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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豆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大皇商

正文 大皇商第11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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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作为北地茶的主要产区,七里村虽然名为村,实际上占地面积极广,村中村人大多都以种茶为生,每家每户都有自己的茶园。www.luanhen.com平时对于茶树的养护都是自家人来做,等到了摘茶时节,便请了茶工来摘,百年来倒也一直延续了下去。

    程维哲去学的,自然就是修枝、除虫、看叶以及施肥给水,虽说北地与南地的茶树种类略有区别,但是照顾茶树这个活计却是都通用的。

    等到八月都忙完之后,程维哲便也没再去茶园学,而是留在面铺子里给杨中元打下手。

    其实他自己的茶铺里也有的事忙,特别是他从别的铺子里买到了略高于茶园收价的茶叶之后,茶铺的盈利就显得有些捉襟肘见,可程维哲却全然不太在意。

    他只是把二毛从程家带出来,送了他去七里村茶园,日日都同茶工们同吃同住,仔细学习。

    这一次无论是程家谁人所为,都给他敲了一个警钟。他想要自己做大,做强,便根本无法在丹洛这个地方成功。程家虽不说是百年氏族,但到底算是丹洛名门富商,有这一个庞大的家族在,程维哲想要创出自己的那片天地,根本没有可能。

    他也从来不是一个头脑发热的人,并不会为了堵气或者是泄愤,偏要在这里闯出名堂,给程家颜色看看。

    作为已经弱冠的青年人,程维哲一直都很清醒,在还没同杨中元交心之前,他便已经决定跟杨中元一起离开,共同在别地闯荡。就算其他地方也并不比洛郡好混多少,但到底不会有人时时刻刻盯着你看,每天每时都想给你找不痛快。

    更何况,等以后他们真正发展起来,身板足够硬了,想要做什么还不是轻而易举?

    程维哲同杨中元定情之后,两个人虽说偶尔也会说一些让人听了牙倒的话,但大多数时候聊的还是生意上的事情。

    杨中元小面铺子看起来生意非常好,还很挣钱,而程维哲的茶铺也一如既往都是喝茶听书的茶客,可他们真的只是最普通的小生意人。跟真正的商人差了不知凡几。

    他们性格虽然并不相同,但许多时候看事情的角度却都很一致。

    无论是程维哲还是杨中元,都认为要经商,便要往大里做。杨中元已经离开杨家,而程维哲也即将摆脱程家,那么他们两个自己,为何不立下新的族门?

    他们知道如果选择这样一条路,未来生活会很艰辛,但如果能成功,一切便都值得了,不是吗?

    所以怀着共同愿景的两个人,每日干起活来,是越发卖力。

    九月初的一个晴朗的正午,天高云淡,微风徐徐从雪塔巷口贯穿而过,带来阵阵凉爽。

    因为最近生意实在太好,经常有客人在门口排队等着,程维哲便从自家茶铺里拖来两条板凳,放在面铺门口让食客们歇歇脚。

    自然,还会有程维哲茶铺里的丹绿任等候的客人随意喝,不收银子。

    杨中元脖子上挂了一条汗巾,他时不时在上面蹭掉脸上的汗水,可无论是抻面还是拉面的时候,却从来都是认认真真,他家的面条味道,从第一日到如今,是一丝一毫都未改变的。

    甚至,因为做拉条子已经得心应手,味道比刚开始的时候更好了一些。

    “阿哲,十三号。”杨中元刚煮出一碗汤面,仰头就叫程维哲来上菜。

    程维哲端起食盘,向杨中元指的位置看去,便看到唯一没有再吃面的客人冲他挥挥手。程维哲冲他笑笑,端着面迅速给人摆到桌上。

    这个时候的铺子里是一天中最忙碌的,程维哲用衣袖擦了擦汗,倒了一杯凉茶送到杨中元嘴边:“喝点水吧,看你脸都红了。”

    杨中元确实觉得喉咙有些烟气,于是便张开嘴,让他喂自己喝水。

    有好事的食客看到,笑着打趣:“小老板,你们兄弟感情真好。”

    程维哲同杨中元相视一笑,用汗巾帮他擦了擦脸上的汗:“那是自然,我不对他好,要对谁好去。”

    杨中元也笑,却没讲话,只推了他一把,让他收敛一点。

    他们两个的事情,是都不想让家里知道的,这件事无论是对杨家还是程家,肯定会吹起波浪,还不如就这样说是兄弟情义,等离开以后,再谈别的不迟。

    程维哲被他推到前面去送茶水,扭头往自己铺子里扫了一眼,却看到一个似乎有些熟悉的身影。

    他皱起眉头,心里泛起了嘀咕,却并未说什么。

    果然,不到片刻功夫,茶铺的小伙计便跑来找他,低声跟他嘀咕了几句。程维哲的眼睛闪了闪,他走到灶台前同杨中元道:“铺子里有事,我先回去看看。”

    杨中元忙说:“你快去吧,别耽误事情。”

    程维哲点点头,领着那小伙计走了。

    杨中元看着他的背影消失,才回到灶台里,继续煮面。

    就在这时,一把晴朗的嗓音想起:“小杨老弟,你这里生意也太好了。”

    “夏大哥?”杨中元抬起头,却看到早先在巷子里认识的夏君然正站在他家铺子外面,笑眯眯瞅着他瞧。

    周泉旭刚帮儿子把青菜都洗干净搬进铺子来,抬头却见有儿子的朋友来店里,忙上千招呼:“你是小元的朋友吧,快,进家去坐。”

    这会儿铺子里人满为患,哪里还有下脚的地方,杨中元见还是爹爹想的周到,忙跟着说:“夏大哥,你去院子里坐一下,我等忙完这一阵,再来招待你,实在是过意不去。”

    夏君然摇摇头,一面笑着打量杨中元这间小小的面铺,一面跟着周泉旭到后院的餐桌旁坐下:“哪里的话,我才是来叨扰你的,你先忙你的,待会儿再说别的不迟。”

    杨中元仍旧觉得过意不去,可算着还有十几碗面未上,他只能叹口气,继续忙着手里的活计。

    院子里,周泉旭端来瓜子凉茶给夏君然,道:“小夏,我可以这样叫你吗?你先等一下,我去前面帮小元忙一阵,待会儿等客人们都走了,便让小元炒几个好菜请你吃,中午可千万要留下来。”

    夏君然对杨中元一家人都挺有好感的,他也一贯自来熟,于是笑眯眯点头答应:“伯伯可千万别这么客气,我此番来丹洛,还多亏小杨帮过大忙,我是特地来感谢他的。伯伯先去忙吧,我中午啊,就赖在这里用饭了。”

    周泉旭又跟他客套两句,便匆匆忙忙跑到前面给儿子帮忙了。

    刚开店那会儿生意虽说比不上现在,但杨中元一个人忙也能跟上,可现在铺子里便是有程维哲跟周泉旭一起帮忙,可杨中元却还是异常劳累。

    最主要的是,灶台里面的事情都要他一个人做,这个分担不出去,确实十分辛苦。每天到了晚上,他都觉得胳膊很沉,仿佛要抬不起来似得。

    程维哲心疼他,等洗过澡后,就会主动帮他揉揉胳膊,好让他松快一下。

    杨中元想到这里,不由得偷偷笑了起来,可偏巧就在这时,一把十分尖锐的嗓音响起:“小老板,你们这生意忙是忙,可顺序也不能乱了不是?”

    杨中元抬起头,见坐在铺子靠里边位置,有个年轻大汉正怒视着他,似乎极为不满意。

    “哦?那你说,你是几号?“杨中元眯起眼睛,迅速问了一句。

    虽然现在铺子里异常忙碌,他在灶台前忙得连口水都喝不上,看起来似乎有些懵,可他现在却异常清醒,对于铺子里的事情,他是从来都不会记错的。

    那青年大汉指着一位坐在门口的老者道:“明明我才是十五号,为何你把面先上给了他?你们莫不是认识?”

    ☆、055第一胜

    “你们莫不是认识”这话;说的就很耐人寻味了。

    杨中元瞬间就警惕起来,他这一日可跟上一次有人捣乱不同;看起来忙忙乱乱的;其实他清醒着呢,今天一整天的食客他大抵都还记得。

    想到这里;杨中元不由反问他:“这位客官,说话要讲良心,这位老人家就是比你先进来的;我自然是要先上面给他。”

    那青年汉子长得人高马大,看起来十分凶恶;他怒喊道:“你还挺会伶牙俐齿的;在坐各位都瞧瞧看看,我明明比那老头先来;怎么到老板这里就颠倒黑白了?”

    他说完,也不给杨中元反驳的机会,马上接了下句:“老板,做生意要讲诚信不是?我知道你这里忙,顺序弄错了情有可原,以后这错误可别犯了,要不然啊……自己砸了招牌可不好。”

    前一句说的那么凶,第二句又变得这么善解人意,这前后差距也太大了。

    这会儿正是一天之中最忙碌的时候,铺子里外食客很多,他们大多都是老客人了,基本上每个人过来吃面,排队的时候杨中元给一个号,等到上菜的时候是从来都不会错的。

    一来二去大家也很惊奇于杨中元这样好的记性,于是一传十十传百,来铺子里的人更多了。

    毕竟百姓们平时也没啥乐子,能来这里跑一趟吃碗面,也挺有趣。

    杨中元眯着眼睛盯着那大汉看,心里马上就明白了过来,这次八成还是孟条使的坏。

    自从他开始卖拉条子,孟条那边的生意便一落千丈,除了家常菜还能维持住,面食这块的生意几乎都没了,他不恼怒才怪呢。

    可这么一而再再而三上门挑衅,即使是泥人也有三分脾气,杨中元深吸口气,却扭头问那老者:“老人家,您说您进来的时候,我给你报了多少号?”

    那老人家颤颤巍巍吃着面,仿佛根本没听见杨中元的问话。

    杨中元眉头慢慢锁紧,刚才那大汉咋呼的时候他就很奇怪了,一般人被人找茬,怎么也得反击辩白一番,可他却一直低着头,自顾自吃面。

    杨中元余光瞟了一眼那青年汉子,见他嘴角带着一丝嘲讽,顿时了悟过来。

    这次孟条学聪明了,找来两个看起来完全不相干的人,想要给他做个套子。

    就在这扎眼功夫,杨中元便把前因后果都想得清清楚楚,他一面仔细回忆当时两个人进入铺子时候的情景,一面朗声道:“坐在门口的那位客官,能否帮我叫一下老人家?”

    被杨中元叫到的人是他们家老食客,偶尔人少的时候,他还会跟杨中元聊上那么几句,因此他也未被店里发生的这一出所惊到,只是淡定地伸手拍了拍那老者肩膀。

    老者像是被狠狠惊吓到,他猛地抬起满是皱纹的苍老面孔,然后有些茫然地看向拍他的人。

    就在这个时候,杨中元猛然叫他:“老人家!我叫您呢!”

    他这一嗓子声音又响又亮,就算是对面铺子也能听到,更何况是佯装耳背的老者。

    只见他拿着筷子的手不由抖了一下,于是只好扭头往杨中元这边看来,脸上略微带了点吃惊。

    演技倒是真不错,但就看你有没有那个机会继续施展了。

    他见杨中元炯炯有神盯着自己看,这会儿也不好再继续装下去,只好颤颤巍巍说:“何事?”

    他说话声音并不是很响,这样杨中元心里也越发笃定。要知道宫中跟杨中元关系最好的魏总管,就因为年纪大了有些耳背,所以他自己的说话声音也比较大,否则他自己都听不清自己的话。

    杨中元的心落到实处,脸上也渐渐露出自信的笑容来,他又大声问道:“老人家,您记得您是几号吗?”

    这一次由于杨中元声音还是很亮,所以老者也没法继续伪装,只得佯装认真思考,好半天才回答:“唉,年纪大了,不记得了。”

    不记得了?不记得就太好了!杨中元原本还想着他们能互相咬定自己是对方的号数,但如今这样一看,老者的表演和做派都还很到位,他使自己一出场就呈现出弱者的姿态,这会让其他食客心生同情。

    果然,他说自己不记得以后,便有食客去劝那大汉:“算啦算啦,尊老爱幼的,即使是店家上错了顺序,你也应该尊让一下老人家。”

    杨中元眼睛一闪,又把目光落到说话的中年男人身上。

    这一位看起来也很眼生,似乎以前从未来过。

    杨中元腰板挺得很直,他昂首挺胸地,自信看着那大汉,然后问他:“我再问一次,你肯定你是十五号吗?”

    那人见铺子里外所有人都盯着他瞧,似乎更有些得意,道:“小老板,虽说不是什么大事,但你既然记错了顺序,便跟我道个歉就完了。老人家年纪大了,我就谦让一下也是可以的。”

    刚才还叫人家老头,怎么转眼又变成老人家了?这前后可就有些不一致了。

    杨中元的目光在这三个人脸上慢慢扫过,最后从灶台后面走出来,面对着所有食客缓缓开口:“我记得,你们进来的时候刚好是正午时分,阳光从铺子的屋檐边直直倾泻而下,刚好在门口等待的食客鞋子上面,留下鞋尖那一小片亮光。”

    他声音清亮,说话的时候不紧不慢,似是娓娓道来,令食客不由自主回忆到就在几刻之前发生的事情,并且随着他的话时不时附和。

    “对对,我有看到,当时我还想脚尖觉得好热乎。”有个人不由说道。

    杨中元笑笑,整个人看起来越发自信,他继续道:“说起来,今日比昨个凉快了些,虽说太阳很大,但风倒是不小。大家可以帮我一起回忆一下,这位客官刚进来的时候,是不是带来一阵风,吹动了挂在门边的风铃?”

    听他这样说,立刻就有人答:“对的对的,我还记得他踢了一脚门牙,因为我当时正站在他旁边,所以吓了一跳。”

    人的记忆其实有时候很奇妙,当那个青年汉子一开始说自己顺序错误的时候,在场许多食客都没有马上反应过来,实际上在他进来的那一刻,由于行为举止太过刻意,所以许多人都抬头看了他一眼,只是刚才被他那一声大喝唬住,并没有一下子想起来。

    那大汉见有人慢慢跟着杨中元的思路走,不由有些急了,忙要在说什么。

    可杨中元的声音却比他还高,比他还坚定,只听他说:“当时巷子里正好有辆马车缓慢驶过,从铺子里就能听到‘嘚嘚’的马蹄声,这位客官进来的时候,我刚好出锅一碗鸡汤面送到门口这张桌上,我记得很清楚,当时他对走在前面的老者骂了一句‘老不死的’,是也不是?”

    他这句话说得非常有技巧,先从声音入手,把大家的思绪往当时带,后又特地讲了新出锅一碗面,那熟悉的鸡汤香味也被食客们想起来,而最后这一句才是至关重要的。

    于是坐在门口的几个食客不约而同想起就发生在一刻之前的事情。

    那时候外面阳光很好,却并不热,偶有微风拂过,吹动了门上挂着的风铃,荡起清脆的“铃铃”声,这时候刚好两个位置空出,便有一位老者从等候区的凳子旁站起来,颤颤巍巍往店里面走。

    跟在他后面的壮汉有些着急,不由自出踹了一脚门槛。

    他们身后,阳光里一辆马车慢慢行过,马蹄声清脆悦耳,一听就是腿长康健的好马。

    等到老者终于走到门口的位置坐下,后面的大汉便闪身越了过去,他眼睛里满满都是嫌恶,嘴里还不干不净咒骂一句:“老不死的。”

    就在他骂出这一声后,旁边许多食客都很不赞同地瞅了他一眼,见是个面目凶恶的汉子,便都闭了嘴什么都未讲。

    面很好吃,小菜新鲜爽口,所以食客们很快便忘记拿不愉快的一幕,认真品尝起美味的佳肴来。

    等到他们随着杨中元的话慢慢想起一切之后,再看向那大汉的眼神便凌厉起来。就连一开始替那大汉说话的食客见情势不对,也低下头佯装吃面,不再言语一句了。

    大汉被这么多人盯着看,又见他们已经想起一切,不由有些慌神,可他一贯都是地痞流氓的气派,因此便恶狠狠骂一句:“看什么看,记错了不行吗?”

    有那么几个胆小食客便被他骂得一愣,扭头不再看他,却还是有那么几个胆子壮的,大声讲他:“你犯了错,还这么理直气壮地,不是刚才抓着小老板让他道歉的时候了?赶紧给小老板道歉。”

    那大汉一看就不是惯会低头认错的人,他一把推开边上的食客,闪身就要出铺子。

    就在这个时候,周泉旭出现在门边,他手里握着杨中元铺子里最长的一杆擀面杖,猛地往门框上一锤:“看我们在雪塔巷无依无靠,就随意欺负吗?”

    周泉旭一直以来都是个温和有礼的脾气,在场众人,包括杨中元在内,都没想到他发起脾气来竟然这么有气势!

    那大汉真没想到有人会来拦他,抬头见周泉旭黑着一张脸,整个人都发着要打人的架势,不由就有些退缩了。

    周泉旭对他眼睛里的惧意看得一清二楚,于是狠狠用擀面杖又使劲敲了一下门框,顿时发出“嘭”的巨响。

    伴着这声巨响,周泉旭厉声喝道:“道歉,以后再也不要踏入我家一步。”

    那大汉见铺子里里外外这么多人瞅着他看,不由更是有些怕了,于是嗫嗫嚅嚅留下一句:“对不起。”便从另外一个门跑走,眨眼功夫就消失在相子里。

    留下周泉旭和杨中元对视一眼,父子两个都畅快一笑。

    雪塔巷口,那大汉正要往孟记行去,却被一个高大身影猛地勒住脖子往小巷子里拖,等到拐入死角,那人才放开他,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声音冷冷道:“说,是谁请的你?”

    ☆、056白佑夙

    大汉冷不丁被他吓了一跳;悄悄回头看去;却只看到一个蒙着黑纱的头。

    黑面人用一个硬硬的东西在他腰间顶了顶;然后低声道:“你只要坦白讲了,我就不把你送到官府去。如果我没猜错;你跟那个老者还有帮你搭腔的中年男子是一伙的吧?最近丹洛附近发生几起坑蒙拐骗的事情,是不是都是你们所为?”

    听他这么一说;大汉顿时慌了。他们三个是一家人;祖孙三代都是干仙人跳来为生;但是一个地方从来都是干一次就走;无论成功与否;都不会久留;所以这么多年从来没被抓过。

    最近他们从上虞来到丹洛;先是在周围几个村镇小试一手,然后才经朋友介绍,接了雪塔巷这一单生意。说实在的,一般百姓都挺好骗,这还是第一次他们还没认真出手就吃了败绩,大汉之所以匆忙离开,无非就是怕事情闹大不好收场,要是官府联系到丹洛其他村镇的案子就糟了。

    可没想到,他急匆匆跑出来,却还是被人认了出来。

    黑面人看这大汉二十来岁一个人,竟然吓得腿都抖了,心里对他更是不屑,可该说的话却还是要讲:“你别想我是怎么知道的,不过今天这阵仗你也看到了,那面铺老板精明着呢,你们无论想什么法子都讨不到便宜。不如换个目标下手。”

    大汉已经有些六神无主,他们一家子虽说都是做的不干净买卖,但村里的百姓都没什么心眼,骗起来也简单,他们也都小打小闹的,全家也就勉强糊口。所以这大汉,其实还真没经历过今天这样一遭,于是便有些慌了。

    他一慌,事情就好办多了。

    黑面人见他点头应了,于是又道:“你还没知会我到底是谁请得你们来。”

    “这个中间人只说是这条巷子里的其他铺子,眼红面铺生意才请了我们,给的银钱倒是足,所以我们也就接了。”

    听到他说给的银钱很足,黑面人严重闪过一道寒光,他又问:“银钱给了没?”

    那大汉听了竟然叹口气,有些委屈道:“原本以为这一单做完能休息个把月的,没想到第一次出手就失败了,我们只收了定金,还剩一半要事成方可拿到。”

    他说完,又小心翼翼看了一眼那黑面人,然后忐忑道:“不若我把银子都给你,只要你不把我们交到官府便成。”

    黑衣人听了,嗤笑一声,道:“我这里也有一单买卖,你要不要接?只要你接了,我便指天发誓不会举报你们。

    见他似乎真的不会追究,大汉松了口气,忙点头应了:“你说吧,我们这一单尾款只怕是拿不到了,能有点别的生意也好早早离开这里。”

    像这种靠坑蒙拐骗谋生的人,是没有什么信誉可言的,黑面人自然知道这一点,于是他的声音又冷了几分,却说:“我只给你们提一个线索,剩下的,还要靠你们自己来完成。但我想,这一单你们做完,肯定挣得比以前都多。”

    听到有银子赚,那大汉的眼睛立马亮了,黑面人看他样子,就知道是个贪财怕死的鼠辈之徒,这种人,真应当进大牢里受受罪。

    “您说,您说。”

    黑面人见他上钩,便说:“这条巷子里,还有一家铺子,是几十年来的老招牌。你想想,他们家这么多年,能赚多少钱?肯定是那个新开的铺子比不上的。”

    大汉虽说是个贪生怕死的,却也有点心眼,他眼睛一转,便大概了悟几分,于是忙答:“您说的,是要我们跳这家?”

    黑面人低声笑笑,在这个狭小的小巷子里听起来别提多渗人了,他笑了好半天,才继续道:“这家叫孟记,他们老板是个心胸狭窄的贪财之人,最近因为街上其他家生意好,惹得他家没有老客上门,现在最想求的,大概是新的食谱方子……”

    他说的含糊,但那大汉却一点就透,于是忙说:“我懂,我懂,只是这报酬……?”

    黑面人伸手往腰间一摸,寒声道:“不要蹬鼻子上脸,我给你这条机会,不过是看你挺上道的,至于做不做,如何做,都你自己决定了。如果你们做了,银钱也全归你们拿走,从此我们天涯一方,再不相见便是,懂吗?”

    那大汉先是瑟缩一下,后来听他说银钱全归他们,顿时便来了精神,搓着手道:“我明白,那我可以走了吗?”

    虽说黑面人从始至终都没什么动作,但他却从对方身上感受到一阵阵的寒意,他们做这一行的,五感一般都很敏锐,所以他十分清楚对方现在是压着怒火同他讲话。

    如果真是这样,那自然要越早离开越好,否则万一对方改变主意,那遭殃的便是他了。

    听了他的话,那黑面人站在原地沉默许久,最后才不情不愿道:“你走吧,今日不宜动刀,放你一条生路,好自为之。”

    那大汉听了,忙三两步跑了很远,回头见黑面人仍旧站在原地不动,这才松了口气,飞快跑出了巷子。

    留下那黑面人站在巷子里等了许久,直到他肚子发出咕噜咕噜的响声,他才松了口气,拽下面纱一屁股坐到巷子里的麻袋上。

    这时候但凡雪塔巷有一个人路过,都会觉得吃惊。

    因为这个满脸汗水四仰八叉躺坐在路边的青年,不是别的什么混混,却是茶铺的小老板程维哲。

    他躺在地上仰望着巷口窄窄的蓝天,回忆起他离开面铺子以后的那些事。

    他铺子里的小伙计回来找他,其实是因为家里有人来访,程维哲原本不想回去,却怕他过来找杨中元麻烦,这才不情不愿回去见了那人。

    等他回到自家铺子里,推开雅间的门,入目就见一个俊秀的白衣青年端坐在茶桌前,姿态优雅地煮茶。

    因为程维哲这一年几乎鲜少归家,所以自从年节之后,他是再没见过这个人了。

    前一阵子听到小叔父白笑竹的那一番话,更让程维哲对他避恐不及,哪里还会主动去见他。此番他来,大有他不回来便不肯走的架势,程维哲这才无奈回来见他。

    说起来,他对这个人的全部印象,大概都跟他那身刺眼的白衣有关,其余,他便再也想不起别的来了。

    可无论他心里有多不情愿,表面功夫却也要好好做一番,因此他脸上努力摆上浅浅笑意,走进去同那白衣人打招呼:“白四少,来我这街边小铺子品茶吗?”

    白佑夙其实早就听到他的脚步声了,可程维哲一直没有同他问好,他便也就忍着没有主动抬头看他。可内心里,他却着实有些想念这个人。

    这会儿程维哲主动与他交谈,他才慢慢抬起头,十分温和有礼地冲他笑笑:“大哥,许久不见,说起来我们也算是有些亲戚关系,大哥叫我佑夙便可。”

    程维哲维持着脸上的笑容,心里却默默嘀咕,要是让杨中元知道他跑来跟对自己提出过婚约的人见面,非得被他揍死不可。

    还佑夙呢……叫一句肯定要少一颗门牙……

    他一想到杨中元,就不由自主有些走神,白佑夙见他眼神慢慢柔和下来,却一直不回答自己的话,心里就有些不高兴了。

    但他对外一直是彬彬有礼风度翩翩的神童白四少,所以即使心里在不痛快,却还是温和问:“大哥,是不愿意这样叫我吗?”

    他这话说的颇有些委屈,程维哲被他噎了一句,心思转了几番,最后却道:“你同二弟从小一同长大,按理我叫你一声弟弟也不为过,不过……将来的事情说不准,说不定二叔同你家再度喜结连理,到时我要称呼你别的了,所以还是不要直呼名字为好。”

    程维哲这一番话说的自然是滴水不漏,不仅把他跟自己的关系撇得清清楚楚,甚至还把他跟程维书之间拉了拉,只差没明说了。

    白佑夙自幼就十分欣赏他,他也是大家子弟,对程家那些事情多少有些了解。所以一年一年,他看到程维哲年纪轻轻靠自己考上举人,后来遭到父亲反对,又以出色的能力成为书院最年轻的教授,后来教授做不成了,他甚至开了个茶铺子。

    白佑夙透过雅间的格窗往外望去,见外面几乎桌桌都坐满了茶客,心里更是对他倾慕几分。他觉得程维哲这个人真的很厉害,无论是读书考学还是教书做学问,直到现在开铺子做生意,几乎样样都行,也样样都做得好。

    有这样一个人珠玉在前,白佑夙即使自己也被世人夸赞是丹洛最聪明的大家公子,他心底里,他仍觉得自己比不上程维哲。

    所以他在同小叔表明心意,并且让他帮自己问亲之后,过了这么长时间都没有得到回复,便有些坐不住了,才有了今日之举。

    可程维哲开场的这几句话,却令他的心跌入低谷。

    “大哥,”白佑夙苦笑出声,面容看起来哀戚又彷徨,“大哥,你若不喜欢我,直说便是了,何必……何必把维书也拿出来说事?我们自幼一起长大,情同兄弟,并不是那样的关系。”

    白佑夙长相俊秀,总穿白衣,气质出尘。又因他总是温和有礼,仪态大方,所以丹洛百姓都称呼他为莲花公子,说他为人清明。

    但程维哲眼里,看到的,却永远都是他身上这身碍眼的白衣。

    程维哲从小到大,见惯了白笑竹用简简单单那么一两句话,影响他们家的事情。有许多事情他都知道,比如说他父亲不让他继续考学,其实是就是白笑竹说为官会失了读书人的本心,所以他父亲言听计从,停了他书院的课业,再也不许他去了。

    更何况,他爹林少峰年纪轻轻抑郁而终,也都是被那些人恶心的。对于程家这些人,程维哲不说恨之入骨,已经算是仁至义尽。

    所以,连带的,他对于也总穿白衣的白佑夙,自然也没什么好感。不,应当说,他对这个人一丝一毫感想都没有。他只是个路人罢了。

    他听了白佑夙的话,面上十分诧异:“咦,难道不是吗?维书亲口说从小便倾心于你,想要同你结成伴侣。”

    ☆、057“喜欢”

    白佑夙同程维书一起长大;也算是竹马成双;他自然对程维书的性格十分了解;知道这番话他是说得出口,于是更有些急了:“大哥;维书如何说,都是他自己所想,我这一边,并没有答应下来。”

    其实他们说的这些事;程维哲那天已经听程维书说了七七八八,他又怎么会不知道呢。

    可如今看白佑夙的架势,他便明白自己能做的,只有假装不知道了。

    思及此,程维哲脸上的笑容越发慈祥:“你们两个都是好孩子,我看着也很般配,四少,维书一直都很喜欢你,这个他同我讲过,你不如仔细想想。如若你们在一起,那岂不是亲上加亲的缘分?多么难得啊。”

    听到程维书一直都说喜欢自己,白佑夙眼睛闪了闪,他略微有那么片刻的迟疑,可说出来话却无比坚定:“大哥,我的心意如何,想必二叔已经都说给你听了,我那个时候就心意已决,如今也依旧是这个态度。今日我来,无非是想要你一个回答。”

    他说的这样痛快直白,反倒叫程维哲松了口气,因此想也不想便说:“白四少,我觉得我们并不合适。从小到大,我与你大概也就只有几面之缘,也从未一起读书玩耍,我对你,其实没什么印象的……”

    程维哲原本不想把话说得这样伤人,可白佑夙这话里话外,看上去都不是一个轻言放弃的人,他只好把话往狠里说。

    “我实话同你说,程家的一切我都不可能继承了,你看这间茶铺子,似乎客人很多,但其实并不挣钱。如果你愿意,我还能带你去后院看看我的住处,这里,绝不是你愿意待的地方。”

    “我如今只是一个靠着小铺子微薄收入度日的人,不是什么程家大少爷,也不是什么举人老爷,你把那些曾经加在我身上的光环都去掉,其实剩下的我一无是处。”

    “我有什么好呢?白四少,我觉得你是个很清醒的人,这整个丹洛,最适合你的,其实恰恰就是一直心系与你的维书,你同他在一起,才是天作之合。”

    如果是旁的什么人,程维哲或许连这么多废话都不愿意说,但白佑夙背后有一整个白家,还有他二叔父白笑竹,所以程维哲每次面对他的时候,都很警惕。

    他不能轻易在这个人面前说错话,办错事,就连拒绝之言,也在严厉之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把自己贬低进泥土之中,想叫对方自行放弃。

    可他费了好半天唇舌说完,白佑夙看向他的目光却依旧没有变,甚至还带了点……心疼?

    程维哲端着茶杯的手抖了抖,自动往后挪了挪椅子。

    “大哥,我明白你是为我好,可我从小时候就很喜欢你了,真的。这么多年了,我看着你一步步走到今天,我知道你能有如今这间铺子,经历了太多的痛苦和艰辛。我都懂。”

    你懂什么?程维哲听了,简直觉得好笑。

    况且,他并不认为自己过得很苦,他觉得真正苦的人,其实是杨中元。就算他再轻描淡写,再假装无所谓,他也知道,在前头十四年里,杨中元才是一步一个脚印,挣扎着从帝京回到丹洛。

    那边,白佑夙还在说:“大哥,如果你能接受我,我们成就良缘,你就可以离开这个困住你的小茶铺,我们可以一起回白家,经营属于我的那一份产业。”

    听到这里,程维哲不由笑笑,他指了指外面满蓬宾客,道:“我在这里奋斗三年,才有如今成就,我不会走,也不想要你们白家一丝一毫东西。白四少,我与你真的不合适,你看到的我,也只不过是你想看到的样子,那也不是真实的我。”

    白佑夙见他油盐不进,无论怎么说都是拒绝,便不由的更有些急了,他低头想了想,末了仿佛是做了什么牺牲一般,突然咬牙道:“大哥,你要是答应同我在一起,那么朱玉丸,可由我来吃。”

    他突然提到朱玉丸,是程维哲怎么也没想到的。

    在没再遇杨中元之前,他从来都没考虑过自己的人生大事,自然,朱玉丸也被他抛在脑后,一直都未想起来过。

    可是他在这间茶铺门口再遇杨中元的那一刻,他便觉自己的心也跟着又再度活了过来。他同杨中元一起长大,在他确定自己心意的那一段时间里,他甚至想,杨中元打小骄傲,又很怕疼,像诞育子嗣这样的事情,让杨中元做他必然是会心疼的。

    那时候他甚至下了一个决定,只要杨中元不愿意吃朱玉丸,那么他吃也一样。

    两个人相爱,并没有什么牺牲与妥协,因为相爱的人,必定都是心甘情愿,必定都是为了体贴对方。

    他喜欢杨中元,只要同他在一起,无论谁来生这个孩子都无所谓,只要伴侣是这个人就够了。

    程维哲生来便很洒脱,当年说不考殿试,说不去就不去了,后来又不能做书院教授,他也没有迟疑地就点头答应。

    可是一旦事情跟杨中元有关,他却说什么都不想放手,说什么都不想分开。

    对于爱的人,没人能做到那样洒脱。

    白佑夙说完那话,便觉得有些太低三下四,他低下头没有继续讲下去,但等了好半天,他也没有等到程维哲的回答,于是只好抬头看了一眼,却发现他正在发呆。

    小时候他每次过年过节去程家,年席守岁的时候,虽然程维哲跟他爹林少峰都会参加,却几乎都不讲话。他们同程家格格不入,仿佛是陌生人一般。

    那个时候程维哲就经常发呆,白佑夙总是偷偷看他,对他的样子是记得一清二楚的。

    可是如今程维哲虽然也在发呆,但表情却很温存,白佑夙能清晰感受到他身上散发出来的那份开心和满足,这让他的心顿时沉入谷底。

    难道……之前小厮帮他打听的情况是真的?

    想到这里,白佑夙不由警惕提来,他也来不及等程维哲讲话,便径直问:“大哥,你是否已经有了心仪之人?”

    程维哲原本还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猛地听他一问,这才回过神来,忙道:“实在对不住,刚你那句话我听了颇有些惊讶,所以一时之间也没有能马上回答你。”

    他先是给白佑夙道了歉,然后沉吟片刻,才道:“白四少,我十分感激你对我的厚爱,说实话,你如今已经是名满丹洛的莲花公子了,我是真的配不上你。至于朱玉丸的事情,我想,将来你去跟你的伴侣讨论才更合适一些。”

    程维哲话已经说到这个份上,就差没明摆着说“我不喜欢你,我不想同你成亲”了,可白佑夙还是有些不甘心想要再说两句。

    他从小到大,就没有一件事做不好,也没有任何东西他得不到。但凡他想要的,他总是能千方百计,最后攥在手里。

    而程维哲是他从十来岁开始便追逐的人,一追就是十几年,如果追不到,他真的会很不甘心:“大哥,我也实话同你讲,我是真的很喜欢你。十年前就认定你将来会成为我的伴侣,这个决定至今都不会变。好,你不想要白家一丝一毫,那我们成亲以后,我便搬来这里同你一起经营茶铺,行吗?”

    这是他第一次如此低三下四地说话,他说的时候,都要死死捏住手心,努力让自己能好好说下去。

    程维哲见他脸色很不好,说这话的时候表情也很僵硬,便知他动了气。

    白佑夙跟他和杨中元不一样,他一路顺风顺水,没吃过苦,也没受过罪,他这辈子,只怕再也不会如此委曲求全,倒也算是难为他了。

    程维哲想到这里,语气不由缓了缓,可说出来的话,却越发坚定:“四少,我说句不好听的,维书这些年都很倾心与你,我想他对你求亲的时候,也说过类似的话。我不知道你说了什么,但我知道,我对你,跟你对他的态度是一样的。你说你十来年前就认定我为伴侣?可是,从小到大那么多年,没有哪一次你去程家同我主动讲过一次话,或者特地找我一起玩。我幼时对你的记忆仅仅就是一个亲戚家的小孩,长大之后,也是如此。”

    “四少,感情的事情真的强求不来。我真的不喜欢你,甚至至今都觉得你跟陌生人一样,我们真的不合适,也没可能。我铺子里的茶都不值钱,你要是休息够了,就早些回去吧。”

    程维哲说完,便起身要离去,可是白佑夙却突然猛地站起身,一把拉住他的手。

    “你不许走,我这么优秀,你居然看不上我?”白佑夙兴许是被他逼急了,说出来的话便有点口不择言。

    程维哲回头,见他脸上满满都是愤怒与怨恨,竟一丝一毫被心上人拒绝的哀伤都无,想来他对于自己的“喜欢”,不过就是对得不到的东西的霸占而已,如今被这样一件东西拒绝,他当然会愤怒。

    以前他并不理解这个看起来孤高冷傲的白衣公子,如今算是第一次有了了解。果真啊,白家人都是一个性格,他唯独认识的两个,都是一样的人。

    想到这里,程维哲便知道不用再同他客气,他先前那些委婉的话语几乎都白说了。白佑夙不会听他劝解,他要的,只是他的点头。其他的,都不接受。

    程维哲掰开他的手,淡淡道:“我为何偏偏要看上你?白四少,你放过我吧,我就是很普通一个小老板,除此之外,一无是处。哦对了,你还是叫我程大哥吧,或者程公子也行,毕竟我们并不太相熟,如若你真的同维书成为伴侣,再叫我一声大哥,我肯定是答应的。”

    程维哲说完,头也不回离去,留下白佑夙眼睛闪了又闪,终于在喝了两杯茶之后,也神色如常地离开了茶楼。

    然而就在此刻,偏巧杨中元铺子里有人闹事,等到事情平息,杨中元抬头擦汗,却发现街边有个白衣人正远远望着他。

    虽然看不清面容,但杨中元却清晰感受到,那人目光阴冷,让人如坠冰窖。

    ☆、058再访

    杨中元在宫中多年;总能十分清晰地感受到旁人对自己怀着善意还是恶意;因此那白衣人的目光才令他非常不舒服。

    可还没等他仔细看过去,再抬头时已经不见那人身影;杨中元摇了摇头,走回灶台里继续忙碌。

    等到中午的生意渐渐进入尾声;程维哲才从巷子的另一头走回来。

    杨中元抬头看他一眼,见他脸上有点灰印子;忙问他:“怎么了?刚才发生了什么事?”

    程维哲摇摇头;冲他神秘一笑,非常自觉地洗干净手;过来帮他上面。

    等到再无人进来点餐;杨中元就赶程维哲去后院招待夏君然。

    “待会儿你洗碗就成了;桌子和地我来收拾;听到没?”程维哲不放心地嘱咐一句,这才往后院走去。

    院中,夏君然正一边喝着茶,一边嗑着瓜子。

    一张娃娃脸还是显得那么年轻,程维哲同他打过招呼,然后才笑着道:“夏兄,怎地又来丹洛,还是跑生意吗?”

    夏君然笑起来更是好看,他说:“这一趟来北地,是我跟尚泽早就定下的,要把洛郡、千城、华乌以及奉郡等地的市场都考察一番。眼下我们已经跑完,回到丹洛城中稍作休整,过两日便要回去了。”

    他这话说的很实在,就算程维哲同他只有一面之缘,他也如实相告,可见是个心胸宽广之人。这个夏君然,看似年轻稚气,实则成熟稳重,还真的是个可以相交的君子。

    程维哲听到他要走,颇有些惋惜道:“夏兄怎么就要走了?如若你们多待几日,我跟小元也好尽地主之谊,好好招待一番。”

    夏君然笑笑,却说:“这一趟出来的时间太长了,没有带着我们家大公子,再待几日,尚泽就要想他想疯了。”

    他虽然嘴里说是尚泽想儿子,其实他眼睛里也透露出思念之意来。

    程维哲听了这个,忙道:“原来二位已经有了公子,真是恭喜恭喜,公子如今多大了?”

    说起儿子,夏君然倒是有满肚子话要说,听了直说:“我跟尚泽成亲早,儿子已经有五岁了,是个顽皮小子,当年生他的时候,可没折腾死我。”

    原本程维哲还想客套几句,可后半句突然听到夏君然说是自己生的孩子,程维哲张张嘴,竟然有些说不出话了。

    夏君然见他这样,突然“噗嗤”一声笑出来,他猛地灌了一杯凉茶压了压,指着他道:“哈哈哈,你吓到了吧,我知道你早就猜出我跟尚泽的身份。是不是没想到夏家的当家家主,把尚家公子迎回家中,却是自己生孩子,对不对?”

    他都这么说了,程维哲还能讲什么?他只得默默点头,心里却觉得十分佩服。

    上次短暂相遇,他们也不过互报姓名,夏君然光从他的神态表情里就猜出他已经知道自己的身份,却一直没有明说。

    而是等到这一次再度上门拜访的时候,才借由这样一个轻松的场合说了出来,这份淡定气度,也确实对得起他的身份。

    夏家百年来,最年轻,却也最有才能的一位家主。他二十岁成亲接掌家主之位,次年便让夏家的醉倾城成为御供,从此之后几番推出新酒,稳稳做了六年御酒皇商,再也没有给其他酒商机会。

    真是名不虚传。

    当然,这一段传奇故事里,自然少不了另一个人的身影,那便是夏君然的伴侣尚泽。

    尚泽出身书香门第,少时考取功名,却未再继续下去,他跟夏君然两个人十六岁定下婚约,然后在夏君然二十岁时便成亲。他们成亲以后,尚泽去了夏家,同夏君然一起打理夏家族事与生意。

    商界里一直都传尚泽面冷心冷,夏家实际上是由他来掌控,并说他从了夏氏,其实只是为了夏家产业。

    这些,程维哲打一开始便不相信。

    先不说如果尚泽觊觎夏氏酒坊,那他一定会要求夏家唯一的继承人从尚姓,而不是孤身一人去了夏家,从此为夏家扛起门楣。

    所以说,他们两个人,应当相处的很好。而尚泽,也确实一心一意辅佐夏君然。

    程维哲一时间思绪万千,最后只得叹服:“夏兄果然是百年来夏家最有才能的家主,小弟佩服,佩服啊。”

    夏君然作为夏家的唯一继承者,从小接受的自然都是最严酷的教育,他看似开朗可亲,实际上却还是分人而为。他认为可交之人,才会表现得如此亲近,这一点,程维哲和杨中元都未想到。

    “你倒是聪明,可你家的小元,应该不知道吧?”夏君然淡淡道。

    程维哲摇了摇头,老实说:“没,我猜出来后,回来就给他讲了,他表示很震惊。”

    夏君然被他的形容逗乐,趴在桌上哈哈大笑起来,好半天才擦了擦眼泪,道:“哎呀,你们两个小老弟还真有意思,怎么样,跟哥哥们去衢州吧,那里才是商贾的极乐地。这个小小的丹洛,困不住你,也困不住中元。”

    这个夏氏家主,简直聪明得过分,程维哲再度被他叹服,只得到:“夏兄,你把我要说的话都抢了,我都不知道要讲什么好。”

    夏君然笑笑,想要在说什么,杨中元却已经忙完了前头铺子的事,一边擦着手往院中走,一边朗声道:“夏大哥,阿哲,久等了,都饿了吧?我刚才顿了鸭汤,等再炒两个菜,便能吃饭了。”

    他本来就想今天炖个鸭子,正好夏君然来了,那一整只估计中午就能吃完。杨中元想了想家里剩下的菜,决定再炒一个小炒肉,一个香菇菜心。凉菜拌一个西红柿,一个茄子,就是四菜一汤了。

    倒不是他不想弄得更丰盛些,可眼下已经过了饭时,家里又没准备那么多菜,夏君然出身富贵,想必也是什么都吃过,他刻意去做些精致菜肴或许得不偿失,还不如家常菜来得实在。

    “中元,你快别忙了,瞧你满头大汗的,中午还是出去吃吧,哥请客。”

    他其实刚才闻着铺子里飘出来的面汤香味,一直忍着口水来着。看他铺子里的生意就知道杨中元的手艺想必极好。可他也不能因为嘴馋累着人家,瞧瞧他忙这一中午的,连口水都顾不上喝,面色刷白刷白的。

    他都看着杨中元可怜,程维哲那简直心疼死了。

    杨中元话还没来得及说,就被他一张热毛巾捂到脸上,拉着手就被按坐在椅子上:“要不就出去吃吧,这一阵子累着你了。”

    杨中元一把扯下毛巾,强硬道:“不行,夏大哥难得来丹洛一次,如今他们要走了,咱们怎么也得请一顿客。夏大哥,都是家常菜,好炒得很,两刻便能吃了。”

    夏君然咽了咽口水,也确实想尝尝他的手艺,于是只好点点头。

    只有程维哲还想再讲他几句,却不料周泉旭关好铺门往院子里走来,直接吩咐:“好了,小元说要做什么?小哲洗菜,我来改刀,小元掌勺就行。家里来了客人,哪还有外食的道理。”

    爹爹大人都发话了,剩下三个老老实实闭上嘴,夏君然望天喝茶,程维哲迅速跑去空屋拿食材,只剩杨中元坐在院子里,无奈地看着夏君然和自家老爹,笑得很是开怀。

    等程维哲和周泉旭两个人在厨房里忙活上后,杨中元才问:“夏大哥,尚大哥怎么没来?”

    夏君然道:“他忙着呢,中午替我吃酒去了。一会儿他也过来,我让他来这里接我。”

    “那就好,老鸭汤养胃的,待会儿也给他留一碗。”杨中元忙说。

    夏君然伸手拍了拍他的头,说他:“你啊,是个好孩子,小程好福气。”

    杨中元同程维哲定情之后,也只有自家老爹知道,如今突然被夏君然点破,顿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夏大哥……你……”

    夏君然哈哈一笑:“你们两个的样子太明显了,看不出来的才是傻子。好了,你们这样不是挺好的,有啥好害羞的?”

    杨中元顿了顿,有些忐忑地问他:“之前阿哲跟我讲,说你跟尚大哥也是竹马?”

    夏君然点点头,反问道:“怎么,觉得不太适应关系转变?”

    “也不是,”杨中元摇摇头,呢喃道,“虽然小时候那样相处很好,但现在我们也挺自然的,只是一下子变成这样,有点不太好意思。”

    夏君然被他逗笑,哈哈笑了几声,突然正经起来,只听他说:“中元,竹马成双,两小无猜,你道是多么难得的缘分?这世间又有多少人是一同长大,成亲生子,此生都在一起?我觉得我们非常幸运,你说呢?如果你能想到这一点,你就再也不会感到不好意思。你会觉得你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你会每一天都高高兴兴,恨不得所有人都知道你们感情好。”

    “对不对?”

    杨中元愣愣看着他,被他一番话说得满心都热乎起来:“夏大哥,你说得对,是我太瞻前顾后了。”

    夏君然笑笑,他看起来依旧是那个年轻稚嫩的娃娃脸,可此刻给扬中远的感觉,却全然变了。

    他正想说些什么,却听厨房里程维哲叫他:“小元,快来掌勺喽。”

    杨中元听到,匆匆忙忙冲夏君然点点头,然后便跑进铺子里忙活起来。

    程维哲与周泉旭两个人天天看杨中元在灶台边忙活,就是再笨的人也能学会一二,因此杨中元进去一看,却见西红柿已经打成薄片,茄子也切好了条,甚至胡萝卜都已经切成菱形,虽说不如他切得整齐,但到底跟寻常人家的厨子差不了多少了。

    杨中元十分吃惊,却被他爹得意地拍了拍肩膀:“怎么样,你老子我也有天分吧?好了快去忙活吧,我去招呼小夏。”

    留下杨中元和程维哲两个人呆呆看着对方,好久才终于大笑出声,纷纷觉得日子真的欢乐起来。

    等到只剩下杨中元与程维哲两个人的时候,程维哲才一边给杨中元打下手,一边把自己面罩黑纱小巷子里堵人的事情都讲得清清楚楚。

    杨中元忍着笑听完,好笑问他:“那如果他们不是呢?”

    程维哲满脸无所谓答他:“要是他不是,我就狠狠揍他一顿,给你撒撒气,然后就悄悄跑回来。”

    “噗”杨中元笑出声来,有些无奈地念他:“你啊,你也不怕受伤,下次再也不可如此鲁莽了。”

    他虽然说着关心话,但脸上的笑容是怎么也掩盖不了的。

    程维哲看着他的目光越发柔和,他小心翼翼凑到杨中元面前,轻声问他:“可以吗?”

    杨中元微微垂下眼睛,几无可闻地“嗯”了一声。

    程维哲嘴角扬起笑容,他右手轻轻揽过杨中元的腰,然后在他嘴唇上印下一个温存的吻。

    在这个充满饭香味的厨房,这个吻似乎带着老鸭汤特有的滋味,谁说爱情不需要烟火气?程维哲和杨中元此刻都觉得,带着饭香味的亲昵,更令人满足与幸福。

    他们的感情,从每日点点滴滴相处之中,慢慢从点滴汇成溪流,然后又从溪流变成江河。

    但程维哲却依旧不觉得满足,他觉得他们可以更好,更幸福,更相爱。他们的感情,早晚能聚成大海,无边又无尽。

    ☆、059老鸭汤

    今日的这道汤是杨中元准备时间最长的一道主菜了,早晨杨中元看送鸡的小贩车上还有鸭子;便多买了一只;中午就准备用来下汤。

    鸭子性寒;夏秋可食。但如果炖鸭汤,最好还是选用三年以上的老鸭子,寒性便会小一些;也能清热去火。

    杨中元看中的这只,恰好到了年头;看起来个头也大,一家子人刚好够吃。

    要炖酱萝卜老鸭汤,要先把洗净的老鸭剁成寸块,用开水焯去血水,然后在锅中煮沸水后;放入焯好的鸭块、姜片、葱段与料酒。

    最后一步,便是将洗干净的酱萝卜一同入锅熬煮。

    通常情况下两刻便能出锅,不过要想汤味浓郁,可多煮几刻,炖出来的鸭子不仅软烂,酱萝卜的味道也很有特色。

    今日这一道汤,杨中元足足炖了半个时辰,所以当他端着砂锅往院子里走的时候,夏君然老远就闻到香浓的鸭汤味。

    虽说菜色简单,但杨中元做的分量很足,并且手艺当真了得,就连这四菜一汤的家常菜,也做得令人食指大开。

    最简单的两道凉菜摆盘十分讲究,凉拌茄子被杨中元仔细盘成小山状,山顶上还盘旋着红红的辣椒丝,搭配很是合理。而凉拌西红柿则被被他在盘中摆成一朵红艳艳的花,看起来非常漂亮。

    两道热菜就稍微没那么细致的摆盘了,但是香味却总是往外飘,让夏君然一直吸着鼻子,感叹道:“中元这一手厨艺,就连许多大厨都比不上的。”

    杨中元坐在他边上,先是指挥程维哲盛饭,然后才说:“夏大哥谬赞了,今日匆忙,家里未准备好酒招待,不若我去盛记买一坛回来畅饮?”

    听到酒这个字,夏君然的手不由自主在肚子上拍了拍,表情看起来很是纠结:“不了不了,下午还有事忙,下次等你跟小程去衢州,我们再不醉不归吧。你夏大哥家里,有的是好酒。”

    杨中元想想也是,便点了点头,忙又去泡了一壶荣华过来,算是以茶代酒。

    程维哲速度也很快,正巧捧着四碗玉井饭端上桌,他跟着杨中元学的,就连米饭也是用小碗盛好,然后倒扣在大碗里,看起来圆圆滚滚的,上面点缀着红白颜色,显得非常可爱。

    “哎呦,你们家吃饭还挺讲究。”夏君然也不客气,相互喝了一杯茶后,便拿起筷?</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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