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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豆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大皇商

正文 大皇商第13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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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笑竹看了他好半天,突然笑出声来:“呵呵,维哲还是跟小时候一样,这么倔。行了,佑夙的事情,我会替你好好回绝。维哲,你要记住,你是程家大公子,切不要再贬低自己了。”

    程维哲接的顺嘴:“知道了叔父,劳您费心,侄儿感激不尽。”

    白笑竹点点头:“如果不忙了,多回来住,你父亲一个人也挺寂寞。”

    寂寞……?说程赫吗?不,他这位父亲大人看不见自己,根本不会想念,但是一天看不见自己的坤弟,那就……恐怕才会寂寞吧!

    “劳叔父记挂,那侄儿这就告退了。”程维哲说着,又站起来向他行了个礼。

    白笑竹摆摆手:“去吧去吧,你们都大了,都不愿意跟我们这些老人家聊天了。”

    程维哲嘴里说着“哪里的话”,脚下却丝毫不停,片刻间就离开了主屋。

    他走之后,白笑竹扭头看了一眼池子里自由自在的锦鲤,淡淡道:“还不出来?”

    他话音落下,只见另一个身穿白衣的青年从假山后面闪身出来,脸上满满都是愤怒。

    “小叔叔,他为何这个样子?这样三番五次拒绝,简直是看不起我们白家。”白佑夙在外人面前一惯彬彬有礼,可白笑竹却不是外人,是他亲叔叔,他说话自然不用那么顾忌。

    白笑竹看了他一眼,招手让他坐到自己跟前:“好孩子,我们白家还犯不着这样一而再再而三求着他,再说,他到底没什么本事,偌大的家业也继承不了,你这是何苦。”

    白佑夙小时候经常来程家,他不仅长得跟白笑竹最像,也同样相当优秀,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是个难得的佳公子。所以白笑竹也对他多有偏爱,对他的态度自然比对程维哲亲昵许多。

    “可是……小叔叔,我真的很喜欢他。再说,他自己开个茶铺,不也开得挺好,您别这样说他。”白佑夙自己怎么讲无所谓,可听白笑竹这样说程维哲,便有些不太高兴,软软反驳了一句。

    听到这话,白笑竹眼睛闪了闪,没再把话题纠结在程维哲身上,反而说:“佑夙,你是白家这一代叔叔最喜欢的孩子,我自然希望你有锦绣良缘。程家的事情你多少也知道,你跟他,其实没什么可能,你何苦这样难为自己?叔叔会心疼的。在叔叔心里,你跟小书小安,都是我的孩子。”

    被叔叔这样掏心挖肺讲一句,白佑夙十分感动,他拉住白佑夙的手,道:“小叔叔,你最好了,你如果是我亲生父亲,那该多好。”

    白笑竹笑笑,伸手拍了拍他的后背,状似不经意地道:“这有什么难的?你跟小书一起长大,感情一直很好,你要是同他定亲,那不就真成了叔叔的儿子?”

    白佑夙知道程维书喜欢他,也知道程维书跟程维哲讲过,但他却并不知道程维书当着全家人的面都说了。他只以为白笑竹说的是玩笑话,可却也觉得不太好意思:“小叔叔,我跟维书是好兄弟,您莫要打趣了。”

    白笑竹摸着他的头发,语重心长道:“佑夙,人生哪里有那么多十全十美,如果每个人喜欢的那个人都喜欢自己,那世间哪还有那么多怨怼与憎恶?叔叔知道你心思单纯,其实你对维哲的感情,也不过是年少时的崇拜罢了。伴侣伴侣,我们要找到,是能陪伴自己左右,跟自己共度一生的人。你仔细想想,谁跟你,才是最合适的那一个?”

    他说的都对,这些道理白佑夙也都懂,可他不甘心,也不满足。

    这世界上,只有他拒绝别人,没有别人拒绝他的道理。程维哲三番两次这样,更是将他心底里的那些最阴暗的东西激发出来,再也收不回去了

    “小叔叔……我知道了。”白佑夙低着头轻声念着。

    白笑竹拍了拍他的肩膀,语气十分温和:“去吧,去看看小书有没有好好算账,好孩子,你且仔细想想。”

    白佑夙起身,弯腰抱了抱白笑竹的肩膀,然后才转身离开了主屋。

    在接连送走了两个晚辈之后,白笑竹渐渐放松起来,他闭着眼睛仰头感受美好的秋风,等了片刻,才突然开口道:“死小子,还想藏到什么时候?”

    “爹,还是您老最精明了。”一个穿着浅蓝锦绣衣袍的年轻人从亭子后面窜了出来,跑到白笑竹身边。

    这人,赫然便是程维书。

    白笑竹给他倒了一杯茶,用衣袖给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这才笑着道:“你都听到了?”

    程维书握着茶杯的手顿了顿,他眼神有些飘忽,并没有看向自己的爹爹:“听到了……”

    白笑竹多了解他,一眼就看穿了他的想法:“你哦,这有什么好别扭的?佑夙现在喜欢谁,不过是年少无知罢了。等他跟你成了亲,同你有了孩子,喜欢的自然只能是你一个人。我儿子这么优秀,这有什么好担心的?”

    程维书此刻完全没了那天气冲冲对爹爹发脾气的样子,而是乖巧的像个最听话的儿子:“爹……你说,佑夙能同意跟我定亲吗?”

    白笑竹笑笑,脸上满满都是笃定:“你相信爹,你想要的,爹都能给你争取到。佑夙还小,我多同他说说,他就自然会想通了。你这些日子记得多陪陪他,他知道你的好,自然不会再惦记你大哥了。”

    程维书紧紧攥着手,面上却说:“我知道了爹。我会好好做的。”

    说罢,他扭过头去,不叫爹爹看到自己阴沉的脸。

    刚才白佑夙那一句“我真的很喜欢他”,他听了如遭雷击,可片刻之后,他又清醒过来。

    这一切,都是程维哲的错,白佑夙那么好的人,肯定是被他迷惑,才会识人不清。

    ☆、065异类

    程维哲出了主屋;原本是想直接回雪塔巷的。

    可程赫却不知为何这个时候往主屋来,偏巧看到了他。

    程维哲想假装没看见;结果程赫气哼哼叫他:“你还知道回来?”

    “父亲;近来安好?”程维哲不理他的话,只是客气问。

    程赫瞪了他一眼,冷哼一身,背着手往边上凉亭走去:“你过来;我有话问你。”

    真是倒霉啊;程维哲默默这样想着,却还是跟他去了凉亭。

    程家的主人少,所以园子里的凉亭也经常用不着,下人们不往这边走;主人们也只在自己院子里待着。

    这个时候,凉亭里只有父子俩,一个坐着,一个靠着亭柱站着,谁都没看谁。

    好半天,程赫才问:“二毛最近经常出去,你叫他走到?”

    程维哲挑眉,漫不经心回答:“恩,我铺子里忙,叫他过去盯着。”

    程赫见他这个态度,顿时就有些不高兴了:“你那个小茶铺子,能有什么事情忙?”

    他说完顿了顿,又道:“你叔父叫你回来,是有什么事?”

    程维哲冷笑,就知道他关心的其实还是这个,于是说:“他还是说上次那门亲事给我,我没有答应。”

    其实这件事情,整个顺序就是错误的。长辈之命,媒妁之言,晚辈要想谈及亲事,那是肯定要长辈来操心过问的。

    可程家这里,却是白笑竹直接找的程维哲,根本连程赫的意见都没问。

    白笑竹对程赫为人看得十分透彻,也多少了解程维哲,知道就算程赫答应了,程维哲闹得鱼死网破,也不会妥协。

    所以他压根没问程赫,先找上的,就直接是程维哲。

    况且,他的本意,也就不是促成这件亲事。他无非就是想让白佑夙看看,程维哲是个多么冷漠无情的人罢了。

    然而这事情到了程赫这里,他却怒道:“你怎么自己就拿了主意?这事也不过问父亲一声?”

    他埋怨的,永远都是不喜欢的儿子。

    程维哲对此已经懒得说什么了,听了这话,却十分犀利道:“哦?可是叔父问的是我的意见,他难道没有先同您说吗?儿子以为您那边已经拒绝了,叔父才来找我询问的。”

    被程维哲用白笑竹堵了一句,程赫的脸色顿时铁青起来,他大声喘着气,好半天都没有找出半句话反驳。

    在程家这个像牢笼一样的氏族里,正出长子却生就这样一副德行。程维哲连看都不想看他一眼,又说:“哎呀,可能叔父事情太忙,无暇同您说这个事吧。对了父亲,我听说咱们家的米行又在千城开了一间铺子,没请您去吗?”

    接连被儿子这样明里暗里讽刺,程赫就算是个傻子也听出来了,他有些气急败坏:“大人的事情,轮不到你来操心。总之,我要你答应你叔父提的亲事,跟白家定亲,多难的的机会,你怎么能不答应?”

    程维哲终于回头看了他一眼,却说:“父亲,我不喜欢那个人,我为何要答应?就因为他是白家的人?”

    程赫再度被他一句话堵住了嘴,便有些动怒:“你看看你是个什么态度,有你这样跟长辈讲话的吗?也不知识谁教的你……”

    “谁教的我?可不就是父亲您吗?”程维哲淡淡止住了程赫的话,然后站直身体整理一下衣袖,“这门亲事,我已经回绝,就到此为止了。您还有什么事?没事儿子就先行告退,铺子里事情忙。”

    自从程维哲在外面过活很少回来之后,程赫想教训他几乎是难上加难,一个是碰不到面,再一个,他现在也说不过程维哲了。

    听到程维哲这句话,他一口气憋在喉咙里,就连脸都憋红了。

    这是被气的。

    程维哲半天等不到他讲话,回头一看他那样子,心里顿时就松快起来。说他不孝也好,冷漠也罢,对于这个亲生父亲,他真的半分好感都无。

    但其实人年幼的时候,对父亲爹爹多少会有些孺慕之情,可程赫对他的态度太糟糕了,他心底的那种厌恶与不喜,总能叫敏锐的孩童感受到。年少时的程维哲,从期盼到无动于衷,最后终于渐渐死心,对于这个父亲,他再难产生一丝半点的亲情与温情。

    这个人不喜欢他,他也不喜欢这个人。

    就算对方担着父亲这个压得他喘不过气的名头,可程维哲又不是草包,任由对方把他指使来指使去,毁掉事业不说,甚至终身大事也都毁掉。那不是愚孝,那是愚蠢。

    程维哲最后冷冷看了程赫一眼,便头也不回走了。

    任由程赫在他背后,气急败坏喊“不孝子、白眼狼”。

    程维哲一路往院门走去,程家的小厮只是淡淡同他问一声好,既不卑躬屈膝,也不过分热情。他已经不回来许久,在这个家,小厮们已经了悟他再也不会掌家的事实。

    这样其实挺好的,大家互不干涉,过得还能松快些。

    等他走到院门,刚要出去的时候,却听到一把稚嫩的嗓音唤他:“大哥,大哥等等我。”

    程维哲回头,只见一个有些微胖的少年向他跑来,初秋时节,额头上竟有星星点点的汗珠。

    他的小厮跟在后面,小心谨慎地跟着他跑。

    上次回来,程维哲倒是发现家里只有这个三弟对他态度一如既往,如果说孩子的心思最单纯,那程维安也十岁了,跟同样十岁的徐小天相比。他从小养尊处优,看起来人很结实,也更高。

    他自幼就在城里最好的书院读书,受到的是最好的教育,无论哪一点,都不会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单纯少爷。

    可他对程维哲的态度,却始终没有变。

    少年好不容易跑到程维哲跟前,站住深深喘了几口气,他的小厮跟在一旁,忙帮他擦了擦汗水。

    程维哲弯下腰,笑着说:“小安,找大哥什么事?”

    程维安仰头看他,眼睛圆圆的,嘴唇红红的,他是程家小辈里长得最漂亮的孩子,程维哲一直觉得,他也是心最漂亮的。

    “大哥,你很久都没回来了,小安很想你。”程维安认真说道。

    程维哲笑笑,伸手摸了摸他的头,佯装无奈道:“没办法啊,大哥太忙了,以后得了空闲,大哥可以去书院看你。”

    虽然程维安年纪小,但他极聪明,家里的事情他多少能感受到一些的。听到大哥愿意去书院看他,他便顿时明白了。

    于是望着他的眼睛闪着无奈和难过,小小一个孩子,看起来怪老成的。

    可他这又不是老成,他只是对这个家无能为力罢了。

    “好,大哥,你一个人在外面过,要照顾好自己。小安以后下学早,可以去铺子里找你吗?”程维安一本正经说道。

    程维哲顿时觉得好笑,他伸手抱了抱程维安,拍了拍他的后背:“小安,你是个好孩子。你不用操心我,你啊,顾好自己便是了。”

    程维安小时候同他并不太亲近,但这并不代表他不喜欢大堂哥。相反,因为长辈缘故导致他不能多跟程维哲接触,使得对这个大堂哥越发崇拜。

    在程维哲意识到这一点后,对他的态度就好了一些,但也还是不像普通人家的兄弟那般。

    程维安的个性跟程家的所有人都不太像,程维哲觉得,他是程家最干净的存在。

    听到大哥的话,程维安认真点点头:“我知道的大哥,我读书很用功,一定好好修习课业。”

    程维哲笑笑,对他的小厮说:“我要走了,你陪着三少爷回去吧。”

    “大哥,一路小心。”程维安颇有些不舍,他一路跟着程维哲出了内宅院子,才一步三回头地回去了。

    程维哲回头看他小小身影消失在院门后,不由叹了一口气。

    如果,家里没有这么多槽心事,该有多好?

    在程家耽搁的时间并不算太长,回去的路上,程维哲特地绕到商街,买了两包麦芽糖。这糖有点粘牙,却并不是特别甜,小孩子大多都很喜欢吃。

    等他走到雪塔巷时,日头也打了西,他站在巷口,远远就能看到面铺子里面杨中元忙碌的身影。程维哲顿时觉得那些不愉快的事情都被打散开来,心中满满都只有杨中元一个人。

    对于现在的他来说,这里才应该叫做家。

    程维哲往面铺走去,路过茶馆的时候瞅了一眼,见里面一如既往,便不再停留,径直走进面铺子。

    杨中元正在切拉条子的浇头菜码,见他回来了,忙招呼一声:“回来了?你饿了没?”

    “回来了”这一句简简单单的话,却叫程维哲心里温热。他走过去紧紧搂住杨中元的腰,偏过头亲他的脸颊。

    做厨师其实并不是个特别干净体面地差事,他们每天都要煎炒烹炸,要切洗涮炖,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很干净。

    但程维哲却觉得杨中元忙碌的身影特别吸引人。不,换句话说,因为杨中元总是在忙,所以程维哲眼中的他,异常勤劳与努力。

    杨中元知道他回了家心里必定不好过,于是老老实实让他搂着,手里忙活不停。

    就在两个人都在安静享受午后时光之时,一把稚嫩的嗓音突然打破了他们两个人营造的这一片小天地。

    “哎呀……”徐小天正捧着五六个西红柿走进铺子,一抬头就看见他们两个搂在一起,小声说着话。

    他以前并不知道两个人都关系,虽然极为敏感,可这一段时间他也压根没心思观察别人。

    如今突然碰到,也难怪他吓了一跳。

    徐小天吃惊过后,见程维哲扭头看他,顿时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对不起……我……”

    程维哲松开杨中元,从桌上拿了那包糖递给徐小天:“下午正好路过糖铺,给你买了一包,尝尝喜不喜欢。”

    他脸上满满都是笑意,脸颊的酒窝若隐若现,徐小天就着他的手拨开纸包,从里面拿出来一颗麦芽糖,他呆呆放进嘴里,顿时香甜的味道弥漫唇齿之间。

    小小一颗糖,这样甜,这样温暖,徐小天努力感受着糖果甜蜜的味道,心头也跟着泛起涟漪。

    父亲,我会好好的,是不是?

    ☆、066生活

    学厨是个很漫长的过程;先从洗菜开始;等熟悉各种食材;才能做到切墩。

    切墩就是切菜;这个就极为讲究刀工了,从这一步开始,每一次提升;都要经过很长时间的学习与练习。菜切得好;刀工漂亮,师父看得上;才正式教授学徒配菜与掌勺。

    而这其中,主做面点的白案;又是另外一个派别了。

    大梁幅员辽阔,菜系繁多;东南西北,内陆沿海,各地饮食风俗都不尽相同。

    在三百年的繁衍生息之后,百姓生活越发富足,对于吃穿用度也越来越讲究。

    这也反向促进商业发展。

    换句话说,就是大梁的生活,会越变越好。

    对于这一点,程维哲和杨中元看得极为清楚,自从韩家陨落之后,御茶皇商青黄不接,近几年也只有仲水城蔡家与衢州府林家还算出色,但同行业里独占鳌头的夏家却不能相提并论。

    程维哲拜韩世谦为师之后,对做茶越发上心,这些年对皇商的动向都打听得清清楚楚。

    他现在不能离开,却并不代表只能平白等待。他认真跟韩世谦学习,又去茶园种茶,等待未来有一天能厚积薄发。

    同他一样,杨中元也这样认为。所以他现在总是不厌其烦给徐小天讲如何挑选食材并处理干净,想让他每一步都走得稳,走得巧。

    他跟程维哲对徐小天没有什么特别大的期待,不说让他当什么名满天下的厨神,但既然要做这一行,手艺过硬,食客爱吃,那才是一个好厨子应当做的。

    当然,如果徐小天在厨艺上天分十足,那努力拼搏一番,他们也乐见其成。

    大概是徐小天身世坎坷,所以他们两个总是不自觉放软心思对他。周泉旭觉得,他们两个提前感受到了做父亲的辛酸苦辣,也挺好。

    在徐小天开始帮铺子里忙活之后,杨中元身上的重担可算减轻了一些,虽然大部分的活计还是由他来做,不过铺子里多一个人忙碌,一家人都觉得踏实。

    一个人努力得好不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为谁而努力。

    心里有点目标与方向,做起事情来总是特别有干劲。精神上的满足,比什么都令人愉悦。

    时间就在忙忙碌碌之中滑入十月,天气转寒,百姓们也从单薄凉快的棉麻衣服,换成夹袄来穿。杨中元一家子陪着徐小天给徐安烧了三七、五七,看着这个孩子越来越开朗。

    徐小天是个性格很坚强的人,无论他年纪多小,也无论人生怎样坎坷,他除却在头七那些时日哭过,之后日子却再没掉眼泪。

    但是每日早晚给徐安上香扫茶,他却从来都没少过一次,每一次都恭恭敬敬,认真而严肃。

    杨中元知道,他这是把徐安放进心底,他想念父亲,却也努力叫自己好好生活下去。

    这个懂事听话的孩子,很难叫人不心疼。

    天气转凉之后,杨中元特地休店一天,拉着一家子去逛街购置冬衣。

    徐安过世的时候,他离开铺子许多天没开门,再回来时程维哲跟他讲,食客们经常过来问什么时候开门,并且这边没得吃了,也没有再去孟记。

    这对于杨中元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吃惯了好味道的人,一旦没得吃了,也不会再屈从差一些的。

    杨中元甚至不用动半分脑筋,他只要努力把自己做到最好,就能让孟记丧失大半生意。孟记每一天比以前差的钱,都够孟条晚上睡不着觉的,更何况生意是越来越差,差得都快没办法维持成本了。

    有时候,堂堂正正的实力碾压,才是最有利的竞争。

    孟条估错杨中元的能力,也小看了他的坚韧。他以为人人都跟以前那些心智不坚定的人一样,随便吓唬吓唬,就能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可他似乎并不明白,要想自己立于不败之地,首先得要自己能有那个实力才行。

    杨中元没来之前,孟记或许可以做到这一点,可杨中元来了,他就再也不是厨艺最好的那一个了。

    他尝过杨中元的手艺,却拒绝去接受这一点,一味地跟以前一样挑衅,只会让他输得更惨,更难看。

    杨中元看着孟记门庭冷落,他却根本不怜悯。

    他为什么要怜悯呢?他靠自己的努力,一点一点提高自己,努力让食物保持最好的状态呈现给食客。商场如战场,他赢了,不是靠的歪门邪道,纯粹是因为他手艺更好而已。

    所以,当杨中元一家休业出来添置冬衣的时候,路过孟记,看见孟条阴沉沉看着他,也压根就没往心里去。

    到是程维哲,扭头看了孟条一眼,突然对他露出一个笑容。

    程维哲喜欢笑,为人开朗大方,这一点雪塔巷的人都知道。他跟孟条做的是完全不同的生意,孟条也没有对谁都总是阴森刻薄,所以还是能偶尔说上话的。

    但也仅此而已。孟条这个人,雪塔巷没人喜欢,却也没人招惹。

    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谁都不想惹事。孟条就像一条斑斓的毒蛇,他总是躲在阴暗的角落里,随时准备给人致命的打击。

    可惜,他的两次打击,用在杨中元身上并没有什么用。

    反而激起了杨中元的反抗之心,他也做了拉条子,彻底把孟记的生意抢走大半。

    程维哲同杨中元关系十分好,巷子里的人都知道,因此孟条看见程维哲冲他笑,也没有像以前那样给个笑脸,反而冷笑一声,扭头不再搭理。

    程维哲挑眉,目光在他身上一扫而过,仿佛不留半分痕迹。

    再好脾气的人也有逆鳞,而杨中元就是程维哲的逆鳞,欺负杨中元,就相当于欺负他,所以程维哲自打上次之后就埋了一条线,他等待着,期盼着,那条线连根拔起,让孟条自食恶果。

    丹洛的商街十分繁华,深秋时节,家家户户都要备齐过冬之物,因此商街人头攒动,着实让杨中元吃了一惊。

    “哎呀,今个怎么这么多人。”杨中元紧紧牵着徐小天,生怕他在人群中走丢了。

    杨中元初时怕这里有程家人在,并未跟往常一样同杨中元亲近走在一起,反而在他身后陪着周泉旭。周泉旭说起来在丹洛生活几十年,却很少来商街,此番竟然是四个人里最高兴的那个。

    “小元,人多多热闹,我们多玩玩,给小天多买点零嘴回去。”周泉旭嘱咐道。

    杨中元点点头,低头问徐小天:“小天,你累不累?我抱你吧?”

    “元叔,不用了……我都十岁了。”徐小天有点不好意思,但商街人真的有点多,他个子矮,人也瘦小,走起来十分费劲。

    自从他跟了杨中元学厨艺,对他们的称呼也变了,从最开始的杨叔、程叔、周爷爷,到现在的元叔、哲叔与爷爷,听起来就亲近许多。

    杨中元知道,这是徐小天真正把他们当成家人,并且也把自己当做这个家的一份子,他能这样融入这个小家庭里,杨中元十分高兴。

    “十岁怕什么?十岁不还是孩子,你这么瘦,叔抱得动你。”杨中元弯下腰,想要抱起徐小天。

    徐小天既有些期待,又有些羞赧,他低着头,脸颊微微泛起红晕。

    他觉得自己是大孩子了,被叔叔抱着走,实在不太像话。

    就在这个时候,程维哲突然拦住杨中元:“我来抱吧,你最近太累,今天好好休息休息。”

    程维哲说完,径自抱起徐小天,对他道:“小天,人太多,你容易被碰到,所以才抱起你。等到了铺子里,就放你下来,没关系的。”

    他高大结实,手臂很有力气,稳稳抱着徐小天坐在他怀里,杨中元走在一旁不停指着商街各式各样的铺子,远远看去还真如一家三口一般。

    程维哲看着杨中元一身半旧不新的褂子,头上一条灰蒙蒙的发带,不由自主皱起眉头。

    他趁杨中元的注意力被街边的摊子吸引,小声对徐小天道:“小天,待会儿你元叔要是不肯买新衣服,你记得说些好听的。”

    徐小天把目光转回程维哲脸上,认真问:“哲叔,为什么是我来说?元叔不是一向都很听你的?”

    程维哲无奈笑笑,小声嘀咕:“你看,咱们家,还不都是他说了算?他才不听我的,倔驴一个。”

    徐小天被他形容杨中元的话逗乐,难得扬起嘴角,他软软坐在程维哲怀里,用憧憬的目光看着杨中元:“哲叔,我以前总觉得父亲是最有本事的人,现在又觉得元叔也很有本事。你当然应该听元叔的。”

    程维哲黑了脸,腾出右手刮他鼻子:“臭小子,不是我帮你扔没切好的胡萝卜的时候了?”

    “哲叔!”徐小天被他气红了脸,伸手去捂他的嘴,“你不讲信用,说好了不说的。”

    “好好,那你帮我劝劝你元叔,他啊,对谁都掏心挖肺的,就是不知道对自己好一点。”

    程维哲看着杨中元消瘦的背影,目光深邃,仿佛蕴藏着世间最深的感情。

    徐小天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杨中元,小声问他:“哲叔,你们会成亲吗?你会一辈子对元叔好吗?”

    程维哲有点惊讶于徐小天这样问他,他回过神来,扭头看向徐小天。

    却见小小的孩子满脸都是严肃,于是不由也跟着认真起来:“小天,我跟你元叔啊,是天底下最般配的人,你元叔这么好,当然只有我跟他能成为伴侣,你说是不是?”

    徐小天被他自夸的话震惊到,好半天才缓过神来,说:“哲叔,我以前觉得你是个成熟稳重的人,结果……”

    程维哲好奇问他:“结果什么?”

    “结果发现你真是脸皮太厚了。”

    ☆、067爱情

    程维哲没想到徐小天还会这样顽皮一句;顿时笑了:“对;你哲叔我别的不行,就是脸皮厚。”

    徐小天一直少有表情的漂亮脸蛋难得因为这句话扭曲了一下;程维哲笑出声来,伸手拍了拍他后背:“你啊;年纪还小;活泼一点多好。”

    他这一次说得倒十分温情,徐小天难得有些不好意思,他伸手环住程维哲的肩膀;小声说:“我不能,也不敢。”

    程维哲很诧异,在他看来,小孩子本就应该无忧无虑、天不怕地不怕的,并没有什么不能或者不敢这样的事情。

    他看了一眼认真蹲在摊子前挑选碗筷的杨中元,不由摇了摇头。

    就算出门来,为何还是围着这些食具打转?

    徐小天也回头看了一眼,见杨中元没有注意他跟程维哲,于是终于咬牙道:“小时候,父亲不在家上工去,我听到有人在外面说‘这家的孩子长得可漂亮,弄去出卖了,肯定能卖大价钱’,我害怕,后来也不敢在外人面前笑了。”

    孩子的声音很稚嫩,可就是就是这样稚嫩的嗓音,却说出之前那一番话来。程维哲不由抱紧他,心中跟着有些难过。

    大人们或许不觉得,自己一句略带着恶意的玩笑话,会让一个孩子记忆尤深,会让他战战兢兢,不敢笑也不敢哭。

    “小天,以后家里这么多人,有我,有你元叔,也有爷爷,我们都会保护你,你不用再害怕了。”

    徐小天把头埋进程维哲的肩膀里,闷声道:“哲叔,你别告诉元叔,他心软,会难过的。”

    他说完,想了想,又补了一句:“也别告诉爷爷,他身体不好。”

    “好,”程维哲轻轻拍着徐小天的后背,继续道,“这是我们两个人的秘密,我不会告诉别人。”

    这边叔侄俩说得起劲,那边杨中元也终于不再盯着瓷器摊子瞧,回过头来叫他们:“你们两个玩什么呢?快走了。”

    周泉旭回头冲程维哲笑笑,他大概是听到了徐小天的话,却什么都没讲。

    这孩子命途坎坷,却极为纯善。他话少,总是冷着脸,却知道心里疼惜别人。他同样还很敏锐,知道这个家里,有什么话可以对程维哲说,而另外一些话,却只能对杨中元讲。

    他是个很有分寸的孩子。

    周泉旭对他好,他也对周泉旭十分孝敬。这样的人,才值得掏心挖肺,才值得放心去关怀。

    一家子走走停停,几乎把半条街都逛完了,杨中元十几年没出宫,回来以后又忙着带着爹爹离开杨家。后来开了铺子,更是没有时间。

    如今难得出来逛一圈,他看什么都有趣,瞧什么都喜欢。

    周泉旭依着他玩,而程维哲更是不会说什么,他只是仔细抱着徐小天,在他旁边答话,给他提提挑选意见。

    左胳膊抱麻了换右胳膊,酸了再换回来,半句累都没讲。

    徐小天也难得来逛一次街,他年纪小,一开始还有点拘谨,但是程维哲态度一直很纵容,他也就放开了胆子,四处看了起来。

    他看上什么,周泉旭就拿起来给他玩,但他喜欢什么从来不说,不过周泉旭却能看得出来,不等他放下,就会主动买下来。

    一开始徐小天十分不好意思:“爷爷,我不要,别费钱。”

    周泉旭就佯装生气,捏捏他的下巴:“那可不成,你是咱家最小的孩子,必须想要什么买什么,家里还是爷爷做主的。”

    等到杨中元终于尽兴,想起他们此次出来是买冬衣的时候,太阳已经略微有些打西了。

    杨中元这才哎呀呀叫起来:“快点快点,买了衣服还要回去蒸馒头呢。”

    程维哲好笑看着他,走到人少的地方把徐小天放下来,让周泉旭领着他走前头。他活动一下手臂:“你啊,跟个小孩子似得。”

    杨中元这会儿还有些兴奋,讲话就不怎么走脑子:“我这不是小时候没玩上嘛,到了这个岁数才好歹逛次街,多不容易……”

    他说到后面,才突然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忙住了嘴,偷偷看了程维哲一眼。

    程维哲心里又酸又软,酸的是他只有这样不经意间才会说一字半句经年旧事,软的是他说完害怕自己听到,偷偷瞧上一眼。

    这个人,真是让他疼到骨子里,也爱到心坎里。

    “你啊……”程维哲叹了口气,借着串流而过的人群,把杨中元堵在街边铺子的角落里,狠狠与他交换了一个甜蜜的吻。

    在这样一个环境,他却吻得十分虔诚,仿佛杨中元是最喜爱的珍宝,需要捧在手心细细呵护。

    大概是他太认真了,杨中元竟有些忘记此情此景,他不由自主张开嘴唇,任由对方跟进一步的亲昵。

    这是他们第一次这样亲吻,这种感觉似乎比唇瓣之间的轻微碰触更让人心绪缭乱,杨中元觉得自己心跳猛然加速,“砰咚、砰咚”,让他整个人都跟着沸腾起来。

    而作为主导者的程维哲,却也越发觉得有些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他们的气息紧紧的纠缠在一起,带来了两个人更温热的接触。

    直到杨中元觉得喘不过气来,才猛地推了一把程维哲,自己往后缩了缩头。

    程维哲觉得颇有些没有尽兴,但这里人太多,他也不好再有其他动作,只能稍稍分开彼此接触的唇瓣,低头盯着杨中元瞧。

    杨中元脸颊很红,而刚才使用过度的嘴唇更是看着异常湿润,他急促地喘着气,抬头白了一眼程维哲。

    只消这浅浅的一眼,就叫程维哲呼吸更重。

    杨中元眼神乱窜,就是不好意思看程维哲,他提醒他:“大街上,注意点。”

    程维哲不经意地去牵他的手,杨中元缩了缩,却还是被他紧紧握住,一路追赶周泉旭与徐小天。

    天很蓝,人很多,他们两个牵着手,仿佛刚定亲的小青年一般,一个走在前面偷偷笑,一个跟在后面咧着嘴。

    他们年少相识,人生的前十年是磕磕绊绊一起走过的。他们跟别的小伙伴打过架,也因为顽皮被爹爹们责骂,一起下河摸过鱼,也偷过田里的地瓜。

    可没有哪一次,像如今这样,让他们既觉得不好意思,又想进行下去。

    哪怕这条路永远都没尽头,但他们牵着彼此的手,便能一直一直走下去,不停歇,不放弃。

    这世间的缘分何等其妙,以前日日都在一起,他们从来都没想过分离。

    可久别重逢,他们却看到对方最吸引人的另一面。说他们两小无猜也好,一见钟情也罢,他们自己也说不清楚,这情是何时而起,又或者是何时而深。

    牡丹亭里唱,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

    是谓生死无常,而情不变。

    如果有人问程维哲,你牵的这个人,你是更喜年少时,还是更爱青年样?

    程维哲想自己一定能毫不犹豫回答出来,他会说:“我只爱这个人,无论年少,无论年轻,不过都是一个人罢了,何来分多少?”

    杨中元消失那天起,程维哲一个人在丹洛生活,他去问去找,没人给他答案。

    后来,除了周泉旭,也便只有他年年记挂,年年等待,仿佛时时刻刻,杨中元都会从哪个转角走出来,笑着同他道:“我回来了。”

    在看到杨中元高高瘦瘦背影的那一刻,程维哲才突然了悟,原来自己一个人默默努力,独自生活,等待的不过是他最恰好的那个回眸。

    只用一眼,十四年光阴转瞬成空,他依然能清晰认出杨中元,而杨中元也依然能认出他。

    你为什么能坚持到回来?这句话程维哲始终没有问,因为他心里清楚。

    以杨中元年少时那顽固傲气的个性,一年年一日日在异乡熬着,他回来不是为了杨家那些财产,他是为了周泉旭。

    或许,在他心底里,还想寻找那个年少时日日陪伴在侧的身影。

    那时天天在一起,从不觉得两人会分离。可后来一个远离故土,一个留在原地,他们才猛然发现,身边没有那个人,他们会不适应,会觉得一切都很陌生。

    那是第一次,程维哲学会想念。

    那也是第一次,杨中元懂得忍耐。

    如果他不忍耐,就没有他再回来这一天。

    这一刻,在人头攒动的丹洛商街,他们借由那个短促而意外的接触,两个人心里都想起很多。

    杨中元以前在宫里的时候,他曾经觉得睿嘉帝君是天底下最倒霉的人。

    这一个大梁帝京世家的公子,一夕之间亲族俱亡,他颠沛流离,先是在上虞艰苦生活,后来进了宫,却做了最下等的宫人。

    做宫人过得是什么样的日子,杨中元是跟睿嘉帝君一起亲身经历过的。

    后来,他们各奔东西,去了不同宫所,一年到头里,也只有春节那几天,他们能在御花园的灯会上悄悄讲上那么几句话,问问对方好不好。

    他在宫里基本上没有什么朋友,除了这个一开始就同宿同食的人,其他人他也不甚关心。

    每年那个时候,他会从御膳房偷偷拿些点心给睿嘉帝君,而睿嘉帝君则给他主子们赏下来的内衫衣物。

    做衣裳实在太难,睿嘉帝君没有这个手艺,他也没有。

    最初刚在锦梁宫的那一段日子,他们两个总是捡着领子袖口最整齐的衣裳穿,然而在宫装掩盖之下,缝得磕磕巴巴的地方比比皆是。

    这个小小的秘密,也偶尔会成为他们俩难得的趣谈。

    宫里生活寂寞枯燥,他们日复一日擦洗御书房永远都崭新光亮的摆件,冬日手总是烂了又好,好了又烂。

    然而就算是手疼,也没人可以不用干活。

    那些年,杨中元几乎是咬着牙过来的,他觉得自己都这样,那曾经身份更高贵的睿嘉帝君,到底是用什么样的心情聊以度日?

    他猜不到,也不用去猜。

    他一直很佩服睿嘉帝君,能在那样的环境一步步走到今天,得到睿帝独一无二的尊重,也同样收获了世间最珍贵的爱情。

    以前杨中元并不相信爱情,那时候看到睿帝同睿嘉帝君那么幸福,他也只是有些羡慕。

    可是如今,当身前这个人稳稳牵着他的手,他却突然发现。

    原来爱情,真的存在。

    ☆、068逛街

    等到一家四口到了成衣铺子;程维哲才终于发现杨中元的喜好跟以前比,简直大相径庭。

    小时候杨中元喜欢长相非常漂亮别致的东西;比如穿衣服只要锦羽斋的芒锦彩绣;虽然这一种并不是非常昂贵;但是看起来是相当出众的。

    而现在,程维哲看杨中元不停看那些浅灰深蓝的棉袄;就觉得自己有必要管一管他。家里又不是买不起,当然要选最好的穿。

    程维哲给徐小天使了个眼色;指了指挂在铺子里的一身浅蓝祥云纹夹袄。

    虽然是夹袄;但是用了最好的芒锦,里面的棉花用得极好,普通一件夹袄,竟然用了广袖长衫的式样;看起来却一点都不臃肿。

    程维哲对衣裳没多少研究,但他爹是走镖的镖头,虽然因为非要同他父亲成亲的缘故跟自家镖局已经几乎断绝了关系,不过别家还是愿意聘他。

    谁叫他人好,功夫佳,眼光独到。

    说起来,程维哲一直觉得他爹是个极有能力的人,只可惜……可惜识人不清。

    林少峰对儿子即温和又严厉,日常生活总是事无巨细地给他操持,而学习上又对他要求严格,从来不放松一丝一毫。

    程维哲在他的教育下,眼光也渐渐好了起来。对许多东西,虽然他都没有往深里研究,却能略通一二。

    就比如衣食住行里的衣这一项。

    自然,大梁最好的布都出自淮安,淮安也以淮安缎、梁染与雪纱而闻名天下,这两种程维哲是最先学习到的,其次便是芒锦、杂锦与各种锦缎这些日常所见的上等布匹。

    寻常人家,一般只有年节才换一身芒锦衣裳,平时不过棉麻混穿,夏日凉快,冬日暖和。棉麻贴身也极为舒服,还耐脏不易破损,是最好的衣裳材质。

    但实际上,杂锦质地软绵,用作内衫,最好不过。

    这件衣裳,便是外用芒锦,内为杂锦。

    虽说这两种都适合做夏日外衫或者内衫,但如果里面加了白棉,却也十分保暖而轻便。

    所以一进这间成衣铺子,程维哲一眼就看上这件衣服了。

    徐小天自然不知道这衣服里面有多少门门道道,他只是看上面祥云纹样十分漂亮,觉得穿在杨中元身上会非常好看,于是便跑过去拉了拉杨中元的衣摆。

    杨中元一开始只是大略看了几眼自己的衣裳,这会儿已经在研究给家里另外三个买什么好了,猛地被徐小天拉了衣摆,忙低下头看他:“小天,你喜欢哪一件?跟叔说,咱们都买回去。”

    瞧这话说得,可真够财大气粗的。

    当然,杨中元那小铺子不说日进斗金,可一天忙活到晚,几两银子也能赚的了,买几件衣服根本不成问题。

    徐小天知道他每天忙忙碌碌辛苦,挣了钱特别舍得给一家老小花,自己却有点舍不得,买什么都犹犹豫豫,总觉得自己凑活一下就能过了。

    他其实也不是多节俭,只是这么多年在宫里凑活惯了,现在离开了,还是沿袭着宫里的旧习惯。

    “元叔,你看那件衣服好不好看?”徐小天顺从地让杨中元把他抱起来,然后拉着他指了指程维哲看上的那件衣裳。

    说实话,杨中元的品味好不好?那自然是好的,宫里什么都不缺,雕梁画柱,锦衣玉食,就连御膳房做出来的饭,都别致得不像是菜肴。

    他也一眼就看到了这件衣服,心里盘算的却是要买给程维哲穿。

    在他看来,把程维哲打扮的体面精神,他自己也有面子不是。

    “好看好看,小天眼光真好,我们买给你哲叔好不好?”杨中元笑着说。

    徐小天被他这话搞得愣住了,不由回头看向程维哲。

    程维哲见他出师不利,忙走上前道:“小元,最近茶铺子生意好,我买件衣裳送你吧。”

    杨中元见他们一大一小不停挤眉弄眼,心里顿时明白了起来:“你们啊,就别给我操心了,我成天围着锅灶转,买这么好的衣服做什么?”

    “谁说围着锅灶转就不能买好衣服穿了?我的伴侣,自然要穿最好的,每天都要特别神气。”程维哲见小二还在别处忙,特别厚脸皮说了一句。

    杨中元白他一眼:“谁跟你是伴侣了,咱们是定亲了还是成亲了?程公子,您想太多了。”

    听到杨中元这么说,徐小天难得笑出声来。这大概是徐安走后他第一次这样开怀,程维哲跟杨中元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安慰与欢喜。

    一家三口站在铺子的角落里,程维哲偷偷揽住杨中元的腰,另一只手则摸了摸徐小天的头:“小天,你笑起来我跟你元叔都特喜欢看,以后咱们多笑笑,好不好。”

    徐小天精致的小脸上笑容灿烂,他眼睛很大,肤白唇红,鼻子挺翘,真的是难得的好样貌。

    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让人打心底里觉得他仿若仙童,真的非常漂亮。

    他的头发乌黑柔亮,被周泉旭在头顶盘了一个圆圆的团子,看起来带了那么几分俏皮与可爱。

    他自己笑了一会儿,突然转身拍了拍杨中元的脸:“好啦元叔,买了吧,我觉得你穿一定好看。”

    杨中元见他高兴,不由自主点了点头,十分阔气道:“好,小天说买的,今个都买了。”

    程维哲见他们两个都高兴,一双手偷偷在背后交握一下,以庆祝自己一箭双雕,把一大一小都哄高兴,衣裳也顺利买到了。

    周泉旭刚才走得累了,这会儿一直坐在铺子另一角喝茶,见他们三个其乐融融,也没有过来打扰。

    寻常人家到了程维哲和杨中元这个年纪,一般孩子也都六七岁了,跟徐小天差不了多少。而徐小天因为这一年过得艰难,所以个头也没长,人也有点瘦,看起来也不过八九岁的样子。

    这样两大一小站在一起,远远看上去还真像一家三口,更何况他们三个样貌都很出色。

    程维哲召唤来小二,指着那件夹袄道:“小二,这件取下来,我们要试一下。”

    在商街混的小二们,多少有些眼力见的,虽然杨中元和徐小天穿得普普通通,可程维哲的衣衫确实是质地精良的芒锦,所以他态度非常殷勤地取下衣裳,张嘴便说:“哎呦三位客官,这衣裳可是我们铺子新做出来的样子,绣样都是今年帝京最流行的款,布也用了最好的芒锦和杂锦,您瞧瞧这棉,绝对是实打实的白棉,不掺假的。”

    程维哲轻轻摸了摸那衣裳,觉得摸起来质地更是细腻,于是便对杨中元说:“你去大概试试,要是不合适便叫铺子的裁缝给你改改,回头我来取。”

    他一没问价格,二没说杨中元穿上好不好看,就是看中这件衣服,不合适也要买下来。

    杨中元颇有些无奈,想要问小二衣裳的价格,可程维哲却推了他一把,叫他进了后堂去试。

    小二十分会看眼色,见他打定主意要买下来,便又张罗起徐小天的夹袄来。

    一般铺子里的孩子衣裳都很精致,因为用布少,绣纹也更少一些,所以总体来讲给人感觉比大人的衣服便宜一些,但也并不是太多。

    这不过是一个错觉罢了,如果仔细算的话,便知道孩子衣服其实是最贵的。

    小二给徐小天拿来的三套衣裳,都是用质地上乘的十二织锦为面,用杂锦为里,不仅比大人的衣裳更加暖和,外面也很耐脏,经得住孩子到处顽皮。

    这三套衣裳,有一套十分喜庆的浅红团花短袄长裤,一套青绿莲蓬长褂,还有一件竟然是个天蓝色的小斗篷,外面的面用的滚边绣,层层浪花浮在衣摆处,看起来就十分活泼。

    这家成衣铺子在丹洛十分有名,无论是款式还是用料都非常好,程维哲会直接领杨中元来这一家,也就是看上他们的好口碑。

    程维哲让徐小天摸了摸这三件衣服,问他喜欢哪一件。

    徐小天考虑半天,还是说:“哲叔,看起来都挺贵的,还是算了吧。”

    “那哪成,我侄子就得穿好的。这三套衣裳长褂和斗篷看起来都大一些,你今年穿完了明年还能穿,等你长高了,就收起来,以后留给你弟弟穿。”程维哲说着,越来越带劲。

    徐小天愣了:“弟弟?我哪里有弟弟?”

    程维哲笑笑,冲着内堂的方向指了指:“等我们成亲了,你可不就有弟弟了。”

    徐小天反应好半天才终于想明白这件事,顿时纠结起来……这俩人,谁来生弟弟啊?真是猜不透,猜不透哦。

    就在程维哲雷厉风行给徐小天定了三套衣裳之后,杨中元也终于换好了那件夹袄,掀开门帘从内堂走了出来。

    程维哲不经意间回头,顿时觉得呼吸都停住了。

    杨中元继承了杨家的好相貌,一双凤眼狭长而有神,由于比较瘦,他的下巴有些尖,却看起来并不突兀,反而让人觉得飘逸出尘。

    只见他穿着浅蓝绣祥云纹广袖长衫,鼻子高挺,双唇饱满,一头长发都用蓝色的方巾束在顶上,远远看去,好端端一个翩翩佳公子。

    程维哲还是第一次见他这样打扮,不由有些愣神,好半天才发现杨中元正满脸戏谑,看着他笑。

    很难得的,程维哲的脸顿时红了起来,就连不远处一直坐着观赏他们一家三口的周泉旭都不由笑出声来,觉得这一天真是十分高兴。

    ☆、069“约定”

    论起买东西;一家人在一起总是很开心。

    程维哲对杨中元试的那一套浅蓝夹袄非常满意,听到小二说还有一件款式类似的青碧松叶纹夹袄,便让小二取出看了一眼;试都没试就定了下来。

    同杨中元穿同款的衣裳,想想就心里就热乎乎的。

    等到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一家人才心满意足定好全部衣服。

    杨中元除了那件夹袄,又买了两件样式极简单的浅褐色窄袖夹袄,他灶台里忙活,还是穿这种便宜。而程维哲就只买了那一件衣服;按他的话讲,每年入冬程家都要给各位主子准备新冬衣,他不要也是浪费;还不如回去直接拿来穿。

    而周泉旭则是定了两身颜色略有些暗的长衫夹袄;是他常年都穿的窄袖窄袖交领样式,外袍则选了锦缎团花,穿起来保暖又好看。

    只有徐小天因为人小长得端正,所以程维哲和杨中元给他挑衣服十分起兴,复杂的简单的一样都买了好几身,回家路上还在讨论要怎么给他搭配着穿。

    一家人高高兴兴回了家,谁都没看到成衣铺子对面的茶楼上,两个年轻人默默看着他们三大一小的身影,许久都没有言语。

    一直等到他们大包小包离开,个子略微高一些的浅蓝锦绣衣袍青年才沉沉开口:“佑夙,你也瞧见了,程维哲是真的有了心上人,你……你别难过。”

    被唤作佑夙的白衣俊秀青年正呆呆看着楼下,他原先听小厮帮他打听,他还是不肯信的,如今亲眼所见,只怕他不信也得信了。

    “维书,你说我哪里不如他?这个姓杨的小子不过是个街边卖面条的,说不定大字都不识几个,他怎么配得上大哥?”白佑夙略有些激动道。

    程维书听他这样夸程维哲,心里多少有些不太高兴,可他猛地想到爹爹对他的叮嘱,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脸上去表现出几分心疼来:“佑夙,你这是何苦?程……大哥他有了心上人,我们应当祝福他们。大哥已经离家多年,想来以后也不会回去,他们这样,不也算是门当户对。佑夙,你别再执着了,在我看来,你有千百般好,是大哥配不上你。”

    从小到大,白佑夙一直都知道程维书喜欢他,以前也听他讲过几次。可没有哪一次,程维书说得这样恳切。他没有直白讲出什么喜欢之类的话,却说他心里,自己有千百般好。

    这一次,就连一直都对他没有什么感觉的白佑夙也有些动容了。他张张嘴,感叹道:“维书,这么多年,还是你对我最好。”

    程维书难得听他夸自己一次,心里顿时翻起惊涛骇浪,可他牢牢记住了爹爹的教诲,竟隐忍着没有如黄口小儿那般欢呼起来,反而略有些伤感道:“这么多年,能得你这样夸我一句,也是值得了。佑夙,在我心里,你是最好的那一个。”

    虽然被他表白过许多次情感,可这一次白佑夙难得有些心动。

    他看着程维书年轻英俊的面容,一时之间竟不知说些什么,恍惚之间,他不由道:“维书,或许我一直以来,都是错的。”

    程维书见他这一次竟被自己说动,心里不由佩服爹爹的英明,嘴里却说:“佑夙,你别这样说自己,这样的事情,并不是你错了,而是大哥没眼光罢了。”

    他说的一直都是自己如何如何好,自己从来都是对的,白佑夙觉得仿佛有水沸在心中,一时之间思绪百转千回,竟觉得或许他跟程维书度过一生,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这个人永远都会让着他,听他的话,认为他做什么都对。

    这才应该是他应得的那个伴侣,不是吗?更何况,程维书样样都不比程维哲差,并且作为如今程家当家的长公子,他才是最有可能继承程家的那一个人。

    自己之前为何执迷不悟,低三下四去求那个已经几乎被驱逐出程家的人?白佑夙突然觉得自己似被鬼迷了心窍,那些言行都不应当是他所为。他是白家最出色的四少爷,只有别人求他,并没有他求别人的份。

    猛地想通之后,白佑夙突然抬起头,他认真看着程维书,目光里有着诚恳与释怀:“维书,看来这么多年我都看错了人,其实你,才是最适合我的那一个。”

    程维书听到他这样说,顿觉满眼都是春花,自懂事之后,他心心念念都是白佑夙一个人,无论他喜不喜欢自己,他都没有放弃过守候。

    到头来,兜兜转转,他们蹉跎了这么多岁月,他等了一年年春夏秋冬,终于等到了白佑夙这样一句话,何其难得。

    想到这里,程维书不由湿润了眼眶,他不想叫白佑夙笑话他,忙低下头偷偷擦了擦眼角。

    可他这一番动作,却被白佑夙看得清清楚楚,顿时心里更是柔软,觉得自己这个决定明智无比。

    程维书哽咽道:“佑夙,能等到你这句话,我这辈子都值了。”

    白佑夙难得笑笑,伸手握住他放在桌上的手:“傻瓜,我们这辈子还长,还有很多大事等着我们去做,对不对?”

    程维书点点头,终于忐忑道:“那,佑夙,你是答应我的求亲了吗?”

    同意了吗?白佑夙突然有些踟蹰,他不甘心于程维哲拒绝与他,却又不想放弃程维书这个等他许多年的人,一时之间,竟没有马上回答程维书的求亲。

    程维书见他这样,便知道他心里仍是放不下,心中顿时生起一股怨气。

    他比程维哲小一岁,从小到大,几乎听到的都是旁人夸赞程维哲的声音。

    他这个叔伯家的大堂哥,生就聪慧,少时能文,十步成诗,十来岁便考中秀才,几年之后就读到了举人。后来不读书了,却又去书院做了教书先生,博得了许多学子的好评。

    当时他教书的书院,刚好是程维书就读的。那一段时间程维书走到哪里都能听到旁人对他大哥的夸赞,自从程维哲回来之后,别人就再也无法看到他身上的光彩。</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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