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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豆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大皇商

正文 大皇商第7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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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子这些时日以来的言行举止都映在周泉旭眼中。www.kmwx.net他知道,儿子面对程维哲的时候,总是顾虑以前那段过去。儿子小时候虽然嘴上不说,心里却极为崇拜程维哲的,可是后来突生变故,他失去了读书机会,入宫为仆,无论杨中元在宫里生活得多么努力,对于他们这样的人家来讲,这确实不是什么光彩的过去。

    养得起孩子的人家,谁会把孩子卖掉换钱?更何况他们家缺那一星半点吗?根本是不缺的,如果不是为了钱,那么就是别的目的了。

    可送一个孩子入宫,不求财,剩下的也只能是求权。要想有权,那就得先做成皇帝的宫侍,这道理谁都知道,放在杨家这样的人家,那说起来可当真不好听。

    杨中元小时候不明白,后来长大了,渐渐懂得这一切,当时他的心情可想而知。

    自己的父亲毫不在意自己一生的幸福,对他即将面对的生活漠不关心,为了那根本看不见摸不着的荣耀,就草率决定了儿子的下半辈子,这对于一个年幼的孩子来说,没有比这个再难接受的事情了。

    面对陌生人的时候,杨中元可以不在意,可以假装无所谓,可当他跟程维哲站在一起,他不由自主就会觉得自己藏着一个黑暗的秘密,那让他总是有些自卑。

    虽然不愿意承认,但是周泉旭却从这个从小骄傲的儿子身上,看到了这样一种情绪。

    那并不好,可周泉旭不知道要怎么劝他,曾经宫里的生活虽然杨中元只简单给他说了几件趣事,但周泉旭却知道,那十四年光阴,并不是如他说的那样简单。

    那些过去成为杨中元憋在心里的禁忌,他不愿意说,周泉旭也不能问。于是劝解的话更是无从说起,他只能看在眼里,忧在心中。

    杨中元听他爹这样毫不掩饰地赞扬着自己,脸上的笑意更浓:“爹,你这么夸我,我都要不好意思了。”

    周泉旭见他没有明白自己的意思,心里叹了口气,只告诉自己急不得慢慢来,手上却不轻不重拍了儿子的头一把,笑道:“你这小子,臭美吧你。”

    忙了一中午,杨中元和周泉旭都有些累了,他忙炒了一个芦笋牛柳,然后烫了一道麻油芥蓝,他自己吃饭是不少,可周泉旭胃口却并不是太好,杨中元只能慢慢给他调养,所以炒菜总是荤素搭配,就连米饭也都变着花样做。

    前日里他煮的玉井饭周泉旭甚是喜欢,所以今日杨中元特地早早就闷熟了红豆,蒸了罐香香的红豆饭。

    果然,无论他做什么周泉旭都很赏脸,虽说吃得有些慢,却还是认真吃下去一整碗。杨中元心里高兴,跟着又添一碗饭,然后父子俩心满意足拍了拍肚子。

    丹洛的夏日午后十分炎热,天上挂着的金乌总是热力十足,雪塔巷里的行人少了起来,整条巷子都渐渐安静下来。

    杨中元有些困顿,他跟周泉旭一起洗好了头一日的衣裳,这才觉得消了食,陪着爹爹在屋里聊了几句,见他安然入睡之后,才一个人百无聊赖趴在前面铺子里打瞌睡。

    虽说这会儿根本不会有食客上门,打大白天的关门谢客也不太好看,杨中元只得强撑着在前面铺子里守着,想等瞌睡劲过去了在准备素什锦。

    树上的知了异常烦人,杨中元听着听着,慢慢闭上眼睛。

    程维哲进来的时候,就看到他一个人趴在餐桌上睡觉的样子,兴许是担心随时有人会过来,所以他睡得并不安稳,长长的睫毛不时动动,眼睛下面映着一圈青黑的阴影。

    这些时日以来,倒也辛苦他了。程维哲这样想着,轻手轻脚走到杨中元对面坐下,然后呆呆盯着他的睡容瞧。

    平心而论,杨中元的长相十分出挑,他凤目狭长,鼻子高挺,饱满的双唇,是一等一的好面相。可就是人实在是瘦了一些,也不太讲究了一些。

    自从杨中元回来,程维哲就看他老是那两身长衫来回换,不是青就是蓝,衣服料子也只是普通的棉,上面什么绣纹都无。这也是他一开始想要给杨中元银钱,好让他给周泉旭治病的原因。

    如今开起了铺子,杨中元更是没心思操持衣裳,更有甚者还买了两条围裙,整日围在身上,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开食铺子的。

    想到这里,程维哲不由觉得有些好笑,也多了几份心酸。

    这些年到底是什么样的生活,才把杨中元改变到如今这样?程维哲想不出来,也不敢往下深思。

    程维哲一边胡思乱想,一边也跟着困顿起来,他不由自主学着杨中元的样子,趴在桌上浅眠过去。

    说实话杨中元睡得并不沉,但毕竟有些累了,所以这一觉睡得还算稳,等到他悠悠转醒,慢慢直起身来活动了一下肩膀,这才发现对面也趴着一个熟睡的人。

    这个人,放着自己铺子里有床不睡,非跑到他这里趴桌子干什么?不嫌累得慌吗?

    杨中元这样心里念他,可却也压根没想着要把他吵醒。

    最然今天程维哲表现得都很正常,但他知道昨夜里程维哲是回程家过的,在那个家里他能过得舒坦才有鬼,想必夜里根本没有睡好。

    他和爹爹好不容易从杨家挣脱出来,也不知程维哲什么时候才能熬出头,杨中元这样想着,不由叹了口气。

    他声音已经放得极轻,却还是仿若云烟一般钻入程维哲的耳中,他动了动手,也跟着清醒过来:“唔,什么时候了?”

    因着刚睡醒,他脸上满是迷蒙,声音里多了几份沙哑与低沉,杨中元不知道怎么地,突然觉得有些口渴,他忙起身给自己灌了一大口凉茶,然后才道:“看这日头,约莫是申时,你睡好了没?”

    程维哲揉了揉眼睛,又伸了个懒腰,这才一脸地轻松惬意:“睡好了,趴着躲个懒也不错,你要开始做吗?我也要来洗菜!”

    杨中元回头瞅他,见他满脸坚定,只得无奈道:“那你可要听话。”

    听到这个词,程维哲“噗”地笑了出来,好半天才喘过气道:“好好,我听话,听话。”

    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杨中元脸都红了:“这是你说的,要好好干活!晚上我请你吃饭。”

    听到又有好吃的,程维哲一双眼睛都亮了,跟着随着杨中元的招手就去了后院:“快说快说,晚上要吃什么?”

    杨中元回头,挑着眼尾看他一眼,轻飘飘撂下一句:“你猜。”

    ☆、034汆丸子

    话说这个铺子杨中元虽然才租了半年;但屋子却被他跟周泉旭父子两个整理的干净整洁;程维哲之前帮着抗米的时候进过那个空着的主屋;如今在一进来,顿觉变化太大。

    原本什么都没有的屋子被杨中元把院中的那个破旧的案台摆了进来,现在除了窗边的米面袋子;其余的许多蔬菜食材都摆放在案台上。

    杨中元从地上捡起一个篮子递给程维哲,然后挑了三个胡萝卜,一把小芹菜;并一个菜花放进篮中;然后他站在原地想了想,又从墙角的布袋子里取出一碗花生来。

    程维哲一直默默看着他动作;等到他都取完了,才说:“就这些?少了点吧?”

    “先把这些做出来试试,按照今日的生意来看,明日也过不去六七十碗,一个人一小碟,太多了隔日就不能要了。”

    这倒是,杨中元做吃食极为讲究,让他把凉菜隔夜放,那必然是不行的。

    杨中元想了想,又拿了两个西红柿一把小青菜并一小段莲藕放进篮子里,最后自己手里抓了一块肥瘦相间的五花肉,跟着程维哲一起出了屋子。

    程维哲把他那的那些食材都努力琢磨了一下,最后也没琢磨出个所以然:“小元,晚上咱们吃小白菜炒肉?”

    杨中元瞥他一眼,高深莫测摇了摇头。

    程维哲扭过头偷偷撇撇嘴,小声嘀咕:“反正你不告诉我,晚上也得给我吃。”

    走在后面的杨中元听见,不由扬了扬嘴角,连心情也跟着好了起来。

    两个人回到院中,杨中元拿来那个惯常洗菜用的大盆,把所有蔬菜都放进去让程维哲好好清洗干净,这个活计程维哲这些年也不是没做过,倒是乖乖扯了一条小板凳过来,麻利地开始清洗:“您放心,小的就吃这碗饭的,保准洗得干干净净。”

    杨中元见他又耍宝,脸上的严肃表情再也绷不住,跟着笑出声来。他蹲在一旁看了一会儿程维哲洗菜,见他干得还挺认真,这才放心回到前面铺子,把那快肥瘦相间的五花肉放在案板上。

    晚上的菜,他打算做一道汆丸子。

    他这道汆丸子并不是宫里学来的,而是杨家掌勺赵忠的独家手艺,杨中元小时候是极爱吃的,他虽然没跟忠叔正经学过,但是凭他的水平,做出同样味道的家常菜是手到擒来。

    肉丸子要选上好的五花肉,七分瘦三分肥,剁出来的肉馅会香而不腻,汤汁入味,是道夏季十分消暑的汤菜。

    他从案台的抽屉里取出专门剁肉的刀,“咚咚咚”地开始剁起肉馅来。

    这厨房里的活计,他先是做的洗涮,洗菜洗碗清洁厨房,这个活计最简单,却最累人。后来他升了大宫人,加之表现一直不错,就做到了切墩。顾名思义,切墩便是切菜配菜,这剁肉馅,就是切墩里最常做的一项工作。

    他做切墩的时间最长,所以刀工也是所有手艺里最好的。他自己剁的肉馅,总是细腻柔软,无论是做丸子还是包馅,都能达到最好的口感。

    那个时候他之所以学这个最用心,也无非是因为爹爹周泉旭最爱吃包子饺子一类。

    程维哲坐在院子里洗菜,仰头见他正神情专注地剁着肉馅,从他这个角度看去,能看到杨中元鬓发间的汗水顺着脸颊流到脖颈见,最后消失在浅蓝色的衣领里。

    他下意识地用力抓了一把手里的胡萝卜,没由来觉得天气更加炎热了。

    杨中元剁馅速度很快,不一会儿,刚刚还是完整的一块五花肉就变成粉白相间的肉馅,他放下刀,拿起旁边干净的帕子擦了擦脸上的汗,扭头就看到程维哲正呆呆看着他瞧。

    不知道怎么地,杨中元脸上顿时一阵潮热,他瞪了程维哲一眼,呵斥道:“看什么看,赶紧把菜洗干净。”

    “好拉好啦,再过遍水就是了。”程维哲别开目光,起身又换了一盆水。

    杨中元没跟他继续讲话,而是伸手从架子上拿过酱油与香油,分别往肉馅里加了少许,然后又往里面洒了一勺盐,这些都放好之后杨中元草草用筷子搅拌了肉馅,轻轻舔了舔筷子尖。

    入口的感觉不咸不淡,杨中元满意点点头,取了一直备在一旁的葱姜细细切末,最后一起放入肉馅里搅拌均匀。

    肉馅腌制的时间只消一刻便能好了,杨中元把放着肉馅的大碗放到一边,用边上的清水洗了洗手,这才走到院子里。

    程维哲的速度也很快,等杨中元过去的时候,他手里只剩下最后两个西红柿:“好了!少爷,小的圆满完成了任务。”

    杨中元从干净的盆里拿起莲藕,然后伸手拍了拍程维哲的头:“干得好,赏!”

    活都干完了,程维哲自然无所事事,他端着盆进了铺子,然后坐在一旁看杨中元把莲藕切末。

    家里就只剩下这一小根莲藕了,杨中元一面切,一面问:“晚上吃汆丸子,你记得吗?”

    程维哲想了半天,才想起小时候曾经在杨中元家吃过这个菜,虽然记忆有些模糊了,但是肉丸子香脆可口的感觉却仿佛还依稀留在唇齿之间:“记得记得,小元你也会做?”

    说起这个,杨中元又有些得意,他稍稍昂起下巴,然后说:“那是,也不看看我是谁,只要不是配料太复杂的,我尝过都能做出来,你就瞧好吧。”

    自打重逢以来,杨中元就一直表现得十分得体懂事彬彬有礼,程维哲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才能从他身上看到幼时那个骄傲顽皮的小元的影子。

    这样也挺好的,程维哲相信,有他跟泉叔陪伴,杨中元会渐渐开朗起来,那些仿佛挥之不去的阴霾都能消失干净,剩下的只有那个总是开开心心的他。

    程维哲想起自己的打算,便说:“小元,我明日去趟外城,就不回来吃饭了。”

    “哦,你去做什么?”杨中元手里动作不停,不一会儿圆滚滚的莲藕就变成细碎的藕丁。

    “新一季的茶又要下了,我去采买一些回来,给茶馆填些新茶。”程维哲自己起身倒了一杯温水,咕嘟咕嘟灌下肚去。

    杨中元回头瞅他一眼,问:“如今实在炎热,我肉馅里多放些莲藕,吃起来没那么腻,行吗?”

    听见杨中元问自己的意见,程维哲觉得心里有什么热乎乎的,他道:“你做饭,你拿主意,无论你做什么我都觉得好吃。”

    杨中元点点头,用刀一抹,便把白白的莲藕丁托到宽厚的菜刀上,他把所有藕丁都加入肉馅里,然后又是一番搅拌。

    干完这些,晚上的食材也算是差不多了,杨中元重新清洗了一边案台和菜刀,又把胡萝卜和芹菜切丁,把菜花处理成小块。原本食材看起来并不是太多,等所有的都加入盆中,这样一看便真是不少了。程维哲粗粗算算,约莫明日一整天的小菜刚好能够。

    “你真是神了,这也能算得清楚。”程维哲不由感叹一句。

    这一个下午程维哲夸他好几次了,杨中元不免有些飘飘然,他顺口接了下去:“那当然了,也不看我做了多久的切墩。”

    他这真是无心之言,话一出口自己就马上反映了过来,立马闭上了嘴。

    一时间,铺子里陷入了沉默之中。

    杨中元心里忐忑不安,他不知道程维哲到底听清楚了没有,也不知他是否知道切墩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是私心里,他并不想让程维哲知道这段往事,所以他纠结地想着如何解释,如何蒙混过去。

    他偷偷用眼尾的余光瞟着程维哲,见他低着头把玩手里的茶杯,仿佛丝毫没有听见自己刚才的那一句话。

    就在这沉沉的静谧之中,杨中元觉得自己的心仿佛都要窜出嗓子眼,他只觉得手上的菜刀似有千金沉,连他这个做了几年厨子的人都要握不住刀柄。

    程维哲垂着眼眸,他漆黑的瞳孔静静盯着茶杯里自己的倒影瞧,心里想的全都是杨中元刚才的那句话。

    他是听清楚了的,也知道切墩到底是什么意思。本来杨中元一手顶尖厨艺就让他十分疑惑,现在他自己亲口说出来,程维哲却又觉得真相似乎并不是那么重要了。

    或许,他只是离开家跑去修习厨艺而已,大梁并不如前朝那般歧视工匠艺人,只要能在行内创出名堂,无论做什么,都会受到他人的尊重。

    就算是做厨子,也没有什么不好。现在看杨中元对吃食这样认真讲究,连他也觉得他是真心为着这样一份事业努力,这值得他敬佩。

    为什么不呢?一个脚踏实地,勤勤恳恳为梦想努力的人,才是真正顶天立地的人。

    但程维哲也知道,杨中元不愿意说头些年的事情,想必有他自己的理由,那他又何必急着逼问呢?他相信总有一天,杨中元会自己告诉他一切,他现在能做的,只是耐心等待而已。

    程维哲低头笑笑,然后抬头道:“小元,等我们离开这里,我们自己种茶好不好?”

    他这个话题转变的太突兀了,杨中元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隐约有些失落在里面。无论程维哲听没听清,听没听懂他说的话,他选择不问,就已经表明了他的态度。

    算了,这些事情,等以后再说吧。

    “你是说,我们自己,买一座茶园?”杨中元努力让自己精神起来,他把小锅倒入干净的井水,然后放到小铁炉上烧开。

    “是啊,我们只有自己的茶园,才能做我们自己的茶饼。”程维哲笑着说。

    等水烧开的功夫,杨中元扭头看了一眼程维哲。

    夏日午后的日光洋洋洒洒窜进铺子里,衬得满地生辉,程维哲懒洋洋地坐在小小的面铺子里,可整个人看起来却分外潇洒气派。他长发乌黑柔顺,眼睛漆黑而明亮,看着人的时候,仿佛世上只剩下你一人,那么专注,那么认真。

    ☆、035素什锦

    素什锦其实是一道颇有些简单的凉菜;但胜在能保持原味;一道菜里四五种食材都能保证鲜香。只要杨中元不怕麻烦;每日都做新的,那不失为这个小小面铺的一个卖点。

    分别把胡萝卜丁、芹菜丁与小菜花块焯熟后,杨中元便重新换了一锅水;把那一碗红皮花生都放进锅里煮,这个过程并不用加盐,待到花生煮熟之后;再与其他食材一起放盐腌制即可。

    待到第二日需要吃时;便用少许糖、醋、酱油调味,最后滴上那么一两滴香油;整道菜的香味就能被提到极致。

    炎热夏日里,就着清淡的胡萝卜花生,吃着大碗的热汤面,也是非常享受的一件事。

    因为鸡汤银丝面本身就味道十足,所以这道凉菜他做的极其清淡,盐放得很少,这样只是提了一个清爽的口感,并不会压住面条本味。

    程维哲说得对,他主打的就是面这一个招牌,无论他会做多少种菜系,会多么复杂精湛的菜色,眼下在这个小小的面铺子里都没有用武之地的,他只要好好做他这一碗面就是了。

    杨中元干活极为麻利,等到食材都准备完了,外头天色也还亮,他扭头看程维哲还坐在那里喝着水,便说:“你铺子里没得事情做?怎么老在我这边偷懒?”

    “冤枉冤枉,再说我来你这里是偷懒吗?我可没少干活!”程维哲一边说,一边拿眼睛瞥那两盆已经被杨中元处理过的食材。

    杨中元面上一红,道:“好啦,谢谢你,我不是都请你吃完饭了吗?中午还剩下半锅红豆饭,晚上我打成粥来吃,干粮你想吃什么?”

    程维哲转着眼睛想了想,突然灵机一动:“我刚才看空屋里有小半个南瓜,不如晚上蒸南瓜吃吧。”

    这倒是刚好吃南瓜的季节,昨日送菜的过来他这里,他看人家车上新上的南瓜,想着程维哲爱吃,便就多买了一个留下,果然今日就派上了用场。

    “好,那倒也省事,晚上就一个汤菜够吃吗?”杨中元闲不住,他说着就想去空屋里找找,看再做个凉菜清口。

    程维哲见他真是陀螺一样一刻都没得空闲,伸手拉住他的手腕:“行了行了,就咱们三口人吃饭,做那么讲究干什么?你快过来歇会儿,晚上又有的忙。”

    他的手很大,很热,比起以前只会拿笔的时候更有力气,杨中元被他这样紧紧一拽,甩了两下竟没有甩开,于是只得转身看他一眼:“这点活算个什么,你不要吃,我爹还要吃呢,快松开,我做个简单的就行了。”

    见他坚持,程维哲也只能叹口气,松手随他去了。

    杨中元知道他是好意,于是从偏屋里拿了两个皮蛋回来之后,又冲他笑笑:“你啊,我都是个二十来岁的大小伙子了,现在还好自己有个铺子,你说那家里有田得下地干活的,可不是更累。”

    说的倒是,可程维哲总是觉得杨中元还是那个小小少爷,每每见他干活,心里总是不好受。他自己干不要紧,可这个竹马玩伴,他却总想叫他还跟以前一样,无忧无虑,不用为琐事烦恼,也不用操心劳累过活。

    他不知道自己这是为什么,但他心里清楚,从杨中元回来的那天起,他的未来计划里,就多了他跟周泉旭。潜意识里,他认为他们三个才是一家人,其他的,即使有血缘关系,也都算不上亲人了。

    亲人亲人,首先要相亲,才能和和美美,才能团圆幸福。

    杨中元一边把皮蛋的壳剥掉泡进水中,一边拿过一个尖椒两个小米椒再加一小段姜,细细切成碎末,姜汁尖椒皮蛋,是道比较开胃的凉菜,不过略微有些辣,夏日里吃起来稍微重了些。

    可恰好今日的主菜是汤菜,味道又偏于清淡,两样菜搭配起来,真是妙极。

    程维哲见他片刻间就做好一道凉菜,只得叹服:“你真是适合做大厨,这手艺,这搭配,真是绝了。”

    他夸人从来不吝惜言辞,杨中元被他夸得高兴起来,立马把加了酱油、醋、盐、少许糖的姜汁尖椒皮蛋挖了一小勺,伸到程维哲嘴边:“这话我爱听,先赏你尝尝。”

    这动作有些亲昵,但杨中元一无所觉,程维哲也没有提醒,他就着杨中元的手张开嘴,一口吞下满满的皮蛋。

    皮蛋是个很神奇的食材,它原本的味道有些冲,可加了更冲的酱油醋与姜汁之后,反而能勾出满满的香来。蛋白部分弹性十足,蛋黄却又粘腻浓郁,伴着辣辣的青椒,那种酸咸中带着少许甜的滋味顿时弥漫舌尖。

    程维哲细细把这一口皮蛋咽下肚去,十分舒爽地长舒口气:“好吃啊,小元无论做什么,我尝起来都比别人做的多好上许多,也不知是为何。”

    “那是那是,也不看我是谁!”杨中元更是有些得意,就算这些年早就练就的精明能干,可面对程维哲的时候,却总是被他牵着思绪走,也不知是为什么。

    反正程维哲从来都不会害他,杨中元自己虽然清楚这一点,却也根本没有在意。

    在他看来,他们两个是最好的朋友,相互为对方着想,那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从小到大,程维哲从来都一心向着他,他是一直没有忘记过的。

    “你今天晚上住铺子里?”杨中元用罩子罩住做好的凉菜,看了看外面天色,准备开始做晚上的面。

    “恩,最近都住铺子里,家里乱七八糟的,回去很烦。”程维哲帮他从院中捡了柴过来,蹲在一边看他烧。

    “我明天不在,你自己别太累,晚上我也不回来,你简单做点就是了。”程维哲看着他被火光映得通红的脸,还是不放心嘱咐道。

    杨中元瞥他一眼,小声嘀咕:“行了行了,我又不是你儿子,比我爹还爱操心。”

    程维哲伸手捶了捶他的肩膀,笑道:“是,是,你是我哥!”

    年纪比较小的杨中元乐了,然后问他:“要不晚上我给你蒸点葱油花卷带上,省得外城没东西吃。”

    “不用,”程维哲摇摇头,“我让铺子里的白案师傅今儿个给我蒸了一屉肉龙,夏日天热,空嘴吃倒也行。

    肉龙其实就是加了肉末的花卷,做法更为复杂细腻,口感自然更好一些。有的白案师傅喜欢做成长长一条,然后切成馒头大小的小段,所以肉龙这个叫法便这样沿用下来,

    听到程维哲已经有了打算,杨中元本来还挺高兴,但一想吃食不是他做的,他又有些不爽。

    “下次你早点跟我说,我做的肯定比你家的白案师傅强,想吃什么咱都会做。”杨中元生好火,打开大锅灶往里面瞧了瞧。

    今日的两只鸡比昨日买的个头小了一些,却刚好够用,他想着晚上如果生意好,就卖到鸡汤用完为止,也算是个噱头。

    “行,等以后你店里不忙了,我天天过来赖吃的。”程维哲站起来,又主动帮他擦起桌子来。

    他发现杨中元现在有点轻微的洁癖,在吃食上尤为明显,总是要一遍遍地洗,一遍遍地擦干净才放心,也真是不嫌累。

    为了让他少干点活,程维哲就宁愿过来泡着多干点活,让他轻松轻松。

    “你怎么能说不忙了?应该是期待我生意越来越好才是,真不会说话。”杨中元白他一眼,把已经洗好的香菜和小香葱又洗了一遍,然后切成碎末备用。

    两个人说话的功夫,客人也渐渐上得门来,程维哲回了铺子盯着打烊,而周泉旭也从后院走到前面铺子,开始新一轮的忙碌。

    他其实早就醒了,不过看两个孩子在前面聊得挺好,他自觉不应该到前面去打扰,于是就待在后院里看了会儿书。

    晚上果然客人也不算太少,因着北面大多都是普通百姓,所以许多早上会过来过早的食客大多都是出门上工,他们晚上自然是回家吃饭的。杨中元锅里剩的鸡汤也没多少了,他不多不少卖出去十九碗面,就没了底汤,于是只得关门谢客。

    晚上相对早起和中午人少一些,打烊也早,杨中元把剩下的鸡骨架子连其他厨余都扔到巷口的垃圾所里,便回家急急忙忙准备晚膳。

    汆丸子其实是一道很简单的汤菜,更偏于家常口味,尤其是冬季,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着丸子,喝着热汤,实在是美妙。

    但是夏季吃这个也着实不错,汤菜不易上火,最是温和。

    他把西红柿切成小块,锅里放入少许油,等油锅热了,便把西红柿放入使劲翻炒,等出了红油,便把小白菜加入一起翻炒。

    这个过程很快,翻炒两下即可,然后把早就煮开的热水加入,再加一小把细粉丝,底汤就算做好。

    剩下的,自然就是把丸子汆入汤中。

    杨中元做这个十分熟练,他用一柄极小的瓷勺,一勺一个球,然后往水里一划,便是一个圆滚滚的肉丸,一大碗肉馅片刻间就散入锅中,成了一个个上下翻滚的肉球。

    接着就是等待菜汤烧开,虽然加入的是热水,但里面菜有不少,所以杨中元站在一旁等了片刻功夫,才等到锅中烧开。

    他忙端起沉重的铁锅,拿来家里最大的瓷汤碗,把一大锅汆丸子汤都倒入碗中。霎时间,肉香混着白菜的香气就扑面而来,热腾腾的直勾人口水。

    杨中元最后往里撒了一把香菜,又滴入两地香油,一道汆丸子就算完成了。

    程维哲走进后院的时候,刚好见杨中元把菜摆上桌,一盆汤菜,一道爽口小凉菜,一盆打得有些稀的红豆粥,外加半个蒸熟的甜南瓜,老远瞧着就十分诱人。

    周泉旭见他来了,忙指着旁边的木盆道:“快擦把脸,这就吃饭了。”他一面说着,一面去前头关上铺门。

    程维哲擦了把脸,又洗净手,这才坐到桌边,深深吸了口气:“真是太香了,我觉得我能吃两碗饭。”

    杨中元笑道:“吃吧吃吧,管够。”

    ☆、036想念

    第二日程维哲果然没过来,杨中元想着他昨日的话;心里便觉得分外温暖。

    程维哲就是这样一个人;无论他自己心里有多苦多难受;他却从来都活得努力而积极;家里的生意不能做,他便自己寻出一个事业来。

    这一点上;杨中元倒是跟他很像。

    就在杨中元想着程维哲事情的时候;外面又来了一位食客,他抬起头同客人打招呼;却愣住了。

    “哎呀,孟叔;您怎么上我这里来了?找我有什么事吗?”杨中元在围裙上擦了擦手;亲自走到门口迎那人。

    来人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眼睛有些小,人也特别瘦。这条巷子的人,都叫他孟条,说他跟麻杆似的。

    “怎么,我还不能来你这里吃碗面?”孟条说话声音不太好听,粗粗的,仿佛被砂纸打磨过一般。

    他说话很不客气,脸色也差,但杨中元却仿佛都没瞧见,十分客气把他送到座位上,这才又回去抻面。

    “哪能啊孟叔,我这不是想着你们孟记几十年的老招牌,咋可能还缺我这口吃的。”杨中元笑眯眯下着面,说起话来也带着三分恭维。

    这孟条之所以叫孟条,也不光是因为瘦。他家也是在这条街上开食铺子的,不过做的大多都是家常菜,唯独一手拉条子是他爹传给他的,孟记在雪塔巷这么多年,也把这拉条子的口碑给实打实砸了下来。

    所以他今日来杨中元这里吃早食,杨中元才觉得诧异。

    孟条看了他一眼,冷哼一声,没有讲话。

    雪塔巷里街坊四邻几乎都认识,他们知道孟条是个十分心胸狭窄的人,因此都飞快吃着面不讲话,有那几个心肠好的,还直给杨中元打眼色。

    杨中元笑笑,回头看了看后面院子。还好现在客人不多,爹爹已经回了后院洗衣服,要是让他碰到这事,又得念叨一番。

    这会儿外面天色已经大亮,吃早食赶工的邻里早就吃完走了,孟条是最后一个进来的食客,所以杨中元也并不着急,他认真把孟条那碗面做出来,然后双手捧着给他端了上去。

    食盘上已经摆好了筷子长勺与一小碟素什锦,看起来像模像样的,无论是用勺还是用筷子,吃面都很方便。

    今日早起他这样改进一番,客人的反响都是很好。本来一碗面十八个铜板就不算贵,他这里料足味美,东西干净,如今还送了小菜,一早起杨中元被客人赞得笑弯了眼,心情正是好。

    所以他见孟条一脸不高兴地挑着面,也没往心里去,径自蹲在地上洗起了碗来。

    他这里什么都很整齐干净,洗碗都是先用碱水再用清水,最后还要用热水烫,客人们都是看得到的。他也并不怕人看。

    可是没等他洗了两个碗,就感觉一股炽热的视线仿佛要烧掉他的发顶。杨中元抬头一看,果然是孟条在看他。

    杨中元立马露出一个笑容来:“孟叔,有什么吩咐?”

    孟条哼了一声,用勺子挖了一勺鸡汤,道:“还不错,你这手艺哪里学来的?”

    杨中元听到他这话,笑容更是深了:“多谢孟叔赏识,我这是家传手艺,父亲教的。”

    听到他说是父亲教的,孟条却突然露出一个讥讽的笑容:“你到是会说话,父亲教的?你父亲可好有本事。”

    他这话就有些不好听了,旁边的食客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纷纷撂下筷子,冲杨中元道:“小老板,来结账,我们吃好了。”

    杨中元见其他食客都要走了,只能无奈地擦干净手,过去前面收了钱,这才又坐回到原处,继续认真地刷着碗。

    他不说话,孟条也不说话,等到他一盆二十几个碗都洗完了,孟条也刚好吃完面,他这才面无表情放下筷子,然后开口道:“还可以,挺有两把刷子的,你父亲泉下有知,想必十分高兴。”

    杨中元低着头,他看着水里自己脸上阴冷的表情,好半天才叹了口气:“谢谢孟叔夸赞。”

    他当时来雪塔巷过活,讲的来历一直都是说父亲过世,他带着病重的爹爹背井离乡生活。可他的相貌跟杨中善真是有那么几分相像,加之并没有改名字,所以如果有人用心去查,其实是能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可孟条自打进来他铺子,说的那几句话都是意味不明,杨中元摸不清他到底知道了多少,也只能跟他在这打马虎眼。

    孟条突然笑了笑,他声音十分难听,听得杨中元心里非常烦闷:“你这个小子,倒是挺厉害的,雪塔巷生意不好做,孟叔就祝你生意兴隆吧。”

    他说罢,从袖中不多不少掏出十八个铜板,然后也不等杨中元回答,径直离开了铺子。

    杨中元站起身来,他走到铺子门口,死死盯着孟条离去的背影。

    他最后这句话,才是今天来这里的主要目的吧。因为他开了面馆,孟记的生意不太好做,所以他心里不甘,跑过来威胁吓唬他?

    呵呵,真是可笑。杨中元嗤笑出声,回头把那铜板收了起来,然后晃着一盒子铜钱回到院里。

    周泉旭正在晒衣服,见儿子满脸笑容,就知道客人都已经走了:“今天早起我看着比昨个忙?”

    杨中元把盒子递给爹爹,然后坐在院中自家的餐桌边灌了一大口凉茶:“其实吃饭的食客跟昨日差不多,但是我加了小菜,盘碗多了点,所以显得忙。”

    “恩,小元,小哲怎么没来?”周泉旭坐在他边上数着铜板,问了一嘴。

    杨中元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有些不好意思,他低头摸着茶杯道:“他说今日要去外城,再说,人家也有自己的铺子,哪能天天来咱们家帮忙。”

    听儿子如此回答,周泉旭似笑非笑挑眉看了他一眼,然后趁儿子不注意又低下头去:“小哲是个好孩子,以后你只管叫他跟咱们一块吃饭,听到没?”

    他说完,抬头又看了一眼儿子,见他耳根子都红了起来,就知道今天大概说到了点子上。

    “我知道了爹,我哪天不是好吃好喝供着他。”杨中元撂下这句,匆匆忙忙起身搬了碗来洗第二遭。

    周泉旭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心里一时间百转千回,最后都落在对儿子的关心上。

    人总得往前看,过去遭遇不提,如今杨中元也是二十有四的年纪了,要搁在寻常人家,早就孩子满街跑了。

    他看着自己儿子,一个人形单影只的,他心里就难受。

    可找伴侣的事情,他是一句都不敢跟儿子提的,他知道无论是因为自己的遭遇,还是儿子这些年在宫中所见,都让他对寻找伴侣组成家庭这件事没有什么好感。

    周泉旭早先看他回来的时候,甚至都想着杨中元要是真的没有找到合心意的伴侣,他就去捡个孩子回来,好好把他养大,等他百年之后,也好歹有个人能给杨中元养老送终。

    可是,后来程维哲还是像小时候那样,重新回到了他们父子俩的生活里。

    想到这个一直乐观开朗的青年,周泉旭又略微高兴了起来,他觉得程维哲仿佛一道光,给了杨中元生命里最鲜活的那些色彩。

    小时候两个孩子就同吃同住一同玩耍长大,十几年光阴过去,再见却丝毫不觉得陌生,他们好的还是如同幼时。

    如果……

    周泉旭想着,不由想到一个他所能想到的最好未来。

    日子匆匆而过,杨中元面铺子的生意算是稳定了下来。

    他每日大概卖六七十碗面,短短几天就挣了不到二两银子。

    虽说挣了钱,可杨中元却并没有显得比平时高兴多少,等到八日之后,杨中元还未曾在雪塔巷见到程维哲,他就有些急了。

    这一日一大早,他就站在灶台旁边,一面分心抻着面条,一面不停回头看向大门外。

    程维哲一向是个说话算话的人,他说一天就能回来,那也想必就能回来。

    可这次他不过是去外城收茶叶,却拖到如今快十天都没回来,杨中元十分担心他的安危,甚至还跑去茶馆问程维哲雇的掌柜。

    那掌柜对于自家老板跟杨中元的关系十分了解,因此还耐心地跟他讲:“老板去的是七里村的茶园,认识许多年了,应该没什么问题。你别担心,说不得这几天就回来了。再说了,还有两个伙计跟着他一块去,无妨的。”

    听到有伙计一起跟去,杨中元稍稍有些放心,可第二日见程维哲还未归来,他的心又提到嗓子眼,总感觉不太踏实。

    他不是担心乡下路不好走让程维哲受伤,他是担心程家会突然出来横插一脚,那才是最要命的。

    万一他被人伤着怎么办,又万一程家派人捣乱,他买不到茶怎么办?杨中元这两天心里慌乱,晚上也没睡好觉,白天做活,整个人看着都恍惚极了。

    自打他回道丹洛,程维哲几乎每日都同他在一起,现在突然不在身边,他反而觉得不大适应。

    看见了,嘴上会说他烦,可看不见,心里却又想。

    这人啊,真是奇怪,杨中元慢条斯理抻着面,整个人的心思都不在铺子里了。

    就在他恍惚之间,突然一声大喝打断了杨中元的思绪:“老板,你这面怎么有不干不净的东西?”

    杨中元被他惊到,抬头一看,却是个五大三粗满脸横肉的汉子:“老板,我是听说你家面好才来的,可你看看,这是什么东西?”

    杨中元还没来得及说半句话,就看到他用筷子在面里面挑了挑,挑出一个小小的胖乎乎的肉虫来。

    当即,铺子里的其他食客,就都纷纷停下筷子,发出吃惊的吸气声。

    ☆、037闹剧

    大概是心思一直没在铺子里;杨中元竟一时间没有回答上他任何话语。

    那大汉见店家被他一句话问倒,颇有些得意道:“我说你个小伙子;开店就好好开;东西整不干净可要不得。”

    听到他这一句话;又因他筷子上的肉虫铁证如山,所以在坐食客们纷纷白了脸;就连外面准备走进来的客人,也都驻足观望。

    一时间;这间小小的面铺子里,仿佛被什么抽去了声响,竟无人说话。

    虽说刚刚杨中元有些心不在焉,但他并不傻,到了这个时候,哪里还看不出来自己这是被人陷害了。

    想到这,他脸上不由严肃起来,反声质问:“这位客官,我这小小的面铺子虽说开了没几天,但我是不是凭良心做生意,在坐的老食客们可是都有体会。我这碗刷几遍,青菜洗几回,大家可是都能瞧见的。您刚才那话,可是说我挣钱不干净了?”

    那大汉也是个伶牙俐齿的,倒是跟他憨厚的面容不太相符:“小老板,年纪不大,说话倒是挺厉害。是,你这洗洗涮涮的,大家都看得见,可我也真吃出了肉虫,你说这又是怎么个说法?”

    好在今日周泉旭身体不是很好,一直躺在屋里没出来,要是叫他碰到这事,还不得当面跟人吵起来。

    杨中元知道他是故意找茬,但他当时确实没有注意铺子里的情况,也并不知道是不是那人自己做的手脚,可他就算状态再不好,也能拍着胸脯保证自己的面绝对没问题。

    “这位客官,事情到底怎么回事,你我二人心里都很清楚,我能指天发誓我的面肯定没有问题,你能吗?”当着这么多客人的面,杨中元不能直说他是来闹事的,只能在憋了许久之后,撂下这么一句话。

    可不料那大汉完全不吃他这一套,冷笑道:“店家好厉的嘴,其实呢,您家东西做得好,这个街坊四邻都知道,可唯独我这碗面出了问题。我们将心比心,也倒是也情有可原,人都有出错的时候,我能理解。”

    他说完,完全不给杨中元回嘴的机会:“还有,我也能拍着良心发誓,我绝对没说假话,这虫子,就是从你这面里吃到的。”

    杨中元见他态度十分笃定,便知道自己碰上了硬茬,他看到无论是屋里还是屋外的食客都用一种异样的眼神看着自己,心里就暗叫糟了。

    这是有人存心要来整他,这个时候他无论怎么狡辩,说话多么好听,都没什么用了。

    现在他能做的,唯有让事情赶紧过去,然后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样想着,杨中元努力让脸上露出笑容:“这位客官,我们也不说谁对谁错,可我家开门做生意,所有米面粮食,都是我自己亲自挑的。我相信有的客官也见过,这大锅里的鸡汤我还端给我爹喝过,难道我连我爹都坑吗?”

    食客们听到他这么讲,都不约而同想起他在前面这里给自家人做饭的场景。

    如果厨房里不干净,哪个店家会让自家人吃不干不净的东西?

    杨中元这句话倒是说在点子上了,他本就问心无愧,说话掷地有声,有的食客见那汉子眼生,心里便有了计较。

    那汉子见许多食客又纷纷拿起筷子,顿时就有些急了。

    杨中元是什么人,他可是在永安宫里混迹十四年光阴,从一个最低等的小宫人混到最高一等的总管。他掌管御膳房那些年,整个御膳房三四十个大小宫人,没有一个不听话的。

    此刻见那汉子有些迟疑,杨中元又加了一把火:“这位客官,瞧您不像是我们雪塔巷的街坊,刚从外城来吧?”

    那大汉听他直接道明自己的来历,转了眼珠怒道:“怎么,你们丹洛城里人,还想欺负乡下人不成?”

    他这么说,就是默认了杨中元的那句话,杨中元脸上的笑容慢慢浮现出来,他眯起眼睛,整个人看起来狡猾又睿智:“这大夏天的,您肯定是挑树荫底下走,那肩膀上掉那么一两个树上才有的小肉虫,也并不是不可能的事吧。”

    这一句话,完全就是他的大胆猜测了。

    他刚刚反应过来的时候就猜到这人是被雪塔巷的其他人雇来闹事的,因为是闹事,肯定不会用雪塔巷常见的熟面孔,那剩下的便只有外城人了。

    雪塔巷周边村县很多,徒步走进城来也并不累,夏日炎热,但凡是个人都会往树荫底下走。

    果然,这句话他说出来,那大汉立马僵住了。原本他趁着杨中元发呆的功夫抢占了先机,可他真没想到,杨中元这般有能耐,竟把事情猜得八九不离十。

    这大汉到底是外城村中普通的农户,拿人钱财过来办事,一开始显得硬气点,但被杨中元几句话塞了回去,便也就软下了语气。

    “厄,这个俺真没注意到,店家,对不住了,这是面钱,剩下的俺不吃了。”见杨中元态度十分坚定,而其他的食客也都疑惑地瞧着他看,那大汉终于扛不住了,连话都讲回了乡下土话,扔下十几个铜板就灰溜溜走了。

    杨中元见他走了,这才觉得松了口气,他勉强朝同情地看着他的食客们笑笑,转身又开始忙碌起来。

    他心里这会儿乱哄哄的,一个是因为程维哲至今未归,另一个也是因为,他觉得这件事并没有那么简单。

    虽说他只卖一种鸡汤银丝面,但开店十来天了,生意一直都算兴隆,基本上每一日的鸡汤都能卖光,开店之前买的面也早就用完,昨个他才刚刚又去买了一批回来。

    他这里吃面的人多了,那在这条街上其他食摊的食客势必要减少。自从他动了开店的念头,他就想过会有这么一天,他自己手艺到底好不好,没人比他自己更清楚。

    可他真的没想到,这一天来得这样快。

    在他还只有一种主打面,没有任何其他餐点的情况下,就被人盯上了,他简直有些哭笑不得。

    眼皮子这么浅,还想做大生意挤兑别人?简直可笑。

    杨中元心里嘲笑那个找人来他这里找茬的人,眼睛里却时不时观察着那些正在吃东西的食客。他见他们眼中多少有些不自在,少部分人也加快了吃面的速度,不由得还是叹了口气。

    就算他已经拿话把那人堵了回去,可食客们到底各应吃的东西不干净。

    想到这里,杨中元灵机一动,趁着没有人上门,便自己给自己煮了一碗面。

    他给自己做的这碗面跟其他人的没有任何差别,一样的食材一样的锅灶,甚至连碗都是用店里面的青花海碗,只不过他给自己多加了一把青菜,然后就坐在锅台后飞快吃了起来。

    有那么几个客人见他吃得欢快,便问他:“小老板,自己吃自己做的面,有啥感受?”

    杨中元笑笑,说:“我忙了一大早起,到这会儿已经饿死了。要说自己吃自己做的东西,大概感觉没有看到家人吃得高兴那样满足。但东西是我自己做的,我一边吃啊,一边会觉得‘哎呀,我真是太厉害了’,哈哈,见笑见笑。”

    他人岁数不大,面容清俊,每次笑起来的时候,一双凤眼眼尾看起来更是弯成月牙,是个顶好看的年轻人。

    这样说着俏皮话的时候,整个人看上去比平时开朗多了,一时间店里面气氛又有些缓和过来,食客们也都不再那么安静,纷纷开始没话找话同杨中元说起来。

    有的问他还会做什么菜,有的问他是从哪里学得这门手艺,杨中元把早先编好的话笑眯眯讲出来,顿时博得更多人的同情。

    一个年轻人没了父亲,在家乡过不下去,背井离乡带着重病爹爹讨生活,这一段经历听起来就十分感人,加之他看起来就很老实,所以食客们纷纷赞扬他一番,然后才意犹未尽留下面钱离开。

    等人都走光了,杨中元也放下手里那碗面,他收敛起所有表情,一个人木然地洗完了碗擦干净桌子。他今天能做的也就这么多了,只希望当时不清楚店里面情况的人不会道听途说,店里生意不要一落千丈就好。

    可是愿望是美好的,现实却始终非常残酷。

    等到了中午时,杨中元看着店里零星那么几个食客,还是觉得低估了百姓之间传播流言的速度。

    有时候,事实的真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人们想要听到什么样的话语。

    当时的情况确实是那个人找茬,许多食客也看到了,可是架不住外面的人搞不清状况,一个原本很小的事情,甲讲给乙听,乙又添油加醋说给丙和丁,于是,事情原本到底如何,就被掩盖在五花八门的流言之中了。

    这一日中午杨中元只卖了十碗面,因为碗不多,所以他很快就干好了后续活计,然后一个人溜达着去医馆给爹爹拿下一个阶段的药。

    也就是这短短一段路程,他就听到各家铺子里传来关于自己和那个肉虫之间五六个不同的故事。最离奇的,还有人说那个大汉是他家乡的大哥,特地过来找他跟他爹索要长辈留下的珍贵遗产,然后他心里不愤,所以才给那个人投毒……

    投毒?这话编的有些太过了,杨中元虽然觉得有人会相信才见了鬼,可中午的生意冷淡却是真。

    这样假的流言蜚语也有人信,真是太不可思议了。杨中元心里感叹着,这才终于明白,那个幕后人的真实目的,其实都在这些流言上。

    是他太轻敌了,宫里人都要求谨言慎行,许多事情他们只敢偷偷私底下含糊讲那么一两句,他离开外世太久,到底低估了百姓们的厉害。

    杨中元面无表情扭头看了那铺子一眼,却刚好看到孟条坐在自家人满为患的铺子里舒心地笑。

    他扭过头去,眼中闪过一道寒冰,心里盘算起这件事到底要如何解决。

    不就是流言吗?你行,我也行的。

    ☆、038梦想

    第二日;面铺子里的生意果然冷淡了下来,他一天大概也就能卖出三十多碗面,比以前可是差了一半。

    不过这个收益也刚好让他不会亏钱;杨中元暗暗压下心里的着急;对于父亲的疑问,他只轻描淡写道:“无妨的爹,大概人们吃腻了面,不爱来了吧。”

    周泉旭虽然把家里的事情全权交给儿子管,但他也并不是傻子,街坊四邻到底说什么;他偶尔出去遛弯,也能听到一二,于是皱眉问他:“小元;要是生意真的出了差错,你也别硬撑着,跟爹说说吧。”

    因为生意不忙,不是饭点的时候杨中元都是懒散坐在后院跟父亲看书喝茶,这会儿他正跟父亲一起品尝程维哲送来的白庭,果然周泉旭喜欢这个味道。

    “爹,你就别瞎操心了,又不是什么大事,反正现在也不赔本,先这样凑活几天,等阿哲回来再说别的吧。”

    “哦,小哲还未归?”周泉旭听到儿子这样一说,不由眯起眼睛。

    说起程维哲,杨中元不自觉就打开了话匣子:“爹,你说他会不会有危险?我虽然好些年没回来,但也记得程家人没几个好东西,他是带了伙计去外城,可万一猝不及防被人暗害了可咋办?”

    周泉旭端起茶杯喝了一口,默默等他继续说下去。

    “阿哲也真是的,那个家还有什么好回的?爹你看,咱们两个离开家生活多好,自由自在的,再没有那么多堵心事。可我也不知道要怎么劝他,他爹的孝期还未过,想起来就难受。”

    周泉旭这边听着儿子絮絮叨叨,那边走神想着铺子里的生意到底要怎么回暖。

    他跟儿子不一样,他是正经在市坊里混大的,对于这些民宅长巷里的门门道道都很清楚,他等儿子一口气说完,才缓缓开口:“好了,小哲比你稳重得多,爹看他是个有主意的人,你就不要瞎操心了,再说你们也不过就是竹马好友,有些事情,你不要过界。”

    不知道为什么,杨中元觉得爹爹口中的“竹马好友”以及“过界”两个词十分刺耳,他只觉一口气仿佛堵在喉咙里,好半天都没说出话来。

    周泉旭见儿子那样子,心里多少就有了成算,他给杨中元续了一杯茶,这才慢条斯理说:“小元呐,你觉得是谁家来咱们铺子捣乱?”

    说起生意上的事情,杨中元顿时精神起来,他把刚才心里想的乱七八糟事都扔到一边,张嘴就说:“我想了,多半是孟记那个瘦高条,米铺老板告诉我,以前这雪塔巷里还开过两家面铺子,不知道咋了最后都开不下去,倒闭回了乡下。你看如今雪塔巷里只有他们家有拉条子,他人又十分小气,除了他没别人了。”

    周泉旭听了他的话,想起了孟记那一家子的情况。

    杨中元见爹爹认真思考起来,便也不再打扰他,从空屋里取了两个桃子,洗干净后一人一个啃了起来。

    七月的水蜜桃非常甜,一口咬下去,满嘴都是桃子甜蜜的味道。周泉旭眯着眼睛啃桃子,沉吟片刻道:“我记得孟条从他父亲手里接下生意后,孟记生意才好起来的?”

    杨中元点点头:“我问过这边的老住户,早先雪塔巷和蓝鹤巷人都不多,这几年大梁越发繁荣,许多附近的村人也搬来城里居住,这地方人气才旺起来。说是孟记生意从那时候好起来,其实也不尽然,应该是从那时候雪塔巷所有铺子生意都好。”

    周泉旭了然点点头,然后笑着问儿子:“你本来想了什么法子。”

    说到这个,杨中元不由有些窘迫,他这几日十分担忧程维哲安危,对铺子里的生意就不太上心,现在爹爹问了,他才含糊答一句:“我原本想着,他既然用流言赶走了我们的客人,我们也可以用流言赶走他的。可我尝过他家的拉条子以后,我就不那么想了。”

    “哦,你什么时候吃的?”周泉旭很诧异儿子吃过孟记的吃食,自打搬来雪塔巷,他们父子同吃同住,杨中元可没有哪顿不是在家吃的。

    “我……”杨中元有些窘迫地看了一眼爹爹,然后小声道,“那天那个孟条来店里吃我做的面,说话不太好听,我怕他动什么歪主意,就找了个小子帮我也买了碗拉条子回来,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嘛。”

    周泉旭可不知道孟条曾经来过,此刻见儿子忐忑的表情,便觉得十分好笑。

    “你啊,什么事都藏心里,让爹也替你分担一二吧。”周泉旭摸摸他的头,许多年了,他一个人跪坐在佛像前,手里捻着一颗颗冰冷佛珠,想的却是儿子毛茸茸小脑袋。

    虽然如今儿子已经长成高高大大的青年,但在他心里,那个可爱顽皮的傻小子,依旧不会消失。

    杨中元抬头冲他爹笑笑,然后道:“其实咱们在这雪塔巷待不长,我也懒得分心去对付他,可别人都欺负到咱们头上来了,是个泥人也要生气。爹,论做饭的手艺,他真比不上我,现在他生意好,不过占着吃食种类多,铺子时间长的优势,如果我不怕费事,多家那么几样点心,生意肯定会比以前好。可是爹,难道我们就一辈子开小食摊吗?”

    他说着,抬起头望了望院外的天。丹洛位于大梁北部,夏日不及南方炎热,少雨多风,冬日却比南方寒冷,多雪少雨。这里的天比帝京更蓝更高也更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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