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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豆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逐艳金庸群芳11

正文 第 81 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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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锤删徊弊樱献咏裢砭屠慈∷源 ?br />

    嬷的,不管去不去,吓死他丫的先。

    拍马而走,背后箭如飞蝗般射来,他挥矛一一拨落。胯下这马脚程奇快,片刻间已将追兵抛落,但兀自不停,仍是在荒野中如飞奔跑。

    又过一阵,雨不知何时已经停了,天色渐晚,方才停了下来,四下遥望,只见长草没胫,怪石迫人,暮霭苍茫,静悄悄的绝无人声,连乌鸦麻雀也没一只。不由得苦笑,这荒郊野地,只怕也没个地方睡觉了,随手猎了只山鸡,在雨水中洗净了去,生火烤了,火光熊熊,张超群忽然心中不安,想到赵敏她们还不知在哪里,这兵荒马乱的年代,处处都有危险,她倒也还罢了,懂得蒙古话,那些鞑子就是捉了她,也不会害她,可其他人呢?

    一会儿,山鸡烤熟,滴溜溜地流出油脂来,吃饱了后,便挑了棵大树睡了,次晨醒来,却发现自己不辨方向了,便骑了那匹马,信步而行,忽然又想,便先不去陆家庄又如何,芙儿自有郭靖黄蓉庇佑,此时战乱在即,理应先找到倚天诸女才是。青婴、小昭、芷若她们都和自己一般,在这北地出现,看来,要找寻她们,也须得在这北地多费心思才是,一念及此,便往北行去。

    行得中午,忽听有女子呼救之声从远处传来,心中一惊,细辨之下,寻了过去,只见四五个人正在路边的田埂上,对着一个女子嬉笑,那女子云鬓散乱,衣衫扯破,露出白花花的一片,张超群目力极佳,见那女子分明就是个普通的村妇,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下,正待上前,忽听另一条路上传来马蹄声,只见两个衣饰华美的青年勒马停住,一个青年喝道:“光天化日之下,怎么在这里做这禽兽之为!”

    (这人是谁?下章揭晓。

    第285章 与忽必烈斗酒

    这开口大喝的青年约有二十五六岁,虽是一身布衣的普通汉人打扮,可他的坐骑雄骏,一见可知,这不是一个普通人。

    那几个汉子见对方骑着马,不由得有些畏惧,寻常人家哪里买得起马?更何况此地已属蒙古管辖,说不定跟蒙古鞑子有什么关系也未可知,可转眼又见对方只是两个人而已,身上服色更是寻常的汉人服饰,胆气又壮,一个魁梧汉子大声喝道:“走开,大爷们在这里快活,要你来多事?”

    那青年身后之人大怒,翻身下马,拔出刀来,这五个汉子大哗,仍是那魁梧汉子骂道:“怎么着?还想跟爷几个来横的?就你们两个?大爷奉陪,有种的过来啊!”

    青年拉了那随从一把,使了个眼色,随从愤愤地将刀归鞘,翻身上马。这几个汉子见他们退缩,不由得怪叫起哄。

    张超群见那个随从上马动作敏捷,心中生疑,宋人之中,少有马术这么好的,难道是宋朝的军人密探?只是见他们两个退缩,不由得嗤之以鼻,宋人孱弱,由此可见一斑,怒其不争,怒其不争啊!张超群滚鞍下马,朝那五个汉子走去,叫道:“嘿,你们……都是大老爷们,在这里欺负一个女人,有意思么?也是宋人吧?有种去鞑子那里欺负几个啊,别这么熊,也是爹妈生的爷们,青楼妓院不收你们银子还是咋地?欺负良善人家的女人,你们爹妈都他嬷的在看着呐!”

    这几个人都是带着家伙的,想来应该都是些地痞流氓,鱼叉、斧子、柴刀,铁棍,五花八门,不一而足,这样的小角色,张超群还真不放在眼里,这种龌龊的人,张超群向来厌恶,以前在现代世界的时候,每次出去行动,只要看到这样的人,多半就顺手除去。

    那几个汉子见到这个乳臭未干的小子居然多管闲事,都是咆哮起来,那魁梧些的应是个领头的,从田埂上操起一柄柴刀,一边骂道:“管你屁事!老子就爱干良善人家的女子,你多事干嘛?兄弟们,拆了这小子的骨头!”

    众人一起应喏,各自捡起家伙,向张超群迎来。

    张超群手中空无一物,只是笑吟吟地瞧着他们几个,待那拿柴刀的汉子冲到面前,举刀砍来,身形略一移动,闪在一旁,拇指与食指扣起,余下三指略张,手指如一枝兰花般疾速伸出,行若无事,一招兰花拂穴手,如闪电般击在他胸口,这魁梧汉子愣是没有想到这少年出手这么快,“砰”一声,登时踉跄后退,一连退了十几步,脚下一软,如泥般瘫倒,再也爬不起来。余下众人倒吸一口凉气,目瞪口呆地瞧着张超群,忽然发一声喊,四散逃窜。

    张超群一声冷笑,疾步冲出,几步就追上一人,将这人拎起,轻轻松松地便将他掷了出去,这人如风筝断线,惨呼着砸向往南逃去之人,张超群手中快捷之极,顷刻间又追上一人,如法炮制,将这人也丢了出去,头也不回,仿佛长了眼睛一般,这人飞起,撞中了另一个逃跑之人,这两手实是快捷无比,几乎就是一瞬间,便制服了这几个地痞。

    “好!”

    那青年忍不住大声赞道。张超群见他先前能出声喝止,对他并无恶感,转头微微一笑,便向那几个摔作一团的地痞走去,一脚踹翻了一个,骂道:“小子,挺聪明嘛,还知道跑,跑得过大爷么?老子心情好,不要你们的贱命。你们,两个两个地互相掌嘴,不打肿了不许走!”

    那四人踌躇了一下,张超群双目一瞪,作势要打,吓得那几个地痞瑟缩不迭。张超群哼了一声,转身向那早已吓得爬不起来的村妇走去,身后传来“噼噼啪啪”的声音,喝道:“都没吃饭啊!打重些!要不然老子亲自来打!”

    “噼噼啪啪”又脆又响。

    张超群走到那衣衫不整的村妇面前,从怀中取了些散碎银子,伸到她面前,见她似乎对自己也怕得厉害,不由得嗟叹,抓住她手,硬是把银子塞了给她,道:“快走吧,别到处乱跑。”

    村妇跪在地上,咚咚地磕头,张超群本想阻止,迟疑了一下,还是作罢,心中却是叹息,一个民族的自尊在哪里?可不是自己说句话就能改变什么的。

    转身欲行,那青年忽然道:“这位壮士身手了得,不知在下可否邀君共饮?”

    张超群迟疑了一下,见他气度不凡,像是个有来头的,心中想道:不论这人是宋人还是鞑子,如果真是个有身份的,对探寻她们的下落只会有好处。如果这人是鞑子,到时候老子过河拆桥,顺手杀了便是。

    一念及此,哈哈一笑,道:“客气客气,不知这位老兄如何称呼?”

    青年见他年纪虽小,却是颇为豪爽,心中起了爱才之念,忙翻身下马,抱拳道:“在下姓胡名烈,见兄弟武艺高强,不胜仰慕,在下喜爱结交天下英雄,希望兄弟不要推辞。”

    这胡烈脱略形迹,甚是豪爽,神态也颇为真诚,张超群心中生疑,这人莫非真是鞑子?

    “哈哈,也好,左右无事,跟老兄去喝个痛快也是一件快事!”

    这胡烈与张超群双骑并行,言谈不俗,意态热诚,张超群自也甘之如饴,不多时,来到一座小城。其时,蒙古已占据漠南汉地,这城外的守兵也尽是鞑子,张超群心知自己所料不差,又见这些鞑子见了他都是行礼,更是隐隐好奇,只是他艺高人胆大,丝毫不惧。入得城中,只见到处都是蒙古包营帐,微微一笑,道:“原来老兄是蒙古人。”

    胡烈朗声笑道:“蒙古人和宋人都一样,没什么分别,强分宋蒙,就太没意思了。”

    张超群暗暗冷笑,若不分宋蒙,为何建立元朝的时候,要将所辖人种分为四等?嘴里一套,背后又是一套。

    跟着这胡烈一路走来,忽听有人口称王爷,张超群不禁眉头一跳,好家伙,居然是个王爷!靠,宰了这小王八蛋,胜过杀一千个鞑子!心中杀机陡起,忽然感觉到身后的那个随从眼神灼灼,忙屏息静气,嘿嘿,这个随从原来是个高手,只不过,再高也不可能比老子高吧!

    胡烈引他来到一个大营帐,帐中陈设简陋,超群哥瞧了,微觉惊异,这人不是鞑子王爷么?难道营帐里头不应该是铺着波斯地毯、摆着金银酒器,虎皮熊皮挂满一壁的么?这到底是王爷还是贫下中农啊?

    胡烈携着张超群的手在营帐中坐下,那随从也在一旁伺立,并不离去,帐中又有侍从进入,胡烈道:“快取酒来,我和这位兄弟喝一碗。”

    不多时,左右送上两只大斗,倒满了蒙古的马乳酒。胡烈接过来一饮而尽,哈哈一笑,见张超群眉头蹙起,笑道:“疏忽疏忽,忘了兄弟是宋人,喝不得我们蒙古的烈酒。”

    正要再叫人,张超群道:“王爷休要小觑了人,这算什么烈酒了,嘿嘿,就算是再烈十倍,我也能喝下,只是不习惯这腥味罢了。”

    胡烈听得他口出大言,不禁甚感有趣,道:“兄弟你可别小瞧了这酒,已经是很烈了,你不信的话,喝一口试试。”

    这酒斗约摸能装下半斤酒,张超群本来酒量就极好,只是在这以水酒为主的古代,根本就是淡出个鸟来,想来这马乳酒也不过如此,他不愿在鞑子面前输阵,仰脖就喝,这酒颇带酸味,闻着有腥味,可喝下去,倒也不算太坏,一斗酒顷刻便喝完,一抹嘴,道:“不过如此而已,算不得烈酒!”

    胡烈笑道:“兄弟,这酒滋味可好?”

    张超群也是笑道:“酒嘛,入口如刀,味道也不咋样,落了肚,辛辣酸涩。”

    这胡烈真名乃是忽必烈,是成吉思汗之孙,奉命总领漠南汉地军国庶事,南取大宋江山,他早在藩王时期就思“大有为于天下”并热心于学习汉文化。在中原日久,心慕汉化,日常与儒生为伍,读经学书,又广聘武学高人,结交宾客,策划南下攻宋。每逢邀请汉人饮酒,必定会将这种烈性的马乳酒拿来招待,瞧着那些受不了这酒之烈的宋人,苦着脸,仿佛吃药的样子,倒也引以为乐事,而那些投靠的汉人都是碍着他王爷的身份,不敢说这酒不好,反而大赞特赞。好,既然你赞好,就再喝一斗吧,往往赞好之声便卡在了喉咙,忽必烈豪爽之人,暗笑这些宋人虚伪,连喝酒都这么虚伪,怪不得宋人只会勾心斗角,不懂得行军打仗。忽必烈虽然喜好汉文化,可心里又颇瞧不起宋人,哪知,面前的这个宋人少年却是实话实说,一点也不因自己的身份而虚伪,不由得大生好感。

    “好!兄弟是个好汉,再来再来!”

    侍从又倒出酒来,张超群哈哈一笑,连饮三斗,面不改色,忽必烈暗暗称奇,他见张超群武艺高强,有心结纳,喝酒,不过是待客之道,见他如此好酒量,不禁起了争胜之心,又叫人倒酒。

    (感谢大使的捧场!

    第286章 豪情漫天

    又喝了三斗落肚,饶是张超群酒量惊人,此时也是腹中如有股烈火在熊熊焚烧,头脑中混混沌沌,面色泛红,却见这鞑子王爷行若无事,暗暗咋舌,七斗酒下去了,三四斤呐,居然愣是面不改色,丫的,老子是堂堂正正的汉人,岂能输给你个死鞑子?他却不知,忽必烈天生豪勇,酒量极大,纵是喝下十几斤去,也是不在话下,整个蒙古之地,少有人能和他拼酒的。

    张超群暗暗催动真气,体内酒气翻涌,竟与真气相混,这酒水是有形有质之物,不似真气内力可在穴道中安居,他忽然想起乾坤大挪移中的运气法门,引着这股饱含了酒气的真气从天宗穴而肩贞穴,再回任脉;下至气海,玉堂上脘;至清冷渊,改逆行至带脉,凝与手掌少府、少冲二穴,那股酒水,竟由手掌心缓缓渗出。

    张超群见手掌湿润欲滴,伸手便往地上所铺的毛毡上按去,毛毡甚是吸水,顷刻间便干净了手掌。忽必烈见他起初颇有几分醉意,但过不多时,便即神采奕奕,不由得暗暗称奇,笑道:“兄弟酒量不错,是条汉子!再来!”

    张超群寻得此等妙法,心中欢喜,装作豪气冲天,连连“痛饮”一转眼便喝干了一袋,这皮制的酒袋乃是蒙古人最爱,携带方便,通常一袋子就是十斤,侍从们见他们喝酒胜似喝水,都是惊奇不已。

    忽必烈见他一连喝下五斤酒去,竟然只是脸上微露酡红,神情清朗,又惊又喜,如此酒量的宋人他也不是没瞧见过,只不过,喝下半袋子,多半也就差不多要醉倒了,可这少年,居然形容不变,又叫人送来一袋。

    张超群哈哈一笑,道:“王爷,我听说你们蒙古最重好汉,不光是要上得战场杀得敌人,还要酒量好,是不是有这么一说?”

    忽必烈道:“不错!我们蒙古勇士,最敬佩张兄弟你这样的好汉!”

    “哈哈,王爷以为我们大宋就没有好汉了?你就叫人送一袋酒来,未免太过小家子气,大宋男儿,酒量好的多了去了,那个谁谁谁,叫人送十袋酒来!”

    满堂惊骇!忽必烈瞠目道:“张兄弟你……该不会是喝醉了吧?十袋?”

    张超群朗声笑道:“王爷可是舍不得酒?那就让小弟我做东,咱们换地方喝!”

    坐在另一边的那名高手随从闻言面露怒色,道:“大胆,竟敢对王爷无礼!”

    张超群登时拉下脸来,道:“王爷,这个是什么鸟人?叫他滚蛋!我跟王爷喝酒,什么时候轮到这么小脚色插嘴多话!就凭你也配跟本大爷同坐一桌?”

    那人一怒而起,双拳紧握,像是要择人而噬。忽必烈脸上神色微微一变,随即笑道:“兄弟不知,这位是本王的心腹爱将巴图,不光是勇猛善战,酒量和本王也是不相上下,兄弟你也是人中豪杰,不如大家一起喝,看看谁的酒量更好,如何?”

    又向那爱将巴图道:“巴图,你若酒量比这位兄弟好,下回打仗,我让你做前锋!”

    巴图登时欢喜,连连叫好。

    张超群见他言笑之中,一场矛盾消弭于无形,不由得暗生警惕,这人笼络部下的手段果然是高明。

    “好,王爷的面子总是要给的!”

    心中却道:老子先把你丫的酒都“喝”光再说!

    不一会儿,十个人走进营帐,每人提着一袋酒,放下酒时,躬身行礼,却不退去。张超群见他们好几个都是彪悍雄伟,绝非普通的侍从,有几人更是流露出只有在战场上见多了人血的悍将风采,有的则是高鼻深目的异国人,心中一动。忽必烈笑道:“大家怎么都来了?”

    一个虬髯大汉笑道:“刚刚我们听说王爷请来一位宋人壮士,口称要喝十袋酒,很是好奇,想来见识一下。”

    这人虽然说得客气,可神态之中的轻蔑却怎也掩饰不住。张超群瞧了这人一眼,微微一笑,不置一词。

    忽必烈笑道:“兄弟,这些都是本王招贤馆的贵客,均是英雄好汉,有酒一块喝,一醉方休!”

    接着,便将各人引见给张超群,一人身材高瘦,脸无血色,形若僵尸,说是湘西名宿潇湘子。又一人极矮极黑,乃是来自天竺的高手尼摩星。其后两人一个身高八尺,粗手大脚,脸带傻笑,双眼木然的,是回疆人,名叫马光佐。另一个高鼻深目,曲发黄须,是个胡人,身上穿的却是汉服,颈悬明珠,腕带玉镯,珠光宝气。这胡人是波斯大贾,祖孙三代在汴梁、长安、太原等地贩卖珠宝,取了个中国姓名叫作尹克西。

    哈哈,都是名人啊!张超群对那马光佐、尼莫星不甚熟悉,可这尹克西和潇湘子在倚天里头却是鼎鼎大名啊。

    张超群朗声笑道:“好,能见识一下各位的英雄气概,也算是不虚此行,不过,咱们光是喝酒也不是很有意思,不如来打个赌,你们都跟我来斗一斗酒,如果我输了,哈哈,任凭大家怎样,如果谁的酒量比我好,我就传他一招武功。”

    指力运劲,使出弹指神通,只听劲气划破空气之声,“噗”的一声,桌上酒斗竟是被弹了飞起,落出桌去。众人登时惊骇,这等内力,可谓是闻所未闻,这些人都是招贤馆中的高手,怎会不识货?原本见张超群年纪轻,根本没放在眼里,哪知他露了这一手,一齐震惊,只有两个人例外,一个就是惊喜交集的忽必烈,另一个,则是那身高八尺的回疆人马光佐,这人天生力大,却是不懂得真气内力,惊奇说道:“小兄弟,你刚才是怎么弄的?是妖法么?”

    张超群哈哈一笑,道:“马兄,想学的话,我教,不过,得喝酒喝过我才行!”

    张超群存心出手震慑一下这些人,免得他们瞧不起宋人。

    马光佐哈哈大笑,道:“小兄弟,我陪你喝!我要学!”

    张超群叫了声好,抓起一个酒袋子,拇指一按,指甲陷入木塞,再一挑,木塞飞了出去,一仰头,抱着这酒袋子便喝。帐中众人见他这等豪饮,心下冰凉冰凉的,这一袋子酒,足足十斤啊!马乳酒后劲十足,入口如刀,天下间也没多少人能喝得下去这么多,但他们自来都瞧不起宋人,却是不肯输了阵仗,纷纷去拿酒。

    马光佐大声道:“痛快!痛快!”

    也拔出木塞来,将酒倒入喉中,张超群暗暗好笑,这酒不过是在自己肚皮里打个转,转眼间就没了,别说这酒气,就连酒水都能用乾坤大挪移的独特法门逼出来,十袋酒一百斤,看起来多得骇人,可在张超群来说,不过就是捉弄这些鞑子的工具。

    这么大一袋酒,手掌心渗出酒水来,谁又能看得到了?张超群一刻不停地将酒喝了下去,十斤酒,竟是片刻便喝完了。将空瘪瘪的皮袋子往地上一掷,却见帐中已有人痛苦地将袋子放了下来,满脸羞愧,过得片刻,尹克西和潇湘子也将喝了一半的袋子放了下来,通红着脸退下,也不知道他们是喝酒喝红了脸,还是羞愧。转眼间,又是几人停了下来,场中只剩下忽必烈与那马光佐、巴图兀自捧着酒在喝。

    过了一会儿,这三人都是将酒喝尽,摸着鼓胀的肚皮,摇摇晃晃地坐不下来,张超群大声道:“好!都还算勉强合格了,王爷,我们先喝了有五斤了,你的酒量最好!”

    众人见他竟然喝了这么多酒仍然如此清醒,咋舌不已,马光佐满嘴酒气,哈哈笑着,连呼痛快,忽然噗通一声躺了下去。众人哈哈大笑,转眼间,那巴图也是站不住了,靠在一个将领身上,醉眼朦胧,道:“好汉!你是好汉!我不如你!”

    斜着身子倒了下去。

    忽必烈虽然有着二十斤的酒量,可这毕竟是一口气狂灌,焉能抵受得住?一拍桌子,两只酒斗震得跌落,道:“怎可有酒无肉,快去端肉上来!”

    张超群见他也醉意熏熏,哈哈一笑,心道:丫的,跟老子喝酒,喝不死你!

    忽必烈喝得飘飘然,心情大好,道:“张兄弟,你是英雄!不知本王可有这个福气,得到你的效忠呢?”

    张超群哈哈一笑,道:“效忠?我没想过!我是宋人,怎么能向你们蒙古人效忠呢?”

    此言一出,登时帐中的气氛便凝固起来,虽然人人都是捧起了酒袋子,可有三个人是只喝了几口便放了下来的,闻听此言,都是虎视眈眈地瞧着张超群。忽必烈脸色不变,道:“大宋和我们蒙古都是一家人嘛,我们蒙古人帮助你们打败了金人,难道还不算是朋友么?何况招贤馆中,有很多都是宋人。”

    张超群朝他灿烂一笑,道:“王爷,蒙古人大军调动频繁,在我们宋人的土地上虎视眈眈,难道你敢说你们没有南侵之意?咱们喝喝酒就算了,效忠什么的,提也休提,不过,你要我效忠也不是不可以,我有三个条件!”

    (大家看到这里,也许会心急,大家不用担心,超群哥是宋人,只不过是在虚与委蛇而已,且听他那三个条件是什么再说话。

    第287章 花刺子模女奴

    忽必烈心中一动,道:“别说三个条件,三十个条件我都答应你!你这样的豪杰若不能效忠我忽必烈,实是人生憾事!”

    忽……忽……忽必烈!张超群早已告之自己的姓名,忽必烈也说自己叫做胡烈,胡烈!原来只是少了个必字,面前的这个人竟然就是元朝的创始者忽必烈!他一手创建出来的元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少数民族统治全国的王朝,超群哥对他印象最深的,就是这厮曾经派遣军队远征过日本、安南、占城、缅甸与爪哇,可惜都失败了,当年在读到这段历史的时候,超群哥还曾拍案而起,大骂道:“什么鸟东西,对付宋朝就牛逼烘烘的,跟吃了伟哥似的,打小鬼子怎么就萎了?废物!”

    张超群心中翻转过无数念头,如果自己出手杀了他,那么,那个害得汉人文明倒退了几百年的元朝帝国还会出现么?这种一劳永逸的绝顶诱 惑,令张超群心中杀气陡起……

    “张兄弟,是什么条件?”

    忽然一人弯下腰来,捡起一个皮袋,哈哈笑着伸了过去,给另一侧的一人,笑道:“塔木托,你好像就喝了几口吧,你算不得我们蒙古的英雄啊!”

    张超群眉头微蹙,这个人突然弯腰俯身,正好把忽必烈挡在了身后,看来是有所提防,张超群心中冷笑,暗暗道:此时我若想杀他,这几个人拼死挡住,未必能得手,若打草惊蛇,这大军的军营便在此地,只怕有些危险,老子的命比他忽必烈可珍贵得多,犯不着行险,更何况,这人若是忽必烈的话,权势大得能吓死半边天去,若是要找倚天世界来的老婆们,原是要着落在他头上的。一念及此,杀气收敛,笑道:“王爷,这其一嘛,要我替你做事,首先一条,我有几个至亲的人失散了,需要王爷帮忙寻找。”

    忽必烈朗声笑道:“这算什么条件了,好办,我蒙古帝国足迹遍布天下,就算是大宋那边,我也可以叫那边的皇帝去找,我答应了。”

    张超群心中激荡,果然,找他的确是容易得多了。

    “第二,除了王爷之外,我绝不听任何人的命令,不论是谁!”

    忽必烈心中愈发欢喜,道:“准了。这个也没问题。第三是什么?”

    张超群嘿嘿一笑,道:“第三条恐怕有点难了,我怕王爷不肯答允。”

    忽必烈眼见他提出的两个条件都不算得什么,想到可以招揽这等武功高强的人效力,心中期待,忙道:“你说便是。”

    张超群道:“第三,假如王爷要南下侵宋,我就立刻离开。”

    “这……”

    忽必烈迟疑了,他这些年一直呆在漠南汉地,目的正是为了南下攻宋,将南边的花花江山划入蒙古的版图。可是张超群毕竟是宋人。这样留他下来,又有何益处?忽然又想,三国时代曹孟德也能收留一心归汉的关云长,虽然最后还是没能得到关云长的效忠,最起码在华容道却因此换回一条性命了,将来我厚待于他,奉若上宾,未准能令他感念我的诚意,古人千金买马骨,我忽必烈又未尝不可以?

    想到这里,忽必烈道:“好!第三条我也答应你了!”

    张超群见他竟然答得这么爽快,反倒有些怔住了,我靠,忽必烈是白痴还是凯子?这都答应了?该不会是他有什么不健康的嗜好吧?难道看上俺了?

    “王爷……”

    一个将领见他竟然连这么苛刻无礼的要求都答应了下来,不由得发急。

    忽必烈一摆手,向那将领道:“我忽必烈最喜爱结交天下英雄好汉,日后,张兄弟就是我忽必烈的好朋友,你们见了他,也要像见到我一样尊敬,知道了么?”

    “是,王爷。”

    尽管忿忿不平,却仍是应了。

    枭雄!枭雄!你丫的,真有你的啊,不管了,先找到咱的大大小小老婆咱就闪人就是。

    “多谢王爷赏识,有没有笔墨纸砚?我这就把她们的名字和长相特征写下来,这件事,有劳王爷了。”

    忽必烈笑道:“也好,来人,送纸笔来!”

    不多时,纸笔和一大盘的牛羊肉送了上来,一边继续饮酒吃肉,忽必烈一边看了他所写的东西,见那上面全是女子的名字,心中暗暗有数,原来,他喜欢美人!既然你喜欢女人,那倒是好办了。自认为找到张超群破绽的忽必烈愈发的欢喜,吃喝已罢,天色已不早,忽必烈道:“张兄弟,今日能结识你这样的少年英杰,本王很是开心,本应和张兄弟促膝夜谈,但想来张兄弟也乏了,早些歇息,明日本王带你去看我们的勇士操练!”

    “看操练?”

    张超群一怔,呵呵,居然带我看操练,就不怕我是大宋的密探?不过,看看倒也不错。“好,看看,我也想看看你们的军队是不是真的很牛,看看有没有勇士。”

    忽必烈朗声笑道:“帝国别的不多,就是勇士最多,必不让张兄弟失望!”

    呃,你们勇士多,我才失望。

    当下,有两名侍从带张超群离开,来到一个稍稍远些的营帐,这营帐上面竟是缝制着上好的皮毛,看上去厚厚实实的,走进帐篷中一瞧,地面铺着华贵的地毯,里头的桌椅竟是雕工精细的宋朝物品,就连一张大床,也是雕龙画凤,颇为豪奢,比起忽必烈的营帐来,就好像招待所和五星级酒店的总统套房的区别。

    问那两个侍从,原来这里是忽必烈用来招待大宋贵宾的,张超群不由得失笑,鞑子就是鞑子,帐篷这种东西,天生就应该属于他们,住帐篷的蒙古人是天下间最骁勇的战士,一旦占据了中原,住上了更舒服的砖瓦房,贪图安逸享受的蒙古人也就变成了软脚绵羊了。才占了中原一百年不到,骁勇的战士就变成了懦弱的懦夫,被朱元璋给取代了。人呐,最不能贪图享受,玩物丧志……

    张超群在这张舒服的大床上躺了下来,才躺了没一会儿,帐篷外传来轻轻的脚步声,帘子一掀,张超群扭头瞧去,只见一个秀丽娇小的少女端着一只铜盆怯怯地走了进来,这少女身材娇小玲珑,至多十四、五岁,相貌秀美,稚气未脱,皮肤莹白如玉,许是那盆中热水蒸气的缘故,这少女脸上红扑扑的,帐中烛光映照下,端丽无双。

    小……小白兔!超群哥登时坐了起来,喉间“咕噜”了一声。

    “大……大爷,奴婢来伺候您洗脚。”

    这小白兔慌慌张张地来到床前,低垂粉颈,将铜盆放下,声如蚊蚋:“大爷,请赐靴。”

    “嗯?哦。”

    张超群反应过来,脱鞋就脱鞋嘛,赐什么靴了,伸出脚去,一边打量着这小白兔似的少女,皮肤挺不错的,喝多了羊奶吧!嫩死人了,小小的酥峰微微凸现,正是小荷才露尖尖角,超群哥忽然想起江南水乡的菱角,剥去外壳,粉嫩水灵的白白菱肉……舔了舔嘴。

    一只粉嫩的小手将他靴子脱去,超群哥也浑然不觉,脑子里只在想着,这只小白兔忸怩得跟什么似的,好像老子是大灰狼,看来是个没开过苞的处子,难道这是忽必烈送给我开荤的?还是……还是只是个小婢女,丫的,馋死人了,也不说清楚,忽必烈啊忽必烈,你也忒笨了点,你应该在这小白兔脖子上挂个牌子的嘛!是送给老子玩的,牌子上就写上——请君笑纳!不能玩的,就写上——请勿推倒……

    哎,如果不能推倒的话,我硬是把人家吃了,岂不被这些鞑子取笑咱色急?郁闷……

    “嘶……”

    脚放进水里时,烫了一下,超群哥一缩脚,那少女脸上登时吓得白了,慌忙闪在一边,小小的身子伏在地毯上,瑟瑟发抖:“大爷恕罪,大爷恕罪,奴婢不是有心的。”

    正满脑子歪门邪道的超群哥一愣,道:“恕什么罪?”

    随即反应过来,笑道:“不妨事,水有点烫而已,烫脚更舒服嘛!不用那么怕我,我又不吃人。”

    那少女见他和气,声音又年轻,也就不再害怕了,见他一双脚已放了进盆中,忙直起身子,一双细嫩的小手很是用心地在超群哥脚上搓洗起来。

    滑滑腻腻的,那柔嫩的小手又能有多大的力气,搓洗是搓洗,其实也就跟摸脚差不多,消……消魂,真他嬷的舒服!不知叫她来给老子打手枪她肯不肯哩……

    “嗯,你叫什么?”

    “回大爷的话,奴婢叫小纤。”

    “哦,小纤,名字挺美的,今年几岁了?”

    “回大爷的话,奴婢十五了。”

    “青春年华啊,会不会打手枪?”

    “&#*¥@*……”

    小纤茫然,不知何以回答,紧张得几乎要窒息过去。

    “哦,我是说,你皮肤这么白,不像是蒙古人,你是宋人?”

    “回大爷的话,奴婢是花刺子模人。”

    张超群奇道:“花刺子模?乌兹别克斯坦!”

    关于花刺子模,张超群多少知道一些,花刺子模曾经是一个囊括了河中、大半个阿富汗和几乎整个波斯的大帝国,只是当时的花刺子模统治者摩诃末太心急了,他的帝国刚刚才建立不过几年,还没来得及巩固,甚至没有建立起任何组织,就和成吉思汗的蒙古帝国发生了冲突,这个短时间内拼凑而成的帝国在最初的一击之下就崩溃了。当时的蒙古大军灭亡了花刺子模帝国后,立刻就继续越过高加索进入顿河流域,出兵欧洲,在迦勒迦河大败突厥与俄罗斯联军,俄罗斯诸王公几乎全部被杀。此后蒙古军队班师而回,根本就没把花刺子模这样的弱小帝国放在眼里,当然,他们的劫掠除了金银财宝之外,还有大量的异国奴隶,而这个小纤的母亲就是其中一个女奴……

    “抬起头来,让我看看。”

    听她说自己是花刺子模人,超群哥不禁好奇,花刺子模人不应该是高鼻深目的么?这小白兔虽然皮肤雪白,却更像是宋人。

    一张秀美的娇小脸蛋带着羞涩,怯怯地仰起,那一双带着畏惧的瞳孔,是淡淡的蓝色……

    丫的,老子还真是开荤了,外国小萝莉,不推倒?那说得过去?

    (呼唤一下鲜花……石头仿佛听到了狼的叫声,悠远而深邃……

    第288章 那东西养颜

    这外国小萝莉双瞳剪水、眉似新月、颜如渥丹,稚气得纯净天然。虽然年纪尚幼,却活脱脱的一个美人胚子,超群哥怎不心动?

    “你说你是花刺子模人,为什么你更像是我们宋人?”

    超群哥吞了一口口水,这小白兔似乎更像是一只刚刚剥了壳的鸡蛋,一口气就能吃下肚去。

    小纤抬起头来,正见到这个自己即将要伺寝的贵客,见他年纪竟然不比自己大几岁,不由得惊奇。忽必烈专门蓄养了一批貌美的女奴,就是用来招待重要客人的,小纤实是女奴之中最为漂亮的一个,虽然她早已知道自己的命运,不过就是被那些粗鲁的男人蹂 躏,夺去贞操,更曾有一个姐姐奉命接待了一个浑身长着毛的有战功的将军,当晚便死了,听那个负责收捡尸身的小哥说,那个姐姐全身淤青,还有鞭痕,惨不忍睹,下面更是流了好多的血,小纤之所以这么害怕就是这个缘故了,刚进营帐的时候,她不敢看超群哥的样子,但隐约瞧见他轮廓并不算魁梧壮硕,减轻了些恐惧,而此时,她却看到了一张年轻英俊的脸,虽然有些色迷迷的,但这却是她长这么大见到过的最好看的男人,说话又和气,小小芳心又惊又喜,她早听说南边有个大宋国,男子大都是俊俏倜傥,温文尔雅,感叹着自己的运气实是好得无以复加,那淡蓝的双眸,不禁又亮了几分。

    张超群见这小白兔呆呆的瞧着自己,眼中的喜色怎也掩饰不了,微微一怔,又问道:“你……你是不是混血儿?”

    小纤惊醒,慌忙道:“回大爷的话,奴婢的父亲是蒙古人,母亲是花刺子模人。”

    “哦……”

    原来如此,果然是混血儿,花刺子模国是中亚国家,本就偏向于亚洲人的外貌,再加上一个蒙古的血统,怪不得这小白兔更像是宋人。忽必烈这家伙,看来还挺看重本大爷的,巴巴的送个女奴过来讨好,算你识相,你那颗脑袋,老子先暂时就不取了。想到这个娇怯怯的女奴的血统,张超群咧开了嘴,先不管N年后忽必烈的南侵,老子先叉叉了你鞑子的女人再说。

    “你……过来,给本大爷脱裤子!”

    超群哥赤着脚站在地毯上,邪邪地笑着,一手托起女奴的脸。

    “啊……”

    小纤心里一跳,这……这就要开始了么?不是说宋国的男子都是温文尔雅的么?难道是骗我的?

    超群哥恶狠狠地道:“呆着干什么!你不就是派来伺候本大爷的么?”

    小纤脸上窘得红透,本来雪白的肌 肤,此刻已是红得发烧,慌慌张张地跪着爬到张超群面前,她一张小嘴紧张得直喷热气,正对着超群哥的那处,居高临下瞧着这小白兔慌张的羞态,超群哥感到颇为满足。

    只是,这花刺子模女奴实在是笨得可以,居然哆哆嗦嗦地解了半天也没能把超群哥的裤子脱下来,心急火燎的超群哥无奈之下,只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昂然挺立的一根肉棒子狰狞着怒视着那因为惊恐而张大的红润小嘴。

    “舔……舔你会不会?”

    超群哥激动的声音颤抖起来,被一个刚刚发育没多久的超正点的小姑娘小嘴舔鸡巴,一定是非常非常享受的一件事了!更何况,这是忽必烈送的女奴啊!女奴!不就等于性奴么?想怎么搞就怎么搞!

    小纤跪在地上,几乎要瘫倒下去,可是,若她不能让这位贵宾满意的话,只怕等待她的,就是一顿恐怖的皮鞭,她听说过,以前有个不肯伺候客人的姐姐被扒光了衣服绑在柱子上,让鞭子活活打死,小纤紧紧的扶着他的膝盖,樱唇张开,红润的香舌伸出,闭着眼睛,颤抖着向那根巨大的肉棒靠近。

    超群哥淫淫地一笑,扭动着腰,肉棒子啪地在她脸上轻轻拍了一下,小纤像是受惊的小鹿般,吓得跳了一下,猛一睁眼,不敢再迟疑,在他龟头上轻轻一舔。

    “哦……舒服,舒服死了!舔得好!喔……”

    超群哥忍不住叫了起来,分开了些双腿,道:“继续,继续,别停下,好好的舔,要仔细,喔……要仔细地舔,一个地方都不准遗漏,啊……喔……”

    太他妈的享受了,不光是她那笨拙而单一的舔吻,这女奴那淡蓝色眼睛里面饱含着的惊恐和畏惧,和跪在自己面前的姿势,也是一种征服的享受,他妈的,太爽了……

    “别光是舔,吸,用嘴含着前面,对……就是那样,含着用舌头舔,喔,对,你真聪明,就是那么舔的,别用牙齿……”

    在超群哥的调教下,小纤舔吻技巧渐渐提高,超群哥更是渐入佳境,这小女奴不错,很有天赋啊,一教就会……

    “喔,喔,舒服……爽,爽歪歪……”

    超群哥一边赞不绝口,一边抓着她头发,轻轻地往她口中抽送,爽!

    小纤大概是嘴巴张得酸了,往后缩去,吐出了那根蘸满了唾液的肉棒,见超群哥眼睛瞪了起来,吓得一缩,忙用一只小手握住他的肉棒前端,伸出香舌,从肉棒根部开始舔起,到达顶部后,又轻轻地用舌尖在龟头的顶端转着圈的舔着。超群哥没想到她竟然无师自通,开怀不已,只是她那样子转圈,实在是太过刺激,超群哥淫叫了起来,这小纤委实是聪明伶俐,知道自己这样更能让他舒服,便不停地正转圈,反转圈,将超群哥舔得“死去活来”……

    “糟糕,要射了!”

    超群哥感觉到精关爽得难以控制,好像是要喷薄而出,正想锁住精关,一眼瞥见这小女奴星眸迷离,竟是露出很享受的媚人表情来,不由得忿然,靠,是老子来嫖你,还是你来嫖老子!索性任由精子迅速通过。

    “含住,快含住!哦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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