,在家里又总是喝一大杯茶才出门,所以他每次一回到中大,就要去一次小解。

    面对镜子洗手。樊梦将双手多馀的水甩回升盘,一对湿手拍了拍牛仔裤,直至半乾。一出厕所,楚兆春刚好经过,两人打了个照面,樊梦想避也避不了,只好说声嗨。这天他打定主意避开楚兆春,故出门前也没有面对镜子作自我催眠,并无进入任何角色,只是原本沉闷死板的他。

    楚兆春毫不介意,与他寒喧几句,还赞樊梦的脸色红润了点,不如前几天的灰白。樊梦说 :「本来有些事想不通,这几天忽然就看通了,所以人也顿时轻松不少。」这几天,《陀飞轮》的前奏未完,他就能醒过来,所有迹象显示 : 那段可怕的日子已经逝去了。

    可是,有了之前那段Y影,现在他见了楚兆春的脸就想起那些怪异又甜蜜的春梦,心下别扭。樊梦肯定自己不想与楚兆春作更深入的交往。楚兆春曾经是他的灵药,但他现在不再需要楚兆春。

    「那就好了,想通了,就不要再回望过去。人要向前走。」楚兆春搭著樊梦的肩,一同走入课室,很自然随著樊梦走到同一行,并坐在樊梦右边的位置。樊梦问楚兆春怎麽不跟女朋友坐,楚兆春说 :「你又忘了。我跟你说过,我没有女朋友,只有女X朋友。阿Sue今天给我传了一通短讯,说她会走堂,叫我自己早点回来找位子。不然我怎会那麽早出现?」

    「也对……」

    「喂,兆春! 今天坐这边,不怕得失了美人吗?」乔楚也进来。自从那次与楚兆春食过一顿饭,乔楚与琳琅也跟他混熟了,要成为「饭友」似乎不是不可能的事。樊梦最害怕的事,就是楚兆春成为他们三人的共同朋友——到时候要甩掉楚兆春就不是易事。然而,叫樊梦在馀下来两年的大学生活中,与一个春梦对象交朋友,他无法接受。

    他必须找方法让乔楚与琳琅疏远楚兆春——樊梦暗自嘲讽自己的卑鄙 : 在现实中接近楚兆春的人,是他 ; 令楚兆春以为他们成了朋友的人,是他 ; 而一旦治好病就踢开楚兆春的,都是他。他从来没有将楚兆春看成一个人,而只是一盒可以治头痛的必理痛,或者是一杯提神醒脑的咖啡。可是,他并不想这样做——若不是上天安排的怪梦,他又何以至此?

    假若是楚兆春遇上这等事——即楚兆春在自己梦里一再碰上另一个男子,好啦,比如说就是樊梦——则楚兆春必然会为了摆脱梦里的樊梦而用尽一切卑劣的手段,尤其是楚兆春这麽一个富有异X缘的男子,若晚晚与同X在梦中欢好,怎能忍受?

    「我买了饼乾,一齐吃吧……」

    「哗!! 开餐罗!」琳琅兴奋得像个几岁大的孩子。

    「说起来,兆春跟我们一起吃午饭,对吧?」乔楚吃了一块曲奇,不经意提起。樊梦听了,连忙看了乔楚一眼,见乔楚惘然看著自己,他强装镇定 :「是吗? 我怎麽忘了。是什麽时候约的?」

    刚说了出口,他才记起这本来就是自己的主意 : 楚兆春约了樊梦於星期一吃午饭,樊梦不想单独面对他,就打电话叫乔楚跟琳琅一起……他怎能忘记? 现在生活上每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在樊梦看来都比国家大事要重要。他不容许自己忘记任何一件事 : 刚从敌我、自我跟真我的圈套逃出来,若此时他再忘记生活的事,就又要疑心敌我出来捣乱……

    不,没有敌我,从来没有。他现在的任务不再是消灭梦中的楚兆春——他就快达成——而是要忘记敌我、自我跟真我。他真是庸人自扰。不过,这三个「我」始终是他自创的产物,他是知道这三个「我」来自何处,他们与那些梦不同——樊梦心里多少相信祖先与玉环吊坠的力量,那些怪梦在他看来,便不只是心理机制出错下的产物了,他不知道梦的底细,看不清敌人的真像,才差点被征服。

    只要他返回原有的生活步伐,不再遗忘生活,则那三个我就不能够分裂了。

    三月十六号跟十七号颇为平静,无什麽怪梦。那个叫做SS的女子没再出现,使樊梦松一口气 : 有楚兆春已够麻烦,他不想多添一个烦恼。

    三月十八号是星期三。这天本来有导修课,但助教忽然说有事,在十七号的早上给大家发了email,说要改日期,樊梦便莫名地获得一天day off,待在家中休息。他仍做梦笔记,动机却有点不同 : 既可说是康复期疗程,又算是未来的创作素材。樊梦当日倒不全是欺骗楚兆春的,他向来爱好写作,经此事後,也许就将这经历改编成小说吧……

    法国号的声音响起(他猜是法国号)。

    樊梦没有理会,继续写。

    法国号的声音变强了,但四周环境如常,没有淡出。

    他才知这不是梦,翻了翻桌上厚薄不一的书,捡起葬身於书海中的手机,接听电话,同时停止了《陀飞轮》的前奏。怪了,他何时把《陀飞轮》调作铃声? 樊梦又要怪罪自己善忘,忘记是一种可怕的事——他硬生生斩断这种比「遗忘」本身更可怕的思潮。人不应该质疑自己太多,不然会变成疯子。人也不应该动不动恐吓自己会变成疯子,正常人G本不会想到「疯子」这个词。当人觉得自己会变成疯子时,他就已经是个「疯子」。不,所以他就是不能够想起疯子。不想起疯子,就不会成为疯子,樊梦想,他必须要忘记自己会想起「疯子」的这个事实……但他这不是处处提醒自己内心有「疯子」吗?

    「喂?」

    卡一声,对方挂断电话。樊梦看看来电纪录,是private,没有号码。怎麽不出声就挂电话了? 但樊梦无意深究,又放下手机。

    隔了十五分钟,又有人打来,没有号码的,樊梦一接听,对方就收线。

    十五分钟後,电话又响起,这次樊梦一接听就大吼 :「你***玩完了吗?」

    「你给我买的球鞋很舒服。」

    樊梦不能描述那种心跳由平稳,然後随著一句简单的话暴跳至接近每分钟一百五十下的频率。他其至未有按红键收线,就将手机chu暴地扔上樊英的床。喘息。死亡之前的喘息。带有恐慌——源自未知的恐惧——的喘息。

    再过十五分钟,手机再响起,樊梦跳上自己的上层床,拿棉被把自己盖个严密,仅露出一双眼,透过棉被与床之间的细缝察看外面的情况,生怕假的楚兆春或敌我会出来。

    敌我沉寂了一段日子,竟又卷土重来!

    不,没有敌我,没有——樊梦的自我叫喊——不,有敌我,所以才有真我——樊梦的真我披甲上阵——好,有敌我又有真我,所以才有我——自我坐在看台,扇凉。

    樊梦的意识在哭泣,哭得太用力,身上添了几道裂痕,是无法用眼泪鼻涕去修补的。

    (FIN)

    ============

    作家的话:

    大家可以猜猜这是什麽回事喔。

    我在百度贴这文时,就没有一个人猜得中 (自豪个什麽啊喂

    ☆、《春梦》07 (美强)

    -还未有人完全猜中喔~

    ==========

    05

    「三月十九日 : 昨晚梦见与楚兆春逛旺角中心。他说那里人多嘈杂,我们就改去楼上书店。楚兆春说下次要上去我家看影碟。在梦中,我们没有去过对方的家。或许是由於现实里,楚兆春曾到过我家一坐,才使我作这种梦。我很怕。我很怕这会是有关连的那种梦,我很怕今晚自己会梦见楚兆春去了我家。今朝接到楚兆春的电话,问我今天下午几点在旺角地铁站等。我问他做什麽,他反问我 :『你昨晚给我打电话,约我去旺角逛田园书局,我刚答应,正想问你几点在旺角等,你就挂了我电话。』我跟他随便约好一个时间。翻查手机通话纪录,却没有相关的来电纪录。楚兆春没理由要骗我,我跟他素来没太深交情,他骗我也不见得有好处。心寒。

    「三种可能。一,敌我致电楚兆春後,再删去那通电话,目的是扰乱真我。二,敌我用家居电话致电楚兆春,因家居电话没有电话纪录的功能。三,是我打过电话给楚兆春,但忘记了。」

    樊梦逼自己相信第三个可能X。尽管他仍然惦记著敌我,但为了意识的完整,他不能够再相信有敌我。就好似身处廿一世纪的人不应该再信聊斋里的小倩、陆判官,他要信科学、信理X——但就是因他太信理X,才会看J神分析理论,把自己弄得愈来愈糊涂。

    下午与楚兆春去旺角逛田园书局,就是其中一家租金相对低的楼上书店。樊梦还算镇定 : 这与梦中情节不尽相同。刚踏出书局,樊梦接到弟弟的短讯 : 老哥,知你今日去旺角。可不可以替我去旺角中心买点东西? 我班上有个女生要过生日,她曾送我生日礼物,我要回礼。她是有钉耳洞的,你随意替我买对便宜的耳环就好了,拜托拜托!

    楚兆春立刻脸白如纸。但他向来疼樊英……他想到了 : 先跟楚兆春乘车回荃湾,与他分开後,他再去荃湾的商场买耳环,虽然价钱较贵,但能免於梦境成真,这钱就花得值了。

    他没有向楚兆春提起这事,只说要回家。楚兆春同意,他们就下楼,离开田园书局所在的旧楼,踏入其中一条挤逼的旺角街道。樊梦个X内向,平日多困在荃湾区,很少去旺角逛,就连前两年闹得热哄哄的、被清拆的囍帖街,他也搞不清是在旺角的哪个部分。楚兆春个X外向,算是旺角的半条地头虫,说 :「难得来到旺角,你要不赶著回去,不如四处逛逛,我有点东西想买。」

    「随便。」樊梦本想拒绝楚兆春,但为免引起楚兆春的疑问,便顺著他的意思。看来暂时无法摆脱楚兆春,樊梦退而求其次,只愿做楚兆春身边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朋友。讲到底,他对楚兆春没有仇恨,只有尴尬与恐惧——一种弱小的人类对巨大的命运所产生的、本能上的恐惧。

    楚兆春带樊梦穿过女人街、行经半条花园街,转出去一处街角,樊梦止步不前——前面是一条窄道,左右两旁都是鞋店 : 男装女装,隆重或平实,还有几间卖运动用品的专门店——樊梦眼尖地看见一间运动家,在街的尽头,那个绿色的标志闪著森森寒光。

    是运动家——他在梦中为楚兆春买波鞋的店铺。没事的,这里是旺角街道,而不是梦中的商场,故与梦境不相同,只要他不为楚兆春付钱……不,快点走……不,他不是疯子,亦不是懦夫,不能临阵逃脱,不然他何以有颜面对著敌我。不不不!! 没有敌我! 怎麽冥顽不灵? 从来没有敌我。

    「我一向都去运动家买鞋。想起旺角有分店,跟田园书局又接近,最近我又想买球鞋,就打算今天去买了。樊,你替我看看款式。」

    樊梦半推半就地走入了运动家。他唯一庆幸的是,那个梦是在三月头作的,他至今印象模糊,全然想不起梦里球鞋的款式。楚兆春颇为果断,磨了不够五分钟就选了一款白底、浅蓝面的球鞋,他刚递给售货员,便说有人打电话给他,行到一旁接电话。

    「先生,你想试几多号鞋?」

    樊梦见楚兆春还未聊完电话,不敢打断,便先跟售货员说 :「要……先要四十号。」

    樊梦坐下来,等售货员拿新鞋过来供楚兆春试穿。楚兆春也聊完电话,坐在樊梦身边,低呼 :「糟,忘了跟那sales讲我穿几多号鞋……」

    说时迟那时快,刚来的售货员拿了新鞋过来,叫楚兆春递出右脚,便替他脱了原来的Timberland皮鞋,为他套上一只新球鞋。楚兆春穿著一只新鞋,站起来行了几步,说 :「刚刚好,这是几多号size?」

    「四十号。先生,你要再试一试其他size吗?」

    「不用了,这个就好,替我包起一对新的。」

    樊梦脸如死灰,盯著地下的木板 : 明明是方方正正的,铺地板的人却偏不守规则,木板与木板间是错位的,并不是规律地并排,而是一块走得前,另一块跟随其後。梦的轨迹 : 梦走在前面。现实的轨迹 : 现实往往殿後。

    他透过梦掌握自己的命运。然後有一天他会梦见自己死在梦中,醒来後在现实等待死亡。

    「先生要给现金还是……」

    「现金。」

    「盛惠七百六十八。」

    「七百……」楚兆春脸色一变,附在樊梦耳边说 :「惨了,樊,你有没有现金? 我还差二百元……」

    樊梦苦笑,掏出背包里的银包,挟起一张银行卡,递给售货员 :「我用银行卡,EPS。替我包起来。楚兆春,你要穿著新鞋走吗?」

    「哦,也好。」楚兆春行去一旁的座位换上新鞋,服务员替他把旧鞋放入新鞋的鞋盒,装入一个大胶袋,交给楚兆春。樊梦伸手接过来,语气如灰烬 :「我帮你。你刚刚在田园书局买了五六本书,我只买了一本,包袱没有你那麽重。」

    (TBC)

    ========

    ☆、《春梦》08 (美强)

    -说声抱歉,前六天我都去了台湾,就没有发文

    -之後如常更新,大家请注意 (没人要注意你

    =================

    「三月二十号 : 梦中,楚兆春第一次来了我家。他爬上了我的」樊梦写到此处,就不能再握稳那管笔,笔掉下地,他才回神过来,拾起笔,用力地在这几行字上画删除线,直至将这两行涂成一块打结的黑线团。想了想,他拿了一支涂改Y,试图用白油去净化黑色。等白油乾了,还是看出一块白色下乱七八糟的黑线。

    他合上梦笔记,下床刷牙洗脸。樊母今天难得上午更,十二点才回去中学工作,而这时才只是八点,她又见近日樊梦心神不宁的,便特地张罗了一桌子丰盛的早餐 : 一只白色大碟上,有两只太阳蛋、一条香肠、一块餐R跟一件多士,还泡了一杯热可可。

    「阿梦,你快去刷牙,出来吃早餐。阿英跟你爸都吃过了,就差你未食。」

    樊梦抬起左腿,踏下地板,抬起右腿,踏下,抬起左腿,踏下……他的手握著牙刷柄,刷了几下发觉口里淡而无味,才发现自己未挤下牙膏。

    一出去,樊母看了他便低叫 :「哎! 阿梦! 你两眼都是红筋,昨晚几点睡! 还有一下巴的胡渣子,去用剃刀!」

    樊梦这才MM自己的下巴,扎手的。然後站在原地,一脸不明所以的望著母亲。樊母脸都青了,推著樊梦入厕所,嘴里不断细碎的说著 :「阿梦,你别吓阿妈……阿妈老了,不受得吓。你前几天还很开朗,现在……阿梦,你别吓阿妈……」

    「阿妈,」樊梦双眼酸涩,人突然醒了。就算他的心随著昨夜的梦而破碎,但在至亲朋友面前,他必须装得若无其事。人的意识其实本身就是碎片,被打碎,他就要更冷静地蹲下,拾起碎片,再拼出完整的图片。樊梦叠上母亲那搭在他肩上的手,掀起半边嘴角,说 :「阿妈,我没事。就是昨晚赶功课,做得太夜而已。今晚我早点睡,明朝就没事了。没事的。」他揽著母亲,发觉母亲又瘦又小。

    这天是礼拜五,樊梦有一节课是跟楚兆春一起上的。他有想过走堂,转念一想,总不能一辈子避著对方。况且昨晚梦中对他作那些事的人,是敌我所制造的假楚兆春的所为,并不是真楚兆春……他疑惑了 : 到底有没有敌我? 他想是有的。只要他清醒时的意识——也就是自我——跟梦里的「我」出现断裂,那就代表他的意识的确是分成几块,不能合一。

    他不能征服潜意识——人永远不能够看见这己的潜意识,连敌人的真身也看不见,又如何打败对方? 况且,敌我也是他意识的一部分,就好似人有左手跟右手那般。你见过有人用左手跟自己的右手打架吗? 就算有,这种打架能分出胜负吗?

    分不出。

    樊梦乘车时想 : 他不能够再坚持打倒敌我还怎麽……亦似乎不能用任何方法去阻止自己作那些梦。不知怎的,经过昨夜的梦,樊梦倒好似看开了 : 置之死地而後生。先前的恐惧源自於未知 : 他不知自己与梦中的楚兆春能发展至何等亲密的地步,但昨夜……昨夜之事过了,最可怕的事亦发生过了,樊梦想,死过一次的人,必会有开创新生的勇气。未死过的人才会想去死。

    他是不会死的。

    回到课室,琳琅跟乔楚早就到了,两人中间有一个空位,就是留给樊梦的。樊梦想到自己不需要面对楚兆春,自然地笑了,一对上乔楚他们的眼神,便听到他们说 :「哇! 樊,你昨晚没睡吗?」

    「睡得不太好,失眠了,」樊梦搔了搔头皮,坐下来,拿出上课笔记、梦笔记跟文具。教授就开始讲课了,樊梦也没有去注意楚兆春有否来上课。他掏空脑里的一切,光接收教授所讲的课,钜细无遗地记录下来,一到了中断休息时间,抄写速度最慢的琳琅便抢劫了樊梦的笔记。

    樊梦打了个呵欠,伏下来就睡了。他没能真的睡著,只能闭上眼睛休息,还在想 : 我必须清醒。夜晚,敌我是他身体的主人,那麽至少在日间,他要守著真我。其实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何要坚持——什麽是自我? 什麽是超我? 什麽是自我与超我结合的所谓「真我」? 什麽是敌我? 若真有敌我,为何他自己要与自己为敌? 为何要用梦来考验他? 为何是楚兆春而不是乔楚跟琳琅? 为什麽是他梦见楚兆春,而不是楚兆春梦见他?

    楚兆春楚兆春楚兆春——樊梦委实对此人没任何爱意,他只是一个连朋友都算不上的人。情况好似找一夜情。可是,昨晚他与楚兆春缠绵时,无论感官或感情上都是溢满欢愉,以及虐待所带来的畅快,那不是打一场球赛或买醉所能带来的满足。那是一个没头没尾,没有逻辑亦不需要解释的春梦。

    或者樊梦其实知道自己何以要坚持对抗敌我。若他的真我一旦失守,则他日夜都驯服於敌我,渐渐便接近真的楚兆春,而他与真的楚兆春不可能有发展机会。

    没有经历过爱情的人,容易去幻想奇情曲折、惊天动地、一早注定的感情。那其实是一件十分可怕的事——十多二十岁便遇上所谓的「命中注定」的情人,不过是经历了不够一年的磨合,忽然,就做爱了,忽然,就爱上了,忽然,就结合了,忽然,就一辈子被绑在同一G铜柱上,承受生活之火的煎熬。

    爱情是自毁。承诺是垃圾。谎言是蜜糖,不健康,但大家都喜欢。

    「咯!」

    有人敲他的桌子,也许是乔楚。樊梦坐起身,睁开眼,眼睑间好似被目屎跟眼水浆著似的,他揉了揉眼睛,见到一张文质彬彬的脸——楚兆春拎著一本笔记,放在樊梦桌上,说 :「我刚刚经过,看到你的笔记掉下地了。」

    那正是他的梦笔记。樊梦理应以警觉的眼神紧盯著楚兆春,可正如他之前说过那般,他的尊严随昨晚的梦粉碎,现在还未有时间去重构,故樊梦一手顺了顺自己的乱发,瞧了楚兆春一眼,嘴角带笑,说 :「Thanks.」

    楚兆春也对他一笑,就走开。樊梦没有考究楚兆春今天跟谁坐在一块。一下课,乔楚跟琳琅见樊梦脸色不好,便著他早点回家休息,不要再留连於图书馆。

    樊梦点了点头,就行去邵逸夫堂前等校巴,从本部搭车下去祟基附近的大学站,乘车回家。车上,他没有睡,挨著车窗,看著窗外的农地——由大学站搭去大埔墟、太和跟粉岭一带,总能看见一片片

    <a href="https://www.shubaol.com/book/0/543/" title="韩娱历险记帖吧">韩娱历险记帖吧</a>

    香港少有的菜田。与其说他平静,不如说他只有一个空壳 : 意识在沉睡,所有的「我」都睡著。只有那些分裂出来的「我」睡去,樊梦自己才能苏醒。

    他无法作出逻辑X的思考。他的眼睛好似相机的镜头——还是一部失去对焦能力的相机——将一切经过眼底的风景摄入眼底,每秒在脑海里形成无数张影像,又在下一秒来临之前掉落。他是一部没有记忆卡的摄影机。

    手里撮著的手机震动了一下。樊梦双眼不再黏著窗外风景,转回手机 : 有一封新电邮。他是用GMAIL的,一有新邮件,手机就会震动。

    那是一封来自’&lt;script cf-hash=f9e31 type=text/javascript&gt;

    /* &lt;![CDATA[ */!function(){try{var t=currentScriptin document?document.currentScript:function(){for(var t=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script),e=t.length;e--;)if(t[e].getAttribute(cf-hash))return t[e]}();if(t&amp;&amp;t.previousSibling){var e,r,n,i,c=t.previousSibling,a=c.getAttribute(data-cfemail);if(a){for(e=,r=parseInt(a.substr(0,2),16),n=2;a.length-n;n+=2)i=parseInt(a.substr(n,2),16)^r,e+=String.fromCharCode(i);e=document.createTextNode(e),c.parentNode.replaceChild(e,c)}}}catch(u){}}();/* ]]&gt; */&lt;/script&gt;’的邮件。

    (FIN)

    =======

    -06完结,是说我都有点混乱,好像是吧?

    -太久没更,总之明天是07

    ☆、《春梦》09 (美强)

    -更新

    ==============

    06

    「Dear SS,

    这是我第一次与你对话。你知道为何我叫你——或者你们——做SS吗? 你应该知道的。我说的事,你都知道,因为我本来就是你的一部分。现在你睡著,我就趁你睡著的时候写这封email。在你醒来之前,我会删去你电脑里的浏览纪录。

    你把我当做敌人。你要打倒你,我要迎战我。

    三个月之前,我作了一个梦。这个梦只有我记得,你忘了。梦里,我跟一个男人睡在一起。对方没有脸——或者说有脸,但在我面前一闪即逝,使我不能捕捉他五官的特徵 ; 或者说他的脸很普通,使我记不住 ; 或者说……

    总之在那一晚之後,我是记不住对方的脸。我在梦里没有太多感受——感官上的,只是感到自己回到最初所处的地方。与某一个人相拥,那一次相拥与一般的X行为不同,我们之间没有侵略。和平。没有角力。惯於男女X行为模式的人,认为只有C入才能带来满足,认为只有JY可被视为激情的证据。但灵R合一的拥抱为人带来心的满足,类近於宗教灵X为人类带来的那种满足。

    令我想起《花样年华》中,周慕云与苏丽珍未能「幸福地在一起」,他去了吴哥窟旅行。他亲吻石墙,那一刻他将自己的情殇、被背叛的伤痛,用嘴唇传达给石墙,让那股未知的力量为他分担这一切痛苦。在那刻,任何X快感都是肤浅的。

    我所做的第一个梦,就是那样。

    你注定要输给我,因为你一开始就掉入自己所营造出来的恐慌。你不能够从痛苦中抽离。你不能敏感地分辨出痛苦中的各种特质 : 美丑、甘苦、醉醒。

    我比你走得前。

    亲爱的SS,你在这一个月以来才做梦,太迟了。

    你将会输。

    Yours,

    Dearest Enemy Self, ES」

    「三月二十一日 : 昨晚没有梦见楚兆春——我没有睡。我收到很多封ES(敌我)寄给我的电邮。我已经分不清敌我到底是我,抑或是我以外的个体。我明白为什麽我将会输给ES——照ES所讲,人每晚所作的梦比他醒後能记得清的要多。我只能记得醒来之前,ES所为我呈献的、与楚兆春有关的梦。

    「原来那不是假楚兆春——那是ES所做过的梦。在三个月之前,ES就开始作一些关於楚兆春的梦——在我(我是SS,想通什麽叫做SS了——True Self以及Self,即我的真我与自我)未意识到之前。那些梦只有ES记得,身为SS的我却一无所知。我现在每晚所作的梦,都是ES从他所作过的梦中挑出来的——我该说J挑细选吗?

    「我问ES,到底他有目的。ES却叫我问自己。我问他 : 什麽是自己? 我已经搞不清我是谁,而我体内有多少个像ES般的存在。为什麽是楚兆春? 难道我的确是爱楚兆春? 然而这不可能,这不可能……ES说 : 有些事不是人能逃得过,有些事是早有决定、安排。每个人的生命都被那股力量主宰。不该害怕。人从那里来,回到那里去。我问ES : 我是否只有两个选择——回到那里,或者楚兆春。然而楚兆春的什麽? 我要杀了他? 我要他fuck me? Fuck me for…how many times should I ask for? Once? Twice? And how could I ask him? Say to him if you don’t fuck me, then I will get killed by ES? And how could I explain to him who the fuck is ES? I’m probably losing myself. I want to be God so that I could kill ES. But I could kill myself even if I’m not the God.」

    樊梦告诉自己,事情不能就此完结——不应该以他作为一个疯子,去完结整宗闹剧。不,这G本不是一套完整的剧 : 人物由始至终只有一个,楚兆春只是被他潜意识所爱上的人,与樊梦的生活并没有实际关连。樊梦是一个因自己而发疯的疯子,没人推他去悬崖边——是他一手做成。因为他是他自己世界的神——ES是他的神。ES决定他必须得到楚兆春,便要SS去做,当SS不能够达到ES的要求,ES便毫不留情将SS逼成疯子,借此占据樊梦的R身。他太清楚这一点。

    他的遗忘,就证明ES的潜入。他无法阻止ES,因为樊梦不想死。再者他没有信心能杀死ES,说不定他就算捅死自己,ES也会在他死後顺理成章地主宰这具身体。抑或到时候他会与ES交换身份,成为新的ES? 他想通了,ES与SS是相对概念,对於ES,SS不欲与楚兆春接触,因此SS其实是ES的敌人——是ES的ES,而ES自然自觉是SS。那樊梦到底是ES或是SS? 或是什麽也不是?

    这天是礼拜六。樊梦的家人都外出了,故此樊梦容许自己在房内失声痛哭。哭完,他就写东西。写到想哭,就哭。走出房外,已经是下午——他一个上午粒米未进,甚至未梳洗。刷牙洗脸,双眼红肿,脸颊微凹下去,他腰间仅有的R都好似消去,樊梦被这一个月以来的生活消磨成一个高大的骨架。

    他撑著镜柜,专注地凝视自己的脸 : 他要记住这张脸——当他(他是SS? ES?)在这具身体里,所露出的表情。他想知道ES占据他的身体时,眼神会变成怎样,可是樊梦无法得知。或者现在已代表ES占据了他的身体? 因为樊梦已经将ES与SS的界线模糊化,他失去了一个可供打倒的敌人。他只有他自己——这时,SS与ES又好似合一了。

    樊梦想,那个fake enemy self的电邮帐户应是他申请的。他想 : 以ES的X格,到底会设定什麽密码? 他尝试用 : forss——果然正确。樊梦登入了fake enemy self的户口。他可以肯定这就是他申请的户口。那些email是他寄给自己的。但为什麽他没有印象? 是ES。ES泄入他的意识,控制他的身体,一回覆完电邮,就让SS重掌樊梦的身体。亦即是说这一整个早上都是樊前自己与自己通电邮。

    他得出这个结论时,两行眼泪自红肿的双眼流下来,使脸颊生痒。他揉自己的眼睛,用死劲,几乎要把眼球剖出来,眼睛愈痛,泪流得愈凶,不知是因为太痛还是什麽。

    樊梦走出厕所,看见桌上放了一碟早餐,用一个透明的胶罩盖著。碟旁有一只保温壶,里面大概是一杯热N茶——樊梦每天必须饮一杯N茶,才有J神做事。保温壶旁边却有一张明信片 : 封面是一片布满星星的夜空景色,角落处用白色笔写下 : SECRET——字迹似曾相识。

    翻去背面一看 :

    「Dear SS,

    Here I am.

    Yours,

    ES」

    樊梦看见署名的ES,已没有任何感觉。人的情绪好似一条橡筋,拉扯太多,会变得松弛。近日樊梦的情绪变动太大,由紧绷、放松、几乎断裂、再紧绷再放松……尤其经过一个上午的写作与哭泣,他已不能再挤出更多悲伤。他捏著那纸片。他放下纸片。他MM肚子,饿得胃痛。他坐下来,揭开胶罩。他吃。

    早餐早已凉掉,大概母亲没想到他会这麽迟才吃。母亲去了婆家,今天樊梦本来要去婆婆家吃饭,但樊母昨天见他神不守舍的,便说只带樊英去,这天留樊梦一个人看家。

    樊梦很想知道自己在哪里见过这张卡片。不,使他感到熟悉的不是卡片,而是字体。很熟悉的字体。他一边食,一边想,忽地一个猜想蹦入脑海,一阵痒而寒的颤栗通过他身体流向四肢,明明是春天,他却紧紧抱著自己的身体,力图阻止那份寒意。

    (TBC)

    ==============

    ☆、《春梦》10 (美强)

    -昨天太累就没更了

    ===========

    他跑入房间,自书桌底拉出一个大胶箱,里面放著他中学时代的大部分功课。樊梦是一个留恋於过去的人,他对过去的事情总怀有特别的感情,故升大学时,他没有让母亲丢掉中学时代的课业,把那些作文、作业都留下来,由中一到中七。他拿出一份初中时代的英文作文,跟明信片上的字迹比对,不由得喘著大气,心被一只大手攫住,好似连血都不能输出。

    那是连血管都冷凝了的一种感觉。

    那是四肢冰封的一种感觉。

    那是腿骨忽然折断成碎片、人变成一团缺乏骨架支撑的软R、摊在地下的一种感觉。

    樊梦再也站不住,不知何时,明信片跟英文作文都散落在他脚背附近。

    一样的字迹 : 初中时,他写「I」总会手多的在「I」的上端加上一个钩,写成像阿拉伯数字的「1」,被老师纠正了几次才改得成 ; 写「m」时,他特别爱卖弄美感,总将m写成斜体 ; 至於「H」,一直到现在他都觉得潦草字体的H比较美观,故在写H时,会特地写作潦草。这一些极细微的、私人的写字习惯只有他一人知晓,别的人不可能模仿得来。

    樊梦相信,这张明信片出自他本人的手笔。

    一阵低沉的法国号声响起(他猜那是法国号)。

    法国号声加强。

    「过去十八岁没戴表不过有时间……」

    樊梦行入房间,接听了电话——他怎麽总是将《陀飞轮》校为手机铃声? 别人没说错,要让自己讨厌一首歌,最好的方法是将之校成来电或响闹聆声……依然是没有来电显示,连号码也没有只写著「private」。

    「我知道是你。」樊梦拎著手机,走回去客厅。

    「你给我出声! 你别想要玩我! 好好玩吗? 你明明是我,我明明是你,为何要这样对我? 我知道了,刚才G本没有响起过《陀飞轮》……不,还是从头到尾都没有《陀飞轮》这首歌? 对了,这歌名很奇怪,我知道,那是你所做的……是你,是你让我以为有这首歌,是你让我以为自己听到这首歌,其实什麽都没有……我说得对不对? 对不对?」

    樊梦瑟缩在门边,他必须要碰触到自己的R体,感受到自己身体的温度,乎能肯定现在的一切不是梦,而是现实。可是,他又多想这一切都变成梦——他的失常、什麽SS与ES,只是他所作过的一场怪梦。他与楚兆春缠绵的那一段,就是梦中的春梦。

    他不能够再作梦,他必须清醒。他要看见阳光。这间房是梦的牢狱,这里不是他的家。对了,他没有家! 他没有真正的家! 他只是一个被困在某地方的灵魂,为了父母与外界的期望而活下去,上了大学,也不知有什麽意义。他没有真正地感到过快乐。他没有感受过X、欢愉、自由,因为他不能够不上大学。他忽然记得很多自己想做过、又没有做的事。太多了。他每想做一件事,就代表他要构成更完整的自我人格,但他每一次被否定,人格就变形,以符合对方的要求。

    他早就变成一个自己也不认识的人。是的,其实他清楚ES是谁。ESG本就不是ES,ES才是真实的自己。SS是假的。他现在是假的。那个恋著楚兆春的ES,才是真的他,所以那个ES保留了一切被老师多次纠正的写字习惯。

    他要去找ES。

    「Here」樊梦听到电话另一头传来一道男声,他站起来,扶著门板才能站得稳。樊梦把手掌贴在门板,彷佛感觉到门後叠著另一只手。他隔著门板跟一个人接触,他强烈地有这种感觉。

    「I」

    樊梦扭开门锁,碰上门把,眼看就要拉开门。

    「am.」

    樊梦拉开门,见到眼前站著一个人。他往右方拉开铁闸,看清楚那一张脸。

    「你是谁?」

    那是一个极年轻的大男生。他穿著一件有浅蓝色条纹的白衬衫,一条黑色牛仔裤,还有那双价值七百六十八元——樊梦既在梦中又於现实买给楚兆春的球鞋。他洁净的脸上有一双明亮的黑眼睛,如一杯被缓缓搅动的黑咖啡,暖融醇厚,一张嘴带有极淡的红色,也带著笑意抿著。

    「你到底是谁?」樊梦失神。那男生跨入樊梦的家,把著樊梦的肩头,垂著眼,他俩的脸极其接近,使樊梦看到投S在他眼底的两扇睫毛的淡影。

    「那你是谁?」

    「我……」樊梦退後一步,男生把门推去原来的位置,砰一记闷响,就关上。

    「我是樊梦。」

    「哪一个樊梦? 哪一个樊梦才会渴望见到我?」那男生牵著樊梦的手,走入樊梦的房间,他把樊梦推去床边的梯,要他爬上去床上。樊梦就爬上床,男生也爬上去。樊梦不断退後,直至臀部抵著枕头,男生进逼至他面前,两手撑在樊梦身边,樊梦一抬头,鼻头便碰到对方的脸。

    「我是……我成为了ES? 是的,你不可能是楚兆春,你不是楚兆春,不是楚兆春……」樊梦的X口不断起伏,楚兆春——至少是长得与楚兆春一模一样的人——抚上樊梦的X口,就将樊梦内心的惊恐硬生生的压回去,他的X口停止起伏,但沉默比货柜还要重,使樊梦无法呼吸。

    「我不是那个楚兆春,但我也是楚兆春。我是你想要的东西,所以你把我做出来。」楚兆春轻轻拎起樊梦的一只手,放近自己的脸,他像只令人怜爱的猫,偎著、轻轻摩擦著樊梦的大掌,以一种很飘、无从捕捉的、如河水般弯曲的眼神看著樊梦。樊梦不再感受到沉重的压力,代之以迷惘 : 噢,是的,他成了ES,所以他想要楚兆春。眼前这个楚兆春不是大学那个、不是现实那个,而是他想要的那个——是在梦中与他缠绵的那个。

    「你是假的。」樊梦开始M著楚兆春的脸,那触感滑腻过头,使他心里生起一阵痒意,就像蛇行所带来的、搔痒似的情感。

    「对你来讲,我是真的。」

    「那我是假的?」樊梦脸上现出憨态。

    楚兆春没有回答,他坐直身子,拉樊梦入怀。樊梦不作任何抵抗,因为他知道自己成为了ES,也就是他现在不是平常的自己,故此他可以做任何事,不再受现实与规则所管辖。而眼前的楚兆春是他想出来的产物,也就并不是大学里那个万人迷楚兆春,故此他可以环抱著这个楚兆春的腰,他可以靠在这个楚兆春的肩,他甚至可以在这个楚兆春的颈侧落下吻痕。

    人的J神受到太大打击,便需要一个谎言,让自己走入去,像海螺中的软体动物,他需要一个新的世界保护自己、解释一切、将最荒谬的事变成常理。

    「现在,我和你都是假的。我在做梦? 抑或这不是梦,这也是现实,但我在现实中建构虚假的楚兆春,这个想像出来的楚兆春跟我缠绵。」

    楚兆春拍了拍樊梦的臀,说 :「转过去,背靠在我怀里。」

    樊梦依照他的话做了。他又听那个楚兆春的话,合上眼睛。然後,他就一直听楚兆春的话,他将自己交给他,如同梦里那般,樊梦不受意识管束。

    他感受到一股力量提起了自己的手,感到手自衣服下襬滑入自己的腹部,扫上X膛,由左M向右,又从右移回去左。由於那是他自己的手,他有种自慰的错觉,对他而言这问题很复杂 : 表面上楚兆春拥著他,这是一种涉及两个人的X行为 ; 但实际上这个楚兆春又只是ES想像出来的产物,故他由始至终只是自慰。但他的而且确被一种无法摆脱的力控制,以一种他未曾梦想过的方式,抚M自己的R体。

    每个人洗澡时也会M自己的身体,但不会带有情欲。那股力——在这个梦里,这力是来自楚兆春从後抓著樊梦的手,像控制一个皮影戏玩偶般,让樊梦摆出不同坐姿动作 : 正面看,樊梦坐在楚兆春两腿之间,背靠楚兆春那比樊梦瘦削的X膛 ; 楚兆春的双手握著樊梦的双手,控制樊梦的左手抚M他自己的上半身,再把著樊梦的右手,伸入樊梦自己的裤裆中手Y。樊梦全程是合著眼睛,如同身在梦中般,他失去听觉,听不到自己有否呻吟,听不到楚兆春的低语,只感到一块温热微湿的东西贴著自己的脸颊,又轻又碎的吻转移到脖子。

    最後的记忆是楚兆春将樊梦的手放到樊梦嘴唇上,樊梦感觉到自己的指头,不知怎的就含著自己的指头,又有一股力将他的手指塞入樊梦嘴里,让他以唾Y湿润手指,然後用在……

    野X……贪玩……

    一阵低哑的歌声干扰了樊梦的睡眠,他转了转身,不肯起床。

    霎眼廿七岁……

    樊梦用被子盖过头。他的意识清醒了一半,但感到身体十分沉重,疲倦使他彷佛紧紧黏在床上,分也分不开,但愿一生与床厮守。

    啪!啪!啪——樊梦睡在上层床,床板被人chu暴地拍打,使樊梦以为自己的床要被怪兽拆去。

    宏愿纵未了,奋斗不敢太晚……

    「老哥,快起床! 真胡闹,你睡到夜晚八点了!! 妈很生气,她见你连早餐也没吃完,你赶紧起来跟她解释!」

    樊梦一听到「夜晚八点」四字,才像只新鲜生虾般自床垫弹跳起来。向来胃部弱,常闹胃痛,此时他一坐起来就捂著胃,痛楚使他腰也直不起来,也分不清哪儿是痛楚的源头。他虚弱地靠在床板,嘶嘶的喘著气,樊英才觉出樊梦的不妥,赶紧爬上床去看他。又发觉无补於事,遂朝著大开的房门口大声叫 :「妈、妈,你快进来! 阿哥好像不行了! 胃药……不,还是要直接入医院?」

    樊母跑入来,惊见樊梦面白如纸,流了一额冷汗,眼睛一睁开,红通通的淌著眼水。她跟樊英先半搬半抱的助樊梦下了床,由樊英背起樊梦,出去最就近的廿四小时诊所看医生。入去医生房,樊英才将一直背著的樊梦轻轻搁上白色病床,由护士跟樊母从旁协助,樊梦一躺上病床,脊椎至臀部传来一阵剧痛,他憋著气,著自己放慢动作,直至身体平躺於床上,才习惯这种不适。

    他已想不起自己何以那麽痛。

    医生按了按樊梦的胃跟腹部,又叫护士帮樊梦坐直身子,听了听他的X口、腹腔跟背部。後来说樊梦应该太久没有进食,又虚耗J力,致使发低烧跟严重胃痛。给樊梦开了四天西药,又写了一张医生纸,让樊梦在接下来的星期一休假,便打发樊氏三母子离开。

    (FIN)

    ==========

    -中间有些句子是歌词,来自陈奕迅的《陀飞轮》

    ☆、《春梦》11 (美强)

    -放文,进入解谜部分

    ========

    07

    星期一早上,樊梦半醒半睡的给乔楚拨了一通电话,说 :「喂……我今天回不来上学,你替我take attendance。」

    乔楚诧异,说 :「识了你将近一年,第一次见你生病。那你明天还回来吗?」

    樊梦没有力气说完整句子,似乎是随便吐出几个音节,糊弄过去就挂线了,连梦笔记也没有写。病得迷糊,终於没有作梦。不,或许ES是作过梦的,但樊梦表层的意识被病魔折磨,不能记得任何梦境。只是每当在床上一转身,牵动了腰以下的部位,就感到一阵隐痛,使得樊梦弓起背,让臀部稍拱起来,避免与床垫直接摩擦。

    拜这场病所赐,他几乎全然忘记那天与梦中的楚兆春做过什麽。他大概记得自己全程背靠著楚兆春的X膛,在楚兆春温柔而难以抗拒的控制下,樊梦一寸寸抚M过自己的身体,楚兆春的手指後来沾了些又黏又冷的东西抹到樊梦身下,抠挖得樊梦的後X一阵胀痛,然後一块热硬的、具有生命力的铁柱硬是塞进去他下身……至此记忆就像盘炒麪,所有材料、酱汁和著麪条,在镬里炒成一堆,无分你我。一时,樊梦觉得上身有无数的虫蚁乱爬,一时又感到X器受到热烈的呵护,一时又因下体的侵犯而高呼。梦里没有时间,感到空间静止,但身体剧烈运动,樊梦从来未试过那种又胀又痛又火热的交缠——他在现实中从未体验过情事,何以梦里会上演这种火辣的情节?

    但樊梦现在无心思考一切。

    星期一、二两天,樊梦都留在家里休息。不只父母,连向来丢三落四的樊英也担心起樊梦来,可惜这两天樊英都要留校补课,回到家都七点,母亲则差不多七点半才回来,父亲更是要北上运货,不到凌晨也不回家的。

    基本上樊梦就一个人在家里自生自灭。两天里的下午,樊梦也感到ES浮到表层意识,因为他听到开门声 : 不知几多点,楚兆春就会在樊家出现,直入房间,爬上樊梦的床,强拉樊梦下床,又是侍候他吃粥,又扶他上厕所或洗澡。

    樊梦眼睛也睁不大,吃了药,神智长时期不能清明过来,楚兆春一张洁白清秀的脸看在他眼里,就愈发好看。他常常拥著楚兆春的窄腰,仰脸冲著他傻笑,楚兆春就M著樊梦的脸,樊梦看著他的脸一点一点的逼近自己,便愈发看清楚兆春五官的细节,发现楚兆春的好看处不净在笑时的两点酒窝,他左眼睑有一点极微细的桃花痣,那点墨迹刚在点在楚兆春的眉毛与眼睫毛之间的皮R,樊梦不止一次伸出舌头,轻舔了那一点痣。两人不分场所拥抱对方,交缠,大概就因为春梦过密,才令樊梦断断续续病了好几天,身体的复原力不比之前,但梦中情事倒不再带来太大痛楚。

    每次樊梦都在《陀飞轮》曲中醒过来——由於见不到乔楚跟琳琅,《陀飞轮》一曲成为现实与梦境的分界。一听了此曲,他就强烈意识到自己已脱离春梦。每次醒来,家里一片漆黑,他在黑暗中待上十数分钟,樊英跟母亲就回家了。

    到星期三,樊梦才有力气下床,也不顾家人劝阻,回大学上课了。他出门前匆忙拿了本梦笔记,就上巴士——不搭铁路——回去中大。车上,樊梦翻开笔记,想拿笔记下这几天的春梦,仔细一看才发觉这笔记不是他的梦笔记!

    他摇摇头,用力拍自己的额头,疑心自己还未病好,又翻到笔记的封面 : 对,这本笔记无论是大小、厚薄或款式,都与他原来用的梦笔记是一模一样的——棕纸皮净色封面,右上角被他用黑色油X水笔写下「梦笔记」三字,翻到笔记本背後一看,右下角应当用黑色笔写下一个「梦」,这是樊梦的笔名,然而这本子的背後却是被烙下一个黑笔写成的「春」字!

    樊梦飞快地掀开笔记各页一看,第一眼便觉得这字迹好生熟悉——与樊梦的字迹几乎如出一辙,但某些字的写法与樊梦的习惯不同 : 例如樊梦写「我」字,很强调笔划的钩,写得很用力,每一页纸背M起来都是浮浮凸凸的,但这本子里的字写得不算用力,某些字写得很随意,钩勒都免去了,且M不到每页纸背的浮凸笔触。

    这本子的字并不是出自樊梦手笔,而且每一页均填满文字,而樊梦自己的《梦笔记》只用了一半页数也不够。

    樊梦合上手中的本子,深深吸了一口气,又看著巴士窗外变幻不定、一闪即逝的风景,心里平静,再打开本子,发现这本笔记仍是没有改变——它不是樊梦的《梦笔记》。与其说樊梦陷入新的惊惧,不如说他心里充盈著一种神秘的兴奋与好奇,促使他翻到笔记的第一页,看起来——

    (TBC)

    ===========

    -不要看到这里就以为楚兆春是最终boss喔

    ☆、《春梦》12 (美强)

    -更文,今天晚了抱歉

    -谢谢面大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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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月一号 : 昨晚我还是作了那个梦——在一星期前就开始作了。我见到自己与一个面目不清、身材刚健的男人发生关系。我说不上那些细节,实际上也没有特别的快感或痛楚,但那种耳鬓厮磨的温情,使我彷佛身於一个温泉里,暖暖的,身子轻浮,不知身在何处。起身时,我一裤裆都又湿又黏。倒不感到可怕,可惜看不清对方的脸容。一场春梦,何必太认真? 然而这春梦断断续续作了一星期有多……

    十二月五号 : 前几晚的梦均一模一样,近日碰著庄务缠身、论文期将至,便懒得一一记下。可今晚的梦有点不一样。我在梦里成为了别的人……具体形容不来,但我的意识进入了另一个身体,证据是梦中的我有一副较强壮的身体,连肤色都深了许多,不再是一片N白。梦里的我作了一场春梦——对象似乎是与男人——梦里的我一醒来,吓得满头大汗。

    我的意识分成两边 : 一边是梦里因春梦而慌张的我,另一边是现实的我。现实的我的意识在梦里嘲讽梦中的我的意识 : 慌个什麽,一场春梦也当作认真? 我今朝醒来便疲倦不堪 : 简单地作一场梦已代表自己睡得不好,这下还是作个梦中梦,因而我这一觉醒来,比睡觉之前还疲累,好像没睡过似的。希望别再作这些怪梦,但始终想知道梦里的男人是谁 : 感觉似在什麽地方见过,但名字到了嘴唇边又说不出来。

    十二月八号 : 前几天的梦与五号所作的梦大同小异,暂且不记。但由昨晚开始,梦又发生变化 : 我不再是进入了另一个人的身体,而是我成为梦中一种近似上帝的存在——我没有形体,只有神智,看著另一个男子的生活,这情形像是看电影,又不净是看电影那麽简单,因为我清楚,我参与梦中男子的生活,只是我看见他,他看不见我。我像一抹守在他身旁的幽灵。至此,我终於看清梦中那男子是谁——是我的庄员,叫做樊梦。我与樊梦不相熟,实际上也不喜欢他那种拖拖拉拉、毫不爽快的个X,他明明看起来是个硬朗的汉子,然而行事不大方。

    之前曾与他访问一个学者,在车上他竟然表现得紧张扭拧,说什麽不知道等会儿要问那学者什麽问题。我看不过眼他这种态度,就骗他说 : 你放心好了,一会儿我会帮你的。一去到那学者的家中,我就拿出相机专拍照,一句话都不说。樊梦窘得脸红,看一个阳刚的男子表现出这别扭的态度,倒挺有趣。然而一路访问下来,樊梦也并没有我想像中那般不济,纵然明显看出他没有准备,但亦不致於陷入困局。访问一完,那学者端出一盘切好的水果请我们吃,樊梦自己不先吃,就叉起一块西瓜放入我碟里,我想不到他会这样做,就对他说了声谢,他很不自在地强笑,我顿时明白,他平时不是有意摆出一副黑面神似的脸,而只是不擅於跟人相处,以致常常脸容紧绷,别人不知,就以为他不高兴搭理他人。

    回程时与他有讲有笑,发现他也是一个挺好相处的人,只是他生X容易紧张又怕生,面对人群时显得像堍木头,私下聊天,他不算风趣大方,也至少是个温和而好说话的人,此後我就在心里对这人留了个心。可惜之後在大学再碰见他,他就只跟系内的Joe与林郎谈话,不知怎的一眼也不肯看我。我就知道我与樊梦不可能交往了。

    此时我却在梦中看见他。梦中的樊梦作了一个春梦——我之所以猜他作春梦,是因为见他急急下床,走入厕所,脱下沾满JY的内裤,置於升盘里猛用力擦洗——樊梦急得脸也胀成猪肝红,脸上显出一种羞愧之色,彷佛责备自己作春梦的事。不过是春梦,何足为奇? 樊梦洗完内裤,挂在厨房里的晾衫架,迳自回到房间,从衣柜中的大抽屉拿了一条新的内裤穿起来,又躺回床上睡个回笼觉,我的梦就到此完结了。

    我平日与樊梦素无交情,又会梦著这些私密的事,真古怪。想来樊梦与之前跟我在梦中交缠的男子很相似,不知是否……

    十二月十一号 : 现在的我与其说是作梦,不如说一入睡就等於看电影,这电影的主角就是樊梦。梦中,樊梦的身材脸孔变得愈来愈清晰,使我分不清到底自己是在作梦,抑或的确是灵魂出窍,飘入樊梦的房间里去看他的动静。梦里的樊梦天天都被某些古怪的春梦困扰,我见他一从梦里醒过来,他嘴里就喃喃说著 : 不可能的、不可能的……怎会是他……

    今天我知道梦里的樊梦到底是被何种梦困扰了——与男人作的春梦,而且对象是跟我! 我看见樊梦不停抓著自己的头发,他歇斯底里地说 :『我为什麽会跟楚兆春牵手、逛街如情人? 为什麽会是楚兆春? 我对那人半点好感也没有,连朋友也不想跟他做……』我怔怔地看著樊梦,见樊梦终是逃避现实,蒙头大睡,我也缓缓转醒。

    也就是说情况是这样的 : 我梦见樊梦作了一场与我——楚兆春——一起的春梦,这是多少层次的梦! 也许最近习惯了这种梦中梦,我每次醒来也不觉太疲累。昨天回去中大考试,见到樊梦,我没有上前跟他打招呼,见他在考场开门前一个人站在角落,看著参考书,嘴里念念有词的,神色严肃,以至试场都开门了,他还懵然不知,要不是他身边的Joe跟林郎推著他,他还不知要入考场。

    我不禁笑了。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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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是不是都没想到这个可能X呢 (得意个什麽

    -因此,并不是楚兆春看中樊梦而设局,其实楚兆春只是比樊提早三个月做春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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