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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大皇商第9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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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世谦见杨中元表情有些激动,心中又了悟几分,却说:“煮茶之水,山水为上,江水位中,井水为下。丹洛此地无江山远,小友便也就凑活这井水吧。”

    黑茶要讲究闷一会儿,所以倒满水后,韩世谦盖好盖子,又用水壶在茶壶上浇了几圈。

    做完这一切,他又把壶递给程维哲,道:“重新取了水,这里面的不要了。”

    这一点,杨中元倒也是知道的。煮茶只用第一沸,当水刚刚沸出蟹眼大小气泡,便算煮好,用第一沸水冲泡茶叶,为最佳。韩世谦这样吩咐,明显是之后几沸用水都不要了。

    “小友,今日仓促,我们便也煮来吃,这荣华煮来味美,以后再有机会,我请你点茶。”

    听到这位隐居已久的大家说要请他点茶,杨中元顿时有些受宠若惊,忙道:“前辈客气了,能在前辈这里喝一遭茶,中元三生有幸。”

    韩世谦脸上带笑,却十分平静地看着杨中元:“你想必听了我的故事。”

    杨中元有些迟疑,最后还是点点头:“是,阿哲都与我讲了。”

    听他这么讲,韩世谦难得笑的有些打趣意味:“他倒是真心相信你,我的事情,这两年来他未曾跟任何人提及,也未曾领任何一个好友来访。你啊,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

    杨中元并未想过韩世谦说话这样直白犀利,他脸上略微有些泛红,可少卿片刻,却又苍白了下去。

    院中程维哲身影修长挺拔,发黑如墨,杨中元扭头看着他,脸上满满都是恍惚:“前辈,你说,建立在谎言基础上的感情,能维持多久?”

    他说完,突然意识到这一句也直戳了韩世谦的心窝,忙慌张道:“对不起,前辈,我不是有意的。”

    同他想比,韩世谦反倒十分平静,他用手在紫砂壶边上试了试温度,然后捏起壶把,往茶盏里点了几下。

    他人长得温润,只这轻轻点的几下手法,却让人倍觉风雅。

    “小友,我活到如今这把年纪,许多事情都已经不甚在意了。但你之前那句话,我作为你跟阿哲的长辈,还是想讲一句。有些事情并不如你想的那么复杂,而有些感情也并不如你想的那么单薄。有时候,感情在了,许多事情都好说,如若感情不在,那说什么都白搭。”

    韩世谦一连倒了三碗茶,把最先那一碗推给杨中元:“喝喝看,想你也知道,这正是小荣华。”

    杨中元举起茶杯的手一顿,低声道:“谢谢前辈。”

    韩世谦深深一笑,道:“客气了,尝尝吧,这是今年新制,用的是新下的桃做引。这个时节,便是桃花虽落,果实却红。”

    ☆、044夏君然

    小荣华的味道;是黑茶最独特的陈香,而在陈香之中,却又有甜美的果味。这个味道十分特殊,喝过一次是很难忘记的。

    龙凤团圆杨中元虽然并未见过,但当时御膳房还存了一些小荣华的陈茶,他有幸品尝过。

    但陈茶年代已经有些久了,加之并不是韩家最原本的那一种;所以果味并不够厚重,如今喝了韩世谦这一道茶,杨中元方才体悟到小团圆的精妙所在。

    香、醇、美,茶经所言“珍香馥烈”也不过就是如此。

    杨中元虽好些年没正经读书;可对于古玩玉器却比程维哲更懂上一些;与韩世谦浅谈起来;竟都能接上话头。

    短短一个上午功夫,韩世谦与杨中元倒成了忘年之交。

    等到两个人从韩家出来,程维哲还啧啧称奇:“小元,你真是厉害,懂那么多东西,竟能跟师父对答如流。”

    杨中元笑笑,淡淡回他:“你也知我家中是作甚的,我也算是耳濡目染,从小就多少学了一些。前辈说的大多浅显,故而我才能接上。”

    程维哲张张嘴,却转了话头:“那倒是,中午回去我铺子里吃吧,你手受伤了,可不要再沾了油水。”

    他其实想说,杨中元十来岁就离开杨家,就算小时候再怎么用心学过,也不可能把那些并不常用的知识记那么久。

    但话到嘴边,他还是未曾说出口。

    有些东西,不是他说能戳破就能戳破的,为了他们两个人,他要用最温和的方式,细心等待杨中元心中的壁垒渐渐弱化,直到他主动走出来的那一天。

    对于杨中元,他有这个信心,也有这个耐心。

    两个人说着话,突然看到一个衣着华丽的青年东张西望走来,程维哲做为丹落土生土长的富家公子,基本上城里的其他少爷他都认识,可眼前这位却未曾见过。

    这样想着,程维哲不由便有些好奇,杨中元问他:“怎么?你认识”

    程维哲摇了摇头,道:“不认识,就是不认识才觉奇怪。”

    杨中元好半天才明白他这句话的意思,于是也不由好奇看了那人一眼,这一眼下去,不由叹一句:“倒是好样貌。”

    可不是吗,杨中元和程维哲两个人长相都不差,但跟眼前这人还是有些区别的。只见他二十多岁的年纪,却愣是长了一张娃娃脸,看上去可爱又年轻。

    由于不认识,所以他们也只相互扫看一眼,然后便擦身而过。

    可少卿片刻,杨中元和程维哲还未走出银红巷,身后又传来急切的脚步声。

    杨中元和程维哲回头,见刚才那个娃娃脸青年又飞快从他们身后跑来,一边跑一边喊:“两位壮士,请留步,请留步。”

    杨中元:……

    程维哲:……

    他们两个相视一眼,疑惑地看着对方,壮士……?

    从小到大,他俩可从来没被人这样称呼过,如此还是头一遭,倒感觉十分新鲜。

    想到这里,两人不约而同驻足回望,见那娃娃脸青年气喘吁吁往他们这边跑。

    “两位壮……哎呀不对,”青年终于跑到他们跟前,然后喘了两口气,伸手作揖,“两位公子,刚才着急喊错了,请多多包涵。”

    杨中元“噗”的笑出声,然后道:“无妨无妨,我们说起来,也能担一声壮士了!公子叫住我们有何事?”

    说到这个,青年显得有些不好意思,目光飘忽道:“是这样的,在下初来此地,上午在着巷中拜访一位前辈,但现在我要去雪塔巷,请问二位可知道如何走?”

    听到熟悉的地方,杨中元与程维哲对视一眼,然后由杨中元答:“我们便住雪塔巷里,公子若是不嫌弃,可随我们一同前往。”

    那青年一听他们还能陪着自己走到雪塔巷,一双眼睛顿时比天上太阳还要明亮:“真是太感谢二位了,我在这里转悠小半个时辰了,还没找到路。”

    这……这也太不认路了吧?虽说银红巷有些曲折幽深,但前后最宽的这条主巷还是很好认的,只要循着一头走,总能走出去,能在这里转半个时辰,这青年也还真行。

    见杨中元和程维哲用看怪物的眼光看着自己,那青年不由嘴硬反驳:“天色不好,太暗,看不清。”

    这一次脸程维哲都跟着笑了起来,他抬头看了看天上偌大的太阳,拉起杨中元的手:“是呢,天气不好,小元我们赶紧回家吧。”

    杨中元心思都在那青年身上,也没注意程维哲的动作,只一边走一边问那青年:“公子是去雪塔巷找人吗?”

    青年见他们不再围绕自己路痴这个缺点打转,暗自松了口气,忙道:“多谢二位给我领路,在下姓夏,名君然,取自君子然也。”

    程维哲接话:“在下姓程,名维哲,取自维此哲人。”

    见他们二人文绉绉对了话,杨中元不由撇撇嘴:“我姓杨,名中元,没取字,因为是七月十五生的,所以就叫了这个名。”

    杨中元说的满不在乎,但听在程维哲耳中却有了其他涵义,他伸手在杨中元头上乱揉一通,然后道:“这名字多好,我喜欢。”

    当着外人的面,杨中元难得有些脸红,他推了推程维哲,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着夏君然笑了笑。

    夏君然也笑,却换了话题:“我跟我伴侣是来此地办事的,因为只有几天工夫,所以今个才会分着拜访亲友,他眼下正在雪塔巷等我。”

    听到他说已经有了伴侣,杨中元不免有些诧异,他道:“看你年纪轻轻,不想成亲却早。”

    夏君然显然经常被人说长得年轻,听了也就笑笑,说:“我这是显小,今年已经二十有六了。”

    这倒真看不出来,杨中元看着他仿若十八青年一般的脸庞,感叹:“那我们还要叫你一声夏大哥。”

    夏君然哈哈一笑,朗声道:“那我就托大,叫你们老弟了。”

    他长着一张娃娃脸,性格爽朗大方,看起来是个很好相处的人。杨中元跟程维哲倒是与他投缘,等到了雪塔巷口,三个人已经夏大哥、杨老弟什么的叫得十分顺嘴了。

    杨中元两人的铺子就在眼前,杨中元想着一路走来也算是交个朋友,于是便说:“夏大哥,这两个就是我跟阿哲的铺子,以后你来,无论是去阿哲家喝茶还是来我家吃面,我们都请。今个你去哪里?我送你过去吧。”

    见他这么豪爽,夏君然也十分痛快,笑笑怕了拍他的肩膀:“好说好说,杨老弟道是个直爽人,我要去盛记,劳烦老弟陪我走一趟吧。”

    盛记是雪塔巷这里的老招牌,他们家的盛记老酒非常有名,在整个洛郡都排的上名号。

    听到这里,程维哲脸上不由闪过一丝惊讶,他很快也跟着道:“反正闲来无事,我跟小元一起送你过去吧。”

    杨中元回头看他一眼,转身又跟夏君然说说笑笑起来。

    盛记并不远,与杨中元的面铺只隔着几个铺子,他们三个刚一走近,就看到一个高大的身影正直直站在盛记门口,面无表情看着他们。

    有那么一瞬间,杨中元觉得自己在夏君然脸上看到了几分心虚,但他很快就又扬起笑容,冲那人喊道:“泽泽,我来啦。”

    那人硬着脸看了一眼夏君然,又冲杨中元与程维哲点点头:“多谢二位送君然过来,这份好意,尚泽铭记于心。”

    他看起来严肃冷漠,却不想说话还相当有礼的,杨中元忙说:“相逢就是缘分,再说我们也是顺路。”

    尚泽上前走了两步,伸手就把夏君然拉到身边,死死抓着没有撒手:“还是要再道一声感谢,如若不然,君然恐怕下午都找不到这里。”

    杨中元听了这话就很想笑,只有夏君然不满哼了一声:“泽泽,你看你说的……我……其实还是认路的。”

    尚泽板着脸,瞥他一眼,点头敷衍:“恩,你认路,从来不曾走丢过。”

    当着两个刚认识朋友的面,夏君然脸上一黑,甩开他的手就进了盛记,留下尚泽一个人站在原地,脸上突然露出浅浅的笑容。

    他本就高大,面容英气逼人,这一笑却仿佛三月迎春花开,带来十分清爽的新意:“让你们见笑了,我姓尚,跟君然都是衢州人士,以后二位如若有机会去衢州,我们定要好好招待则个。”

    期初程维哲也只是猜测,现在又听他说出身衢州,那几分猜测又深了一层,已经渐渐有些笃定了。

    不过他也没有直接上去便问,只道:“尚大哥客气了,我跟小元的铺子就在巷口,一家茶铺一家面铺,你跟夏大哥如若有空,可去我们那里打发一下时间。”

    尚泽听了,只点头:“甚好,甚好,有机会一定去。”

    他嘴里说着客气话,可表情却显得有些过分生硬,杨中元和程维哲也没再多跟他叙话,道了个别转身就往回走。

    走到半路,杨中元扯了扯程维哲的袖子:“你认识他们?”

    程维哲低头看着他的手拉着自己的衣袖晃啊晃,心里顿时觉得麻痒难耐,他索性握住扬中远的手腕,拽着他进了面铺子。

    今日面铺没有开张,因此前面的铺门都关着,前面只留了一扇门,两个人一前一后穿行而入,等在屋中站定,程维哲才松开手,与杨中元面对面站着。

    因为关着门窗,屋里黯淡少光,程维哲顿时起了心思,低头凑到杨中元耳畔说:“衢州自古便是大梁繁华之地,时至如今已经出过不下十家皇商,现今最大的一家,要数衢州夏氏。”

    杨中元没有回答,暗屋中,程维哲只看他耳垂,一点一点,红成晚霞。

    ☆、045怜悯

    拉条子这样一道西北美食;广受百姓们喜爱,其制作方法只略微有些繁琐;但实际上并不是太难。

    要做好这道面食;最主要的是牛羊肉要炒好,面条要拉好。

    杨中元为了做好这道菜,特地从小包袱里翻出一本有些泛黄的书;因为手“受伤”了,程维哲不让他开店;杨中元只好提前研究一下拉条子的做法。

    程维哲这一日不知道去了哪里,杨中元估摸着他又去跑茶,便也不太担心,跟爹爹一起坐在院中消暑。

    周泉旭喝了一口茶;用手剥瓜子;这炒瓜子是隔壁茶铺最近新推的小食,用了丹绿来炒,吃起来既清爽又香脆。程维哲十分孝顺,刚出锅就马上端来一碗给周泉旭,笑容里颇有些讨好之意。

    他心里的想法,周泉旭自然了解,他从小看着程维哲长大,对他的为人最是清楚不过。两个孩子的事他其实是最同意的那一个,因此很爽快收下,末了还说:“等有了空,我剥给小元吃,定会说是你特地送来的。”

    被长辈这样直白讲出心思,程维哲纵使脸皮再厚,也有点扛不住,缩缩头跑走了。

    周泉旭剥瓜子很有一手,不一会儿就剥了一小碟出来,他往正专注看书的杨中元跟前推了推,道:“看那么认真,快来尝尝小哲铺子里新出的丹绿瓜子。”

    杨中元放下书,捏起瓜子扔进嘴里,顿时一股清香味蔓延开来:“爹,我自己吃就行了,您自己剥了吃吧。”

    周泉旭笑笑,换了个话题:“你昨天跟小哲去拜访他师父了?”

    “是,阿哲能拜这样一个师父,也是他的造化,”杨中元不由感叹一句,然后神神秘秘道,“爹,你知道当年茶商韩家吗?”

    周泉旭想了想,好半天才隐约想事情来:“哦,我似乎听过,那时候我刚到杨家没多久,我记得早年他们家当过皇商吧?”

    杨中元点点头:“可不是,只是后来败落了,爹您没瞅见,韩家如今唯一的传人,通身那风雅气派,真是令人惊叹。只可惜他孤身一人生活,连个孩子都没有。”

    周泉旭又笑,伸手点了点他的额头:“小哲师父这样好,你记得多提点他,让他好好学手艺认真孝敬人家,师父师父如师如父,将来啊,还要靠你们给他养老送终。”

    杨中元面对爹爹漆黑的眼眸,一时间就没讲出话来,最后难得脸红了起来,蹑嚅道:“他师父,跟我有什么关系。”

    “哦,没关系吗?”周泉旭好笑地看着儿子通红的脸,问他,“小哲是个好孩子对不对?”

    “对。”杨中元答。

    “那他对你一直很好,是也不是?”

    “……是。”

    “你心里也一直挺喜欢他的,对吗?”

    “是……不……”杨中元被他爹说得面红耳赤,最后恼羞成怒,“爹,好好地,怎么说起这个来了。”

    周泉旭认真看着儿子,脸上的笑容渐渐淡去,很久之后,他才慢悠悠回答一句:“小元,人活一世,看起来很长,实则也很短。如果能找到一个人,对你那么好,那么喜欢你,而你也喜欢他,这不是最好的事情吗?”

    杨中元愣住了,他真没想到爹爹竟然说出这样一番话来。

    在他心里,周泉旭一向对他千依百顺,幼时顽皮被训斥不算,此番他回来,周泉旭对他简直好得不能再好。他一直在吃药休养,心态也趋于平和,整个人看起来都很慈祥。

    所以听了这样一番话,杨中元真的没有马上接下话去。

    他知道,爹爹总说没有遗憾,他说他最爱的人就是自己,只要自己活得开心,他也就活得开心。

    可是,儿子与伴侣终归不一样,亲情与爱情也总归不是一种感情。

    亲情里更多的是温柔与体贴,而爱情里,则慢慢都是缠绵与缱绻。

    他爹如今将要五十,却还未曾找到知心之人,也实在是人生里的憾事。

    想到这里,杨中元也没再反驳,他仔细思量了一下话语,才说:“爹,其实我跟阿哲,只不过是少时一起长大的竹马,幼时几乎天天都在一起,如今久别重逢,许久未见,自然比较亲密,可……”

    周泉旭听到这里,不由拍了拍杨中元的手,低声道:“小元,有些话不要说得太满,你跟小哲到底是如何情谊,你仔细问问你自己的心,便能寻找到答案。”

    杨中元仰头看了看蓝天上灿烂的金乌,呢喃道:“看心吗?”

    “是啊,这世上,许多事情不也都是看心,”周泉旭低声笑笑,他伸手顺了顺儿子漆黑的鬓发,温和道,“我知道,当日你只要了那些东西就带我离开杨家,不过是为了拿出我的卖身契和名册吧?”

    听到爹爹这样笃定,杨中元不由苦笑:“爹,您老实在聪明,其实你的户籍名册还好提出,毕竟我是拿着永安宫路引,有这个特权。可你的卖身契……却在大爹爹手里。”

    虽然杨中元回到杨家那几天一直没见到杨中善他爹,可他却知道对于他和他爹二人最重要的卖身契,却一直牢牢握在大爹爹手里。

    从周泉旭第一年进杨家开始,到今年已经二十七八年了。如果他要不回来那份卖身契,他们父子两个就永远没有自由可言。所以杨中元才会那样策动杨中善,让他自愿把那份卖身契取出来给自己。

    至于杨中善到底是如何跟大爹爹说的,杨中元并不关心。

    他只要那个结果。无论杨中善真心悔过也好,假意难过也罢,都跟他们父子二人再无关系,他们如今已经是一点关系都没有的两户人家了,无论有没有血缘关系,亲情却已经荡然无存。

    这样挺好的,杨中元并不怀念在那个家里的过去,他只想跟爹爹过好未来。

    “现在这样多好,杨家再也管不了我们任何事了,爹,你身上的枷锁,已经没有了。”杨中元乖乖给爹爹摸头,然后笑着道。

    周泉旭听了,跟着露出一个笑容,他这样开怀十分少见,令杨中元也不由跟着笑了起来。

    等父子俩笑够了,周泉旭才伸手拿了一个瓜子,在杨中元眼前晃了晃:“小元,我的枷锁没有了,可你的呢?”

    周泉旭这些时日见杨中元渐渐恢复以往开朗性格,他心里感谢程维哲,知道因他耐心陪伴,才有杨中元渐渐走出阴霾,可沉在儿子心中的那些黑暗,却并没有完全消散。

    “小元,进宫做过宫人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你那时候还小,全凭长辈决定。说起来,其实你是最不应该被看不起的那一个。实际上,需要被责骂的,应该是你父亲与我。”

    杨中元抬起头,他张张嘴,最后只是叫他:“爹,别说了……”

    周泉旭哀叹:“那个时候城里虽然都在说扩选的事,但杨家是什么样的人家?你爹我根本没有往这地方想,你毫无征兆被带走,说起来,都是我的疏忽。这件事,我也有错。”

    听到一向说话温和有礼的周泉旭声音里满满都是痛苦与悔恨,杨中元跟着红了眼眶,他握住爹爹放在桌上的手,轻声道:“爹,跟你没有关系,你别这样说。那些年在宫中,支撑我活着回来的唯一信念,也只有你一个人。”

    周泉旭眼中带泪,却并没有让自己哭出来,他只是认真看着儿子,然后说道:“小元,你看,你小时候那么年幼,还是硬生生在宫里活下来,为何现在却没有勇气把一切都告诉小哲。你觉得小哲会看不起你吗?”

    这一次,杨中元并没有迟疑,他摇了摇头,很坚定地说:“不会,他不是这样的人。”

    周泉旭低头擦了擦眼睛,问他:“那你为何从来不同他说?你曾经在那种环境里那么努力,不仅让自己成为了一个优秀的青年,还努力学了这样好的一门手艺,我作为你爹,都不觉得能把你教养的那么好,你长成这样,完全靠你自己。”

    周泉旭这一席话,把杨中元带回那个雕梁画柱的皇宫之中。宫里人很多,却只有头顶窄窄一片天,杨中元在那个地方见过很多形形色色的人。他慢慢被身边的人所影响,然后在一次次艰苦与磨难之中生存下来,每一次劫后余生,也都只是庆幸还活着而已。更多的,他从来都没想过。

    现在突然听到爹爹这样夸他,他反而有些不好意思。

    “爹……你是个好长辈,我如果跟着你也能像今天一样,我是你儿子嘛。”杨中元见周泉旭情绪稳定下来,终于松了口气。

    “对,你是我儿子。小元,你跟小哲说清楚吧,就算没有别的意思,但你们作为挚友,也总不能瞒他一辈子。”

    见爹爹反复提及跟程维哲说清的事,杨中元低头想了想,最终还是说:“爹,我不想让他怜悯我。”

    怜悯会让一个人失去对另一个人正常的判断,刚开始的时候他确实有些自卑,不想告诉程维哲真相。

    可是后来,他们慢慢相处,每天一起努力打拼,有些感情不由自主变了质。

    他几次想把真相说清,可话到嘴边,他又都咽了回去。

    说到底,他不想让程维哲同情他,怜悯他,连带的,因为可怜,所以想要照顾他,从几天到几年,再到一辈子。

    可那不是喜欢,也不是爱。

    那只是怜悯而已,他杨中元艰难活到今日,最不需要的就是怜悯,尤其这怜悯来自程维哲。

    ☆、046拉条子

    周泉旭听他想得这样深远;就知道不知从何时起,他对程维哲的感情;早就变成另一种了。

    因为喜欢;想要与之携手,所以小心翼翼,所以不安彷徨;所以百转千回。

    他没有爱过什么人,但道理却懂。

    儿子这样;只怕已经动了心,他自己不愿意承认,也不想面对。

    “你小时候一向果断勇敢,想要的东西从来都自己争取;为何长大了却又不敢了呢?”

    杨中元有些恍惚;低声叹道:“爹,我们不要再说了好不好?我刚学会了拉条子的做法,晚上给你们做了尝尝吧。”

    见他不想再说,周泉旭只得无奈停止了这一次的谈话,但他看杨中元眉宇间似乎少了几分滞涩,便想着以后多找他聊聊天,无论说什么,也都是有好处的。

    拉条子最重要的就是浇头和面,杨中元先做的也仍旧是面。

    他做了许久白案,又看了从宫中师父那里抄来的菜谱,所以做起来丝毫不乱,如果不是他自己说从未做过,倒真让人以为他已经十分熟练了。

    杨中元先用一碗清水加了少许盐,他自己尝了尝,感觉不咸不淡,只略有些味道,便缓慢加入面中。他这里做面用的面粉一向都用最贵的,拉出来的面条口感才会最好。

    之后就是揉面团的功夫了,杨中元很会用劲,不多时便把一个圆圆的面团揉好,然后裹进湿布里醒了起来。

    简单醒上面后,便是做浇头的时间。

    拉条子之所以广受喜爱,最重要的便是浇头用料丰富,一盘简单面中,不仅有西红柿、青辣椒、土豆、豆角还要有提味的葱段姜丝,而最终要的,则是新鲜的牛羊肉。

    考虑到丹落百姓并不多食羊肉,所以杨中元次选用的是上好的牛肉,他先把食材都清洗干净,把皮牙子、青椒、土豆与豆角都处理成小丁,然后才把牛肉仔细打成薄片,用盐与料酒腌上。

    这一切都做完之后,面条也醒的差不多了。他取出面团,在案板上反复揉匀,等到面团看起来很光滑平整,便用擀面杖把面团擀成薄厚适中的面饼。

    之后他便把面饼切成长条,又放入盆中继续醒着。这个过程时间并不长,杨中元也不好炒菜码,就去院中陪他爹吃了几口瓜子。

    周泉旭瞥他一眼,道:“你现在忙乎这个,小心小哲回来,又要骂你。”

    杨中元撇撇嘴,嘀咕一句:“怎么说的我跟他儿子似得,我亲爹都不管。”

    周泉旭失笑,在他脑后轻轻拍了一下,笑道:“这话你叫他听到,准保念的你没完没了。”

    “什么话?”周泉旭话音刚落,就听熟悉的醇厚嗓音响起。

    杨中元猛地回过头,有些底气不足道:“你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早?”

    外面很晒,程维哲脸上都是汗,他自觉倒了一盆热水,接过杨中元递过来的手巾,仔细擦了一把脸。

    “呼,还是家里舒服,今天外面事情都忙好了,天又这么热,我就早点回来。”

    杨中元分神扫着铺子里放着的菜码和面,显得有些心不在焉:“哦,那你早些回去休息吧。”

    程维哲瞪他一眼:“打量着我刚才没看见吗?案台上放了那么些个盆,还想骗我回去?”

    他说完,不等杨中元回答,立马补上一句:“不是说让你两天不要做饭了,你就是不听!叫我说你什么好?”

    他这话说完,杨中元还未来得及反驳,就听周泉旭“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院子里站着的两个年轻人到底脸皮薄,被长辈这样取笑,不由双双红了脸,低着头逃也似地跑回铺子里。

    “我都说我的手没事了,不久划了个口子,多大点事。”杨中元这才抓到机会,顶了他一句。

    程维哲见他满不在乎,心中叹了口气,却还是手心向上往杨中元眼前伸了伸:“给我看看。”

    杨中元脸上的热意还未消散,便又漫上一层,他见程维哲表情十分严肃,这才不情不愿把手搭在程维哲手心之中。

    程维哲一把握住他的手,拉到眼前仔细看着,见那道浅浅的伤口已经只剩一条痕迹,虽然还有些泛红,但是看起来并不是太严重,只好说:“你待会儿小心点,做完饭,锅碗都我来洗,你别碰了。”

    见他松了口,杨中元忙点头,答应的十分痛快:“好的好的!”

    程维哲看他一眼,低声笑笑。

    杨中元想到面快醒好,立马甩开他的手,跑回案板前掀开湿布。

    跟刚才相比,醒好的面看起来白白滑滑,应该口感十分不错。

    他取出切成长条状的面,又取来备好的菜籽油,先是在面盆底部铺好一层油,双手也涂上一些,开始把长条拉成拇指粗的圆面条。

    这一步主要是为了上油,等油都上好,杨中元就把圆面条一圈一圈盘进面盆中。这是最后一次醒面,时间有些久,大抵需要两刻,杨中元给面盆盖上盖子,抬头问程维哲:“你看看菜盆,还有什么想加的?”

    程维哲看一眼,摇了摇头:“菜很多了,你直接炒吧。”

    杨中元笑笑,在小铁炉上热锅,等锅热后,便倒入油。

    拉条子最重要的一个步骤就是油过肉,也就是油半热半凉的时候,直接把腌好的牛肉滑进油中,少卿片刻立马用笊篱把肉全部都捞出来,再次加入葱姜爆炒出香味,才开始炒西红柿。

    霎时间,牛肉略微带点膻味的香气便飘散出来,程维哲吸了吸鼻子,不由自主咽了口口水。

    西红柿炒制出油,就可以把已经切成小丁状的土豆、豆角、青辣椒以及皮牙子一股脑倒入锅中,然后加料酒、孜然与盐使劲翻炒。等时蔬都略微变了颜色,杨中元马上倒入牛肉,随之而来的,就是新一轮的翻炒。

    因为用了牛肉,所以要多加一些孜然,这样的浇头出来的味道更美,牛肉的膻味也就无形之中被掩盖了。

    杨中元对于火候的掌控是很熟练的,只见他左手颠锅,让食材在不停爆出香味的锅中上下翻飞,不一会儿混合着各种时蔬与牛肉的美妙滋味便钻入每个人的鼻中,令人口水都要流出来。

    拉条子的浇头食材丰富,料味十足,红黄绿红各色都有,端是色香味俱全。

    为了让牛肉鲜嫩弹牙,杨中元只用中火略微炒制片刻功夫就出锅了,食材有些多,他自然用了大盆来装,程维哲端着这一盘香得不行的浇头上桌的时候,竟有些恋恋不舍。

    周泉旭笑着念他:“好了,你再这样,小元要笑话你了。”

    程维哲不好意思笑笑,转身又回了厨房,正巧碰到杨中元吩咐他:“你不让我沾水,你去把锅洗干净。”

    程维哲见他正忙着拉面条,忙提了锅飞快跑到井边来洗。

    拉条子最重要的是手要稳,一手抓住圆面条,一手抻成长面,面不能太硬,也不能太软,太细失了口感,太粗不好咀嚼,所以一开始杨中元反复试了两根,才终于要到了想要的粗细。

    抓到了窍门,杨中元拉面条的速度便加快许多,等程维哲洗完锅回来,他刚好把一小盆面都抻好。

    程维哲帮他给锅里蓄满水,然后凑在一旁看:“怎么这两团不是粗了就是细了?”

    杨中元盯着水烧开,心不在焉回答:“试手,没抻好。”

    程维哲点点头,没讲话。

    “阿哲,去帮我把院子厨房里放好的那盆水拿来,那个是要过面用的。”杨中元见水里咕嘟咕嘟沸了起来,忙把面条都下进去,顿时微黄的面条就在水中荡开,上下翻滚。

    面条并不是太粗,杨中元用扇子鼓大了火,等水再次烧开,他用筷子在锅里搅和几下,又略微等了一小会儿,便拿来笊篱,把面都捞进笊篱里。

    夏日天热,只要把面用凉水过一遍,吃起来不仅劲道,还很爽口。

    程维哲见他做过几次过水面,因此倒也颇有些顺手,见面出锅了,忙把那盆凉水推到案台上,然后主动跑去灭了炉火。

    杨中元把面放入冷水之中,少卿片刻之后便捞了出来,整齐放入青花大盆里。

    今个吃面,所以他特地选了三个大个的面碗,然后招呼着程维哲去后院吃饭。

    他站在餐桌旁,用干净筷子在那盆面里翻了两下,把最开始没抻好的两根都挑出来之后,这才开始给程维哲与周泉旭挑面。

    程维哲盖好面汤锅盖,又从厨房顺来了辣椒酱与酱油醋,他把调味料都放到桌上,眼睛扫了一眼杨中元的那碗,伸手就把二人的碗换了过来:“小元你这碗面多,我要吃这碗。”

    “你……”杨中元手里一顿,他想去把碗抢回来,却抬头看到程维哲带笑的目光。

    程维哲笑着看他,然后道:“只要是你做的,我吃什么都好。”

    当着周泉旭的面,这话实在是太过让人承受不住了,杨中元飞快低下头,用汤匙给三个人盛浇头。

    眨眼的功夫,三碗漂漂亮亮的拉条子便出现在周泉旭与程维哲眼中。

    只看各色菜丁带着薄薄的汤汁浇在微黄的面上,把脸凑近面碗深吸口气,可以闻到孜然的味道和牛肉浑然天成地混合在一起,如果再用力一些,还能闻到土豆西红柿与豆角的香味,而在这些味道之中,还隐约有点刺鼻的辣味。

    然而面条却是这道菜的另一大亮点,程维哲用筷子搅拌好面与浇头,便迫不及待地挑起一大块子塞入口中。

    霎时间,带着麦子味道的面仿佛在他嘴里奏出美妙的仙乐来,面条口感弹牙,吃起来劲道十足。配着薄嫩的牛肉、软绵的土豆、爽脆的豆角、甜酸的西红柿,皮牙子与辣椒特有的辣味与异香又给这极丰富的口感拉深了极致的美感。

    程维哲一口面咽下去,忙竖起大拇指:“小元,真是好吃极了。”

    ☆、047红火

    经过头一天晚上家人的肯定;杨中元终于决定第二日开张的时候就开始卖拉条子。

    他早早便起来准备面条,因为想要拉条子和鸡汤银丝面对半卖;所以他鸡只用了一只;处理起来也省事不少。

    丹洛夏日的清晨还是十分凉爽的,金乌还躲在云彩里不肯出来,微风也略微用了力气;吹得杨中元满脸都是笑意。

    无论有再心烦的事情,只要他开始准备食材做饭;他就觉得开心。

    幼时他并不太懂事,觉得食物仿佛都是大风刮来,不用费一丝一毫就能享用最好的美食,后来他认识了睿嘉帝君;两个人熟悉之后;他听他讲了许多上虞故事。

    那是他第一次知道,原来世上很多人吃不饱饭,原来有很多人要拼命努力才能获得食物。

    后来他去了御膳房,第一次感受到挨饿吃不饱饭的滋味。那真的很痛苦,他明明努力做好了所有活,明明干的那样好,可大宫人的一句不行,他还是无法获得任何食物。

    辛苦一天,却只能喝水度日,晚上饿的心慌难受,他那时候就想,将来如果他能每次都畅畅快快吃饭,他一定要给自己做最好的东西,要让自己吃到极致。

    而那时候他最简单的愿望,如今却也全部都实现了。更有甚者,还能让别人也吃着他做的美食,脸上露出满足与欣喜的笑容来。

    这便是书上说过的成就吧,虽然他开的只是一间小小的面铺,可他却是在为梦想打拼。

    没有比这更幸福的事情了。

    杨中元手里飞快处理着食材,一把菜刀用得仿若屠龙宝刀,远远看去竟闪着寒光。偶有街坊路过,便要问他一句:“小老板,你这刀工太威武啊。”

    每到这个时候,杨中元就会停下来,然后对人笑着说:“早啊,今个有新出的拉条子,价格同银丝面一样的,您要是喜欢这一口,不妨来试试。”

    听说他也要做拉条子,许多熟悉的街坊先是觉得高兴,随即却有些犹豫。

    大家街坊邻里一起多少年了,谁人不知孟条那小气个性,杨中元这开个面铺他就不舒服了,更何况专门做他的拿手绝活。

    可到底都是街坊,无论是孟条还是杨中元,他们总不能厚此薄彼,所以大多数人都犹豫片刻,欲言又止,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只是鼓励杨中元一句:“小老板,有空一定来你这里捧场。”

    杨中元也跟着笑笑,并未多言。等到卯时正,他看外面天色渐渐变亮,便开始把拉条子的面都抻好,然后烧开了炉子。

    外面客流渐渐多了起来,杨中元压住炉火,便想去门口吆喝几声。

    为了做生意,脸皮是要不得的,他也不觉得站在街边吆喝有什么值得丢人的,只是刚走到门边,却看到程维哲胳膊里挂着个竹筐从茶铺子出来。

    茶铺子并不做一日三餐,所以一般都是太阳打头才开店,程维哲以前鲜少如此早便起身,想是今日有事。

    杨中元见他过来,忙要往锅里煮水:“你要吃什么?两个都快的,今天还要出去忙吗?”

    程维哲摇摇头,不让他忙活早饭:“昨个不是剩了两碗面条?我吃那个就行了。”

    “我早起吃了,我给你煮新的,很快的。”杨中元干脆利落回答。

    程维哲听了心里顿时仿若开花,一时间觉全身都洋溢在温暖春光之中,他把篮子放在铺子门口最显眼的那张桌子上,然后走过来狠狠揉了一把杨中元的头:“行了,你大清早哪里能吃两碗面,快给我端出来,你炒好浇头叫我。”

    被他直截了当戳破了谎言,杨中元也并未生气,只是笑笑热上油,先把牛肉下进锅中过油。

    他正认真炒着浇头,却突然听程维哲扯着嗓子吆喝起来:“来来来,新出过水拉条子凉面,吃一碗送一包程记新夏丹绿瓜子,实惠划算,好吃又美味。”

    要知道,他这一包瓜子放到店里,是要卖两个铜板的。路过的食客大多都被他这一举动吸引过来,纷纷问起了拉条子的价格。

    程维哲也是经年做生意的人,说话办事自然十分妥帖,他见人们感兴趣,忙大声又说:“价格跟鸡汤银丝面一样,料多味美,还有好礼相送,快来尝尝面铺拉条子,保准吃了还想吃。”

    仿佛是在配合他,随着程维哲话音落下,杨中元颠锅便把食材扬到空中,红黄青绿的食材划过漂亮的弧度,最后一个不落全都掉进锅中。

    在场食客全部被他的动作吸引,竟忘了继续问程维哲的话,有一个大叔甚至还大声喝道“好”!

    程维哲简直觉得好笑,却又被杨中元一手绝活所折服,一时间思绪澎湃,又继续吆喝:“独家拉条子,好吃不上火,送瓜子只限今明两天,快来品尝哦!”

    加上送的瓜子,杨中元的拉条子倒也真是实惠,况且路人大多都看到杨中元亮那手艺,早先的那些流言已经被他们渐渐淡忘,当下就有人走近铺子,扬声道:“小老板,给我来一份拉条子。”

    杨中元忙接一句:“好嘞,您稍等,好面就来。”

    因为有了程维哲的帮忙,杨中元一早上生意又恢复到过去水准,甚至隐约比过去还要好。夏天吃汤面虽然发汗,但到底有些热。可一盘冷面却能吃的人浑身凉爽,配了杨中元特制的小菜,吃完了面再喝一碗面汤,简直舒服极了。

    况且,大家光闻着味道便知道,杨中元这里的拉条子,做得比孟记的地道许多。

    等到最后一个食客走了,杨中元和程维哲便不约而同找了条板凳,背靠背坐着喘了口气。

    “今天可真够忙的。”程维哲数着篮子里剩下的瓜子,又说,“哎呀小元,一早起拉条子卖了十八碗,你算算,加上汤面,一早起得有三十碗了吧。”

    杨中元仔细想了想,然后夸他:“阿哲真聪明,算得一点都不差。”

    程维哲扬了扬头,轻轻碰了碰扬中远的。

    “对了,瓜子大概成本多少?”杨中元向后伸手比了一个数,问他,“我就给你这么多,好不好?”

    程维哲一把握住他的手:“你再说,我要揍你了。”

    就知道他不肯要,杨中元轻笑出声,低声谢他:“阿哲,谢谢了。”

    程维哲拉着他的手晃啊晃:“我也是为了打我自己的茶点,我们一起赚钱,不好吗?”

    “好,你说的,都好。”杨中元的声音难得温和。

    他们头靠头,背贴着背,垂在身侧的手紧紧交握在一起,远远看去,似乎是极恩爱的一对。

    “小元?”程维哲突然叫了杨中元的名字。

    “恩?”杨中元脸上带着笑,发出鼻音应了一声。

    “小元。”程维哲又唤他。

    “恩。”杨中元还是笑。

    “真好,是不是?”

    “是,真好。”

    等到周泉旭洗完衣服收拾完屋子来帮着杨中元收午膳的面钱,也不由被人满为患的铺子所震惊。他走到儿子跟前,低声问他:“拉条子比孟记好吃这么多?今天生意可真好,死孩子,也不知道早点叫我起来帮你忙。”

    杨中元伸下巴往程维哲那边勾了勾,道:“这次多亏了阿哲想到的主意,有他帮我,我们忙得过来。”

    见儿子神色间越发平和,周泉旭一颗心终于落到实处,他忙过去给吆喝的正起劲的程维哲倒了杯水,然后分担了他收钱送瓜子的活。

    “阿哲,叔心里真是非常感谢你。”周泉旭趁着杨中元不注意,忙对他道一声谢。

    程维哲低声笑笑,声音有别于往日醇厚,竟是嗓子都哑了:“泉叔,我想你也看出我的心思,您这些时日以来对我跟对小元一样细致妥帖,我心里是知道的。往后都是一家人,您就不要再说谢字了,说起来,应该是我才要谢谢您。”

    他声音低低哑哑,可话听到周泉旭耳中,却能听出他的诚恳与感激。

    周泉旭叹口气,拍了拍他肩膀:“好了,看时候也差不多了,你别喊了,回头叔给你冲点喉茶,省得你明天说不出来话。”

    程维哲笑笑,没再坚持,走到面铺子里面帮杨中元擦桌子去了。

    兴许是因为杨中元做的面实在好吃,又可能是这点实惠让街坊心动,总之一天下来,杨中元数了数,竟卖了八十多碗面,光碗他早上中午就洗了两大盆,晚上虽然少一点,但也到底比前几日多上许多。

    他是真没想到生意能回来,甚至比以前更好。

    杨中元心里高兴,洗碗的时候脸上也带着笑,仿佛不觉得累。

    可周泉旭和程维哲却有些撑不住了,一个躺在屋檐下,一个趴在餐桌上,累得话都说不出来。

    杨中元也不是不累,可他头些年已经习惯从早忙到晚,现在虽然也忙,但到底是为自己拼搏,所以也算苦中有甜,干劲十足。

    知道一家人都已经饿得前心贴后心,所以杨中元手里动作很快,他只把碗先用碱水擦了一遍,就放进清水中泡上。

    “晚上想吃什么?我看你们都饿了,不如吃碗鸡蛋肉丝面吧,汤多打一些,喝完了发汗,也解乏。”杨中元走过去问周泉旭。

    周泉旭挥挥手,道:“你问小哲吧,我什么都吃。”

    他其实也想帮儿子准备晚饭,无奈他身体不争气,他自己也知道累过了得不偿失,因此仍旧躺着没起来。

    倒是程维哲虽然忙了一天,却还是起身飞快走进空屋里,不多时拿出两个西红柿三个鸡蛋一小把青菜,二话不说就洗了起来。

    杨中元表扬他:“真乖。”

    程维哲嗓子不舒服,只抬头挑眉,没有讲话。

    杨中元把最后一点剩余的银丝面都抻好,然后直接热锅温油。

    因为吃汤面,所以他油放的很少,油很快便热了,他扔了少许葱姜炝锅,便把打好的鸡蛋倒入翻炒。

    随着“嗞嗞”的声音,蛋香味顿时飘道院中,程维哲飞快洗干净西红柿与青菜,然后跑着往铺子里送。

    杨中元把鸡蛋盛出来,抓起菜刀用程维哲眼花缭乱的速度切好了西红柿,然后跟鸡蛋一起扔进锅里。

    程维哲哑着嗓子笑:“小元,你这刀工,将来就算去做木匠,也能吃饱饭。”

    杨中元瞪他一眼,往锅里倒了三碗水,等水开的功夫,便说:“好了,你可别说话了,待会儿我找点药与你吃了,明天不舒服我陪你去看大夫。”

    程维哲站在一旁安静看他,神态温和,目光缱绻。

    ☆、048故交

    铺子里的生意好了起来;父子两个每日忙忙碌碌;却觉得分外充实。

    这段时间程维哲都是早上过来帮着忙一早起,然后就匆匆离开;杨中元问他几次在忙什么;他都神秘笑笑,什么都不说。

    见他不肯说,杨中元也就懒得继续问,却转头跟爹爹念叨:“还跟我保密;以后我也问什么都不告诉他!”

    周泉旭好笑看着他;没有讲话;只伸手拍了拍他额头。

    日子就如水般奔涌而过;时至八月末;周泉旭的身体已有明显的起色;杨中元偷了个下午休息的空挡,陪着爹爹去李大夫的医馆诊脉。

    李大夫的药确实很好,周泉旭连续吃了一月有余,如今已经渐渐好了起来。人精神许多,胃口也好上不少,现在还能出门行走很长时间都不觉得累,跟杨中元刚回来那会儿简直天差地别。

    这次去诊过脉,周泉旭就需要换药了。杨中元打量着爹爹也应该多多走动,便没去请李大夫到家来,而是陪着爹爹一同去了医馆。

    丹落七月到八月都很炎热,医馆人也只多不少,父子两个等了好一会儿才看上病。李大夫细心,仔细诊脉很久,这才笑着道:“小杨老板可放心了,令堂身体已经没有大碍,只要再调理月余,便可康健。我重新写张方子给你,去掉少许安神的药,加一些调理脾胃的,应该能更好一些。”

    杨中元听了自是高兴,忙说:“谢谢李大夫妙手回春,真乃神医也。”

    李大夫仔细斟酌着用药,答他:“小杨老板客气了,医者职责便是治病救人,这都是我分内之事,担不得谢字。”

    因着这些日子杨中元经常请他瞧病,两人也算熟一些。杨中元知他为人,如是也没再多说,只等他开了方子,又抓了两服药便一起往家走。

    这个时候的雪塔巷是十分安静的,除却树上知了的叫声,其他再无旁的响动。

    杨中元跟周泉旭两个也就慢慢往家踱步,觉得这样悠闲的下午时光十分难得,虽然外面天气炎热,但仍旧令人觉得舒心。

    路过孟记的时候,杨中元不经意间扭头,就看到孟条坐在铺子里阴森森看着自己,他全不在意,甚至还回了一个笑脸,心情越发愉悦起来。

    就在父子两个开心之时,突然前面一个瘦小的身影被从铺子里推了出来,那孩子被推得狠狠往后摔去,“嘭”的一声倒在巷子里的青石板路上。

    杨中元跟周泉旭离得并不远,刚刚被这突如其来的动静吓了一跳,缓过神来才发现那身影不过是个十来岁的少年,此刻被推倒在地上,竟半天起不来身。

    父子两个刚想上去帮忙,却看到那间铺子走出来一个十七八岁的小伙计,往少年身上扔了几样东西:“你这个臭小子,别给脸不要脸,我们掌柜给的价不算低了,怎么?你还想漫天要价不成?也不看看你这东西不过就是普通的金物,哪里值钱了?”

    被他扔出手的东西在阳光下闪过一道金光,然后纷纷散落在那少年身侧,杨中元定睛一看,却觉得那东西分外眼熟。

    摔倒在地的少年皱着眉头,满脸都是焦急与愤恨,他艰难爬起身来,一个一个把被扔在地上的东西仔细捡了起来,然后他也不管那小伙计如何叫骂,自己慢慢从地上爬起来,才仰着头一字一顿道:“无论做不做生意,你们开铺子总要尊重客人,我不过就是说了一个高于你们给的价格,就这样把我赶出来,还随便乱扔我的东西,要是摔坏了,我就去官府告你们店大欺客。”

    他身形十分单薄,看起来不过十来岁的年纪,却能说出这样条理清晰的话来,杨中元虽说并不认识他,心底却对他多了几分赞赏。

    那小伙计被他一番话说得脸都红了,狠狠咒骂了几句就转身回了铺子,留下那少年一个人站在巷子中央,低着头沉默不语。

    杨中元与爹爹对视一眼,然后自行走上前去,缓声问他:“你没事吧?”

    他声音一贯清亮,如此缓声讲话更是温和,因此那少年也没被惊到,而是抬头茫然看了他一眼。

    指着一眼,却叫杨中元十分吃惊。

    只见这少年长着一张端丽无比的脸庞,眼睛漆黑而明亮,鼻子高挺,嘴唇丰润,虽说如今年纪还小,但杨中元却依稀能从他稚嫩的脸庞上看出日后的风采。

    这还真是个美丽无双的少年。

    可惜他如今面色蜡黄,身形瘦弱单薄,一身衣裳打了一层层补订,就连头发都乱七八糟,好似许久都未曾打理过,这样看来,杨中元心里叹了口气,却并未表现出异样来。

    这世间许多人生活都不易,他自己也一样,如果不是刚才看清那小伙计扔出来的是什么,他可能也就过来扶他起来,并不会多嘴问一句话。

    那少年一开始还有些愣神,等到反应过来,便把手里的东西往袖子里塞了塞,不着痕迹地退后两步:“还好,多谢。”

    杨中元冲他笑笑,表情越发温和:“我不是坏人,你不用如此害怕。”

    坏人哪里还会自己承认,那少年还是机警看着他,不发一言。

    杨中元笑容更是灿烂,他指了指少年藏东西的袖口,突然道:“我知道你这东西哪里来的,也知道这东西的主人姓什么。”

    这一句话,便把那少年的脸上的机警全部去除,他到底是个十来岁的孩子,虽说比旁的孩子懂事,却也失不了半分天真。

    听见杨中元这样说后,他不由急道:“你说我父亲姓什么?”

    父亲?杨中元挑眉,笑道:“他姓徐,双人余,可对否?”

    那少年听了,脸上不由露出吃惊的表情,他那样子太明显了,一看就是承认了杨中元的话,就连一直未说一言的周泉旭也跟着笑起来,然后扭头小声问杨中元:“你认识他父亲?”

    杨中元点点头,凑在爹爹耳边讲:“头几年认识的。”

    头几年杨中元便是在宫中,那也必然是在宫中认识,周泉旭这才反应过来,为何儿子的笑容里有些打趣。

    少年见杨中元似很笃定,也面带笑容,于是终于放下心防,怯怯问:“你真的认识我父亲?他现在生了病,你能借我些银子吗?”

    这大概是他平生第一遭跟刚认识的人说这样的话,说完他自己也很羞愧,低着头再也不言不语。

    杨中元见他样子,不由想起他的“父亲”,于是便说:“我与他早年相识一场,未曾想到时隔多年还能见到他的孩子,你们如今住在哪里?如果不远我便陪你走一遭,你放心,我带着银子去。”

    那孩子脸上先是一亮,随即又漫上红晕,最后突然“扑通”一声冲他跪下,使劲磕了三个头:“我家住在七里村,离这里不远。这位叔叔,实在谢谢你,我没有当了这东西,今日的药都买不上了。”

    他说的委实可怜,杨中元忙上前把他扶起来,弯腰帮他拍了拍膝盖上的土:“你这孩子,男儿膝下有黄金,你以后万万不可如此,走吧,我们早去早回。我也许多年未曾见你父亲。”

    他说完,回头又与爹爹说了几句,只道说如果晚上回不来,便歇业不开店,然后便急匆匆跟着那少年离去。

    周泉旭站在远处看他背影渐渐消失不见,不由叹了口气。

    虽说儿子在宫里练就一身铜皮铁骨,但骨子里依旧心软。这样的事情被他碰见,心里少不得要难受。这事不能同程维哲讲,周泉旭想了想,决定晚上给儿子煮碗绿豆粥来吃,他手艺虽说比不上儿子,但煮粥还是会的。

    这边厢杨中元一路领着那少年去了丹洛驿站,驿站就在城门不远,南来北往的马车大多都在这里休整,算是一处繁华之地。

    由于离城门较近,所以驿站里也有不少牛车等活,杨中元着急出城,也看那少年身子骨并不是太好,便直截了当租了一趟牛车。

    七里村顾名思义,便在丹洛城七里之处,是离座郡都最近的一处村落,如若步行,便得要将近一个时辰才能到,但坐牛车就会快很多,三刻功夫可以行到村中,还不累人。

    那少年沉默地跟着杨中元坐上牛车,等到出了城,他才低声道:“叔叔,这钱以后我也还给你。”

    杨中元伸手摸摸他的头,笑道:“客气什么,我是自己懒得走,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抬头看看他,露出一个十分明艳的笑容来:“叔叔,我叫徐小天,天空的天。”

    杨中元点点头,指了指自己:“小天,我姓杨,名中元,你便叫我杨叔就可。”

    “杨叔。”徐小天听了他的话,认真喊了他一句。

    “小天,你父亲得了什么病?”

    徐小天低下头,道:“我父亲得了心疾,这些年他为了养活我太过劳累,今年便病倒了。”

    杨中元见他情绪低落,便摸了摸他的头,安慰一句:“没事,等看了大夫,会好的。”

    牛车走的很快,两刻之后就到了七里村,杨中元付了五十个铜板的车费,便拉着小天进了村子。这会儿正是村人一天中最忙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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